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 地方特考 三等 戶政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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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等考試
戶政
民法總則
親屬與繼承編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30470
頁次
一、A男和 B結婚多年腦溢血中風無法順利處理自己事務經法
院為輔助宣告,而以其父 C為輔助人。一年後,AB產下一女,雙方
協議從母姓也打算計畫變更夫妻財產制為分別財產制但卻都為 C
反對C向法院聲請宣告兩項協議都必須得到輔助人同意是否有理?
試申述之。25
二、A男和 B結婚多年。A男在一次車禍中,成為植物人而無意識的癱
瘓在床。一年後,B女卻懷孕並產下一 CB女到戶政機關申請登記
CA男的長子,但卻為 A男的父親 D場反對。試問戶政機關應
接受登記?D父應如何主張?(25 分)
三、A女在大學認識同學 B相戀結並育有一歲 C為兩人無法
繼續生活,因此 AB兩人協議離婚,並且經由法院判決,將 C的監護
權交由 A女單獨行使。因 A女仍在學,有感無力扶養 C女,因此有意
C女出養給他人,但被 B男所反對。B男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四、A男、B女及 CD女兩對夫妻,因預產期接近,雙雙住進同一家
產科醫不久 B女產下一 ED女則產下一 F但因醫院的過失
錯寫出生證明,並誤 F交由 AB妻帶回, E交給 CD夫妻帶
三天A男到戶政機關登記 F為其長女C則到戶政機登記
E為其長A撫育 F一年後因車禍過試問 A繼承人為何人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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