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書法教學成效中期計畫
教 育 部
目次
壹、計畫緣起……………………………………………………2
貳、計畫目標……………………………………………………2
參、現況分析……………………………………………………3
肆、實施策略……………………………………………………4
伍、經費需求及分工……………………………………………6
陸、預期效益……………………………………………………7
【附表】實施策略、具體措施及執行期程表…………………8
壹、計畫緣起
書法為中華文化特色之一,除具有以線條變化及空間組合為表現主體的藝術性外,更兼具書寫以傳情達意、修身養性的實用性。然而,因科技一日千里的發展及民眾日常書寫習慣的改變,致使書法的實用性逐漸為現代科技產品所取代。為永續保存書法文化,避免因時空轉換而讓此一中華特有文化消失,並提升國民中小學國語文教師之書法專業素質,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前於民國98年9月8日以臺國(二)字0980150647A號函公布「國中小書法教學改進方案」,期藉由政策宣導、補助辦理教師書法增能培訓與引進書法家駐校展演或進行協同教學,以及鼓勵發展書法校本課程等方式,強化地方政府及學校對書法教學之重視並落實推動。
此外,為瞭解本案未來可行的策進作為,本部復依本101年4月24日「書法教學改進方案推動現況及未來規劃」報告中表定之「教育部推動國中小書法教育之相關期程」,如期完成各項改進書法教育之策進作為,重要作為包括:邀集書法教育之專家學者與中央團教師共同研商調整「書法教學改進方案」、完成全國中小學書法教學實施現況之調查、委託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國語文輔導團籌組專案小組進行調整「書法教學改進方案」之實徵資料蒐集與研究、展覽全國語文競賽寫字項目優良之作品,以及規劃辦理書法教學卓有成效學校參訪等,已可見書法教學於教學現場札根。
為實現書法教育深耕推廣之願景,並延續「國中小書法教學改進方案」推動之成效,本部擬整合相關部會資源,策劃未來四年(民國103年至106年)之書法教育推動重點,並據以綜整提出「提升書法教學成效中期計畫」,盼能為書法教育於國中小教學體系奠定良好之基石。
貳、計畫目標
本計畫預期之目標如下:
研發教材:逐年發展《國民中小學書法教學》國小三年級至六年級及國中七年級至九年級之教學影片,國小階段及國中階段各1單元。
二、發展書法特色學校:逐年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發展書法特色學校,首年補助20校、104年補助30校、105年補助40校、105年補助50校。
三、辦理書法營隊:逐年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舉辦寒暑假期間書法營隊,首年補助各縣市1校、逐年增加補助1校,103年補助22校、104年補助44校、105年補助66校、105年補助88校。
四、推廣書法教學活動: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每年補助1校之原則,進行以推廣書法教學為主題之跨校參訪活動,逐年增加1校,持續4年,共計220校。
参、現況分析
茲就課程、教材、師資、教學等四大層面說明書法教學之現況與問題如下:
一、課程綱要明訂學校課程之安排為校內課程發展委員會之權責
(一)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中「識字與寫字能力」之分段能力指標說明,教師應指導學生正確筆畫筆順,並了解、利用、運用六書原則,同時已將書法教育相關能力指標納入課程綱要。
(二)前揭綱要中有關【識字與寫字教學】之教學原則,明定各年級硬筆寫字教學,宜配合各科作業,隨機教學,亦得視需要規劃定時教學,在教師的指導之下,採用「分布練習」,練習寫字。三年級以後,毛筆寫字教學,得視教學需要,規劃定時教學,或配合綜合活動,利用社團延伸教學。
(三)綜上,有關毛筆寫字在目前課綱的規範中業已明列,各校得據以安排毛筆課程;然因學校課程與節數之安排係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決定,爰依據課程綱要,現階段本部無法強制要求各校均必須安排固定之書法課程學習節數。
二、書法教材資源欠缺統整,難以發揮教學資源共享之效益
書法教學教材多由教師蒐集坊間教材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國語文學習領域國教輔導團教師自行研發,僅有部分優良書法教學示例供現場教師參考,尚未有系統編輯之書法教材。
三、師資職前教育中無書法能力及專業素養之課程
目前國民中小學之師資培育機構並未將書法教學納入國語文教師之職前必修課程,亦無單獨之書法系所可進行書法教師之培育。因此,國民中小學國語文教師並非均具備足夠之書法教學能力,致使教師難於國語文課堂中進行書法教學活動。
四、書法教學多已轉型為學校社團活動
在無書法專長之合格師資以及國語文學習節數有限等因素下,學校多採引進校外書法專家,於社團活動中開設書法社團供學生選習,將過去傳統練習寫字的概念,轉化為藝術美學之學習,有些學校亦將此列為學校特色予以發展。
肆、實施策略
本計畫期程自民國103年起至106年止。針對書法教學於國語文領域中之學習節數有限、無法強制學校於正式課程安排書法教學、書法教學欠缺具專長師資,以及學校多採社團方式推動書法教育之現況,本部希冀藉由規劃103年至106年分期執行之實施策略,使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均能逐步發展書法教學特色,以強化國民中小學之書法教學活動。茲就課程、教材、師資、教學及配套措施面向,說明本計畫之實施策略:
一、課程
除由國家教育研究院課綱研修小組持續研議將書法教學納入中小學課程綱要外,本部亦持續透過統合視導,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照現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規定,落實「第一階段以習寫硬筆字為主,第二、三、四階段,除硬筆字書寫練習外,兼習毛筆字」之原則。
二、教材
(一)國家教育研究院整合書法教學資源,於該院網站中建置書法專區,提供三至九年級之《國語文教學補充計畫—書法》教材檔案,供師生下載使用。
(二)國家教育研究院持續整合書法教學教材,並逐年發展《國民中小學書法教學》國小三年級至六年級及國中七年級至九年級之教學影片各1單元。
(三)鼓勵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研發並編輯有系統且適合自學之書法(含硬筆書法)教材。
三、師資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轄學校將書法教學培訓課程列為年度研習重點,進行全國國中小國語文教師之書法增能培訓事宜。
(二)委託進行具書法專長之教師暨師培生書法認證制度前導研究。
(三)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小教師書法增能研習課程。
(四)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將書法教學知能之涵養,納入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五)補助國中小以社團方式引進書法專長人員,協助推廣書法教學。
(六)申請具書法專長之替代役男,協助推動書法教學運作計畫,以及持續補助各校遴聘書法專長人員以社團方式推廣書法教學。
四、教學
(一)鼓勵學校遴聘書法專長教師進行書法教學,並規劃固定時數。
(二)鼓勵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將書法納為學校發展特色,補助成立書法特色學校,改善書法教學環境,建置專科教室,並逐年累積執行校數。
(三)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利用寒暑假舉辦書法營隊,培養學生學習興趣,並逐年累積執行校數。
五、配套措施
(一)辦理各項書法相關競賽
1.持續辦理「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組。
2.持續辦理「全國語文競賽」寫字項目。
3.於前揭賽事執行完畢之後,積極規劃辦理全國巡迴展,推廣學校藝術教育成果。
4.前揭賽事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
(二)善用各項書法資源
1.補助國中小引進在地書法家駐校展演或協同教師進行教學。
2.補助國中小舉辦以推廣書法教學為主題之跨校觀摩或參訪活動,並逐年累積執行校數。
(三)發揮各級輔導團推廣及輔導之功能。
1.鼓勵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群及中央輔導團所屬國語文領域小組發展書法教學示例。
2.遴聘具書法教學專長之教師加入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群及中央輔導團。
3.鼓勵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民教育輔導團所屬國語文領域輔導團團員,將推廣優良書法教學示例列為重點工作項目。
(四)倡議親子共學書法,並鼓勵社教單位結合學校與社區資源,辦理親子共學書法活動,以擴展宣導效果。
(五)研擬推動書法教育補助要點,作為補助辦理各項書法教育活動之依據。
伍、經費需求及分工
本計畫整合本部各單位及國家教育研究院之資源,擬定課程、教材、師資、教學及配套措施面向之實施策略、具體措施及執行期程(詳如附表)。所需經費臚列如下表:
本計畫經費需求表
年 度 單 位 | 103年度 | 104年度 | 105年度 | 106年度 |
教 育 部 | 552萬元 | 716萬元 | 910萬元 | 1104萬元 |
國家教育研究院 | 45萬元 | 45萬元 | 45萬元 | 45萬元 |
總 計 | 597萬元 | 761萬元 | 955萬元 | 1,149萬元 |
陸、預期效益
一、落實課程綱要,促進書法教學永續發展。
二、研發系統教材,活絡書法教學現場資源。
三、強化師資素質,精進書法教學專業知能。
四、營造學習情境,發展書法教學特色學校。
五、研擬相關配套,完備書法教學支持系統。
附表 實施策略、具體措施及執行期程表
面向 | 執行策略 | 具體措施 | 主/協辦單位 | 執行期程 所需經費(元) | |||
103 | 104 | 105 | 106 | ||||
一、課程 | (一)檢討調整課程綱要內容 | 國家教育研究院課綱研修小組持續研議書法納入中小學課程綱要之可行性。 | 國家教育研究院 | ˇ | ˇ | ˇ | |
(二)重申課程綱要實施要點中之教材編選原則 | 透過統合視導要求縣市,落實課綱中「第一階段以習寫硬筆字為主,第二、三、四階段,除硬筆字書寫練習外,兼習毛筆字」的要求。 | 本部國教署 (國中小組) | ˇ | ˇ | ˇ | ˇ | |
二、教材 | (一)建置書法數位資源及教材 | 1.建置書法專區網頁,提供三至九年級之《國語文教學補充計畫—書法》教材檔案,供師生下載使用。 | 國家教育研究院 | ˇ | |||
2.出版《國民中小學書法教學》國小三至六年級及國中七至九年級部分數位教學影片(每年發展國中小各1單元)。 | 45萬元 | 45萬元 | 45萬元 | 45萬元 | |||
(二)編輯有系統的書法教材資源 | 鼓勵縣市研發並編輯有系統且適合自學的書法(含硬筆書法)教材。 | 本部國教署 (國中小組) | ˇ | ˇ | ˇ | ˇ |
面向 | 執行策略 | 具體措施 | 主/協辦單位 | 執行期程 所需經費(元) | |||
103 | 104 | 105 | 106 | ||||
三、師資 | (一)鼓勵直轄市、縣(市)辦理書法教學相關研習課程 | 要求直轄市、縣(市)及學校將書法教學培訓課程列為年度研習重點,並完成全國國中小國語文教師之書法增能培訓事宜。 | 本部國教署 (國中小組) | ˇ | |||
(二)規劃書法教師認證制度 | 委託進行具書法專長之教師暨師培生書法認證制度前導研究。 | 本部國教署 (國中小組) | 30萬 | ||||
(三)辦理書法教學師資培訓 | 補助直轄市、縣(市)辦理國民中小學教師書法增能研習課程。 | 本部國教署 (國中小組) | 66萬 | 66萬 | 66萬 | 66萬 | |
(四)書法教學課程納入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 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書法相關課程,提供師資生修習。 | 本部 (師資培育及 藝術教育司) | ˇ | ˇ | ˇ | ˇ | |
(五)引進書法專長人員 | 1.申請具書法專長之替代役男協助推動書法教育。 | 主辦: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執行相關事宜 協辦:本部國教署 (國中小組)規劃運作計畫 | ˇ | ˇ | ˇ | ||
2.補助各校聘請書法專長人員以社團方式推廣書法教學。 | 本部國教署 (國中小組) | 20萬 | 20萬 | 20萬 | 20萬 |
面向 | 執行策略 | 具體措施 | 主/協辦單位 | 執行期程 所需經費(元) | |||
103 | 104 | 105 | 106 | ||||
四、教學 | (一)規劃書法定時教學 | 鼓勵學校遴聘書法專長教師進行書法教學,並規劃固定時數。 | 本部國教署 (國中小組) | ˇ | ˇ | ˇ | ˇ |
(二)發展書法特色學校 | 鼓勵各縣市將書法納為學校發展特色,並補助發展書法之特色學校。 | 300萬 | 450萬 | 600萬 | 750萬 | ||
(三)改善書法教學環境 | 補助成立書法特色學校,建置專科教室。 | ||||||
首年補助20校,逐年增加10校, 4年共計140校 | |||||||
(四)辦理寒暑假書法營隊 | 補助各縣市政府利用寒暑假期間舉辦書法營隊培養學生學習興趣。 | 22萬 | 22萬 | 22萬 | 22萬 | ||
每年各縣市補助1校,4年共計88校 |
面向 | 執行策略 | 具體措施 | 主/協辦單位 | 執行期程 所需經費(元) | |||
103 | 104 | 105 | 106 | ||||
五、配套 措施 | (一)辦理各項書法相關競賽 | 1.舉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組。 | 本部 (師資培育及 藝術教育司) | ˇ | ˇ | ˇ | ˇ |
2.舉辦「全國語文競賽」寫字項目。 | 本部 (終身教育司) | ˇ | ˇ | ˇ | ˇ | ||
3.賽後積極規劃辦理全國巡迴展,致力推廣學校藝術教育成果。 | 本部 (師資培育及 藝術教育司) | ˇ | ˇ | ˇ | ˇ | ||
4.「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全國語文競賽」已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全國性競賽參考項目,學生於前揭競賽獲獎次,可獲得積分。 | 本部國教署 (高中職組) | ˇ | ˇ | ˇ | ˇ | ||
(二)善用各項書法資源 | 1.補助各國民中小學引進在地書法家駐校教學活動、創作展示及演講。 | 本部國教署 (原民特教組) | 50萬 | 50萬 | 50萬 | 50萬 | |
2.補助各國民中小學舉辦以推廣書法教學為主題之跨校觀摩或參訪活動。 | 本部國教署 (國中小組) | 44萬 | 88萬 | 132萬 | 176萬 | ||
首年各縣市補助1校,逐年各縣市增加1校, 4年共計220校 |
面向 | 執行策略 | 具體措施 | 主/協辦單位 | 執行期程 所需經費(元) | |||
103 | 104 | 105 | 106 | ||||
五、配套 措施 | (三)發揮輔導團推廣及輔導之功能 | 1.鼓勵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群及中央輔導團發展書法教學示例。 | 本部國教署 (國中小組) | ˇ | |||
2.中央輔導團國語文領域遴聘具書法教學專長之教師。 | ˇ | ˇ | ˇ | ˇ | |||
3.鼓勵國教輔導團國語文領域輔導團團員將推廣優良書法教學示例列為輔導重點工作項目。 | ˇ | ˇ | ˇ | ˇ | |||
(四)倡議親子共學書法 | 鼓勵社教單位結合學校與社區資源,辦理親子共學書法活動,以擴展宣導效果。 | 本部 (終身教育司) | 20萬 | 20萬 | 20萬 | 20萬 | |
(五)研擬推動書法教育補助要點 | 研擬補助推動書法教育實施要點,作為補助辦理各項書法教育活動之依據。 | 本部國教署 (國中小組) | 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