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湖口鄉長安國民小學學生紙筆評量命題與審題辦法
113.03.26 版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辦法。
二、新竹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要點
三、新竹縣國民小學校務評鑑實施要點辦理。
貳、目的:為使定期評量紙筆測驗合乎評量之專業性、價值性、公平性、公正性,並恪遵評
量之保密與責任原則,特訂定本規定。
參、作業流程:包含命題、審題、繳交試題、複閱、印製、發卷、收卷、閱卷、成績統計及
分數應用與補救教學之實施等項目(如附件一),建立試題審核機制,依作業流程確實執
行。
肆、命題內容:本校教師應秉持專業,依據教學計畫之進度範圍設計評量試題,命題內容應
兼顧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等層面與十二年國教課綱素養指標。(※十
二年國教課綱素養指標應占 5~10%及國文科依學生程度需有短文考題)
伍、評量試題安全防護:本校全體教職員工,應嚴守評量之安全防護及保密工作,不得有洩
題之行為,違者依相關規定懲處。
陸、建立題庫:為避免試題有雷同之虞,教導處保留過去三年內試題提供教師參酌,並請命
題教師提供試題電子檔,俾建立歷年題庫做為未來命題審題之參考。
柒、審題機制:教導處對定期評量之試題得提供命題教師自我檢核表、成績統計和各科雙向
細目表,分別請命題教師填寫和審題教師共同討論確認後簽署。試卷審題完成後送交教
導處進行複閱,教導處保有最後審核修訂權,修訂完成並通過複審始得印製試卷,以維
護學生權益(如附件二)。
捌、閱卷教師進行閱卷完畢後,應繳交該科成績統計表到教導處審核,並進行後續分數應用
及補救教學措施。
玖、教導處得對各班平時評量之作業不定期稽查。
壹拾、 本辦法提報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