苗栗縣公館國小學習評量命審題機制實施要點
114 年01 月08 日課程發展委員會訂定
壹、依據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二、苗栗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
三、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貳、目的
一、維持學習評量合乎專業性、診斷性、公平性、規範性及保密性。
二、落實學習評量之審題機制,並遵守迴避原則。
參、命題與審題原則
一、 命題原則
(一)命題應秉持專業,依據課程教學計畫進度、範圍及課網規定進行命題,並試題內容兼顧
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等層面。
(二)命題時不得直接使用題庫或引用坊間試題,並避免與考古題雷同,以維護試題品質與適
性。
(三)命題務必兼顧難易度、鑑別度及適當的配分,並兼顧學生作答之時間。
(四)試題敘述應簡潔明確,並符合學生認知程度並融入素養導向及生活情境。
(五)試題應避免含有性別歧視、族群歧視或其他意識形態等爭議性題目。
(六)命題教師應妥善存放試題資料,以防試題外洩,且本校全體教職員工,皆應嚴守評量試
題之保密,以維護學生評量成績之公平性。
(七)由命題教師於學習評量日三日(工作日)前將經過審題會議通過之試卷及試題檢核表親自
繳交至教務處。
二、審題原則
(一)審題教師依據下列原則,進行審核
1.命題範圍應符合教學進度。
2.試題的敘述應清楚,力求選項完整無誤,避免錯別字。
3.判斷題目內容的難易度是否適當。
4.檢查原稿附圖是否清晰易判讀,且配合題意。
5.試題配分是否正確無誤。
(二)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對於爭議性的題目,無法取得共識時,得提交學年(領域)召集人
進行複閱,且教務處保有最後審核修訂權,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召開審題會議,審題老師進行試卷審題工作,並提供相關的回饋與建議,並於學習評量
日三日(工作日)前完成審卷事宜。
(四)命題老師檢視審卷內容進行修正,並再次確認試卷是否還存在任何疑義之處,並進行重
新修正,以完成命題後續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