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於初審報名當天至欲就讀國中繳交以下資料:
(1) 報名表(附件一),須貼妥最近 3個月 2吋半身證件照 1張並檢附國小五年級下
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成績證明正本(非學期成績單,且須學校教務處室戳章)。
(2) 鑑定入場證(附件二),須貼妥最近 3 個月 2 吋半身證件照 1 張。
(3) 觀察推薦表(附件三)。
(4) 繳交報名費新臺幣 1,000 元。持有縣市政府或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以下簡稱鑑輔會)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及鄉鎮
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免收報名費(須附證明文件)。
(二) 初選:
1. 各國中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查學生初審資料並造冊核章。
2. 各國中將報名費繳至中興國中公庫,攜帶繳款憑證、考生報名資料及清冊向中興國中
報名。
3. 各國中集體報名完成後,發還各校報名學生鑑定入場證及繳款收據。
4. 學生於欲就讀學校領回鑑定入場證,始完成初選報名手續(既經繳費,不得以任何理
由要求退費)。
(三) 複選報名時應檢附資料:
1. 鑑定初選結果通知單。
2. 鑑定入場證(附件二,初、複選使用同一張入場證)。
3. 繳交報名費新臺幣 1,300 元。持有縣市政府或鑑輔會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
人士子女、原住民及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免收報名費(須附證明文件)。
二、管道二: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十六條第二、三、四款規定,採書面審查方
式進行。
(一) 管道二初審報名:
1. 填妥線上基本資料表(https://jsjhs.ntct.edu.tw/p/423-1004-356.php)
〈於本簡章公告日起開放填報,至初審報名時間結束前截止〉。
2. 於初審報名當天至欲就讀國中繳交以下資料:
(1) 報名表(附件一),須貼妥最近 3個月 2吋半身證件照 1張並檢附國小五年級下
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成績證明正本(非學期成績單,且須學校教務處室戳章)。
(2) 鑑定入場證(附件二),須貼妥最近 3個月 2吋半身證件照 1張。
(3) 觀察推薦表(附件三)。
(4) 繳交得獎相關證明、競賽紀錄、推薦資料、研究報告等資料(詳細說明請見附
件六、七)。
(5) 繳交報名費新臺幣 1,300 元。持有縣市政府或鑑輔會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身
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及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免收報名費
(須附證明文件)。
(二) 初選:
1. 各國中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查學生初審資料並造冊核章。
2. 各國中將報名費繳至中興國中公庫,攜帶繳款憑證、考生報名資料及清冊向中興國中
報名。
3. 各國中集體報名完成後,發還各校報名學生鑑定入場證及繳款收據。
4. 學生於就讀學校領回鑑定入場證,始完成初選報名手續(既經繳費,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求退費)。
三、身心障礙學生對試務有特殊需求者(含調整評量工具及程序),請於報名時即檢具有效期限內
縣市鑑輔會核發之鑑定暨就學安置結果影本或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及服務需求申請表
(如附件四),提請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採個案審核。(服務項目之提供,以不
影響整體鑑定公平性為原則)
捌、 鑑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