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國中定期考試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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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永吉國民中學定期考試紙筆測驗命題、製卷、監試及閱卷作業要點
101.12.21.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111.11.28.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一、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3.12.22 9348 次局務會議討論通過之「臺北市國民中學學生定
期評量紙筆測驗作業要點」。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795日北市教中字第1076037594函「 臺北市國民中學定期評
量命題審題規範事項」。
(三)教育部1086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65377B號令修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
生成績評量準則」。
(四)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214日北市教中字第1093013701號令修正「臺北市國民中學
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
(五)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812日北市教中字第1113072276號函「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
化實施要點」修正。
二、目的
()為使本校定期考試紙筆測驗合乎評量之專業性價值性公正性診斷性規範性及保
密性,恪遵評量之保密與責任原則。
()提升命題客觀性並建立命題管控機制,提升教師評量之專業。
()確實執行審題機制及迴避保密原則,以提升定期評量試題品質、維護評量之公平性。
三、實施方式
() 各領域之定期評量次數以 2-3 次為原則,由各學習領域教師專業社群會議通過定期評量
方式與次數後於前 1學期期末提交教務處彙整後經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 每學期各領域之定期評量紙筆測驗,由各學習領域教師專業社群於期初擬定評量範圍,
並排定命題、審題教師,送教務處彙辦。
() 定期考試紙筆測驗之實施,包含命題、審題、製卷、監試、學生應試及閱卷等程序,除
學生應試依本校「學生考試規則」辦理,其他工作事項均須依本要點辦理。
四、命題工作注意事項
(一)命題教師以該年級任課教師擔任為原則。
(二)教師命題時應秉持專業,依據教學計畫之進度範圍設計試題。
(三)教師命題應依據教學原理設計評量試卷試題應兼顧知識理解合、
評鑑等層面。
(四)試題應兼顧難易度及鑑別度,不得使用題庫出題,或直接引用坊間之試題,或直接引
用本校之考古題。
(五)命題教師考前,除審題教師及卷務承辦人員之外,禁止將試題影印或傳送給任何人,
避免洩題疑慮。
(六)命題教師使用學校公用電腦命題,離開電腦前,應確認試題檔案全部清除。
(七)命題教師應注意試題安全及確實負起保密之責。
(八)為免因命題作業延誤影響試題水準,命題教師應提早著手命題工作,並能預留審題與
修正時間,準時繳交試題。
(九)如採小組命題〈1人以上〉,應推選命題小組長,並召開命題會議統整試卷之架構,
分別就命題單元、出題教材分配、題型、配分、試題雙項細目分析及工作期程進行研
議,並請避免未經架構統整,逕依大題分工命題,影響試題品質。
(十)採小組命題〈1人以上〉,應避免透過公用平台〈如網路芳鄰〉、手機、電子郵件,
其它有試題外流之虞的方式傳送聯繫試題,以落實試題保密工作。
(十一)審題後命題教師應立即修正將正式試卷及補考試卷〈含解答〉與審題記錄表(如附
件一)交至教學組。
(十二)考後一週內,依據正式試題填寫試題分析表(如附件二)繳交至教學組。
(十三)請命題老師於考後二週,依據正式試題及領域教專社群會議之討論填寫『定期評
量試題檢討及具體建議表』(如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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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試卷每頁頁尾請加註「試卷共○張共○頁第○頁請翻頁繼續作答/最後一頁」
(十五)手寫答案卷頁尾請加註「答案卷共○張,共○頁,第○頁」
(十六)試卷繳交時間為考前 8天〈不含例假日〉
五、審題作業注意事項
(一)審題以定時定點共同面談研討為原則避免透過公用平台〈如網路芳鄰〉手機或電子
郵件,或其它有試題外流之虞的方式傳送聯繫試題,以落實試題保密工作。
(二)審題時應就該領域專業評量原則審查,並注意配分、題意、題序等是否正確,避免錯
誤。
(三)審題方向(詳試題審題記錄表如附件一)
1.命題範圍:就是否符合考試範圍,進行審核。
2.題目格式:就題目文字敘述、選項等基本要素進行審核。
3.題目內容:依教師教學經驗判斷題目的難易程度,及是否適當等進行審核。
(四)審題後,審題教師應將相關資料應銷毀或妥為保管,不得流出。
(五)參與審題教師應注意試題安全及確實負起保密之責。
(六)審題教師應填寫審題記錄表〈如附件〉交由命題教師修正。
(七)審題完成時間為考前 10 天〈不含例假日〉
六、繳交試題
(一)試卷繳交時間為考前 8天〈不含例假日〉
(二)命題教師應於期限內,親自將試題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組。
(三)教務處應注意試題安全及確實負起保密之責。
(四)試題除命題教師、審題教師、油印人員及教學組承辦試務幹事之外,其餘人員不得接
觸。
七、製卷作業注意事項
(一)印製試題時,嚴禁他人進入油印室。
(二)試卷印製應完整清晰,廢卷立即銷毀,避免他人取得。
(三)印製後之試卷,需妥善保管,嚴禁他人取得。
(四)印製人員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五)印製後之版紙資料,應予以銷毀。
(六)印製好之試題由專人、專櫃統一保管,並做好安全措施。
定期考試試卷印製應填寫製卷記錄表,詳實記錄印製科別、日期、份數、製卷與收
卷人員點交日期、版紙及廢卷銷毀檢核等,並由承辦人 員簽名陳核。
八、監試作業
(一)監試安排以依教師課表節次,採隨堂監試為原則。
(二)定期考試監試表由教學組製作,並於定考前 7天(不含例假日)公告各辦公室。
(三)公告排定之監試教師如因故無法到校監試應完成請假手續自覓其他教師代為監試
同時向教學組登記報備,假單應註明代監試教師姓名。請假教師並需負責自行通知提
醒代理監試教師準時到場監試。
(四)凡符合「臺北市立各級學校教師請假作業補充規定」第 2條規定者,由教學組安排教
師代理監試事宜。
(五)監試教師應於考試當節上課前至油印室領取試卷,並於上課鐘響前進入監試教室。
(六)監試教師於上課鐘響時開始發下試卷及答案卡或答案卷。
(七)監試教師發完試卷應提醒學生「試卷共○張共○頁:手寫答案卷共○張共○頁/
無手寫答案卷」,請學生自行檢查。
(八)監試教師清點考場學生人數,並登錄缺考學生座號於試卷袋封面並簽名。
(九)監試教師於考試中隨時注意學生應試情形,並協助處理考場突發狀況。並將處理情形
記錄於試卷袋封面。
(十)試題更正與調整,統一由教學組處理或廣播,監試教師不得自行向學生宣布更改或調
整試題。
(十一)監試教師應專心監試避免看書報、打電腦等情形;並避免與學生交談,以致影響其
他學生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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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監試教師於考試結束鐘聲起請學生停筆,收回答案卡或答案卷,並清點答案卡或答
案卷數量是否符合應試人數後,才讓學生下課。並請注意答案卷是否有誤交試題卷
之情形
(十三)監試教師應於下課後立即將答案卡或答案卷送回油印室。
(十四)教學組彙整班級缺考名單,製發補考通知書。通知導師及學生家長。
九、收卷工作
(一)收卷地點為油印室。
(二)監試教師於該節考試結束鐘聲響後立即收卷,並清點試卷數量無誤後,學生才下課。
(三)由教學組負責幹事與教務處同仁,依分工分年級點收教師交回各班試卷數量。
(四)收卷完成清點無誤後,由教學組幹事負責保管,再交給各科命題教師進行後續閱卷工
作。
十、閱卷工作
(一)命題教師至油印室簽收領取答案卡,並進行電腦讀卡閱卷工作。
(二)各班任課教師至油印室簽收手寫答案卷或作文卷,並批閱答案卷。
(三)註冊組將讀卡成績轉檔入校務行政系統或教師自行輸入閱卷分數。
(四)作文卷先彌封班級座號姓名後,再交任課教師批閱。
(五)答案卡或答案卷送回註冊組存檔。
(六)違反「臺北市立永吉國民中學學生考試規則」之學生,由教學組通知任課教師依規定
扣分。
(七)各班任課教師應於定考後第 3天完成校務行政系統成績登錄及繳交。
(八)命題教師應於定考後一週內將「試題分析表」交至教學組。
(九)電腦讀卡無法判讀時均依本校「學生考試規則」辦理。
十一、命題、審題、製卷及相關人員應負保密之責,相關資料(試題分析表審題記錄表、
試題檢討記錄表學生缺考彙整表及製卷記錄表)應經行政程序核備後編號歸檔
少保存六個月
十二定期評量結束後各學習領域應進行試題檢討以提供教師教學診斷及命題之參考,
必要時得進行充實教學或補救教學
十三、迴避原則
(一)幹事同仁有子女就讀本校時,不得擔任教學組負責卷務與試務之職務,如子女入學時
間,與幹事輪調調整時間不一致,由教務主任於處內暫行調整人力因應。
(二)教師同仁有子女就讀本校時,命題與審題工作分配,應自行表明並予迴避,並以調整
年級進行命題與審題工作因應。
十四、學生考試應遵守事項及補考措施,依本校「學生考試規則」辦理。
十五、本要點實施流程及說明詳如附件四。
十六、於定期評量命題及審題過程中,倘違反上述事項,得視情節輕重者,交由教師成績考
核委員會議處。
十七、本要點經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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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永吉國民中學【 】學年第【 】學期第 定期考試
】科【 】年級 試題審題記錄表【通過版】
一、試題來源:
年級 領域 版本 次段考
範圍:第 章(課) 節~ 章(課) 單元
二、審題完成日期:
三、試題格式:
表頭標示
□無誤
□需修正:
字體大小
□適中
□太小或過大,建議修正:
字型
□標楷體、細明體或注音體
□修正:
空格答題空間大小
□適中,書寫空間足夠
□不適用
□建議修正:
題號
□題號與選項順序正確
□需修正:
版面配置
□版面配置閱讀舒適
□建議修正:
四、試題內容:
總分
100
□修正:
各小題配分
□配分合理
□建議修正為:
試題總量
□適中,考試時間內可完成
□過多或偏多□過少或偏少
□建議修正為:
難易度
□適中 □偏難 □偏易
□建議:
題型
□恰當
□建議:
文句與用字
□文句流暢
□整張試卷無錯字
□建議修正文句或錯字題號:
圖表清晰度
□清晰
□不清晰題號,建議修正:
題意
□清晰
□建議修正:
內容
□各單元配分恰當
□與教學內容相符
□各大題題目未重複
□偏重或疏忽某單元,建議修正:
□超出教學範圍,建議修正:
□題目重複:
命題老師(請簽名)
教學組
教務主任
註:簽名處請親筆書寫,切勿以電腦繕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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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 第學期第 次定期評量 年級 析者:
出題單元
目標分類
平均
答對率
難易度
鑑別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本表請於考後一週內填妥連同試題答對率分析表繳交教學組
附件
6
出題單元
目標分類
平均
答對率
難易度
鑑別度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補充說明:
※本表出題單元及各項勾選、填寫項目請填寫清楚、完整。
※本表請於考後一週內填妥連同試題答對率分析表繳交教學組(答對率分析表
請向註冊組索取)
「試題檢討分析意見文字描述」
請於領域會議討論後 2週內於網路填報敎學組彙整後陳
填報路徑:本校網芳/暫存資料區/行政專區/教務處/教學組/000 學年 0學期
試題檢討分析及具體建議文字描述→依照所屬「科目別」及「年級別」存檔。
※「試題統整分析意見表(文字描述)」將於教師專業社群會議及課發會中討論,
為期試題更適切請務必填妥繳送,多謝。
本表請於考後一週內填妥連同試題答對率分析表繳交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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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第 學期 年級第 次定期評量試題檢討分析及具體建議表 科)
1
試題統整分析意
教師專業社群具體建議
年級
平均
分數
本次
命題
教師
下次
命題
教師
※本表一式 2份,一份同教師專業社群會議紀錄裝訂,另一份請本、下次之命題教師核章後
送教學組陳核。
教學組
附件
8
【附件四:定期評量命題審題實施流程及說明】
命題
審題
繳交試題
印製與保管
監考與收卷
閱卷
成績統計
分析及應
反思命題
原則
1. 教學組於定期評量 3週前將命題通知送至命題教師(英聽亦需於 3
前送達)
2. 依據教學計畫之進度範圍設計評量試題命題內容應兼顧知識解、
應用、分析、綜合、評鑑等層面。
3. 命題時,教師應依教學內容設計命題,坊間出版社之試題得供參考,
不得直接引用,並避免出現政治性、違反性別平等教育內涵與精
及其他社會上有爭議性之題目
4. 使用個人電腦,應有保密措施,若使用學校公用電腦出題,離開電腦
前,應確認試題檔案全部清除。
5.教師命題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1.由各領域教學研究會決定審題教師。
2.審題時應就命題說明 23點審查,並注意順序、配分、標、字體
等,避免錯誤。
3.審題後對於有疑慮之試題,應請命題教師修正,修正後再經審題教師
確認並簽名,審題之資料妥為管理與保密,不得攜出。
4.參與審題教師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1.定期評量 8日前由命題教師親自將試題含電子檔及審題紀錄表,繳至
教務處專人簽收(英聽於定期評量 8日前繳交)
2.教務處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1.定期評量 7日前學校由專人印製考卷。
2.印製試題時,禁止他人進入印製工作室
3.印製者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4.學校專人專櫃統一保管,並做好安全措施。
1.由監考教師親至指定地點領取試卷。
2.監考教師確實監考。
3.檢查試卷數是否與考生數相同,清點無誤後學生方可離開。
4.清點無誤後,交給教務處。
1.依公平公正原則批閱
2.閱卷後,應登記分數並作評量之後續處理。
1.定期評量後 3日內輸入並繳交成績(作文成績不含假日5日內繳交)
2.評量結果提供教師檢核教學過程與方法,做為教學計畫之參考。
3.評量結果提供教師做為瞭解學生能力與個別差異的參考依據。
4.教師可依評量過程及結果,指導學生調整學習目標與方式。
5.各項評量結果,可提供各領域研究會,做為改進教學之依據。
1.依成績評量結果,檢視試題難易度,以作為下次評量命題
之參考依據。
2.反思教師教學與學生評量結果之適切性。
2.
補救教學
1.透過評量,教師可瞭解學生學習狀況,教師應適時加強教
學。
2.協助弱勢學生提升學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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