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114學年度國中小教學正常化視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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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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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投縣 11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規定。
二、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
三、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四、本縣國民中小學加強輔導教師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四、11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推動國中小教學正常化,落實國家教育政策。
二、了解國中小教學正常化執行情形及困難,並協助謀求改進策略。
三、促使國民教育教學正常化,確保學生獲得良好之學習效果。
參、視導對象
本縣國民中小學及縣、私立高級中學(國中小部)
肆、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南投縣平和國民小學
伍、視導人員
本縣「國中小教學正常化推動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或由委員會
另組成視導小組,視導人員組成如下,每次視導時,應至少由其中二款人
員進行:
一、督學。
二、專家學者。
三、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之分團輔導員。
四、地方教師會代表。
五、地方家長團體代表。
2
陸、實施期程
114 年 9 月1日至 115 年7月 1 日
柒、實施方式
一、114 學年度起本縣全數國中小採無預警方式辦理教學正常化視導,於視導
前1.5 小時通知,每所學校視導時間,以半日為原則,依視導流程(如附
件3)進行。
二、各國中小辦理事項:
(一)學校應備妥編班、課程教學、評量及相關檔案資料(如附件 2)。
(二)依課程計畫排課:各年級、各學習領域課程每週學習節數,均依備查
課程計畫安排,經備查通過後不得任意刪減,倘須變更課程計畫應依
本府規定期限函報重新備查(課程計畫並公告於學校網站)。
(三)依教師專長排課:應掌控師資狀況並確實依教師專長排課,持有相關
專長合格教師證書者優先安排擔任該課程之教學及活動。
(四)課程計畫落實:學校訂定有效策略(例如定時、不定時巡堂、教學日
誌、與學生有約或親師座談會等),積極掌握課程之教學及活動現況,
隨時進行改善,並視需要進行教學觀察或訪談。
(五)其他課程及教學實施情形。
(六)對於未具專長之配課教師,應依其專業成長需求提供進修機會,並優
先推薦其參與該科目進修活動。
(七)教師不論專任(含配課)或兼任,均應參加各有關教學研究增能研習。
三、實地訪視:,由委員採隨機進行實地訪視。
(一)視導學校: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小部)全部、國
小34 所分四年完成全縣國小視導。
(二)實地視導期程:114 年 9 月1日至 115 年7月1日
四、當學年度受檢舉或陳情之學校得經委員會決議列為優先訪視對象。
3
捌、實地視導流程:
一、 依據本計畫之附件 1-視導流程:
1.第1節至第 2節(8:30-10:10):
(1)接獲通知並準備視導相關文件資料。
(2)準備 2間場地:1間提供予委員審視資料與討論用;1間可容納約 50 人之
場地,提供抽訪學生填寫問卷。
2.第3節(10:10-10:55):請學校安排 2至3人引導委員進行課堂巡查。
3.第4節(11:05-11:45):進行學生問卷及教師晤談,抽訪學生將於視導當天
告知,請於第 3節下課時通知抽訪學生填寫問卷(需帶筆);並通知當天
該堂無課之教師參與教師晤談。
二、 受訪之地方政府及學校不得餽贈視導委員禮品或紀念品。
三、 應備齊資料如附件,其餘資料視現場委員需求提供。
玖、學校配合事項:
一、請準備一間可架設單槍投影及委員審視資料與討論之場地。
二、另請準備 2間教室,提供委員進行教師、學生訪談之場地。
三、於本府通知後 30 分鐘內將視導學校通報回覆單(表1),傳真至 2241648。
四、114 學年度視導指標與學校應備齊資料之對應檢視表。
拾、視導結果
一、實地視導結果送請委員會評定各校執行績效。
二、經委員會評定執行成效優良之學校,提請敘獎。
三、執行成效不佳或有重大違反規定情事之學校,依其評列情形,依相關法
令規定議處並列為輔導追蹤重點學校加強督導,同時列為下學年度繼續
訪視學校。
拾、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補充之。
拾壹、經費與概算:由本府教育處 114 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支應。
4
114學年度視導指標與學校應備齊資料之對應檢視表(學校版)
視導項目
視導內容
學校應備齊資料
國中
國小
一、
常態
編班
及分
組學
習
學生編班作
業流程
1-1
1-1
□年度編班(含新生編班後補報到之編班、調班)相關會議資料
(如:學生入學原始編班測驗成績表或抽籤資訊、編班名冊、主
持人、參與者名單、簽到表、相關公告簽函等)。
□新生編班作業期程。
□學校教職員工,家長委員子女之就讀班級。
□113~114 學年度各班定期評量成績統計表。
□調班委員會之會議紀錄。(若有學生轉班時提供)。
□轉入生編班機制。
□縣市核定當學年度班級數核定函。
□縣市核定當學年度招生簡章及錄取名單、鑑定安置等資料。
導師編排
作業
1-2
1-2
□導師抽籤作業期程。
□編班完成後於校內公告 15 日及導師編配完成後於校內公告 7
日之電子公文簽核公告、校內公告照片(註明日期)或校網公
告資訊。
□邀請教師會代表及家長會代表出席之通知單及會議簽到。
□藝才班導師領域專長證明(非公開抽籤時提供)。
□學校教職員工,家長委員子女之就讀班級。
分組學習辦
理情形
1-3
-
□學校分組學習計畫。
□分組後學生名冊。
□報府備查公文。
□全校班級課表。
□校內訂定計畫之相關會議通知、紀錄及簽到。
二、
課程
教學
規劃
及實
施
依課綱之
規定排授
課
2-1
2-1
□公告網路之學校課程計畫及相關檔案(無須紙本)。
□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紀錄(含簽到表)。
□全校班級課表及教師課表。
□113學年度第 2學期及 114 學年度教室日誌。
□課後輔導及寒暑期學藝活動實施計畫(非平日教室日誌)
□課後輔導、寒暑學藝活動及留校自習家長同意書。
師資人力結
構依專長授
課
2-2
-
□全校教師配排課總表。
□全校班級課表及教師課表。
□全校各領域(或分科)登記合格教師名單與人數。
□現有教師員額表。
□近 3年師資開缺與聘任(含正式缺、代理缺簡章)、代理代課與
兼課教師資格或學歷資料清單。
□學校班級數應有各領域(科目)之教師員額與現有專長教師員額
編制對照表。
未具專長
授課增能
進修
2-3
-
□領域(科目)教學研究會會議紀錄(含簽到表)。
□學校提醒未具專長教師參加校內外非專研習之通知單或信件。
□學校預計辦理或已辦理之配課教師進修資料。
5
視導項目
視導內容
學校應備齊資料
國中
國小
三、
學習
評量
實施
依據課程
計畫進
度、教學
與評量目
標設計多
元評量方
式,並建
立定期評
量命題及
審題機制
3-1
3-1
□學校學生學習評量機制及相關規範(含命審題及迴避原則)。
□公告網路之學校課程計畫及相關檔案(無須紙本)。
□113學年度第 2學期及 114 學年度教室日誌。
□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紀錄(含簽到表)。
□領域(科目)教學研究會會議紀錄(含簽到表)。
□學生學習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者實施之補救作為。
□學生學習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者之家長通知書。
□定期評量命審題機制等佐證資料,如命題檢核表及審題表(含
指標及結果)、會議紀錄等。
□定期評量之各領域(科目)命題與審題教師一覽表。
□就讀該校的教職員工子女名單一覽表(含教師姓名及任
教領域科目/年級、子女就讀年級等)。
遵守定期
紙筆評量
與模擬考
之相關規
定
3-2
3-2
□學校行事曆(請標示定期評量、模擬考舉辦時間)。
□113學年度第 2學期及 114 學年度教室日誌。
備註:
1. 所備資料倘為電子檔案料,請於事前先確認檔案標示清楚且網路連接順暢;
若需登入(系統或雲端),請事先以學校人員身分登入,以供委員檢視。
2. 國民小學未有教室日誌者,請以「巡堂紀錄表」替代。
6
表1:受訪學校通報回復單
回報人員
回報時間
□ 已通知學校備妥相關資料,並準備 2間委員討論及學生訪談之場地。
□ 指派本校業務承辦人員出席視導會議。
校長或單位主管: (簽名或用印)
7
視導計畫附件 3-1-1
114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學正常教學視導紀錄表
學校名稱
縣(市) 國民中學
班級數:普通班___班、藝才班__班、體育班__班
視導項目
檢核內容
檢核結果
說明
是
否
一、
常態編
班及分
組學習
(註1))
1-1 學生編
班作業
流程
相關法規:
1.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常
態編班及分
組學習準則
2.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藝術
才能班設立
標準
3.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體育
班設立標準
4.國民中學技
藝教育實施
辦法
5.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身心
障礙學生就
讀普通班調
整班級人數
或提供人力
資源及協助
辦法
◎1-1-1 學生編班方式能採用下列
方式擇一辦理,以落實常
態編班:1.依測驗成績高
低以 S型排列、2.公開抽
籤、3.電腦亂數。
辦理方式
□自辦
□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
統一辦理編班作業
◎1-1-2 編班後補報到之新生或轉
學生,優先編入學生人數
較少之班級;班級人數相
同時,採公開抽籤方式分
配就讀班級。(註2)
辦理方式
□自辦
□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
統一辦理編班作業
◎1-1-3 特殊班級(特殊教育班
級、藝術才能班、體育班、
技藝教育專班及其他)能
經地方政府核定設立(檢
附設班核定公文),並依規
定辦理招生或鑑定安置。
□無特殊班,此項目檢核結果以「是」
核計
1-2 導師編
配作業
相關法規:
國民小學及國
民中學常態編
班及分組學習
準則
◎1-2-1 學校能於學生編班名冊
公告日起 7日內以公開抽
籤方式編配導師(級任教
師),導師編配完成後,能
立即於校內公告至少 15
日。
辦理方式
□自辦
□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
統一辦理編班及導師編配作業
1-2-2 學校於辦理導師編配抽籤
時,能邀請學校教師會代表
(無教師會者,由年級教師
代表)及學生家長會代表出
席。
□由地方政府統一辦理編班及導師
編配作業,此項目檢核結果以「是」
核計
◎1-2-3 藝才班導師不具備所任教
班別之藝術專長,應以公
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
□無特殊班,此項目檢核結果以「是」
核計
8
學校名稱
縣(市) 國民中學
班級數:普通班___班、藝才班__班、體育班__班
視導項目
檢核內容
檢核結果
說明
是
否
1-3 分組學
習辦理
情形
相關法規:
國民小學及國
民中學常態編
班及分組學習
準則
1-3-0 實施年級內分組學習。
□有 (請檢核本視導項目)
□無 (本視導項目免檢核)
◎1-3-1 年級內的分組學習規劃能
邀請教師會代表、學生家
長會代表及學校行政人員
共同訂定計畫,並陳報直
轄市、縣(市)政府備查,且
符合下列規定:
1.國中一年級未辦理分組學習。
2.國中二年級英語文、數學能以二
班或三班為一組群實施年級內
的分組學習。
3.國中三年級英語文、數學、自然
科學能以二班或三班為一組
群,實施年級內的分組學習。其
中數學及自然科學可以合併為
同一組群。
不符合項目(數字):
二、
課程教
學規劃
及實施
2-1 依課綱
之規定
排授課
相關規範:
1.十二年國民基
本教育課程綱
要(總綱)
2.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正常
教學實施要點
◎2-1-1 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之
學習節數能符合十二年國
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規
定。
◎2-1-2 各領域學習課程能依照
課程綱要及課表授課。
◎2-1-3 各彈性學習課程能依經
備查之課程計畫及課表授
課。
◎2-1-4 學校辦理課後輔導、寒暑假
學藝活動,及留校自習,能
以自由參加為原則。課後輔
導之參加意願調查通知,能
有同意參加及不同意參加的
勾選欄位,且不必敘明理由。
◎2-1-5 學校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
藝活動的課程內容能以複
習為主,未教授新進度。
◎2-1-6 課後輔導授課時間每日不
超過下午 5時30 分,且
未於紀念日、節日之放假
日及例假日辦理;寒暑假
學藝活動屬課業輔導者能
於週一至週五上午辦理。
◎2-1-7 學校辦理留校自習未將自
習時間用於上課或考試。
2-1-8 學校及教師未要求學生購
買坊間參考書、測驗卷及
課程外之教學相關資料。
2-2 師資人
力結構
◎2-2-1 學校能優先依據師資專長
排課。(註 3)
9
學校名稱
縣(市) 國民中學
班級數:普通班___班、藝才班__班、體育班__班
視導項目
檢核內容
檢核結果
說明
是
否
依專長
授課
相關法規:
國民小學及國民
中學正常教學實
施要點
◎2-2-2 學校應優先聘用配課節數
較多的領域(科目)之專業
師資(含正式及代理缺
額)。
2-2-3 學校如有配課需要時,同
一位教師能長期配同一領
域或科目,且每位教師的
配課未超過二門。(註 3)
(註4)
2-2-4 學校未將同一領域之課
程,平均配與其他特定領
域(科目)之教師。(註 3)
2-3 未具專
長 授 課
增 能 進
修
相關法規:
國民小學及國民
中學正常教學實
施要點
◎2-3-1 學校應提供配課教師參加
領域研究會,並依未具專
長教師之專業成長需求,
提供優先進修機會。
三、
學習評
量實施
3-1 依據課程
計畫之進
度、教學
與評量目
標設計多
元評量方
式,並建
立定期評
量命題及
審題機制
相關規範:
1. 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正
常教學實施
要點
2.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學
生學習評量
辦法
3-1-1 學校能訂定支持及獎勵措
施,鼓勵教師實施多元評
量。
◎3-1-2 學校學習評量,應於國民
中小學課程綱要所訂學習
節數內實施。
◎3-1-3 學校對學習狀況需協助的
學生,能訂定並落實預
警、輔導措施;並對學習
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
者,有其補救作為。
◎3-1-4 學校能建立定期評量命審
題制度,訂定命題及審題
規範,並落實辦理,確保
評量品質。
3-1-5 定期評量命題審題負責
教師能遵守迴避原則,未
擔任其子女就讀年級試題
的命審題工作。(註5)
10
學校名稱
縣(市) 國民中學
班級數:普通班___班、藝才班__班、體育班__班
視導項目
檢核內容
檢核結果
說明
是
否
3-2 遵守定期
紙筆評量
與模擬考
之相關規
定
相關規範:
1.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學
生學習評量
辦法
2.國民中學及
其主管機關
辦理升學或
國中教育會
考模擬考試
處理原則
◎3-2-1 學校定期評量,紙筆測驗次
數,每學期在3次以下。
◎3-2-2 學校模擬考辦理次數,每
學期未超過 2次(全學年
不得超過 4次)。
3-2-3 學校模擬考辦理能符合下
列規定:
1.國中三年級開始辦理。
2.未在寒暑假結束後第一週實
施。
3.辦理日期有列入學校行事曆。
4.成績未納入學生平時評量、定
期評量及學期總成績中計算。
不符合項目(數字):
◎3-2-4 學校及教師未公開呈現個
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
名。
各指標符合情形
主要指標(◎標註)符合數:□有實施分組學習,22 個指標中符合 個。
□未實施分組學習,21 個指標中符合 個。
非主要指標符合數:7個指標中符合 個。
視導結果
(註6)
□完全落實正常教學,建議教育部轉請直轄市、縣(市)政府鼓勵學校。
□絕大部分落實正常教學,請學校擬定自主策進作為。
□大部分落實正常教學,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該校進行追蹤輔導。
□部分落實正常教學,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該校進行追蹤輔導。
□少部分落實正常教學,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該校進行追蹤輔導並增加視
導頻率。
11
學校名稱
縣(市) 國民中學
班級數:普通班___班、藝才班__班、體育班__班
視導項目
檢核內容
檢核結果
說明
是
否
其他檢核事項
□學校能配合學生選習意願,進行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開課規劃及安排
師資。
□學校能落實使用專科教室,並進行教室及設備管理。
□學校能於開學前將「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及相關資料公
告於學校網站首頁或專區。
□學校能落實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落實
相關人員檢核。
(如學校有疑似違反正常教學之情事,而該情事未臚列於上述指標者,或其
它事項,可補充說明)
綜合意見
註1:對於各年級總班數僅 1班之學校免進行該項目視導。
註2: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之班級人數,應併入該班人數計算。倘縣市政府補充規
定另有補報到新生及轉學生編入班級規定,依其規定辦理
註3:國民小學及班級總數未達十五班之國民中學,或經各級主管機關認定特殊因素者,不
在此限。具第二專長及符合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授課資格教授各該領域者,亦符合專長
授課之原則。
註4:「彈性學習課程」及「本土語文」不在此限。
註5:小校教師受限員額編制難以迴避命題,得依實際狀況進行合理陳述,以確保命審題公
平性。
註6:視導結果界定原則:
視導結果
結果界定(依據檢核表)
實施分組學習
未實施分組學習
完全落實
無主要指標(以◎標註)不符合者。
絕大部分落實
(90%以上)
有19-21 個主要指標檢核結果
為「是」者。
有18-20 個主要指標檢核結果
為「是」者。
大部分落實
(70%-89%)
有15-18 個主要指標檢核結果
為「是」者。
有14-17 個主要指標檢核結果
為「是」者。
部分落實
(50%-69%)
僅11-14 個主要指標檢核結果
為「是」者。
僅10-13 個主要指標檢核結果
為「是」者。
少部分落實
(49%以下)
僅有 10 個(含)以下主要指標檢
核結果為「是」者。
僅有 9個(含)以下主要指標檢
核結果為「是」者。
12
視導計畫附件 3-1-2
114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正常教學視導紀錄表
學校名稱
縣(市) 國民小學
班級數:普通班___班、藝才班__班、體育班__班
視導項目
檢核內容
檢核結果
說明
是
否
一、
常態編
班及分
組學習
(註1)
1-1 學生編班
作業流程
相關法規:
1.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常
態編班及分
組學習準則
2.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藝術
才能班設立
標準
3.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體育
班設立標準
4.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身心
障礙學生就
讀普通班調
整班級人數
或提供人力
資源及協助
辦法
◎1-1-1 學生編班方式能採用下列
方式擇一辦理,以落實常
態編班:1.依測驗成績高
低以 S型排列、2.公開抽
籤、3.電腦亂數。
辦理方式
□自辦
□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
統一辦理編班作業
◎1-1-2 編班後補報到之新生或轉
學生,優先編入學生人數
較少之班級;班級人數相
同時,採公開抽籤方式分
配就讀班級。(註2)
辦理方式
□自辦
□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
統一辦理編班作業
◎1-1-3 特殊班級(特殊教育班
級、藝術才能班、體育班、
技藝教育專班及其他)能
經地方政府核定設立(檢
附設班核定公文),並依規
定辦理招生或鑑定安置。
□無特殊班,此項目檢核結果以「是」
核計
1-2 導師編
配作業
相關法規:
國民小學及國
民中學常態編
班及分組學習
準則
◎1-2-1 學校能於學生編班名冊
公告日起 7日內以公開抽
籤方式編配導師(級任教
師),導師編配完成後,能
立即於校內公告至少 15
日。
辦理方式
□自辦
□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
統一辦理編班及導師編配作業
1-2-2 學校於辦理導師編配抽籤
時,能邀請學校教師會代表
(無教師會者,由年級教師
代表)及學生家長會代表出
席。
□由地方政府統一辦理編班及導師
編配作業,此項目檢核結果以「是」
核計
◎1-2-3 藝才班導師不具備所任教
班別之藝術專長,應以公
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
□無特殊班,此項目檢核結果以「是」
核計
二、
課程教
學規劃
及實施
2-1 依課綱
之規定
排授課
◎2-1-1 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之
學習節數能符合十二年國
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規
定。
◎2-1-2 各領域學習課程能依照
課程綱要及課表授課。
13
學校名稱
縣(市) 國民小學
班級數:普通班___班、藝才班__班、體育班__班
視導項目
檢核內容
檢核結果
說明
是
否
相關規範:
1.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課
程綱要(總
綱)
2.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正
常教學實施
要點
◎2-1-3 各彈性學習課程能依經
備查之課程計畫及課表授
課。
三、
學習評
量實施
3-1 依據課程
計畫之進
度、教學
與評量目
標設計多
元評量方
式,並建
立定期評
量命題及
審題機制
相關規範:
1.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正
常教學實施
要點
2.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學
生學習評量
辦法
3-1-1 學校能訂定支持及獎勵措
施,鼓勵教師實施多元評
量。
◎3-1-2 學校學習評量,應於國民
中小學課程綱要所訂學習
節數內實施。
◎3-1-3 學校對學習狀況需協助的
學生,能訂定並落實預
警、輔導措施;並對學習
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
者,有其補救作為。
◎3-1-4 學校能建立定期評量命審
題制度,訂定命題及審題
規範,並落實辦理,確保
評量品質。
3-1-5 定期評量命題審題負責
教師能遵守迴避原則,未
擔任其子女就讀年級試題
的命審題工作。(註3)
3-2 遵守定期
紙筆評量
相關規定
相關規範:
國民小學及國
民中學學生學
習評量辦法
◎3-2-1 學校定期評量,以全校行事
曆統一安排為前提,紙筆測
驗次數,國民小學一年級及
二年級,每學期至多二次,
其餘年級,每學期至多三次。
◎3-2-2 學校及教師未公開呈現個
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
名。
各指標符合情形
主要指標(◎標註)符合數: 14 個指標中符合 個。
非主要指標符合數:2指標中符合 個。
視導結果
(註4)
□完全落實正常教學,建議教育部轉請直轄市、縣(市)政府鼓勵學校。
□絕大部分落實正常教學,請學校擬定自主策進作為。
□大部分落實正常教學,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該校進行追蹤輔導。
□部分落實正常教學,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該校進行追蹤輔導。
14
學校名稱
縣(市) 國民小學
班級數:普通班___班、藝才班__班、體育班__班
視導項目
檢核內容
檢核結果
說明
是
否
□少部分落實正常教學,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該校進行追蹤輔導並增加視
導頻率。
其他檢核事項
□學校能配合學生選習意願,進行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開課規劃及安排
師資。
□學校能落實使用專科教室,並進行教室及設備管理。
□學校能落實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落實
相關人員檢核。
(如學校有疑似違反正常教學之情事,而該情事未臚列於上述指標者,或其
他事項,可補充說明)
綜合意見
註1:對於各年級總班數僅 1班之學校免進行視導該項目。
註2: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之班級人數,應併入該班人數計算。
註3:小校教師受限員額編制難以迴避命題,得依實際狀況進行合理陳述,以確保命審題公
平性。
註4:視導結果界定原則:
視導結果
結果界定(依據檢核表)
完全落實
無主要指標(以◎標註)不符合者。
絕大部分落實(90%以上)
主要指標有 12-13 個細項檢核結果為「是」者。
大部分落實(70%-89%)
主要指標有 9-11 個細項檢核結果為「是」者。
部分落實(50%-69%)
主要指標僅 7-8 個細項檢核結果為「是」者。
少部分落實(49%以下)
僅有 6個(含)/以下主要指標檢核結果為「是」者。
15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
縣市:南投縣
學校:____________
檢核指標
相關佐證資料
學校檢核
符合情形
對應法規
1.學校能事先公告新生編班作
業(含日期地點),並通知全體
新生家長參觀,並於學生編班
名冊公告後,以公開抽籤方式
編配導師(級任導師)。
新生編班作業期
程
□縣市統一編班
□自行編班
□未符合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
學常態編班及分組
學習準則第 6條
2.依據規定辦理分組學習,國中
二年級得實施英語文、數學,
國中三年級得實施英語、數
學、自然科學。
報地方政府備查
公文
□未辦理
□辦理且符合規定
□未符合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
學常態編班及分組
學習準則第 8條
3.學校能公告該學年度課程計
畫(包含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
程)。
課程計畫連結:
______________
□符合規定
□未符合
十二年國民基本
教育課程綱要總
綱實施要點之一
4.學校辦理課後輔導、寒暑假學藝
活動及留校自習,能以自由參加
為原則,參加意願調查通知,不
必敘明不參加理由。
當學期之課後輔
導、寒假、暑假
學藝活動之課
表。註:於課程實
施前上傳
□未辦理
□辦理且符合規定
□未符合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正常教學實施要點第
3點
5.課後輔導授課時間每日不超
過下午 5時30 分,且未於紀
念日、節日之放假日及例假日
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能於週
一至週五上午辦理。
□未辦理
□辦理且符合規定
□未符合
6.辦理之留校自習,未用於上課
或考試。
□未辦理
□辦理且符合規定
□未符合
7.學校對學習狀況需協助的學
生,能通知家長,訂定並落實
預警、輔導措施;學習評量結
果未達及格基準的學生,訂有
補救措施。
□符合規定
□未符合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
學學生學習評量辦
法第 12 條
8.學校定期評量的紙筆測驗次
數,每學期至多3次。
□符合規定
□未符合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
學學生學習評量辦
視導計畫附件 4-1
16
檢核指標
相關佐證資料
學校檢核
符合情形
對應法規
法第 7條
9.學校模擬考能於國中三年級
開始辦理,且未在寒暑假結束
後第一週實施,辦理日期列入
學校行事曆,另每學期辦理次
數未超過 2次(全學年不得
超過 4次)。
□符合規定
□未符合
國民中學及其主管
機關辦理升學或國
中教育會考模擬考
試處理原則第 3及
第4點
10.學校能訂定及公告命題審題
機制。
□訂定且公告
□未訂定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正常教學實施要點第
4點
承辦人員: 業務主管: 校長:
檢核日期:_____________
備註:
1.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第 3條規定:「國民中小學應訂定正常教學自主檢核方式,並定
期進行自主檢核。前項正常教學自主檢核,其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國民中學應於每學年開學前,將
檢核結果公告於學校網站。」
2. 各國民中學應於每學年度開學日前將本檢核表與相關佐證資料於學校網站首頁公告,課後輔導、寒假、暑
假學藝活動之課表應依各學期期程公告。
17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
縣市:南投縣
學校:____________
檢核指標
學校檢核符合
情形
對應法規
1.學校能事先公告新生編班作業(含日期
地點),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並於學
生編班名冊公告後,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
導師(級任導師)。
□縣市統一編班
□自行編班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
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第6條
2.學校能公告該學年度課程計畫(包含各
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
□符合規定
□未符合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
程綱要總綱實施要點之
一
3.學校對學習狀況需協助的學生,能通知
家長,訂定並落實預警、輔導措施;學習
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的學生,訂有補救
措施。
□符合規定
□未符合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
生學習評量辦法第 12 條
4.學校定期評量,以全校行事曆統一安排為前
提,紙筆測驗次數,國民小學一年級及二年
級,每學期至多2次,三年級至六年級,每學
期至多3次。
□符合規定
□未符合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
生學習評量辦法第 7條
5.學校能訂定及公告命題審題機制。
□訂定且公告
□未訂定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
學實施要點第4點
承辦人員: 業務主管: 校長:
檢核日期:_____________
備註: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第 3條規定:「國民中小學應訂定正常教學自主檢核方式,並定期
進行自主檢核。前項正常教學自主檢核,其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視導計畫附件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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