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計畫備查作業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教育部「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計畫備查作業參考原則」。
二、目的
(一)落實課程綱要之精神與內涵,引導學校課程設計與特色發展,規劃符合學校願景之學校課程計畫。
(二)強化行政規畫效率,提升教師教學專業知能,以達到有效教學之目標。
(三)符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精神,肯定學生的獨特性與主體性,引導學生適性學習,培養學生成為終身學習者。
三、課程計畫之內容,應包含學校總體課程架構、各年級各領域/科目課程計畫及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計畫;學年度其必備及鼓勵辦理項目如附件(請見:基隆市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計畫備查注意事項)。
四、實施方式
(一)審查流程
1.第一階段:學校應於每學年將課程計畫提經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函報本府備查。
2.第二階段:本府辦理學校課程計畫備查作業。
3.第三階段:
(1)學校將本府同意備查之課程計畫電子檔上傳至基隆國教輔導團課程平台(https://king.kl.edu.tw/course)。
(2)另在學校首頁(國教署考核事項)登載連結及本府核准學校課程計畫審查之文號(加註函文日期及字號)。
(二)說明會與研習
本府於每學年辦理課程備查說明會或研討會,並針對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成員及擔任課程計畫備查人員辦理增能研習或訓練,以提升課程備查作業品質。
(三)輔導訪視機制
本府督促及輔導學校依備查之課程計畫實施課程,得結合下列方式為之:
1.納入教育視導計畫、課程諮詢輔導小組(原地方輔導群)到校實地訪視。
2.國民教育輔導團到校輔導重點。
3.辦理課程實施專案研究。
4.公開課程計畫於網站供民眾檢閱。
五、審查作業時程依據當年度現況微幅調整,請參閱本學年度「基隆市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計畫備查注意事項」。(同附件)
六、預期效益
(一)各校透過學校課程計畫的研擬,整合學校、社區及社會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
(二) 透過學校課程計畫的實踐,促進十二年國教課程順利推展,全面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三)學生能享受學習的喜悅,提升生活的自信與創新的勇氣,以具備面對現在生活與未來挑戰之核心能力。
七、本計畫經本府函頒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
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計畫項目及品質原則
內容 | 項目 | 品質原則 |
學 校 課 程 總 體 架 構 | 一、現況與背景分析 | 1.學校現況與背景因素分析,立基於課程發展所需之重要證據性資料。 |
二、學校課程願景 | 2.1 學校課程願景能勾勒學校課程發展方向且呼應課程綱要,具適切性及理想性。 | |
三、課程架構 ●(一)各年級各領域/科目及各彈性學習課程名稱與節數一覽表 ●(二)法律規定教育議題實施規劃 ●(三)學生畢業考後或國中會考後至畢業前課程活動之規劃安排 | 3.1 各年級各領域/科目及各彈性學習課程名稱及節數符合課程綱要規定。 3.2 法律規定教育議題納入學校課程計畫,並符合各該法律規定。 3.3 學生畢業考後或國中會考後至畢業前學生課程活動之規劃安排,能延續學生的學習發展需要。 | |
四、課程實施與評鑑規劃 ●(一)課程實施說明 ●(二)課程評鑑規劃 | 4.1 對學校各年級各領域/科目及各彈性學習課程實施之設施、設備、時間及教學人力,已有妥適說明與規劃。 4.2 對於校內課程發展相關組織如課程發展委員會、領域/科目教學研究會、學年會議、專案小組和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等之運作,己有妥適說明及規劃。 4.3 對校內進行共同備課、議課、觀課及公開課活動,已有妥適說明及規劃。 4.4 對校內教師新課程專業研習及成長活動,已有妥適規劃。 4.5 對於學校各類課程設計、實施與效果之評鑑,已有妥適規劃。 4.6 備查之學校課程計畫如何於學校網頁公告並採取有效管道向師生及家長說明,已有妥適規劃。 | |
領 域 / 科 目 課程 計 畫 ︵ 部 定 課 程 ︶ | 五、各年級各領域/科目課程計畫 (一)各年級課程目標或核心素養 ●(二)各單元/主題名稱與教學重點 ●(三)教學進度 ●(四)評量方式 (五)融入之議題內容重點 (六)選用教科書或自編教材一覽表 (七)跨領域/科目統整課程計畫及協同教學規劃 | 5.1 各年級各領域/科目課程目標或核心素養、教學單元/主題名稱、教學重點、教學進度、學習節數及評量方式之規劃內容,能有效促進該學習領域 /科目核心素養之達成及精熟學習重點,且符合 課程綱要規定。 5.2 各年級各領域/科目課程計畫適合學生之能力、興趣和動機,提供學生練習、體驗、思考、探索及整合之充分機會。 5.3 融入議題內涵,適合單元/主題內容。 5.4 各年級各領域/科目選用之教科書版本,經本部審定通過。 5.5 自編教材依課程綱要規定,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 5.6 跨領域/科目課程單元/主題,具課程統整精神,能有效促成相關領域/科目核心素養及精熟學習重點,其協同教學師資專業、時數規劃及進行過程具可行性、合理性。 |
彈 性 學 習 課 程 計 畫 | 六、各年級各彈性學習課程計畫 (一)各年級彈性學習課程目標或核心素養 ●(二)各單元/主題名稱與教學重點 ●(三)教學進度 ●(四)評量方式 (五)融入之議題內容重點 (六)選用教科書/自編教材一覽表 (七)各年級各彈性學習課程師資安排 | 6.1彈性學習課程內容符合課程綱要總綱之四大類(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或其他類課程)之一,並應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6.2 各年級各類彈性學習課程規劃內容,呼應學校各重要背景因素、課程願景及特色發展,且能提升學生學習興趣並鼓勵適性發展,落實學校本位及特色課程。 6.3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規畫,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6.4 各彈性學習課程安排具備專長之教師授課,並列為教師授課節數。 6.5 原住民族地區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應於彈性學習課程,規劃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化學習活動。 |
附件 | 七、附件 ●(一)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與本課程計畫之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紀錄 (二)學生在同一學習階段使用不同版本之銜接計畫 (三)全校教師授課節數一覽表 ●(四)課程評鑑計畫及相關表格與 工具 (五)全校學生每日作息時間表 (六)學校年度重大活動行事曆 (七)學校社區資源特色調查與運用一覽表 (八)前一學年課程計畫實施情形及其效果檢討 (九)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 7.1 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符合課程綱要規定,本學年度課程計畫經本年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7.2 各年級各學習領域/科目採用不同版本教科書之銜接計畫適切有效。 7.3 全校教師授課節數符合主管機關相關規定。 7.4 學校課程評鑑計畫及相關工具,符合課程評鑑基本原則。 7.5 全校學生每日作息時間表充分考慮學生身心發展及學習需求,且符合主管機關訂定之學生在校時間與教學正常化相關規定。 7.6 學校年度重大活動行事,能結合課程教學需求,增進課程與教學效能及學習效果,並引導學校教學正常化。 7.7 有效運用學校社區資源,包含人力、物力、環境等。 7.8 能對前一學年度課程計畫實施情形及其效果加以檢討與修正。 7.9 校長及所有專任教師依課程綱要規定,實施公開授課活動,其進行方式與內容能促進教學專業發展。 |
註:內涵項目中加註有●者,列為學校課程計畫備查之「必備項目」,其餘則為「鼓勵辦理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