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區紅毛港國小定期成績評量命題及審題實施原則
壹 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5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33305C號函
「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三、高雄市公私立國民中學成績評量之命題及審題原則。
貳 目的:
為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使其合乎專業性、診斷性、公平性、規範性及保密
性,並落實評量之命題及審題機制,提升學生學習成效與評量正常化,特訂
定本原則。
參 命題原則:
一、以評量科目之授課教師擔任命題教師。
二、應秉持教師專業,依據年度課程計畫之進度範圍,配合教學目標、教學
內容及學生能力來設計評量試題。
三、不得直接引用坊間參考書、題庫光碟之試題或考古題,應進行轉化。
四、命題內容應以培養學生主動學習、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能力為原則,不
宜偏採記憶性知識。
五、應兼顧難易度、鑑別度及適當的配分,並考量學生作答之時間,以避免
考題過於簡易或艱澀。
肆 審題原則:
一、於每學期初各領域或學年會議中討論並遵守迴避原則來排定審題教師,
名單提交教務處備查。
二、審題實施要點
(一)命題教師自評
1.填寫「試題審查檢核表-命題教師自評」。
2.填寫命題科目之「雙向細目表」。
3.簽名後送交審題人員進行第二階段他評。
(二)審題人員他評
1.第一階段導師互評
(1)以各年段或同年級之導師互相審題為原則,填寫「試題審查檢核
表- 審題人員他評」。
(2)科任教師命題之科目,責由排定之審題教師進行他評。
2.第二階段行政人員審核
由校長、教務主任、教學組長或相關組長進行審核作業。
(三)審題教師應依下列原則,進行審題事宜:
1.應配合命題原則進行審查,如命題範圍、命題內容、難易度、鑑別度
等。
2.題目之文字敘述清楚,選項內容配合題意,未有錯別字,配分適宜。
3.檢查附圖是否清晰易判讀,且配合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