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3學年度資優鑑定說明:何謂一般智慧資賦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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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3學年度
國民小學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安置說明
什麼是「資賦優異」?
「資賦優異」的定義
•「資賦優異」,指的是在某領域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
(具高度潛能或高成就實現的可能性)
•「資賦優異」的定義,因各社會文化及價值認定而異,
且隨社會文化及時代潮流變遷而調整、改變。
•多元智能理論的提倡,讓我們意識到智力的內涵其實是多面向的,
影響資賦優異的定義變得更為廣義。
「資賦優異」指的是…
《特殊教育法》第4條
本法所稱資賦優異,指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經專業評估及鑑
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如下:
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
二、學術性向資賦優異。
三、藝術才能資賦優異。
四、創造能力資賦優異。
五、領導能力資賦優異。
六、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
什麼是「一般智能資賦優異」?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指的是…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15條
本法第四條第一款所稱一般智能資賦優異,指在記憶、理解、
分析、綜合、推理及評鑑等方面,較同年齡者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
表現者。
前項所定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九十七以上。
二、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質
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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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的特質…
➢記憶能力很強,聽過或看過的訊息能持久不忘。
➢觀察能力敏銳,閱讀或活動時可以觀察到許多細節。
➢發現錯誤的能力良好,能很快偵測到錯誤。
➢理解能力優秀,很快能夠了解問題或他人說話的意思。
➢歸納能力良好,能夠很快地發現概念或原則。
➢類推能力良好,能夠舉一反三。
➢學習能力很快,所需的學習時間比同年齡同學少。
➢經常閱讀課外讀物,常識豐富。
➢喜歡與較年長的兒童一起遊戲與學習。
➢對於感興趣的事物能做很久,顯得專注、投入。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的認知特質
□詞彙發展超過同齡學童,語言的運用流暢而精確。
□興趣廣泛,常識豐富,超過同齡學童。
□訊息處理與記憶能力優異。
□喜歡追根究柢,提出疑問。
□喜愛並自動閱讀,讀物的難度,範圍與水準超過同齡讀物。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的情意特質
□對感興趣的事物專注執著,能持之以恆的完成。
□要求完美,對於自己的表現不易滿意。
□喜歡獨自工作,不太喜歡別人干預。
□是非分明,要求公平正義,並常對人、事、物進行批判。
□對於重複與機械性作業容易厭煩。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的創造特質
□對於許多事物富好奇心。
□對於問題常能提出各種構想,並有獨特新奇的點子。
□勇於發表意見或提出異議,並常堅持自己的看法。
□富冒險精神,喜歡嘗試和探究。
□不順從權威,不拘小節。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的社會特質
□展現自信,與人和諧相處,喜歡交朋友,人緣不錯。
□參與許多社團活動,並受倚重。
□常扮演領導者的角色,有支配他人的傾向。
□善於表達自己的意見,容易被了解。
□適應環境的能力強,有彈性。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如何鑑定?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方式
《特殊教育法》第6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
遴聘學者專家、教育行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員、同級教師組織代表、家長
代表、專業人員、相關機關(構)及團體代表,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
安置、重新安置、輔導等事宜;其實施方法、程序、期程、相關資源配置
與運作方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2條第2項
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以標準化評量工具,採多元及多階段評量,除一
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外,其他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
均不得施以學科(領域)成就測驗。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方式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21條第1、2項
身心障礙學生及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依轉介、申請或推薦,蒐集相關
資料,實施初步類別研判、教育需求評估及綜合研判後,完成包括教育安
置建議及所需相關服務之評估報告。
前項鑑定,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
會)應於每學年度上、下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辦理,必要時得召開臨時
會議。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22條第2項
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認知、溝通、
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特殊才能、創造力等。
經一般智能資優鑑定通過者,
將如何安置?如何輔導?
臺北市113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優學生安置方式
112學年度實施對象 安置方式 113學年度安置年級
現就讀本市國小二年級學生
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特殊教育方案
(校本
/
區域衛星資優方案)
三年級
現就讀本市國小四年級學生
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五年級
南港區 南港國小
內湖區 明湖國小
該不該讓孩子報名鑑定?如何準備?
Q :各年級國小學生是否皆可報名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A:112學年度就讀本市
國小二、四年級學生
應依實施計畫內「臺
北市113學年度國小一
般智能資賦優異資源
班安置年級一覽表」
報名一般智能資優鑑
定,一覽表未填報之
年級不予鑑定安置。
Q :資優鑑定轉介學校,是不是可以任意選擇?
A:不是。依《特殊教育法》第 12 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特殊
教育學生以就近入學為原則。
故學生報名資優鑑定,以其就讀學校所屬行政區內設有
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之學校就近轉介為原則。
報名時須審慎選擇受理轉介鑑定學校。若鑑定通過,無需遷
戶籍可逕轉該校就讀。
Q :請問參加資優鑑定,事前需要準備或補習嗎?
該如何準備?
A:資優鑑定評量的是孩子的潛在能力或平常的學習表現,
所以事前並不需要特別準備;
家長和孩子只要抱持平常心參加即可。
Q :資優鑑定未通過,是不是就沒有任何機會接受
資優教育服務?
A:不會。臺北市推動資優教育採多元方式辦理,
提供學生探索學習,發展優勢潛能。
(相關細節請洽詢就讀學校輔導室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
•一般智能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校本/區域衛星)
•資優學生縮短修業年限
•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 ‧各級學校資優教育方案
•與良師有約活動 ‧國中與國小資優生對談活動
•國小學生科學創意營隊課程
Q :資優鑑定未通過,是不是表示孩子並不資優?(1/2)
A:不是。每個孩子的個體內在優弱勢能力、
發展成長速度都不同,此時未通過資優鑑定,
並不表示孩子就不資優,而是能力尚未同步成
熟或均衡發展,故不建議再增加額外的資優充
實課程,建議以配合普通班的課程教學為宜。
Q :資優鑑定未通過,是不是表示孩子並不資優?(2/2)
A:相關研究指出,智力可藉由後天的學習與生活
經驗,隨著閱歷增加而成長。
觀察、檢視孩子的優弱勢能力,適性培養資優
的行為特質、積極的學習態度、健全的人格、
正向的價值觀及服務的人生觀,更形重要。
Q :是否可要求瞭解子女參加國小資優鑑定之測驗
工具、答案及施測人員?
A:為確保鑑定評量之公正、客觀性,家長不得要求
公布施測工具、答案及施測人員姓名。
臺北市113學年度
國民小學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安置計畫
及重要注意事項說明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設有一般智能資賦優異資源班國民小學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臺北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
鑑定計畫及下載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網址:http://www.doe.gov.taipei
二、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
網址:http://www.lhes.nss.tp.edu.tw
三、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網址:https://trcgt.tp.edu.tw
四、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系統
網址:https://www.gtide.tp.edu.tw
五、臺北市設有一般智能資賦優異資源班國民小學
實施對象
•112學年度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各年級實施對象如下:
112學年度實施對象 安置方式 113學年度安置年級
現就讀本市國小二年級學生
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特殊教育方案
(校本
/
區域衛星資優方案)
三年級
現就讀本市國小四年級學生
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五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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