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科 目: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
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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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現行法制有關公務人員服從義務之主要規範內容為何?請申論之。(25 分)
二、試述對公務人員所為之免職處分,其應踐行之正當法律程序、追究時效及救濟程序
各為何?(25 分)
三、試比較說明政務官與事務官兩者在任用資格、懲戒種類及救濟途徑方面各有何區別?
(25 分)
四、張三為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科長,某日其局長來電指示要求張三轉達所屬同仁支
持某特定政黨之市長候選人,請問張三是否應服從局長之指示?張三得採取何種因
應作為?又如張三未依長官要求協助輔選,選後遭調職為科員,張三得依何種法律、
提出何種救濟?(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