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東引國中小國小部學生成績評量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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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盛 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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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立東引國民中小學 國小部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要點
經本校 114 64日課發會修訂
一、本要點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連江縣《國
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及《連江縣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運
作要點》等相關法規訂定。
二、成績評量原則
() 學生成績評量應兼顧多元、適性、公平與回饋,強調學習歷程與
學習成果並重。
() 評量方式應依學生發展階段與學習特性,採取彈性方式施行,並
具備診斷性與鼓勵性。
三、評量範圍與方式
() 領域學習課程與彈性學習課程:
1. 評量內容應涵蓋核心素養、學習重點、認知、情意與技能等層
面。
2. 評量方式包括紙筆測驗、學習單、實作評量、作品、觀察記錄與
學習檔案等。
() 日常生活表現:包括出缺席情形、品德表現、公共服務、團體活
動參與與校內外特殊表現。
四、定期評量規範
() 各領域每學期定期評量紙筆測驗不得超過 2次。
() 定期評量應避免影響學生正常作息,不得於午休、課後輔導或非
上課時段進行。
五、平時評量規定
() 應結合日常教學活動進行,強調持續觀察與學習歷程記錄。
() 應儘量減少大量紙筆測驗,鼓勵多元評量工具使用。
六、成績記錄與呈現方式
() 採文字描述與等第記錄方式為主,重視個別化回饋。
() 期末成績應綜合各項評量結果,並提供學生具體學習建議與回
饋。
七、成績通知與申覆
() 每學期至少提供一次書面成績與學習建議予學生及家長。
() 學生或家長對成績有疑義,應於通知後一週內提出申覆申請。
八、命題與審題作業要點
() 命題原則:
1. 命題教師應依教學進度及課程目標命題,題型應具備適當難易與
配分比例。
2. 試題應重視素養導向、圖文整合,避免性別、族群或其他歧視內
容。
3. 嚴禁使用出版社試卷或未經轉化的參考書題目,應附雙向細目表
與命題記錄表。
4. 命題內容應與學生生活經驗連結,字體使用正體字,並視學生年
段加註注音。
5. 命題應於評量前一週完成並繳交教務組備查。
() 審題原則:
1. 可採年級教師共同審閱,或進行跨班交叉審題。
2. 審題時應注意題意清晰、配分合理、語句適齡,並立即回饋修
正。
3. 所有審題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公開或複印。
() 保密與迴避原則:
1. 命題與審題期間應嚴格控管試題存取,並由教務組統一列印與發
放。
2. 若命題或審題教師之子女就讀該年級,應主動迴避相關作業。
3. 若學校人力資源有限,得提請加入本縣共同命題機制,由輔導團
支援辦理。
九、輔導團共同命題與審題機制
() 本校定期評量命題作業得依規劃參與本縣由地方輔導團主持之共
同命題與審題機制。
() 機制運作依下列原則進行:
1. 組織架構:由教育處成立之地方輔導團下設各領域分團,分團成
員由具備專業背景之校長、教師與學者專家組成,統籌跨校評量
命審題工作。
2. 作業流程:
(1.)分團召集人統籌規劃命題與審題計畫。
(2.)由具學科專長之現職教師擔任輔導員,參與命題、審題及教
材資源研發。
(3.)命題完成後,進行結構性審題,確保試題內容之適切性、公
平性與素養導向。
(4.)評量結束後,分團蒐整學生作答情形,辦理教學討論,並提
出命題修正建議。
3. 配合原則:
(1.)參與本縣共同命審題機制者,應依輔導團所訂命審題流程、
時程及品質標準配合作業。
(2.)教務組應協助彙整各科命審題作業紀錄,備查並供未來改進
之參考。
十、特殊教育學生之評量:對特殊教育學生之評量,應依《特殊教育法》及相關
規定辦理,並酌予調整評量方式與內容。
十一、 附則
() 本要點經課程發展委員會及校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 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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