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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鑑輔會審議通過後始得重新安置。
二、 資優教育方案
就讀本縣未設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之國民小學者,得申請資優教育方案並由原就
讀學校提供資優教育服務。
拾壹、成績公告
一、 初選通過公告:民國114 年3月31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南投縣教育處網站
(https://sso.ntct.edu.tw/Bulletin/ )及光華國小學校網頁
(http://www.ghps.ntct.edu.tw/),並另以書面個別通知。
二、 複選錄取公告:民國114 年5月5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南投縣教育處網站
(https://sso.ntct.edu.tw/Bulletin/ )及光華國小學校網頁
(http://www.ghps.ntct.edu.tw/),並另以書面個別通知。
拾貳、成績複查
一、 如對初選評量結果有疑義者,請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六),於民國114年4月2
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向光華國小輔導室提出成績複查申請,並繳交申請費新臺幣
100元。
二、 如對複選評量結果有疑義者,請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六),於民國114年5月7
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向光華國小輔導室提出成績複查申請,並繳交申請費新臺幣
100元。
三、 各項成績複查每人以一次為限。複查僅確認成績之登錄、計算,不重新閱卷。
拾參、報到
民國114年5月21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持鑑定結果通知書至就讀學校報到,逾期未
報到視同放棄。
拾肆、其他
一、 參加各項評量務必攜帶入場證正本,如有毀損或遺失,請於鑑定當日攜帶考生身分
證明文件及與原入場證所貼相同之二吋相片申請補發,資料不齊不予補發。入場證
遺失補發酌收工本費 100 元。
二、 若報名者其優勢語言為原住民語或外國語言,得向本府提出申請(附件五),經審
查後予以專案方式辦理。
三、 如有學生報到後欲放棄安置,需由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簽立南投
縣資賦優異學生放棄特殊教育身分(服務)聲明書(附件七),並不得再要求重新
安置於資優資源班或另外實施資優教育方案。
四、 若考生或及其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對鑑定安置結果有疑義,得於收到鑑定結果
通知書或複查結果表之次日起 20 日內,以書面向本府教育處提出申復或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