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福山國小資優鑑定家長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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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조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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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國小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家長說明會
承辦單位:輔導處()
輔導主任:曾明祺主任
業務承辦:陳美伶老師
日期113111
報名資格
就讀本市各國小二、四年級
學生,由班級導師推薦或家長
申請。
報考方式
團體報名:
報考原就讀學校者,經各該班
導師推薦或家長申請者,由各
校統一造冊報名。
個別報名:
報考外校者,由家長逕向報考
學校輔導處室報名。
報名日期(逾期不予受理,視同棄權)
初選:
113220(星期二)221(
期三)每日上午830分至下午4時。
複選:
113318(星期一)319(
期二)每日上午830分至下午4時。經
初選合格者自行向原初選報名學校輔導
處室報名。
初選報名手續-1
1.團體報名:統一造冊
1)初選報名表。
2)二吋半身相片2(最近半年內相片,
報名表貼 1 張,並另繳 1 張)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驗後發還)、
影本留存。
4)初選報名費600元整(低中低收入戶學
生免繳,惟應繳驗由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核
發之報名時有效期限內相關證明)。
初選報名手續-
2.個別報名(即報考外校者)
報考學生亦備齊上述規定文件及掛號回郵信封
2個(請自行填寫收件人【考生】姓名、住址,
並貼足掛號郵票36元)。
3.身心障礙學生及突發傷病考生如有特殊需求
請填寫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參加鑑定服務
()
除突發傷病者得於鑑定前補申請外,逾期未
請者不予受理視同棄權
初選報名手續-3
4.報名手續一經完成,除因傷病住院無法參加
應試者(須檢附證明),概不退還鑑定報名費。
5.如遇天災非人為因素,導致測驗日期調整,
權益受損者,得要求退費。
6. 符合免初選資格者(請參閱簡章十一、鑑定
錄取標準),如經受理報名學校查驗符合免
初選資格仍需進行初選報名手續(不需繳
交初選報名費)及複選報名手續(需繳交報
名費)
參加本市111112學年度舉辦之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申
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初選或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
定初選,測驗分數達下列其一者,初選成績於同一教育階
段內得再保留兩年,於本次(113年度)鑑定,得免參加初
選:
1. 111學年度:
A. 參加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測驗二年級全測驗
T分數達75()以上者。
B. 參加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初選全測驗
T數達75()以上者。
2. 112學年度:參加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
選全測驗T分數達75()以上者
(免初選資格)
複選報名手續-
1. 複選報名表。
2. 二吋半身相片2(最近半年內相片,報
名表貼 1 張,並另繳 1 )
3. 個別報名者(即報考外校者)亦備齊上述
規定文件及掛號回郵信封2個(請自
填寫收件人【考生】姓名、住址,並貼
足掛號郵票36元)
複選報名手續-2
4. 複選報名費1000元整(中低收入戶
學生免繳)
5. 身心障礙學生及突發傷病考生如有特殊
需求,請填寫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
參加鑑定服務需求申請表(如簡章附
),並於報名時繳交,除突發傷病者得
於鑑定前補申請外,逾期未申請者,不
予受理,視同棄權。
複選報名手續-3
6.報名手續一經完成,除因傷病住院無法參加
應試者(須檢附證明)概不退還鑑定報名費。
7.如遇天災非人為因素,導致測驗日期調整,
權益受損者,得要求退費。
初選鑑定方式-1
1. 時間:11339日(星期六)
上午9001200(以鑑定證時間為準)
2. 施測方式:團體智力測驗。
初選鑑定方式-2
3. 施測地點:
各招生學校分配考區請詳簡章附件一:
考區 1:鼓山區龍華國民小學
考區 2:苓雅區四維國民小學
報考本校考生,初選考區為考區1鼓山
區龍華國小考區。
初選鑑定方式-3
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於初選階段申請參加鑑
定服務需求,如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
輔導會(以下簡稱本市鑑輔會)審議通過提供獨立
試場,以設立於總試場(龍華國小)為原則。
初選鑑定方式-4
備註:
A.初選試場位置表(總表及配置圖)於測驗前一天公布於各
校網站,考生需自備鉛筆、橡皮擦、透明無字墊板。
B.應試考生不得攜帶書籍文件、數位載具(例如智慧手錶、
智慧手環等)及具有資訊傳輸、感應、 錄音、拍攝或記
錄功能之手錶入場。
C.測驗依標準化測驗實施規範進行,測驗時間含說明、作
答、收卷。
D.依資賦優異鑑定工具保密原則,測驗工具恕不公開,僅
提供學生測驗 T 分數或標準分數。
複選鑑定方式-1
1. 測驗時間
【四年級】
113330日(星期六)、
331(星期日)
二年級
113419(星期五)下午、
420(星期六)
421(星期日)
2. 每位考生以主辦單位安排在其中半天,不得
定應考時間,考生視複選安排測驗時間提早
30分鐘報到。
複選鑑定方式-2
3. 施測方式:個別智力測驗
4. 施測地點:高雄市鼓山區龍華國民小學
地址:鼓山區大順一路 858
電話:(07) 5553086分機 4144
(1) 113329(星期五)公告四年級試場位置
(2) 113418(星期四)公告二年級試場位置
複選鑑定方式-3
備註:
A.應試考生不得攜帶書籍文件、數位載具(例如智
慧手錶、智慧手環等)及具有資訊傳輸、感應、
錄音、拍攝或記錄功能之手錶入場。
B.測驗依標準化測驗實施規範進行,測驗時間含
說明、作答、收卷。
C.依資賦優異鑑定工具保密原則,測驗工具恕不
公開,僅提供學生測驗 T 分數或標準分數。
鑑定錄取標準
初選:
本市鑑輔會召開鑑輔會議綜合研判後,確定
通過參加複選標準。
複選:
1. 本市鑑輔會召開鑑輔會議綜合研判後,
達鑑定通過標準分數之學生,取得安置
資格。
2. 複選結果同分時,以初選總結果高低排
序;初選總結果同分時,依序以測驗一、
測驗二、測驗三結果高低排序,擇優錄
取。
鑑定結果公告-1
初選:
1. 由學校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依本市鑑輔會通過參加複選標準
決定參加複選名單。
2. 通過參加複選名單於113315
(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
行各校網頁公告,並以書面個別通
知學生。
鑑定結果公告-
複選:
1. 由學校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
會,依本市鑑輔會通過之鑑定
標準,決定鑑定通過名單。
鑑定結果公告-
複選:
2. 四年級報考學生鑑定通過名單於1134
9(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進行各
校網頁公告,並以書面個別通知學生。
3. 二年級報考學生鑑定通過名單於1134
26(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進行
各校網頁公告,並以書面個別通知學生。
初選~注意事項-1
二、四年級學生欲同時參加「縮修」
及「資優生鑑定」之初選者:
1. 務必兩類均需完成報名程序。
2. 於資優鑑定考場參加初選
(11339)
3. 報名費只繳資優生鑑定初選費用
600元。
初選~注意事項-
二、四年級學生欲同時參加「縮修」
及「資優生鑑定」之初選者:
4.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請向學生要報考就讀的資優班設
班學校報名。
5. 「縮短修業年限鑑定」請向學生
現在就讀的學校報名。
-1
1. 「初選」結果複查請於收到通知單之日起至
113320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向本
校輔導處室提出申請。
2. 「複選」結果複查
【四年級】請於收到通知單之日起至412
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
【二年級】請於收到通知單之日起至426
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向本校輔導處
出申請。
-2
3. 初、複選複查結果,於申請複查截止日起一
週內寄出。
4. 初選及複選之結果複查申請,各以 1 次為限,
家長不得要求親自翻閱試卷、影印、重閱、
公布施測工具、答案及施測人員姓名或其他
相關資料,以確保鑑定之客觀性。
防疫配套措施及貼心叮嚀
1. 初選及複選日期如因傳染病防疫需求,而有
限制陪同應考人數、量測體溫、出入口管制、
以及須配戴口罩應考等措施。
2. 為利考生專心應考及維護考場秩序,初選及
複選皆不開放家長及社區民眾入校
3. 考場外的鄰近公共停車空間有限,請儘量搭
乘大眾交通工具。
安置的相關提醒-1
1. 複選結果達全市通過標準者取得遞補資格。
2. 錄取之學生放棄入班資格時,則由報考該校
具備遞補資格者,優先依分數高低順序遞補
之; 如尚有餘額,得開放給他校具備遞補資
格者或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通過學生登記,
並提各校特推會審定後實施(遞補期限自公
布日起至 1146 30 日止)。
安置的相關提醒-2
3. 正取生請於 1135 8 日(星期三)
前繳交同意書至錄取學校輔導處室,逾時
或未完成繳交者,學校將釋出缺額供遞補生
登記安置。
4. 遞補生請於 1135 13 日(星期一)
15日(星期三),至尚有缺額之學校輔
導處室繳交同意書(限登記 1 ),逾時或未
完成繳交者,學校將釋出缺額供轉學生登記
安置。
安置的相關提醒-3
5. 經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學生,首次申請安置時,
無需遷移戶籍即可轉學至安置學校就讀(總量管制
學校仍需符合學籍規定),建議於 11371
日(星期一)前至各校完成轉學手續,俾利學校即
早規劃學生相關教育服務措施。
6. 如學校學生數已達核定班級人數(總量管制學校)
通過鑑定之外校學生須依據「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實
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進行轉學,如該校
無名額可供轉入,則得至他校資優班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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