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國民中學定期評量國民中學定期評量命題審題規範事項
112 年5月4日 課發會修訂通過
壹、依據:
一、民國 111 年 8 月 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85121A號令之「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
化實施要點」
二、民國 108 年 6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65377B號令修正發布之「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三、民國 109 年 2 月 14 日北市教中字第 1093013701 號令發布之「臺北市國民中學
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
貳、目的:
一、 為使定期評量紙筆測驗合乎評量之專業性、價值性、公平性、公正性,並恪遵評
量之保密與責任原則。
二、 提升命題客觀性並建立命題管控機制,提升教師評量之專業。
三、 確實執行審題機制及迴避保密原則,以提升定期評量試題品質、維護評量之公平
性 。
參、命題原則:
一、 於每學期初各領域會議中討論並遵守迴避原則來排定命題教師,名單提交教務處備
查。
二、 命題教師應秉持專業,依據教學計畫之進度範圍設計評量試題,命題內容應兼顧知
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等層面,命題完成後請同領域教師協助審題,
討論試題適切性及是否做適度修改。
三、 若命題及審題教師子女就讀命題及審題教師之年級,或有其他需迴避情形,應於工
作分配時主動向教務主任或領域召集人提出,另行安排其他教師擔任工作。請命題
及審題教師確實執行審題機制及迴避保密原則,以提升定期評量試題品質、維護評
量之公平性。
四、 不得直接引用坊間參考書、題庫光碟之試題或校內外考古題,應進行轉化。
五、 命題內容應以培養學生主動學習、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能力為原則,不宜偏採記憶
性知識。應兼顧難易度、鑑別度及適當的配分,並考量學生作答之時間,以避免考
題過於簡易或艱澀。
六、 請命題及審題教師注意試題的保密性,勿任意放置導致試題外洩,不得有洩題或暴
露試卷之行為,違者依相關規定懲處。
肆、審題原則:
一、於每學期初各領域會議中討論並遵守迴避原則來排定審題教師,名單提交教務處備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