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 地方特考 三等 戶政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試卷

pdf
86.16 KB
1 頁
win7 2007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1
0
8
別:三等考試
科:戶政
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間:2小時 座號:
※注意:
使
使
代號:
30570
頁次:
1
1
一、甲娶妻乙住居 A某日甲與乙因事吵甲遂離家出不知去向,
行蹤不明達十餘年,乙乃向管轄法院聲請對甲為死亡宣告,經法院准許
確定然甲事實上於 B地生活此段期間甲向丙借款新臺幣(下同)
50 萬元尚未返還且甲將其價值 1萬元之手錶贈於丁則甲上開法律
行為之效力如何?25 分)
二、甲現年 19 歲,就讀大學二年級,為通學方便,認依其年齡及大學生之
購買機車通學乃日常生活所毋庸經其父丙之同意
乃逕與丁訂立買賣契約,以新臺幣 50 萬元向丁購買重型機車一輛,則
其效力如何?若上開法律行為僅得其父乙之同意效力又如何?25 分)
三、甲男乙女係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乙因婚外情懷孕而生下丙,始為
認丙之婚
女,親權由乙行使及負擔,甲對丙不負扶養義務,丙日後亦不得繼承甲
之遺產」。則此約定效力如何?(25 分)
四、甲女(其夫早歿)育有三子乙、丙、丁,乙個性叛逆,行為不檢,屢勸
不聽,甲乃登報聲明與乙脫離母子關係。丙則看破紅塵,出家為僧,平
日甲僅由丁陪伴照料。嗣甲死亡,遺有新臺幣 3萬元,則甲之繼承人
為何人?丁主張乙與甲已脫離母子關係,丙已出家,平日未照顧甲,均
無繼承權。則丁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