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繳交限時掛號回郵信封 1個:請用郵局標準信封【貼妥限時掛號郵資 35 元、書寫清
楚收件地址及郵遞區號、收件人請書寫學生姓名】。該信封為寄發「鑑定初選結果通
知單」用,信封書寫不清或未黏貼足夠郵資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收件者,恕不補發。
(七)繳交鑑定初選費用每人新臺幣 1,000 元整。
(八)報名同時領取「資優學生社會適應評量表」,本表填寫完成後請於 114年2月27 日(星
期四)前以「限時掛號」寄回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輔導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未
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家長版「資優學生社會適應評量表」由申請鑑定學生之法
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填寫,教師版「資優學生社會適應評量表」由幼兒園老師填寫
(未就讀幼兒園者免繳)。
二、複選(採現場報名,恕不接受通訊報名):
(一)對象:初選通過者。
(二)請攜帶「鑑定初選結果通知單」影本(請備正本以供查驗)及鑑定入場證(附件三)。
(初、複選使用同一張鑑定入場證)
(三)繳交限時掛號回郵信封 1個:請用郵局標準信封【貼妥限時掛號郵資 35 元、書寫清
楚收件地址及郵遞區號、收件人請書寫學生姓名】。該信封為寄發「鑑定複選結果通
知單」用,信封書寫不清或未黏貼足夠郵資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收件者,恕不補發。
(四)繳交鑑定複選費用每人新臺幣 1,200 元整。
陸、鑑定方式
一、初選:
(一)日期:114年3月8日(星期六)。(鑑定時間詳如附件三)
(二)地點: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臺中市北區太平路 74 號)。
(三)評量項目:團體智力測驗。
(四)通過標準:團體智力測驗結果在平均數正 1.5 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 93 以上。
(五)通過名單:114年3月18 日(星期二)下午 5時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
訊網(https://www.tc.edu.tw)及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網站(https://tpes.tc.edu.tw/),
並寄發鑑定初選結果通知單。
二、複選:
(一)日期:114年4月12 日(星期六)。(鑑定時間詳如附件三)
(二)地點: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臺中市北區太平路 74 號)。
(三)評量項目:個別智力測驗。
(四)通過標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在平均數正 2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