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113學年度資優鑑定家長說明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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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資優鑑定
家長說明會
時間:113928()
地點:國教輔導團
0
1
1.設籍苗栗縣 1.設籍苗栗縣
2.五足歲未滿六足歲 2.二年級
鑑定標準 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鑑定標準 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鑑定地點 照南國小 鑑定地點 照南國小
申請方式 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線上向苗栗縣海寶國小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向學生就讀學校線上提出申請
1.調整入學申請表 1.學生鑑定申請表
2.能力檢核表 2.特質檢核表
3.兩吋個人證件照片 3.兩吋個人證件照片
4.報名費 4.報名費
5.戶口名簿影本 5.戶口名簿影本
1.函文通知 1.函文通知
2.設籍學區學校一年級 2.原學區安置並接受資優方案服務
3.資優資源班
4.資優巡迴服務
苗栗縣113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彙整表
一般智能
安置事宜
鑑定對象
資料
上傳/繳交
安置事宜
提早入學
鑑定對象
資料
上傳/繳交
苗栗縣113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彙整表
資料
上傳/繳交
安置事宜
鑑定方式
其他特殊才能
鑑定對象
創造能力
鑑定對象
鑑定類別
鑑定方式
資料
上傳/繳交
安置事宜
安置事宜
資料
上傳/繳交
苗栗縣113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彙整表
安置事宜
領導能力
鑑定對象
鑑定方式
藝術才能
鑑定類別
鑑定方式
鑑定對象
資料
上傳/繳交
管道一
苗栗縣113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彙整表
安置事宜
學術性向
調整修業年限
鑑定類別
鑑定方式
申請對象
申請內容
作業通則
鑑定對象
資料
上傳/繳交
苗栗縣 113學年度資優鑑定安置工作時程
QR Code
鑑定類別
鑑定對象
報名日期
鑑定日
鑑定地點
安置型態
提早入學
滿五足歲以上
未滿六足歲
108/09/02~109/09/01
領取表格
即日起至 114/1/3
初選
家長線上提出申請
114/1/3 114/1/9 中午 12:00
中心承辦人線上審查
114/1/3 114/1/9 下午 5:00
繳費
114/1/3 114/1/9 23:59
複選報名及繳費
114/3/18 114/3/19 23:59
初選
114/3/9
複選
114/3/30
竹南鎮照南國小
設籍學區學校
一年級
一般智能
資賦優異
二年級
初選
家長線上提出申請
114/1/3 114/1/9 中午 12:00
學校承辦人線上審查
114/1/3 114/1/9 下午 5:00
繳費
114/1/3 114/1/9 23:59
複選報名及繳費
114/3/18 114/3/19 23:59
初選
114/3/9
複選
114/3/30
竹南鎮照南國小
1.資優資源班
2.資優巡迴服務
3.依原學區安置
並接受資優方案
服務
QR Code
鑑定類別
鑑定對象
報名日期
鑑定日期
鑑定地點
安置型態
學術性向
(國語文+英文、
數學、自然科學)
六、七年級
管道一初選/管道二
家長線上提出申請
114/3/21 114/3/27 中午 12:00
學校承辦人線上審查
114/3/21 114/3/27 下午 5:00
繳費
114/3/21 114/3/27 23:59
未通過管道二改管道一
114/04/11
管道一複選報名及繳費
114/5/6 114/5/7 23:59
管道二
114/4/2
管道一初選
114/4/27
管道一複選
114/5/18
竹南鎮照南國小
1.依原學區安
置並接受資優
方案服務
2.資優資源班
創造能力
~六年級
領導能力
~六年級
其他特殊才能
(橋牌、圍棋、資訊)
僅有橋牌可報名管道一
~六年級
藝術才能
資賦優異
(音樂、舞蹈、美術)
通過藝術才能班
生術科測驗之
~七年級
管道一/管道二
家長線上提出申請
114/3/21 114/3/27 中午 12:00
未通過管道二改管道一
114/04/11
管道二
114/4/2
管道一複選
114/5/18
複選
竹南鎮照南國小
依鑑輔會
安置結果
資賦優異學生
縮短修業年限
經本縣鑑輔會鑑
通過之資優學生
上學期
113 10
下學期
114 3
上學期
113 11~12
下學期
114 4~5
各校自行辦理
依通過類型
適性安置
苗栗縣資優教育設班情形
不分類資優資源
建功國小、竹南國小、建國國小、照南國小、縣立苑裡高中國中部
照南國中、頭份國中、竹南國中、明仁國中、建國國中
資優巡迴班
福星國小
苗栗縣藝術才能班設班情形
音樂
公館國小、竹南國小、公館國中、竹南國中
美術
大同國小、頭份國小、通霄國小、明仁國中、
通霄國中、興華高中國中部、縣立苑裡高中國中部
舞蹈
建功國小、僑善國小、苗栗國中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入口網
http://www.mlc.edu.tw/
苗栗縣特殊教育網 科:037-559703
http://www.spc.mlc.edu.tw/ 資優中心:037-430366
2024/9/28
1
2
一、資優與資優教育 二、鑑定申請方式
三、安置與服務 四、常見問題
何謂資優生?
資賦優異,簡稱「資優」,
英文裡稱「gifted」,語源來自gift(禮物)
指的是上天賜予的天賦,
無法透過提早學習或補習獲得,是與生俱來的能力
特別在某個領域或能力上具有高度潛能。
資優生不一定是績優生;
績優生也不一定是資優生喔!
3
初選
領取表格【提早入學】 113/8/30~114/1/3
報名日期 114/1/3~114/1/9
報名費 $1,000
鑑定日期 114/3/9
複選
報名日期 114/3/18~114/3/19
報名費 $1,500
鑑定日期 114/3/30
.提早入學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
Welcome
4
苗栗縣113學年度
提早入學學生
鑑定說明
5
2024/9/28
2
鑑定對象
凡設籍苗栗縣(須有法定監護人一人共同設籍)
,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民國1089
2日至10991出生)之兒童,且社會適應
行為與國民小學一年級兒童相當者。
6
鑑定標準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提早入學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4」之規定:
1.智力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百分
等級九十七以上
2.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國民小學一年級兒童
相當。
7
鑑定方式
初選:團體測驗
複選:個別測驗
8
申請方式【初】
領取
檢核表
線上申請 中心審核
不通過
通過 超商繳費
期限內補件
通過
!!!所有報名作業,逾期承辦單位概不受理!!!
初選1,000元整
114.01.09 23:59多元繳費截止
現場補件:114.01.13 8:00-12:00
9
2024/9/28
3
報名表件填寫說明
能力檢核表
此表件由家長填寫 10
填寫/上傳資料
上網填寫 上傳資料
苗栗縣提早入學鑑定初選申請 1.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
2.近六個月內二吋個人證件照片
3.戶口名簿
4.身心障礙及特殊需求考生試場
服務申請表(無則免)
5.費用減免相關證(無則免)
11
申請方式【複】
線上申請
初選
不通過
通過 超商繳費
一般生
複選1,500元整
114.03.19 23:59多元繳費截止
現場補件:114.03.20 8:00-12:00
!!!所有報名作業,逾期承辦單位概不受理!!! 12
安置事宜-1
經由苗栗縣資賦優異鑑定安置小組綜合研判通過
者,縣府將函文通知該學區學校及法定代理人/
實際照顧者,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得持函文
及戶口名簿向戶籍所屬學區之學校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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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8
4
安置事宜-2
非本縣鑑定之提早入學資格學生,必須在鑑定
縣市完成入學後,就讀一學期以上,始得向本縣
鑑輔會提出轉安置申請,不受理非本縣鑑定之提
早入學學生資格認定。
14
安置事宜-3
如有學生放棄安置,需由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
者簽立「苗栗縣資賦優異學生放棄接受特殊教育
服務聲明書(至苗栗縣特殊教網業務表單
鑑定安置-資優下載)
15
苗栗縣113學年度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說明
16
鑑定對象
凡設籍苗栗縣國民小學二年之學生,經專
家學者/指導教師/家長推薦,並檢附學習特
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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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8
5
鑑定標準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16
之規定:
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
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18
鑑定方式
初選:團體測驗
複選:個別測驗
19
不通過
申請方式【初】
線上申請 各校承辦人
審核
通過 超商繳費
期限內補件
通過
!!!所有報名作業,逾期承辦單位概不受理!!!
特質檢核表
上傳相關資料
初選1,000元整
114.01.09 23:59多元繳費截止
現場補件:114.01.13 8:00-12:00
20
填寫/上傳資料
上網填寫 上傳資料
1.苗栗縣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初選申請
2.特質檢核表
1..近六個月內二吋個人證件照片
2.戶口名簿
3.身心障礙及特殊需求考生試場
服務申請表(無則免)
4.費用減免相關證(無則免附)
21
2024/9/28
6
申請方式【複】
線上申請
初選
不通過
通過 超商繳費
一般生
複選1,500元整
114.03.19 23:59多元繳費截止
現場補件:114.03.20 8:00-12:00
!!!所有報名作業,逾期承辦單位概不受理!!! 22
安置事宜
未能提供資源班或巡迴輔導之學校,應依據
苗栗縣校外專家暨良師典範支援資優教育方案
協助通過資優鑑定學生參加相關充實課程
23
.創造力資賦優異
.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
.領導能力資賦優異
.藝術才能資賦優異
.學術性向資賦優異
Welcome
初選
報名日期 114/3/21~114/3/27
管道二轉管道一 114/4/11
報名費 $1,000
鑑定日期 114/4/27
複選
報名日期 114/5/6~114/5/7
報名費 $1,200
鑑定日期 114/5/18
24
管道一【測驗方式 管道二
書面審查
學術性向 創造能力 領導能力 藝術才能
【音樂/美術/舞蹈】
其他特殊才能
【橋牌】
學術性向、創造能力、藝
術才能
【音樂/美術/舞蹈】
其他特殊才能
【橋牌/資訊/圍棋】
初選 1,0001,0001,000X
【各校藝才班自辦】 X
1,000
複選 1,2001,2001,2001,2001,200
報名費用
25
2024/9/28
7
苗栗縣113學年度
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說明
26
1.凡設籍苗栗縣民小學二至六年之學生
經由專家學者/指導教/長觀察推薦具有
資賦優異特質,並檢附創造才能特質與表現
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2.同教育階段未曾接受本縣鑑輔會同類鑑定者
鑑定對象
27
鑑定標準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19」之規定:
1.創造能力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分等級九十
七以上,或實作評量表現優異,並經專家學者、指導教
或家長觀察推薦,及檢附創造才能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
等之具體資料
2.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創造
發明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28
鑑定方式
管道一
初選:團體測驗
複選:團體測驗
管道二
書面審查
111 1 1 日之後全國或國際競賽前三等
獎項、競賽紀錄、推薦資料、研究報告
等相關書面資料。
未通過書面審查須另行繳費, 始得報名
管道一同一類別之鑑定。
29
2024/9/28
8
苗栗縣113學年度
領導能力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說明
30
1.凡設籍苗栗縣國民小學四至六年之學生
經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家長/同儕觀察推薦
具有資賦優異特質,並檢附領導才能特質與
表現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2.同教育階段未曾接受本縣鑑輔會同類鑑定者
鑑定對象
31
鑑定標準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20」之規定:
1.領導才能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百分等級
九十七以上
2.在領導實務具優異表現,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
/同儕觀察推薦,並檢附領導才能特質與表現傑出
等之具體資料
32
鑑定方式
初選:團體測驗
複選:實作評量
33
2024/9/28
9
苗栗縣113學年度
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說明
34
其他特殊才能
鑑定類別
一、橋牌資賦優異
二、圍棋資賦優異
三、資訊資賦優異
35
1.凡設籍苗栗縣民小學二至六年之學生
經由專家學者/指導教/長觀察推薦具有
資賦優異特質,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
或傑出之具體資料。
2.同教育階段未曾接受本縣鑑輔會同類鑑定者
鑑定對象
36
鑑定標準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21」之規定:
1.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
技藝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2.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專
長才能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37
2024/9/28
10
鑑定方式
管道一(僅限橋牌)
團體測驗
管道二
書面審查
111 1 1 日之後全國或國際競賽前三等
獎項、競賽紀錄、推薦資料、研究報告等
相關書面資料。
未通過書面審查須另行繳費, 始得報名
管道一同一類別之鑑定(僅限橋牌)
38
苗栗縣113學年度
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說明
39
學術性向
鑑定類別
一、語文(國語文+英文)資賦優異
二、數學資賦優異
三、自然資賦優異
40
1.凡設籍苗栗縣國民小學六年級及國民中學七年級
之學生,經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家長觀察推
具有資賦優異特質,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
或傑出之具體資料
2.七年級之學生,前一學年度未曾參加過同一學
術領域性向類別鑑定者
鑑定對象
41
2024/9/28
11
鑑定標準-1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17」之規定:
1.任一領域學術性向或成就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
準差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並經專家學者、指導教
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及檢附專長學科學習特質與表現
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42
鑑定標準-2
2.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
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
項。
43
鑑定標準-3
3.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學科研習活動,成
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4.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
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44
鑑定方式
管道一
初選:團體測驗
複選:團體測驗
管道二
書面審查
111 1 1 日之後全國或國際競賽前三等
獎項、競賽紀錄、推薦資料、研究報告
等相關書面資料。
未通過書面審查須另行繳費, 始得報名
管道一同一類別之鑑定。
45
2024/9/28
12
苗栗縣113學年度
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說明
46
藝術才能
鑑定類別
一、音樂藝術才能資賦優異
二、美術藝術才能資賦優異
三、舞蹈藝術才能資賦優異
47
設籍且通過本縣國民/學藝術才能班招
術科測驗之二至七年級學生,且於同教育階
未曾接受同類複選鑑定。
七年級學生於前一學年未曾接受同類複選鑑定
鑑定對象
48
鑑定標準-1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18」之規定:
1. 任一領域藝術性向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
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或專長領域能力評量表現
優異,並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
及檢附藝術學習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49
2024/9/28
13
鑑定標準-2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18」之規定:
2.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
各該類科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50
鑑定方式
管道一
初選:藝術才能班
自辦術科測驗
複選:團體測驗
管道二
書面審查
111 1 1 日之後全國或國際競賽前三等獎
項、競賽紀錄、推薦資料、研究報告等相關
書面資料。
未通過書面審查須另行繳費, 始得報名管道
一同一類別之鑑定。
51
綜合研判
管道一複選鑑定和管道二書面審查通過之學生
,皆由承辦單位備齊鑑定相關資料送苗栗
資賦優異鑑定安置小組進行綜合研判
52
安置事宜
一、依據「苗栗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及當
年度「苗栗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實施計畫」進
行安置
二、教育處依據鑑輔會安置結果函文各校
三、如有學生放棄服務或身分,需由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簽立
苗栗縣資賦優異學生放棄特殊教育身分(服務)聲明書」。
四、如有需求得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25條規定辦理
重新評估
53
2024/9/28
14
後續服務
安置有本次資優鑑定通過學生之學校,應依據「苗
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辦理多元資優教
育方案獎勵補助辦法」及「苗栗縣政府補助本縣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資賦優異教育方案作業原則」
規劃充實方案課程,向縣府提出申請。
54
不通過
申請方式【初】
線上申請 各校承辦人
審核
通過 超商繳費
期限內補件
通過
!!!所有報名作業,逾期承辦單位概不受理!!!
特質檢核表
上傳相關資料
初選1,000元整
114.03.27 23:59多元繳費截止
現場補件:114.03.28 8:00-12:00
55
申請方式【複】
線上申請
初選
不通過
通過 超商繳費
一般生
複選1,200元整
114.05.07 23:59多元繳費截止
現場補件:114.05.08 8:00-12:00
!!!所有報名作業,逾期承辦單位概不受理!!! 56
填寫/上傳資料
上網填寫 上傳資料
1.苗栗縣各類資賦優異鑑定初選請表
2.特質檢核表
1.近六個月內二吋個人證件照
2.戶口名簿
3.身心障礙及特殊需求考生試場
服務申請表(無則免)
4.費用減免相關證(無則免附)
57
2024/9/28
15
苗栗縣113學年度
資賦優異調整修業年限
鑑定說明
58
設籍且就讀本縣國民中/小學3~7年級
•經鑑輔會鑑定通過之資賦優異學生。
•一般智能、領導能力、創造能力、特殊才能、
藝術才能、學術性向。
•通過調整入學鑑定之學生(資賦優異兒童)不得報名
•如非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須加測個別智力測驗。
鑑定對象
59
由家長填寫相關申請表單,親自向學生
就讀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報名
申請方式
60
1.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科課程
2.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3.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4.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5.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申請內容
61
2024/9/28
16
組成調整修業年限甄別小組其成員應包括校長、相關
主任、教師及鑑輔會委員7名,若調整修業年限涵蓋不
同教育階段者(例如六跳七),應邀集學區內或鄰近學區
之高一層級教育階段的學校代表為甄別小組成員。甄
別小組擬訂學校實施計畫辦理評量作業,實施計畫
需報縣府教育處核備。
作業通則(各校甄別辦法擬定標準)
62
申請124(加速)報府備查,申
35(跳級)需報請本縣鑑輔會審
議通過。
作業通則(各校甄別辦法擬定標準)
63
依據國民教育法第三條規定,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
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
•國中教育階段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僅限7年級
申請。
特教推行委員會應善盡宣導之義務與責任,並受理
申請與報名。
作業通則(各校甄別辦法擬定標準)
64
各校辦理調整修業年限鑑定時,如需對學生
實施相關測驗,必須於施測前以書面取得家
長同意,並自行處理測驗評量相關事宜
作業通則(各校甄別辦法擬定標準)
65
2024/9/28
17
各校辦理鑑定之相關費用以向家長收費為原則
,如持有低收入戶之證明、身心障礙證明或
助籍者申請鑑定,應予免收費用。
作業通則(各校甄別辦法擬定標準)
66
各校如有通過調整修業年限安置之學生,學校
應為學生撰寫個別化學習輔導計畫(IGP)並報府
核備,如有特殊因素,得以尊重家長意願為前
提,報請本縣鑑輔會進行安置申復
作業通則(各校甄別辦法擬定標準)
67
針對資賦優異學生提供之教育服務如涉及外聘
講師,以家長自付為原則;如持有低收入戶
明、身心障礙證明或原住民籍者,得向縣府
出經費補助申請。
作業通則(各校甄別辦法擬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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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對於調整修業年限之資優生,應採個
方式輔導,並加強與學生溝通。如發現學生
適應困難,應通知家長並召開個案會議研修
導計畫,謀求補救。若仍難以改善,則輔導
生回原年班就讀或停止加速課程。
作業通則(各校甄別辦法擬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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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P若涵蓋不同教育階段課程銜接,得向
府申請協調與安排。
作業通則(各校甄別辦法擬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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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鑑定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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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資優生到國中
還需要重新鑑定嗎?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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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同時報名2類以上鑑定?
(:領導能力及創造能力)
不可以,時間衝突
(:一般智能及創造能力)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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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曾報名參加創造能力類別,
但未通過,今年能否再報名?
不可以
同階段不可申請相同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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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具有資優生身分者(如創造
)是否可於來年再次參加
其他類別鑑定?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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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提早入學鑑定通過之學生,
未來進入國小是否有資優身分?
「提早入學鑑定」及「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
屬不同類型之鑑定。
欲擁有國小階段資優身分,
須於國小二年級另行報名參加相關鑑定。
資優鑑定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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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鑑定的考試內容及考試資訊?
依評量倫理規範,
家長或學生不得要求公布測驗工具、答案、
施測人員資料,以確保測驗工具之客觀性及保密原則
相關測驗方式,煩請詳閱資優鑑定簡章
資優鑑定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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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通過鑑定要跨區就讀資優資源班
是否需遷戶籍?
需要。依據「苗栗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新生
分發及入學辦法第二條依學區制安置
資優鑑定Q&
78
各類資優鑑定簡章
相關資優鑑定簡章已公告
苗栗縣特殊教育網
請自行上網下載!
79
苗栗縣資優資源中心
官方LINE
80
苗栗縣資優資源中心
臉書粉絲團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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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資優家長說明會
系統功能說明
目錄
鑑定流程圖
登入說明
鑑定申請說明
01
03
02
家長專區功能說明
複選申請
05
04
鑑定流程圖
01
鑑定流程圖
資格
審核
針對
各校
推薦
之學
生進
行資
格審
核。
複選
觀察
經專家學者/
指導教師/
定代理人/
際照顧者觀
察推薦,並
檢附學習特
質與表現卓
越或傑出之
具體資料。
一般生
下列說明以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為例,詳細鑑定流程以公告鑑定簡章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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