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遵守定期紙筆評量與模擬考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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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評量中紙筆測驗之次數,每學期至多三次。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6條第3項(108 年06 月28 日修正)
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
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0條第2項(108 年06 月28 日修正)
排名
•於國中三年級始得辦理,且不得於寒暑假結束後之第一週實施
•在平日上課時間辦理時,未影響領域學習,且學校自行妥善調整課務。
•辦理日期有列入學校行事曆。
•模擬考辦理次數,每學期不得超過二次(全學年不得超過四次)
•學校模擬考成績未納入學生平時評量、定期評量及學期總成績中計算。
國民中學及其主管機關辦理升學或國中教育會考模擬考試處理原則
模擬考
定期評量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