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專業科目(加重學前特殊教育比重)、國語文、教學演示、口試成績依序錄取,
以上成績皆相同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依成績順序介聘。
拾、公開介聘:
一、正式教師介聘:
於民國 113 年6月20 日(星期四)9時起在南投國民小學活動中心依各類別成績順
序辦理公開介聘,正式教師甄選錄取人員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准考證親自報到,如
委託他人者,受委託者應攜帶委託書(附件十)及雙方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國
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及健保 IC 卡)。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介聘。完成介
聘者,應於民國 113 年6月24 日(星期一)16 時前攜帶有關證件及介聘函至分發學
校辦理應聘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取消資格。備取候用期限至民國 113
年6月25 日(星期二)16 時為限,候用期限前如有正取生因故放棄,則依序補實至
簡章公告名額為止。
二、代理教師介聘:
正式教師介聘後,學校如有 3個月以上教師缺額時,依其列冊候聘順序辦理代理教
師公開介聘(如有成績相同時,依序以教育專業科目/教育專業科目(加重學前特殊
教育比重)、國語文之成績高低為排序之依據,若教育專業科目/教育專業科目(加重
學前特殊教育比重)、國語文成績均相同時,於介聘作業時抽籤決定介聘順序),經
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介聘。第一次介聘訂於民國 113 年7月1日(星期一)
14時起於南投國民小學活動中心辦理;代理教師列冊候聘至民國113年7月31日(星
期三)16 時止(不另通知),期間如有代理教師缺額時,將另函或電話通知介聘或在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公布缺額及介聘日期。民國 113 年8月1日(星期四)後如有
代理教師出缺時,由各出缺學校自行公開辦理甄選,並從起聘日起開始起薪。
三、代理教師介聘期限,除兵缺及留職停薪缺可代理至原因消失,其餘一年一聘,從民
國113年8月1日(星期四)起聘,最多聘用至民國114年7月31日(星期四)止,介聘原
因消失者應無條件離職。
四、男性兵役義務相關規定:【依據教育部90年11月9日台(九十)人(一)字第九○一
五六六三一號令】現役軍人或尚未服兵役而於甄試錄取前應徵入伍者,應於錄取後,
親自或委託他人(填具委託書)辦理介聘事宜,並於報到日檢具服役證明向介聘學
校辦理保留事宜。介聘或報到後至民國113年7月31日(星期三)前應徵入伍者,應於
民國113年7月31日(星期三)前向介聘學校辦理保留事宜。民國113年8月1日(星期四)
以後入伍者,由介聘學校辦理留職停薪。保留資格人員自服役期滿之翌日起20日內
向學校申請聘任(學校自新學期或新學年開始聘任),其敘薪(含起薪日)悉依南投
縣政府及現行法令規定辦理,凡逾期未申請聘任或不接受聘任者,視同放棄錄取資
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