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13學年度國中數理資優鑑定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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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
重要日程表
計畫公告
112 12 30
系統https://bulletin.tn.edu.tw
報名
1.書面審查
2.測驗評量(初選)
11318(星期)上午9
117(星期)下午 4
1.以單一身分驗證帳號(OpenID),登入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中小各類資優鑑定報名系統
https://gti.tn.edu.tw (下稱報名系統)
「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報名
專區」並依系統指示進行網路報名及繳費。
2.設籍本市就讀他縣市,無本市 OpenID 者,以
Line 登入前開系統報名。
3.繳費完成系統自動對帳成功後可自行下載
評量證,不另書面寄發。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13 124 (星期三)
1.公告於學校網站及報名系統。
2.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仍可參加測驗評量。
書面審查結果公告
初選評量
113 224 (星期六)
1.學科成就測驗(自然、數學)
2.請自備 2B 鉛筆、橡皮擦。
3.測驗時間詳評量證(初選)
初選結果公告
113 229 (星期四)
1.公告於學校網站及
2.初選通過者請於113 31(星期五)前完
成複選評量報名繳費逾期視同棄權不得參
加複選。
下載初選結果
113 229 (星期四)
上午 10
113 229 (星期四)上午 10 時起,若需
載初選結果者可於報名系統自行下載不另書
面通知。
複選評量報名
113 229 (星期四)
31(星期五)
1.請依系統指示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
2.逾期不予受理。
複選評量
113 3910
(星期六、日)
1.數理實作評量、自然及數學性向測驗。
2.請自備 2B 鉛筆、橡皮擦、藍()色原子筆及
直尺(不得附有量角器等其他測量功能)
3.測驗時間詳評量證(複選)
複選結果公告
113 320 (星期三)
公告於學校網站及
下載複選結果
113 320 (星期三)
上午 10
113 320 (星期三)上午 10 時起,若需
載複選結果者可於報名系統自行下載不另書
面通知。
報到
113 327 (星期三)
328 (星期四)
1.每日上午 8時至 12 時止,向輔導室特教組報
到。
2需準備「戶口名簿影本及教育需求評估報告暨
安置同意書」
3.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安置遺缺依通過鑑定
者成績高低順序遞補至113學年度第一學期休
業式當日上午 12 時止,逾遞補期間後,因故
出缺不再遞補。
2
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112 12 29 日南市教特()字第 1121740421 號函訂定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規定。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貳、目的:發掘數理學術性向資賦優異(以下簡稱資優)學生,實施適性教育,培養優秀人才。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立建興國民中學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臺南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
肆、辦理方式:
一、本次鑑定進行方式分為資格審查、書面審查、測驗評量(含初選、複選)
二、流程圖如附件1
伍、鑑定報名:
一、報名資格:
()設籍臺南市或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六年級學生。
()符合「臺南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說明」(
2)所列條件之上述國小六年級學生。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時間:
1.書面審查或初選評量報名:請於 113 18(星期一)上午 9時至 117 (星期三)
下午 4時前完成,逾時不予受理。
2.複選評量報名請於 113 229 (星期)31(星期五)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程序:
1. 線上填寫報名資料:
(1)請以OpenID登入「臺南市113學年度國中小各類資優鑑定報名系統https://gti.tn.edu.tw
之「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報名專區」並依系統指示進行網路報名。
(2)設籍本市就讀他縣市,無本市OpenID者,以Line登入前開系統報名。
2.請於鑑定報名專區勾選報名身分資格送出後並填畢下列各項資料:
(1)報名書面審查者:
A.觀察推薦表(附件3)總分須達標準(80)
B.報名表(附件4),須上傳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約496*555像素。
C.戶籍資料(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請拍照正本後上傳。
D.書面審查佐證資料:請拍照正本資料(基準說明如附件2)後上傳。
(2)報名測驗評量者:
A.觀察推薦表總分須達標準(80)
B.報名表,須上傳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約496*555像素)
C.戶籍資料(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請拍照正本後上傳。
(3)如具有減免報名費或申請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學生試場服務資格者,除上述
(1)(2)外,請再上傳下列文件:
A.身心障礙證明:減免報名費或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學生試場服務者務必拍
照正本資料後上傳。
B.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申請減免報名費者務必拍照正本後上傳。
C.其他經濟文化殊異須協助之學生等佐證資料。
3
3.報名者上傳經所屬學校特推會核章文件至報名系統:
(1)報名表。
(2)書面審查共同作者同意書(附件5,報名書面審查者如作品或競賽之參加組別屬「團
體組」須自行於系統下載填寫核章後拍照上傳)。
(3)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學生試場服務申請表(附件6符合申請身分資格欲申
請者務必上傳)
4.上述資料經承辦學校(建興國中)審核通過後,請報名者依報名系統產生之收費帳號於繳費
時間截止前完成繳費,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如下:
(1)報名費用:(報名手續一旦完成,恕不退費)
A.書面審查或初選評量:新臺幣 900 元整。
B.複選評量:新臺幣1,100元整。
(2)繳費方式(請妥善保存繳費收據)
A.ATM或網路銀行繳費:
a.使用臺灣銀行轉帳免手續費。
b.跨行轉帳單筆轉帳金額未滿1000元收取10元手續費1000()以上收取15元手
續費。
B.臺灣銀行臨櫃繳款:任一臺灣銀行分行皆可辦理,收取10元手續費。
5.下載列印評量證(評量證樣張如附件7)
(1)報名書面審查或初選評量者:請資料文件審核通過後於繳費時間截止前完成繳費
統對帳後,即可下載列印評量證(初複選同一張評量證)
(2)申請減免報名費者:請上傳相關正本證明後致電承辦學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即可
下載列印評量證。(審核結果可參閱報名系統)
()報名程序請參閱「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網路報名程序
及注意事項」(附件 8)
()聯絡窗口:建興國中輔導室(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 239 ),電話:06-2139601
分機 16 26
陸、鑑定基準及方式:
一、鑑定基準: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16 條規定辦理,須同時符合下列各
款鑑定基準之一。
(一)報名鑑定類別之學術性向或成就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並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及檢附專長學科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
之具體資料。
(二)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與報名鑑定類別相關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學科競賽或展覽
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三)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與報名鑑定類別相關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
單位推薦。
(四)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二、 鑑定方式
()方式一:書面審查
1. 審查基準「臺南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說
明」辦理。
4
2. 審查結果如下:
(1)通過,直接安置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2)未通過,仍可參加初選評量。
(3)需經進一步評估,參加複選評量。
()方式二:測驗評量
1.評量內容及通過(錄取)標準:
(1)初選:
A.評量內容及計算方式:
a.評量內容(學科成就測驗)分為自然及數學。
b.成績計算方式各科原始分數轉換成 T分數後加權加權計算公式如下數學佔 50%、
自然佔 50%。(分數相同者,以數學優先比序)
B.通過標準學科成就測驗總分達全體考生平均數以上者或學科成績成就測驗任一學科達百
分等級 97 以上者,通過初選,初選成績不併入複選計算。
(2)複選:
A.評量內容及計算方式:
a.評量內容分為數理實作評量、自然及數學性向測驗。
b.成績計算方式:各科成績轉換成 T分數後加權,加權計算公式如下:數學性向測驗佔 20
、自然性向測驗佔 20%、數理實作評量佔 60%。
B.錄取標準:
a.數學及自然性向測驗其中一科須達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
b.依複選總成績排序,擇優安置 30 名於建興國中數理資優資源班(含書面審查通過人數)
分數相同者依下列科目順序比較之數學性向測驗自然性向測驗○3實作一實作二
實作三)
C.錄取名額:
a.建興國中分散式資優資源班一年級新生一班 30 名,得不足額錄取。
b.測驗評量錄取名額需先扣除通過書面審查之名額。
c.鑑輔會得依初選及複選之測驗結果綜合研判錄取之。
2.身心障礙偏遠地區(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定義之偏遠地區)或經濟化殊異
協助之學生(能提出佐證資料者),參加本鑑定得由本市鑑輔會依其身心特質,調整評量
工具及程序,進行綜合評判。
三、初選、複選評量時間表:
() 初選:
日期
時間
地點
備註
預備鐘
測驗時間
113
224
(星期六)
0855
09000950
(檢查、說明 10 分鐘;作
37 分鐘;收卷 3分鐘)
自然
建興國中
1.考生請自備 2B
鉛筆、橡皮擦。
2.測驗為標準化
測驗施測時間含
檢查說明作答
及收卷時間等。
1005
10101100
(檢查、說明 10 分鐘;作
37 分鐘;收卷 3分鐘)
數學
5
()複選:
日期
時間
測驗內容
地點
備註
113 39
(星期六)
08050815
建興國中
1.考生請自備 2B 鉛筆
皮擦、藍()色原子筆
直尺(不得附有量角器
其他測量功能)
2.施測時間含檢查、說
明、作答及收卷時間等
3.詳細時間另行公告.
08151200
數理實作評量
113 310
(星期日)
08400845
建興國中
1.考生請自備 2B 鉛筆
皮擦。
2.測驗為標準化測驗,
測時間含檢查、說明、
答及收卷時間等。
08450900
施測說明
09000940
自然學科性向
測驗
09551000
10001015
施測說明
10151115
數學學科性向
測驗
三、鑑定結果公告日期、方式
()資格審查:113124(星期三)
()書面審查:113124(星期三)
()初選評量:113229(星期四)。初選通過者請於11331(星期)前辦理複選報
名,逾期視同棄權,不得參加複選。
()複選評量:113320(星期三)
()上開結果請登入「臺南市113學年度國中小各類資優鑑定報名系統https://gti.tn.edu.tw」之
「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報名專區」查詢或下載。
柒、成績複查
一、應考人得複查各試成績以一次為限家長不得要求受理單位影印、重閱,公布施測工具
答案及施測人員姓名或其他相關資料,以確保鑑定之公正客觀性。
二、受理時間及方式:
()時間:
1.初選複查:113 229 (星期四)31(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
2.複選複查:113 320 (星期三)322 (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
()方式:各式複查請至建興國中輔導室繳交新臺幣 100 元並填寫複查申請表(請另自本局特
幼教育科文件下載區下載填寫)
三、複查結果通知以書面通知(複查結果若成績有誤以致影響安置結果者,得另召開鑑定會
議討論決議之)
捌、安置與輔導方式:
一、經鑑定通過者安置於建興國中分散式資優資源班,或施以資優教育方案。
()經本市鑑輔會綜合研判合於法定通過鑑定標準者(擇優至多30人),依常態編班規定編入建
興國中普通班就讀,另採抽離或外加課程方式施以資優教學。
()其餘符合鑑定標準但超過分散式資優資源班人數者或符合標準卻未選擇安置於分散式資優
資源班者,得以資優方案施以資優課程,擇優至多20人。
6
二、報到:
()第一階段報到符合資優資源班錄取資格者於 113 327 (星期三)328 (星期
),每日上午 8時至中午 12 時,持戶口名簿影本、教育需求評估報告暨安置同意書(附件
10)向輔導室特教組辦理正式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安置。
()第二階段報到第一階段報到後缺額由通過鑑定者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符合遞補資格者,
應於接獲通知後 3個工作天內之上午 9時至 11 30 分,下午 130 分至 4時前持戶口名
簿影本、教育需求評估報告暨安置同意書向教務處註冊組報到,遞補作業辦理113 學年
度第一學期休業式當日 12 時止,逾遞補期限後,因故出缺不再遞補。
三、就學輔導:學校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擬定 IGP、召開相關會議,辦理就學輔導事宜。
四、安置適切性追蹤:
()學校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評估安置適切性及填寫追蹤表件,向鑑輔會回報學生適應情形及
相關服務措施之適切性,鑑輔會依學校回報情形持續追蹤及提供必要協助。
()入學後,若經建興國中「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評估無法適應數理性向資優資源班教學活
動者,依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重新安置作業要點辦理相關安置事宜。
玖、申復/申訴
一、申復:學生或其監護人對於複選鑑定結果不服者,應於該鑑定結果公告之次日起 10
日內(含例假日),填具「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申復
書」(附件 11),以限時掛號郵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特幼教育科收」708201 臺南市永華
路二段 64樓),信封上註明「資優鑑定申復書」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申訴學生或其監護人對申復結果不服者於收到申復結果通知之次日起 20 (含例假日)
填具「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申訴書」(附件 12)
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特幼教育科」708201 臺南市永華路二段
64樓),信封上註明「資優鑑定申訴書」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拾、獎勵
辦理本項鑑定安置工作有功人員,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
核予敘獎。
拾壹、附則:
一、擔任本鑑定試務工作人員及施測人員者本人及配偶之三等親以內親屬(含血親及姻親)不得參
與本(113)年度及次一年度之國中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知有利益衝突者,應即自行迴
避。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本人及配偶之三等親以內親屬(含血親及姻親)
之利益如經查證屬實將提請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工作小組取消該試
務工作人員或施測人員之關係人之錄取資格,並移請所屬單位列入成績考核辦理。
二、本市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工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得將考生報名參加資優鑑定所取得之個
人及相關成績資料辦理資優鑑定事務之目的下同意本市提供其報名資料成績作為鑑定
安置或入學資料建置之用,本市亦善盡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拾貳、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7
附件1 113 學年度
流程圖
報名
書面審查
資優教育鑑定小
指定審查單位進行審查
第一階段評量(初選)
資優教育鑑定小
第二階段評量(複選)
資優教育鑑定小
綜合研判
資優教育鑑定小
鑑定結果
核定鑑定結果
安置通報
學生
通過
通過
通過
測驗評量
書面審查
資格審查
身心障礙、偏遠地區(依據幼兒教育
及照顧法施行細則定義之偏遠地區)
或經濟、文化殊異需協助之學生,由
鑑輔會依其身心特質,調整鑑定方式
及程序
無需
安置
未通過
未通過
未通過
未通過
需要進一步評估
通過
8
附件2 臺南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書面審查基準說
一、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16條第2項第2 34款鑑定基準辦理。
報名參加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之學生如符合下列三項規定標準之一者得申請書面審查鑑定
檢附表現優異具體事蹟佐證資料:
() 近二學年(11181日至113115)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
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對照表如附件2-1)例如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中表
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近二學年(11181日至 113115 )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學科研習活
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近二學年(111 81日至 113 115 )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
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三、符合上述條件之報名資料,由承辦學校(建興國中)彙整後,提送鑑輔會進行書面審查。
四、書面審查資料繳交注意事項:
()請檢附所參與競賽、研習之活動計畫或實施辦法、獲獎名單、獎狀及作品。
()國際性競賽活動,請註明參賽國家/地區之名稱及數量,各獎項之名稱及數量。
()如作品或競賽之參加組別屬「團體組」,請填寫共同作者同意書(附件 5),需具體列出每
位作者之具體貢獻內容和程度並由所有作者及指導老師簽名具結並須由原就讀學校承辦
單位及校長核章。
9
附件2-1 臺南市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
書面審查參考獎項對照表
採認
與否
競賽名稱
主辦單位
採認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全國科學展
覽會
教育部所屬國立科學教育館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教育部所屬國立科學教育館
不採認
中華民國全國數學大賽
資優出版社
臺灣區小學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財團法人南山學園教育基金會
OMC 國際數學競賽暨國手選拔賽
中華國際奧林匹亞菁英協會
全國奧林匹克數理競賽
中華數學協會
奧林匹克數學團體錦標賽(EMTC
中華數學協會
亞太區小學數學奧林匹克競賽邀請賽
華中初級學院(Hwa Chong Institution
亞洲國際數學奧林匹克公開賽總決賽
亞洲國際數學奧林匹克聯合會
AIMO亞洲國際數學奧林匹克公開賽
奧林匹克資優教育基金會
國際中小學數學能力檢測(IMAS
財團法人臺北市九章數學教育基金會
澳洲AMC數學能力檢定
財團法人臺北市九章數學教育基金會
全美中學數學分級能力測驗
AMC8/AMC10/AMC12
財團法人九九文教基金會
美國國際數學邀請賽(AIME
財團法人九九文教基金會
美國地區高中數學聯賽ARML-臺灣選拔
中華數學協會
世界數學邀請賽(WMI
中華數學協會
國際盃數學能力檢測暨競賽
中華國際數學教育協會
保良局小學數學世界邀請賽
香港保良局
《希望杯》國際數學競賽
中華中等教育學會
環球城市數學競賽臺灣區秋季賽
財團法人臺北市九章數學教育基金會
中華盃全國三算全能(珠算心算數學)
競賽
中華珠算學術研究學會
香港國際數學心算競賽
國際珠算數學聯合會
泰國總理盃國際奧林匹克數學心算競賽
國際珠算數學聯合會
臺北國際奧林匹克數學心算競賽
國際珠算數學聯合會
地方科學展覽會-各直轄市(市)及分
區等科學展覽會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學校科學展覽會
各級學校
世界創造力博覽會競賽
韓國高等科技研究大學(Korea Advanced
Institute of Science & Technology)及 KSG
The Korea Society for the Gifted
臺灣學校網界博覽會
各縣市政府輪辦
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研習課程或活動)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各校
【備註】其他未明確定義之獎狀,由鑑輔會認定之。
10
附件 3*此為範本,實際表件以報名系統為主
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觀察推薦表
一、學生基本資料 填表日期:
姓名
身分證字號
就讀學校
及班級
/
國小
聯絡電話
市話( )
家長手機
二、數理資賦優異能力觀察量表
高低依次為 5 1,請勾選適當選項:
序號
觀察項目
5
4
3
2
1
1
對研究數學方面的問題有強烈的動機和興趣,願意自動花時間鑽
研。
2
常主動詢問周遭與數學有關的問題。
3
數學領悟力強,學習數學的速度快。
4
數字概念良好,計算能力優異。
5
抽象思考能力優異,運用符號思考的能力強。
6
能運用圖形、符號等代表或簡化複雜的訊息。
7
能用多元方式解題,思考靈活。
8
願意嘗試超乎年齡水準的數學題目。
9
參與數學競賽表現優異。
10
對自然界的事物有濃厚的興趣。
11
到戶外活動,能夠細心觀察自然景物,且提出問題。
12
經常閱讀或觀看與自然界事物有關書籍、雜誌、電視節目或相關
網站。
13
能主動發現、探索及研究日常生活中的自然科學問題。
14
喜歡動手做自然科學方面的實驗,驗證或求證心中的疑問。
15
善於運用科學儀器或工具進行研究。
16
參與自然科學競賽表現優異
17
類推能力佳,能夠舉一反三。
18
理解能力優秀,很快能瞭解問題或他人說話的意思
19
歸納能力強,能夠很快地發現概念或原則。
20
學習能力很快,所需學習時間比同年齡同學少。
觀察總得分(總分 80 分以上始予推薦)
說明:觀察時間需一學期以上且量表項目總計需達 80 分以上,請於線上報名時勾選
推薦人
姓名
推薦人
服務單位
推薦人
職稱
推薦人
與學生關係
11
附件 4*此為範本,實際表件以報名系統為主
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表
報名序號: (考生勿填) 評量證編號: (考生勿填)
* 務必填寫
一、學生基本資料:
*姓名
*性別
相片 2
3個月內相片
*出生
年月日
民國
*身分證
字號
*就讀學校
國小
*身分別
□一般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
□低收入戶學生
□其他經濟文化殊
異需協助學生
*班級
*需申請特殊
試場
*方式
□書面審查 測驗評量
*戶籍地址
□□□
*通訊地址
□□□
*家長姓名
父:
母:
*職業
(註明服務單位)
父:
母:
*聯絡電話
機:
(宅)
二、報名書面審查者填寫表現優異具體事蹟:
表現優異具體事蹟(請依獲獎年度由近至遠列出代表性數理獎項)
資料序號
主辦單位
獲獎年月
獲獎項目
名次等第
1
2
3
4
5
學生就讀學校相關單位核章欄位
為尊重學生隱私及權益本表僅供就讀學校相關單位審核請導師及就讀學校特推會確實審
核考生報名資格並完成核章。
家長
導師
特殊教育推
行委員會執
行秘書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12
附件5*報名書面審查團體獲獎者始需填寫。*此為範本,實際表件以報名系統為主
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書面審查共同作者同意書
競賽名稱
獎項等第
作品名稱
參加人數
作者基本
資料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第五作者
第六作者
姓名
學校
班級
聯絡電話
具體貢獻及
工作內容
貢獻程度
%
%
%
%
%
%
指導教師
指導教師
補充說明
服務單位
聯絡電話
同意以上所列之具體貢獻內容和程度
具結人
指導教師簽名
(需親自簽名)
所有作者簽名
(需親自簽名)
原就讀學校
核章
承辦組長
處室主任
校長
註:所有作者之貢獻內容及程度應與參賽所填資料一致,若查證不符則取消資格。
中華民國 113
13
附件 6 *無需求者免繳。*此為範本,實際表件以報名系統為主
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學生試場服務申請表
學生姓名
性別
□男 □女
就讀學校
小六年
緊急連絡人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或縣市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影本
醫療診斷證明影(障礙或損傷程度隨時間變異非永久固定者,應檢附 1年內診斷證明)
--------------------------------------------------------------------------------
◎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學生請依需求填寫申請項目
申請
項目
特殊考場
申請原因說明:
輔具
□檯燈 □放大鏡
□放大為 A3 紙之影印試題
□其他(請說明
原因說明:
其他
需求項目:
原因說明:
學生親自簽名:
家長或監護人代簽 ,原因說明: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導師
(或特教教師)
特殊教育推行
委員會執行秘書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14
附件 7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評量樣張
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
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評量證
相片黏貼處
與報名表同式照片
名:
評量地點:建興國中
評量證號碼: (考生勿填)
※通過初選者,請攜帶本評量證
一、初選
113 224 (星期六)
時間
測驗內容
09000950
學科
成就
測驗
自然
10101100
數學
測驗為標準化測驗,施測時間含檢查、說明、作(37 分鐘)及收卷時間等
二、複選
113 39(星期六)
時間
測驗內容
08151200
實作評量
數理
施測時間含檢查、說明、作答及收卷時間等
113 310 (星期日)
時間
測驗內容
08450900
學術
性向
測驗
施測說明
09000940
自然
10001015
施測說明
10151115
數學
測驗為標準化測驗,施測時間含檢查、說明、作答及收卷時間等
試場規則
一、 考生應隨身攜帶評量證並依規定時間憑證進場時間未到不得入場每節遲到 15 分鐘者不得入場。
陪考人員請在休息區休息。
二、 考生依評量證編號入座,將評量證置於桌面左上角,並不得於評量證上書寫或畫記,作答前考生應核
對評量證、座位、題本、答案卷()編號是否相符,有誤者應立即舉手請在場監試人員查明處理。
三、 測驗時請考生自備 2B 鉛筆及橡皮擦,藍、黑色原子筆及直尺(不得附有量角器等其他測量功能),考
試進行時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可使用透明墊板,但墊板上不得有任何文字與記號。
四、 違規行為悉依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優異學生鑑定安置違反評量規則處理方式一覽
表處理。
五、 鑑定不得有冒名頂替、代考情事,違者取消考生鑑定資格並追究代考人法律責任;若代考人係在校學
生,將提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轉請原校查明議處。
六、 如遇警報或終場時間已到,不論是否作答完畢,應即聽從監試人員指導,依序離場。
應考時請沿虛線對摺放置桌面左上角備查
15
附件 8 臺南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
網路報名程序及注意事項
編號
項目
說明
1
下載鑑定計畫
請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
承辦學校(建興國民中學)網站臺南市113學年度
國中小各類資優鑑定報名系統網站公佈欄下載鑑定計
畫,並詳閱計畫內容
2
登入「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中小各類
資優鑑定報名系統」「國民中學數
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報名專區」
進行網路報名
※所有系統填寫上傳資料請考生家
長自行檢核確保與實際狀況及資料
正本相符,並自行負擔一切法律責
任。
※請於11318(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7(星
期三)下午4時前依下列程序報名。
1.請以OpenID登入「臺南市113學年度國中小各類資優
鑑定報名系統https://gti.tn.edu.tw(之「國民
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報名專區」並依系
統指示進行網路報名。
2.設籍本市就讀他縣市,無本市OpenID者,以Line
入前開系統報名。
3.登入後,請勾選符合考生身分之報名資格並進入下
列資料填寫畫面:
(1)觀察推薦表(總分須達80分才可填寫報名表,未
達標者可重複填寫直至達標。)
(2)報名表:
A.需上傳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496*555像素)
B.勾選是否申請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
學生試場服務:具資格者得申請,若有勾選才
會呈現填寫畫面。
C.上傳身心障礙證明:非必要,申請減免報名費
或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試場服務者
務必拍照正本資料後上傳。
(註:請上傳身心障礙證明本市鑑輔會或醫療
診斷證明。如檢附醫療診斷證明,且其障礙或
損傷程度隨時間變異非永久固定者,應檢附1
年內之診斷證明。)
D.上傳其他資料:非必要,申請減免報名費者上
傳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經濟或文化
殊異須協助之學生等佐證資料。
E.戶籍資料(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要,請拍
照正本後上傳。
F.需勾選報名方式:「測驗方式」或「書面審查」
擇一勾選。(註:報名書面審查者須依序填寫
獲獎紀錄;若屬國際性競賽活動,請註明參賽
國家/地區之名稱及數量,各獎項之名稱及數
)
G.拍照
(註:
)
16
(3)以上資料填妥後,請依系統指示上傳經所屬學校
特推會核章文件至報名系統,詳見下一個步驟說
明。
4.名者屬學件至:
(1)報名表。
(2)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學生試場服務申
請表(非必要,欲申請者務必上傳)
(3)書面審查共同作者同意書(非必要,報名書面審
查者如作品或競賽之參加組別屬「團體組」須自
行於系統填寫核章後拍照上傳內容須具體列出
每位作者之具體貢獻內容和程度並由所有作者
及指導老師簽名具結及原就讀國小學校承辦單
位及校長核章)。
5.承辦學校(建興國中)審核後,請報名者依系統指示
匯款帳號繳費並於繳費時間截止前完成初()選報
名繳費,繳費方式如下:
(1)ATM或網路銀行繳費:
A.使用臺灣銀行轉帳免手續費。
B.跨行轉帳:單筆轉帳金額未滿1000元收取10
手續費,1000()以上收取15元手續費。
(2)臺灣銀行臨櫃繳款:任一臺灣銀行分行皆可辦
理,收取10元手續費。
(3)繳費成功後才算完成報名(初選、複選皆同)
3
下載列印評量證(登入本報名系統之
本鑑定類別專區)
1. 報名書面審查或測驗評量者:請資料審核成功後,
於繳費時間截止前完成初選、複選繳費,系統對帳
後即可下載列印評量證。
2. 申請減免報名費者: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
明、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考生得申請報名
費減免,請務必於上傳正本證明後致電承辦學校進
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即可下載列印評量證。(審核
結果若未通過則由承辦學校另行通知)
※承辦學校(建興國中)聯絡窗口:輔導室電話
06-2139601分機1626
4
下載列印鑑定初選、複選鑑定結果
(登入本報名系統之本鑑定類別專
)
鑑定初()選結果公告後,上午10時起即可下載列印
鑑定結果。
17
附件9
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違反評量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
類別
違反評量規則事項
處理方式
嚴重舞
弊行為
一、由他人頂替代為評量或偽()造證件者。
取消該次評量資格。
二、脅迫其它評量學生或監試人員協助舞弊者。
三、攜出答案卡()或題本經查證屬實者。
四、抄錄試題或答案並攜出評量場地經查證屬實者。
一般舞
弊或嚴
重違規
行為
一、於題本與答案卷()上書寫姓名或記號顯示自己身分者
該節評量科目不予計分。
二、試場內擅自移動或更換座位及交談夾帶抄錄等舞弊行為
三、涉及電子舞弊情事者。
四、交換答案()卡、題本作答者。
五、提前翻閱題本、提前作答或者逾作答時間繼續作答,經制止
不從者。
六、逾入場時間仍強行入場者。
七、惡意騷擾評量場內、外秩序,情節嚴重者。
八、涉集體舞弊行為者。
九、將題本或答案卷()污損、撕毀剪除或攜出場外者。
十、交答案()卡後修改答案者。
十一抄錄試題或答案意圖攜出評量場地經查證屬實者
一般違
規行為
一、提前翻閱題本、提前作答或者逾作答時間仍繼續作答。
該節評量科目扣 1
二、測驗時擾亂試場秩序、影響他人作答者。
該節評量科目扣 1
三、考試期間飲食。
該節評量科目扣 1
於評量時間內攜帶非評量用品(含行動電話及智慧型穿戴式裝
),無論是否使用或發出聲響,經監試人員發現者。(經監試人
員發現後要求取下不從者,加倍扣分。)
該節評量科目扣 1
五、若答案()卡需考生自行填寫或畫記,考生應確實填寫,若
有填錯導致評分有誤者
該節評量科目扣 1
※備註以上處理方式及若有本表未規範而影響測驗公平或其他評量學生權益之事項提報鑑輔小組
審議。
18
附件9-1
※穿戴式裝置例舉如下:
資料來源:考選
備註:包括智慧眼鏡、智慧耳機、智慧手錶、智慧手環(如小米手環及 AppleWatch 等)等均屬於電
子穿戴式裝置。
19
附件 10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教育需求評估報告暨安置同意書
(必填)
學生姓名
身分證字號
志願(必填)
教育安置
備註
1.□建興國中數理資優資源班
2.□資
:
3.□放棄安置(不接受資優特教服務)
1.請擇一勾選(符合資優資源班錄取資格者可
三擇一其餘通過鑑定者則第2.3項二擇一)
2.第一階段報到後缺額由通過鑑定者依成績高
低順序遞補,遞補作業辦理至 113 學年度第
一學期休業式當日 12 時止。
113
※放棄安置,免填以下資料。
親姓名
父聯絡電話
親姓名
母聯絡電話
父親最高學歷
及畢業科系
母親最高學歷
及畢業科系
主要照顧者
□父親 □母親 □其他
家長管教態度
□民主式 □權威式 □放任式
□其他
家庭經濟狀況
□富裕 □小康 □清寒
□其他
與家
情形
□良好 □普通 □不佳
( )
語文
□語言運用(說故事、朗讀、演說、辯論) □記憶(字音字形、詩詞)
□文字創作 (寫作、編輯、作詩) □聲音模仿 □其他:______________
邏輯-數學
□數學運算(計算、測量、幾何) □邏輯思考 □問題解決 □推理
□演繹歸納 □組型關係 □數量、時間、因果□其他:______________
視覺-空間
□顏色、素描、繪畫、立體 □繪畫呈現(流程圖、大綱、圖表…)
□腦力激盪(概念構圖、思緒構圖) □其他:______________
肢體-動覺
□動作(平衡、優雅、靈活、精確) □身體協調性 □時間感、節奏感
□角色扮演 □操作技巧(縫紉、雕刻…) □其他:______________
音樂
□音準 □節奏 □歌唱 □樂器彈奏 □合奏 □合唱 □跳舞
□樂譜 □創作(作曲) □其他:______________
人際
□家庭親密 □察覺他人情緒 □溝通能力 □參與團隊
□影響他人 □自我調適 □維持社會關係 □其他:______________
20
內省
□感覺自我情緒 □挖掘與理解內在經驗 □情緒或想法的纾發
自然觀察
□物體特徵 □物體分門別類 □生物 □生態 □化學 □動植物學
□系統的改變與演進 □生產製造 □其他:______________
優勢能力
勾選
認知特質
□觀察能力 □記憶能力 □理解能力 □推理能力
□分析能力 □應用能力 □評鑑能力 □創造能力
□批判能力 □問題解決 □後設能力 □其他:______________
情意特質
□專注能力 □成就動機 □要求完美 □溝通協調
□情緒控制 □挫折容忍 □正向思考 □領導能力
□合作能力 □自信心 □同理心 □復原力
□其他:______________
學科能力
□數學 □自然(□物理 □生物 □化學 □地科)
□語文(□國文 □英文) □社會(□歷史 □地理 □公民)
□資訊 □其他:______________
弱勢能力
勾選
認知特質
□觀察能力 □記憶能力 □理解能力 □推理能力
□分析能力 □應用能力 □評鑑能力 □創造能力
□批判能力 □問題解決 □後設能力 □其他:______________
情意特質
□專注能力 □成就動機 □要求完美 □溝通協調
□情緒控制 □挫折容忍 □正向思考 □領導能力
□合作能力 □自信心 □同理心 □復原力
□其他:______________
學科能力
□數學 □自然(□物理 □生物 □化學 □地科)
□語文(□國文 □英文) □社會(□歷史 □地理 □公民)
□資訊 □其他:______________
□學科補救。請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團隊。請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
□情緒輔導。請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 □良師典範。請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
□心理諮商。請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 □自學輔導。請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
□調整評量方式。請說明_______________ □無障礙環境需求。請說明______________
□縮短修業年限。請說明_______________ □其他支援服務。請說明_______________
(若無者,請寫 )
26
附件11
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申復書
申請日期:
學生
姓名
□男
□女
出生
日期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就讀
學校
就讀
年級
擬安置
學校
聯絡
電話
戶藉
地址
電子
郵件
通訊
地址
1.鑑定安置結果公告日期:
2.申請鑑定特教(資優)類別:
□一般智能
□學術性向(語文 數理)
□音樂藝術才能
□創造能力資優
□未足學齡兒童提早入國民小學
3.特教身分:□非特教(資優)生 □確認特教(資優)生
4.特殊教育相關資源與支援:
□ 不同意特教身分鑑定結果
說明:(必填)
□ 不同意特殊教育相關資源與支援
說明:(必填)
補充或更新
之資料
(家長補充相關資料或學校協助蒐集補充相關資料)
申復人簽名
(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簽名)
備註
1.申復人於收受或知悉鑑定安置結果之次日起10日內(含例假日)具申復書,備妥相關補充佐證資
料以郵寄或親送方式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特幼教育科」708201臺南市永華路二段64)。
2.申復人請務必出席申復會議未克出席者須出具委託書委任受委託人出席,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
陪同出席。
27
附件12 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申訴書
申訴人:□家長或監護人 □實際照顧者 □學生本人
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
年月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
(或護照號碼)
班級資料
住(居)所
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
年月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
(或護照號碼)
聯絡電話
住(居)所
申訴人於 收受或知悉
該書面之內容為(請檢附佐證資料)
(申訴人的主要訴求)
(請條列附件,並檢附之)
相關
佐證
資料
(請條列附件,並檢附之)
需要
提供
協助
內容
(如相關輔具及支持服務或其他)
申訴人簽名:
申請日期:
申訴之聲明務請簡明扼要,並依序填載本申訴表格項目,俾以提供相關資料對案件
進行瞭解。
申訴內容如有不實偽造或誣陷以致損害他人公、私法上權利時,當事人須自負法律
責任。
申訴文件請申訴人之子女所屬學校函文掛號寄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版權說明: 檔案資源由用戶上傳,僅供學習交流使用,尊重著作權。 若您認為內容涉及侵權,請點擊「侵權舉報」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