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初選評量結果公告:114 年4月24 日(星期四)下午 3:00 於本市教育網公告初選後得
參加複選評量學生名單並寄發通知。
(九) 初選評量結果複查
1. 請於 114 年4月29 日(星期二)上午 8:30 至12:00 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攜帶評量證、
初選評量結果通知單及複查費 100 元至東門國小輔導處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2.複查僅為個人分數登錄之查詢,不重新閱卷。
三、 複選評量
(一) 申請對象:初選後得參加複選評量學生。
(二) 申請日期:114 年4月30 日(星期三)上午 8:30 至下午 3:50,逾時不候。
(三) 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或受委託人現場報名(勿由學生自行報名)。
(四) 申請複選時應檢附資料
1.評量證正本。
2.標準信封一個(免貼郵票,收件人姓名請寫學生姓名、並填寫完整地址及郵遞區號)。
3.複選申請費用 1500 元。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檢附證明文件得免收申請費用:
(1) 低收入戶子女:須檢附 114 年度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2)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須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認
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文件之有效期限涵蓋申請日期為準)。
※複選申請手續完成後,請領回評量證。
(五) 評量內容:個別智力測驗。
(六) 複選評量日期及地點:114 年5月4日(星期日)上午於本市東門國小辦理,個別評量
時程及場地相關事項將於評量前一日公告於東門國小網站。
四、 綜合研判:由鑑輔會依學生初、複選成績及相關資料進行綜合研判。
玖、公告通過鑑定名單:114 年5月12 日(星期一)下午 3時於本市教育網公告,並由承辦校
郵寄鑑定結果通知單。
拾、複選評量結果複查
一、請於 114 年5月19 日(星期一)上午 8:30 至12:00 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與實際照顧
者攜帶評量證、鑑定評量結果通知及複查費 100 元至東門國小輔導處辦理,逾時不予受
理。
二、複查僅為個人分數登錄之查詢,不重新閱卷及評量。
拾壹、報到
通過鑑定之學生得免遷戶籍於 114 學年度安置東門國小資優資源班,學生之法定代理人
或實際照顧者請於 114 年5月21 日(星期三)晚上 7:00,至本市東門國小晨希館一樓多功
能教室辦理報到並繳交「入班同意書(附件六)」,逾時未報到者以放棄安置論;另通過鑑定安
置入班學生未於 114 年7月3日(星期四)前辦理完成學籍轉入本市東門國小亦以放棄安置
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