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2學年度國小資優鑑定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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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2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問題與解答(Q&A)
Q1:
報名參加國小資優(以下簡稱資優)鑑定之資格或條件為何?
A1:
111 學年度就讀本市國小二、四年級學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CPM 或SPM 成績達百分等級 85 以上。
(二)表現優異,由家長、導師推薦(由導師推薦名額不得逾全班人數 1/3
為原則)。
Q2:
國小各年級學生是否皆可報名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A2:
111 學年度就讀本市國小二、四年級學生應依實施計畫內「臺北市 112 學年
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資源班安置年級一覽表」報名一般智能資優鑑定,
一覽表未填報之年級不予鑑定安置。
Q3:
國小資優鑑定轉介學校,是不是可以任意選擇?
A3:
不是。依「特殊教育法」第 10 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以就近
入學為原則。故學生報名資優鑑定,以其就讀學校所屬行政區內設有一般智
能資優資源班之學校就近轉介為原則。
Q4:
參加國小資優鑑定,事前需要準備或補習嗎?該如何準備?
A4:
資優鑑定評量的是孩子的潛在能力或平常的學習表現,所以事前並不需要特
別準備;家長和孩子只要抱持平常心參加即可。
Q5:
申請國小資優鑑定如何報名?
A5:
符合報名資格學生,請學生及家長依規定時間至「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
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系統」完成線上報名資料填寫,並自行下載列印相關報名
表件繳交至班級導師或就讀學校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報名;再由就讀學校
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彙送報名表件至所屬行政區之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
(一)學生填寫報名資料
1.時間:111 年10 月11 日(星期二)凌晨 12:00 起至 10 月17 日(星
期一)中午 12 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2.一律採網路報名,請學生及家長至「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
生鑑定安置系統」線上報名(https://www.gtide.tp.edu.tw)。相關
操作方式及流程,請詳細系統操作說明。
3.填寫報名表、觀察推薦表及依需求填繳相關文件
(1)報名表(附件 2)。
(2)觀察推薦表(附件 3)。
(3)特殊應考服務申請表(附件 6,無需求者免繳)。
(二)學生繳交報名資料
1.時間:111 年10 月11 日(星期二)至 10 月17 日(星期一)上班日
之上午 8時起至下午 4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2.報名資料檢核、列印及繳交:完成網路報名後,請自行檢核報名資料
填寫內容之正確性。經確認無誤後,請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表」(附件
2)、「觀察推薦表」(附件 3)及相關報名表件(請以 A4 規格白色紙張
單面單色列印),由家長或監護人檢核簽章後,繳交至班級導師或就讀
學校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始完成報名程序。
(三)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或鑑輔會鑑定證明)參加鑑
定,依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優教育實施計畫之規定,由學生
就讀學校之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填寫實施計畫附件 4,學生家長填寫
實施計畫附件 5,如需提供特殊考場服務請填寫實施計畫附件 6。經
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核通過後,由各行政區受理
轉介鑑定學校提供特殊應考服務。
Q6:
國小資優鑑定之辦理程序為何?
A6:
國小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分初選、複選【一】、複選【二】辦理。由就
讀學校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及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審查報名資料,通過者
始得參加初選。經初選達通過標準者由各行政區承辦學校通知複選【一】評
量事宜;經複選【一】達通過標準者由各行政區承辦學校通知複選【二】評
量事宜。複選【二】達通過標準者,由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審議核定鑑定通過名單。
Q7:
國小資優鑑定法令規定之鑑定流程及通過標準為何?
A7:
一、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15 條之規定辦理,須同時
符合下列 2項基準:
(一)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二)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
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二、各階段評量時間、地點、評量內容及通過標準如下:
(一)初選
1.時間:111 年11 月9日(星期三),評量時間、場次及流程,另行公
告於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網站,並通知就讀學校。
(初選評量係團體施測,未能於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規定時間參與初
選評量者,視同放棄,且不得要求補行施測;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各
校所發之初選評量通知單)
2.地點: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
3.評量內容:團體智力測驗。
4.通過標準:由臺北市鑑輔會依據學生評量表現訂定初選通過標準。
(報名鑑定安置五年級學生之團體智力測驗結果須達百分等級九十
三以上始得參加複選)
(二)複選【一】
1.時間:111 年12 月5日(星期一)至 111 年12 月27 日(星期二),評量
時間、場次及流程,另行公告於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網站,並通知就
讀學校。
(未能於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規定時間參與複選【一】評量者視同放棄,
且不得要求補行施測;惟發生法定傳染病、重大災害、公假、喪假等不可
抗力因素者,須提具相關證明文件,得不受此限)
2.地點: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
3.評量內容:個別智力測驗。
4.通過標準: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 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
(三)複選【二】
1.時間:112年3月1日(星期三)至 112 年4月7日(星期五),評量
時間、場次及流程,另行公告於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網站,並通知就
讀學校(為維評量品質,複選【二】觀察評量缺課或請假至多以 2次
為限,缺課或請假超過 2次者,視同放棄,且不得要求補行施測)。
2.地點: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
3.評量內容:觀察評量 6次。
4.通過標準:由臺北市鑑輔會依據學生評量表現,訂定通過標準。
Q8:
111 學年度就讀本市國小二年級學生,鑑定通過後之安置方式為何?
A8:
(一)就讀設有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學校者,一律安置該校分散式資優資源
班(就讀該校普通班,部分時間接受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教學輔導服
務)。
(二)就讀未設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學校者,應就下列方式擇一辦理,不得
重複:
1.分散式資優資源班:安置於受理轉介鑑定學校就讀普通班,部分時間
接受該校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教學輔導服務。
2.特殊教育方案:安置於原學區學校就讀普通班,部分時間接受特殊教
育方案教學(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衛星資優方案)輔導服務。
(1)校本資優方案:在原校部分時間接受校本資優方案教學輔導服務,
由學校研訂校本資優方案及資優學生個別輔導計畫,向教育局申請
補助經費辦理(其申辦方式,請參考「臺北市各級學校資賦優異教
育方案」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申請辦理特殊教育方案及獎
補助辦法」)。
(2)區域衛星資優方案:接受指定學校辦理之區域衛星資優方案教學輔
導服務,詳細方案內容以本局公告為主。
(3)前述「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衛星資優方案」,僅能擇一參加(基
於資源不重複挹注,參加區域衛星資優方案學生,本局將不再補助
其就讀學校辦理該生校本資優方案經費)。
Q9:
111 學年度就讀本市國小四年級學生,鑑定通過後之安置方式為何?
A9:
一律安置於分散式資優資源班(安置於受理轉介鑑定學校就讀普通班,部分
時間接受該校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教學輔導服務)。
Q10:
經臺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學生,轉學至安置學校是否需遷戶籍?
A10:
經臺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且安置於一般智能分散式資優資源班之學生,無需
遷移戶籍可逕轉學至安置學校就讀,須於 112 年7月3日(星期一)前至各
校完成轉學手續;逾時或未完成轉學手續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要求再行
安置。
Q11:
經臺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學生,是否一定得接受特殊教育安置?
A11:
經臺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學生,須於 112 年5月19 日(星期五)前確認
安置意願,並繳交安置同意書;逾時或未完成繳交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
要求再行安置。
Q12:
經臺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國小資優學生,在安置資優資源班(或特殊教育方
案)後,如發生嚴重適應困難,可中途退出嗎?
A12:
對於適應欠佳之一般智能資優學生,學校應積極提供輔導,並得視需要召開
個案會議研商適當輔導策略。經校方輔導 3個月以上仍未獲有效改善者,為
維護學生之身心健康及適性發展,得由家長或學校提出重新安置申請,並提
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審議,經特推會審議通
過後,檢附家長申請書及特推會會議紀錄函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備,以輔
導學生回歸該校之普通班或轉回原學區學校。
Q13:
國小資優鑑定未通過,是不是就沒有任何機會接受資優教育服務?
A13:
不是。臺北市推動資優教育係採多元方式辦理,除就讀資優班、提供區域衛
星資優教育方案外,另可申請縮短修業年限或參與本市區域資優教育方案,
提供學生適性探索學習,發展優勢潛能的機會。(相關細節請洽詢就讀學校
輔導室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
Q14:
國小資優鑑定未通過,是不是表示孩子並不資優?
A14:
不是。
每一個孩子的個體內在優弱勢能力、發展成長速度都不同,若未通過本次鑑
定,並不代表孩子不聰明,而是能力尚未同步成熟或均衡發展,故不建議再
增加額外的資優充實課程,建議以配合普通班的課程教學為宜,讓孩子於普
通班自由自在的加深、加廣學習,將有利於其快樂學習及獲得學習成就感。
研究指出,智力可藉由後天的學習與生活經驗,隨著閱歷增加而成長。觀察、
檢視孩子的優弱勢能力,適性培養資優的行為特質、積極的學習態度、健全
的人格、正向的價值觀及服務的人生觀,對孩子的成長更形重要。
Q15:
家長是否可要求瞭解孩子參加國小資優鑑定之測驗工具、成績及施測人員?
A15:
為確保鑑定評量之公正、客觀性,家長不得要求公布施測工具、答案、成績
及施測人員姓名。
【重要提醒】為落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工作及降低群聚感染風
險,臺北市國小資優鑑定相關評量之辦理期程、方式及防疫措施,將依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修正,並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中山區吉林國民小學、臺北
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及各行政區受理轉介鑑定學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告周知,請自行留
意相關最新公告及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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