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4學年度國小資優鑑定簡章

pdf
535.23 KB
22 頁
.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桃園市政府 113 年12 月18 日府教特字第 1130347325 號函公告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學校:330056 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國民小學
承辦學校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 208 巷36 號
電話:(03)3162972 分機 612、615
傳真:(03)3585391
網址:https://www3.spps.tyc.edu.tw/
桃園市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 編印
1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三、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四、本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以下簡稱鑑定小組)會議決議。
貳、目的
一、發掘資賦優異學生,使其接受適性教育,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
二、啟發資賦優異學生思考與創造力,增進其未來服務社會之能力。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國民小學。
三、協辦單位:桃園市桃園區西門國民小學、桃園市桃園區建國國民小學、桃園市桃園區桃
園國民小學、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桃園市桃園區快樂國民小學、桃園
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桃園市中壢區華勛國民小學、桃園市中壢區信義國民
小學、桃園市八德區大成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義興國民小學、桃園市楊梅
區大同國民小學、桃園市蘆竹區大華國民小學、桃園市龜山區長庚國民小學、
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桃園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肆、辦理單位及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聯絡資訊
學校名稱
地 址
電 話
學 校 網 址
新埔國小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 208 巷36 號
3162972 分機 612、615
https://www3.spps.tyc.edu.tw/
西門國小
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 15 號
3342351 分機 61、64
https://www.simes.tyc.edu.tw
建國國小
桃園市桃園區昆明路 95 號
3636660 分機 610、619
https://www.jkes.tyc.edu.tw/
桃園國小
桃園市桃園區民權路 67 號
3322268 分機 610
https://www.tyes.tyc.edu.tw/
同安國小
桃園市桃園區同德 11 街48 號
3269251 分機 610、612
https://www.taes.tyc.edu.tw/
快樂國小
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 789 號
3580001 分機 610、612
https://www.happy.tyc.edu.tw/
東門國小
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
3322057 分機 610、611
https://www.tmps.tyc.edu.tw/
華勛國小
桃園市中壢區榮民南路 205 號
4661587 分機 610、611
https://www.hses.tyc.edu.tw/
信義國小
桃園市中壢區成都路 55 號
4573780 分機 610、612
https://www.hyes.tyc.edu.tw/
大成國小
桃園市八德區廣福路 31 號
3661155 分機 610、613
https://www.dches.tyc.edu.tw/
義興國小
桃園市平鎮區義興街 55 號
4913700 分機 610、611
https://www.yhes.tyc.edu.tw
大同國小
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 85 號
4782249 分機 610、622
https://www.ttps.tyc.edu.tw/
大華國小
桃園市蘆竹區大華街 98 號
3232664 分機 610、223
https://www.thps.tyc.edu.tw
長庚國小
桃園市龜山區長庚里 425 號
3182643 分機 610
https://www.cgps.tyc.edu.tw/
僑愛國小
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 214 號
3801896 分機 610、611
https://www.caes.tyc.edu.tw/
桃園市政府
教育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號15 樓
3322101 分機 7581
https://www.tyc.edu.tw/
桃園市特殊教
育資源中心
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
3394572 分機 701-705
https://elementary-gifted.special.tyc
.edu.tw/
2
伍、申請資格
就讀桃園市之 113 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及四年級學生(在記憶、理解、分析、綜合、
推理及評鑑等方面,較同年齡者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
陸、鑑定安置重要日程
編號
內容
日程
說明事項
1
簡章
下載
114 年1月前
為響應環保政策,未提供紙本簡章,請至以下網頁下
載:
1.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頁
https://www.tyc.edu.tw/
2.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
https://www.elemgiftedness.tyc.edu.tw/
3.桃園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頁
https://elementary-gifted.special.tyc.edu.tw/
4.本市各國小網站。
2
家長
說明
會
113 年12 月23 日
(星期一)
至
113 年12 月27 日
(星期五)
19:00 至21:00
辦理家長說明會共 15 場次,各場次辦理時間與地點
如家長說明會日程表。
3
初選
報名
114 年1月7日
(星期二) 9:00
至
114 年1月13 日
(星期一) 16:00
1.時間:114 年1月7日(星期二) 9:00 起至 114 年1
月13 日(星期一) 16:00 止。
2.申請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逾時不受理。
(1)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自行登錄報名
系統填寫並上傳相關資料。
(2)承辦及協辦學校提供報名諮詢及協助:於報名
期間(每日 9:00 至16:00)可至新埔國小、西
門國小、建國國小、桃園國小、同安國小、快
樂國小、東門國小、華勛國小、信義國小、大
成國小、義興國小、大同國小、大華國小、長
庚國小、僑愛國小操作報名系統。
3.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或新住民身分或持有區公
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報名時需
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4.申請特殊試場服務者,於線上報名後,仍須依指定
時間繳驗審查資料正本至新埔國小,逾時不受理。
5.繳費方式:初選報名費新臺幣 800 元整,請考生家
長於 114 年1月13 日(星期一) 23:59 前,以下列方
式擇一完成繳費。
(1) ATM 繳款。
(2) 線上轉帳。
(3) 列印繳費單至超商或銀行臨櫃繳交。
3
編號
內容
日程
說明事項
6.考生填寫報名資料及上傳相關文件資料,繳交報名
費後,始完成報名作業。
4
查驗申
請特殊
試場服
務報考
者資料
114 年1月17 日
(星期五)
1.時間:114 年1月17 日(星期五) 9:00 至16:00,逾
時不受理。
2.地點:新埔國小。
3.得親自或委託繳驗相關資料,請備齊申請表及審查
資料正本。
5
初選鑑
定證下
載
114 年2月17 日
(星期一)
至
114 年2月22 日
(星期六)
114 年2月17 日(星期一) 9:00 至114 年2月22 日(星
期六) 14:00 請於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報名系統下載列印鑑定證,並於鑑定當日攜至考場查
驗。
6
初選
試務
公告
114 年2月19 日
(星期三)
17:00前公告鑑定場地、座位及相關事項於桃園市國
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新埔國小及僑愛
國小網站。
7
初選
114 年2月22 日
(星期六)
二年級 9:00
四年級 14:00
1.評量時間:
(1)二年級 9:00 開始(8:00 至8:30 完成報到)。
(2)四年級 14:00 開始(13:00 至13:30 完成報到)。
2.評量地點:新埔國小(一區)、僑愛國小(二區)。
3.評量方式:團體測驗。
4.進入鑑定試場請攜帶鑑定證及足資證明之身分證件
(健保卡或桃樂卡等)、2B鉛筆及橡皮擦,視個人需
求配戴眼鏡,禁止攜帶任何電子器材、個人墊板(試
場會提供墊板)入場。
8
初選
結果
公告
114 年3月10 日
(星期一)
17:00 公告於教育局、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報名系統及新埔國小網站,並開放系統查詢及下
載初選結果通知書,請自行登錄。
9
初選
結果
複查
114 年3月12 日
(星期三)
1.申請時間:9:00 至16:00。
2.申請方式:一律採網路申請,請至桃園市國民小學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申請複查,逾時不受
理。
3.複查費用:100 元整,繳費方式限 ATM 繳款或線上
轉帳。
4.複查結果:申請複查者請於 114 年3月17 日(星期
一)起上網查詢複查結果並自行下載。
5.申請複查不得要求影印及重閱,僅就分數複核,測
驗工具依測驗倫理規範保密,不得要求公布測驗內
容、閱卷委員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4
編號
內容
日程
說明事項
10
複選
報名
114 年3月12 日
(星期三) 9:00
至
114 年3月18 日
(星期二) 16:00
1.時間:114 年3月12 日(星期三) 9:00 起至 114 年3
月18 日(星期二) 16:00 止。
2.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逾時不受理。
(1)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自行登錄報名
系統填寫並上傳相關資料。
(2)承辦及協辦學校提供報名諮詢及協助:於報名
期間(每日 9:00 至16:00)可至新埔國小、西
門國小、建國國小、桃園國小、同安國小、快
樂國小、東門國小、華勛國小、信義國小、大
成國小、義興國小、大同國小、大華國小、長
庚國小、僑愛國小操作報名系統。
3.繳費方式:複選報名費新臺幣 1,200 元整。請考生
家長於 114 年3月18 日(星期二) 23:59 前,以下列
方式擇一完成繳費。
(1)ATM 繳款。
(2)線上轉帳。
(3)列印繳費單至超商或銀行臨櫃繳交。
4.考生填寫報名資料及上傳相關文件資料,繳交報名
費後,始完成報名作業。
11
複選鑑
定證下
載
114 年4月7日
(星期一)
至
114年4月13 日
(星期日)
114 年4月7日(星期一)9:00 至114 年4月13 日(星
期日) 16:00 請於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報名系統下載列印鑑定證,並於鑑定當日攜至考場查
驗。
12
複選試
務公告
114 年4月10 日
(星期四)
17:00 前公告鑑定場地、各梯次報到時間及相關事項
於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新埔
國小、建國國小及僑愛國小網站。
13
複選
114 年4月12 日
(星期六)
二年級
114 年4月13 日
(星期日)
四年級
1.報到時間:於114年4月10日(星期四) 17:00前公告。
2.評量地點:建國國小(一區A)、新埔國小(一區B)(B
試場視報名人數需要開設)、僑愛國小(二區)。
3.評量方式:個別智力測驗。
4.當日評量請攜帶複選鑑定證及足資證明之身分證件
(健保卡或桃樂卡等)以便查驗。
14
複選
結果
公告
114 年5月5日
(星期一)
17:00 公告於教育局、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報名系統及新埔國小網站,並開放系統查詢及下
載複選結果通知書,請自行登錄。
5
編號
內容
日程
說明事項
15
複選
結果
複查
114 年5月7日
(星期三)
1.申請時間:9:00 至16:00。
2.申請方式:一律採網路申請,請至桃園市國民小學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申請複查,逾時不受理。
3.複查費用:100 元整,繳費方式限 ATM 繳款或線上
轉帳。
4.複查結果:申請複查者請於114 年5月12 日(星期一)
起上網查詢複查結果並自行下載。
5.申請複查不得要求影印及重閱,僅就分數複核,測
驗工具依測驗倫理規範保密,不得要求公布測驗內
容、閱卷委員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16
鑑定安
置家長
說明會
114 年5月16 日
(星期五)
19:00
19:00 採線上視訊方式說明鑑定安置事宜。
17
安置學
校報到
或資優
服務申
請
114 年5月28 日
(星期三)前
1.鑑定通過申請安置資優班者,請於 114 年5月28
日(星期三) 16:00 前持複選鑑定證、複選結果通
知書及安置申請書(附件九)向各安置學校(分散式
資優資源班:新埔國小、西門國小、建國國小、同
安國小、快樂國小、華勛國小、大成國小、義興國
小、大同國小、大華國小、僑愛國小;資優巡迴輔
導班:東門國小、桃園國小、信義國小、長庚國小)
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2.鑑定通過申請接受資優教育方案服務、僅核發複選
結果通知書(通過資格證明)或放棄安置者,請於
114 年5月28 日(星期三)前將複選鑑定證影本、複
選結果通知書影本及安置申請書(附件九)寄(繳)回
新埔國小輔導室。
6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家長說明會日程表
場次
辦理時間
辦理地點
設有資優資源班類型
1
113 年12 月23 日(星期一)
19:00-21:00
蘆竹區大華國小
圖書室
資優資源班
2
113 年12 月24 日(星期二)
19:00-21:00
桃園區建國國小
3樓多媒體教室
資優資源班
3
113 年12 月25 日(星期三)
19:00-21:00
桃園區東門國小
書香樓 4樓
資優巡迴輔導班
4
龜山區長庚國小
3樓視聽教室
資優巡迴輔導班
5
113 年12 月26 日(星期四)
19:00-21:00
桃園區新埔國小
3樓視聽教室
資優資源班
6
桃園區西門國小
1樓視聽教室
資優資源班
7
中壢區華勛國小
2樓視聽教室
資優資源班
8
中壢區信義國小
信義樓 2樓綜合教室
資優巡迴輔導班
9
大溪區僑愛國小
2樓視聽教室
資優資源班
10
113 年12 月27 日(星期五)
19:00-21:00
桃園區桃園國小
民權樓 2樓視聽教室
資優巡迴輔導班
11
桃園區同安國小
2樓視聽教室
資優資源班
12
桃園區快樂國小
視聽教室
資優資源班
13
八德區大成國小
忠孝樓 2樓兒童電影院
資優資源班
14
平鎮區義興國小
B1 視聽館
資優資源班
15
楊梅區大同國小
1樓大會議室
資優資源班
7
柒、鑑定日期及時間
一、初選報名日期:114 年1月7日(星期二) 9:00 至114 年1月13 日(星期一) 16:00(逾時不
受理)。
二、初選測驗時間:
(一)二年級:114 年2月22 日(星期六) 9:00 開始(8:00 至8:30 完成報到)。
(二)四年級:114 年2月22 日(星期六) 14:00 開始(13:00 至13:30 完成報到)。
三、複選報名日期:114 年3月12 日(星期三) 9:00 至114 年3月18 日(星期二) 16:00(逾時
不受理)。
四、複選測驗時間:
(一)二年級:114 年4月12 日(星期六)。
(二)四年級:114 年4月13 日(星期日)。
考生報到時間另行於 114 年4月10 日(星期四) 17:00 前公告。
捌、申請鑑定安置事宜
一、初選鑑定申請事宜:
(一)觀察、推薦
1.經專家學者、教師、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觀察或學生自我
推薦,系統填寫「推薦表」(附件二)及「初選報名表」(附件三)。
2.各校對於身心障礙及處於離島、偏遠地區,或因經濟、文化或族群致需要協助之資
賦優異學生,應主動進行觀察與積極發掘,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3.前項經濟、文化或族群致需要協助之學生係指原住民族或新住民身分或持有區公所
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報名事項:
1.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1)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自行登錄報名系統填寫並上傳相關資料。
(2)承辦及協辦學校提供報名諮詢及協助:於報名期間(每日 9:00 至16:00)可至
新埔國小、西門國小、建國國小、桃園國小、同安國小、快樂國小、東門國小、
華勛國小、信義國小、大成國小、義興國小、大同國小、大華國小、長庚國小、
僑愛國小操作報名系統。
2.報名及上傳資料時間:114 年1月7日(星期二) 9:00 起至 114 年1月13 日(星期一)
16:00 止,逾時不予受理。
3.報名網址: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
https://www.elemgiftedness.tyc.edu.tw/
4.網路報名流程:
線上報名
填寫資料
上傳文件
繳費
ATM、線上轉帳
超商繳費
銀行臨櫃
列印鑑定證
下載後
自行列印
應試
攜帶鑑定證及足資
證明之身分證件(健
保卡
或桃樂卡等
)
以
供查驗
8
5.系統填寫資料及上傳文件
(1)「推薦表」(附件二)及「初選報名表」(附件三),請詳實填寫,並上傳最近二吋
脫帽半身相片。
(2)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或新住民身分或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
戶證明者,請上傳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3)因身心狀況需申請特殊試場服務,填寫「特殊試場服務需求申請表」(附件八),
並備齊須檢附之佐證資料,於 114 年1月17 日(星期五) 9:00 至16:00,親自
或委託繳驗相關資料正本至新埔國小。
6.依繳費單說明進行繳費
(1)報名費用:初選報名費新臺幣 800 元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免繳報名
費,惟應上傳區公所核發有效期間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非
清寒證明)及戶口名簿電子檔。
(2)繳費時間:請於 114 年1月13 日(星期一) 23:59 前依繳費單說明方式完成繳費,
繳費完成始完成報名手續。
(3)繳費方式:可以 ATM 繳款及線上轉帳或列印繳費單至超商或銀行臨櫃繳交初選
報名費(完成繳費後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或改報其他資賦優異
類,交易明細請務必留存與確認繳費完成,有關經費依會計程序處
理)。
7.下載初選鑑定證:請於114年2月17日(星期一) 9:00至114 年2月22日(星期六)14:
00 逕至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下載初選鑑定
證,併同初選鑑定證及足資證明之身分證件(健保卡或桃樂卡等),
攜帶至試場查驗。
二、複選鑑定申請事宜: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1.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自行登錄報名系統填寫並上傳相關資料。
2.承辦及協辦學校提供報名諮詢及協助:於報名期間(每日 9:00 至16:00)可至新埔
國小、西門國小、建國國小、桃園國小、同安國小、快樂國小、東門國小、華勛
國小、信義國小、大成國小、義興國小、大同國小、大華國小、長庚國小、僑愛
國小操作報名系統。
(二)報名時間:114 年3月12 日(星期三) 9:00 至114 年3月18 日(星期二) 16:00,逾時不
予受理。
(三)報名網址: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
https://www.elemgiftedness.tyc.edu.tw/
(四)系統確認資料:報名複選仍請進入報名系統確認報名基本資料(附件五)。
(五)依繳費單說明進行繳費
1.報名費用:每人新臺幣 1,200 元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免繳報名費,相關
證明資料需於初選報名審查通過。
2.繳費時間:請於 114 年3月18 日(星期二) 23:59 前依繳費單說明方式完成繳費,
9
繳費完成始完成報名手續。
3.繳費方式:可以 ATM 繳款及線上轉帳或列印繳費單至超商或銀行臨櫃繳交複選報
名費(完成繳費後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交易明細請務必留存與
確認繳費完成,有關經費依會計程序處理)。
(六)下載複選鑑定證:請於 114 年4月7日(星期一) 9:00 至114 年4月13 日(星期日) 16:
00 逕至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下載複選鑑定
證,併同複選鑑定證及足資證明之身分證件(健保卡或桃樂卡等),攜
帶至試場查驗。
三、初選及複選時間、內容、地點
項目
時 間
內 容
地 點
說 明
初選
114 年2月22 日(星期六)
二年級 9:00
(8:00 至8:30 完成報到)
四年級 14:00
(13:00 至13:30 完成報到)
團體
測驗
新埔國小
(一區)
僑愛國小
(二區)
請攜帶初選鑑定證及足
資證明之身分證件(健保
卡或桃樂卡等)、2B 鉛筆
及橡皮擦,視個人需求配
戴眼鏡,禁止攜帶任何電
子器材、個人墊板(試場
會提供墊板給考生)入場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複選
114 年4月12 日(星期六)
二年級
114 年4月13 日(星期日)
四年級
個別
智力
測驗
建國國小(一區 A)
新埔國小(一區 B)
(B 試場視報名人數
需要開設)
僑愛國小
(二區)
由試務中心安排分區施
測,並請攜帶複選鑑定證
及足資證明之身分證件
(健保卡或桃樂卡等),以
便查驗。
玖、鑑定通過標準
一、初選:由鑑定小組依團體測驗成績,參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及「特
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訂定初選通過標準。
二、複選:
(一)參加複選者,併同個別智力測驗成績、觀察推薦表及相關資料送鑑定小組,俾依據「身
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及「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並考量身心
障礙學生及處於離島、偏遠地區,或因經濟、文化或族群致需要協助之資賦優異學生
需求,進行綜合研判。
(二)前項經濟、文化或族群致需要協助之學生係指原住民族或新住民身分或持有區公所核
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拾、鑑定結果公布
一、初選結果公告:114 年3月10 日(星期一) 17:00 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及新埔國小網
站,亦可至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https://www.elemgiftedness.tyc.edu.
tw/)登錄查詢及下載初選結果通知書。
10
二、複選結果公告:114 年5月5日(星期一) 17:00 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及新埔國小網
站,亦可至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https://www.elemgiftedness.tyc.edu.
tw/)登錄查詢及下載複選結果通知書。
拾壹、成績複查日期及方式
一、成績複查(一律採網路申請,不受理通訊申請)
(一)初選成績複查:請於 114 年3月12 日(星期三) 9:00 至16:00 至桃園市國民小學資
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填寫複查申請表申請複查,複查費用為新臺幣 100 元整,繳
費方式限 ATM 繳款或線上轉帳,逾時不受理。複查結果請於 114 年3月17 日(星期
一)起上網查詢複查結果並自行下載。
(二)複選成績複查:請於 114 年5月7日(星期三) 9:00 至16:00 於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
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填寫複查申請表申請複查,複查費用為新臺幣 100 元整,繳費
方式限 ATM 繳款或線上轉帳,逾時不受理。複查結果請於 114 年5月12 日(星期一)
起上網查詢複查結果並自行下載。
二、申請複查不得要求影印及重閱,僅就分數複核,測驗工具依測驗倫理規範保密,不得要
求公布測驗內容、閱卷委員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拾貳、安置服務
一、鑑定通過申請安置資優班者,請於 114 年5月28 日(星期三) 16:00 前持複選鑑定證、複
選結果通知書及安置申請書(附件九)向各安置學校(分散式資優資源班:新埔國小、西門
國小、建國國小、同安國小、快樂國小、華勛國小、大成國小、義興國小、大同國小、
大華國小、僑愛國小;資優巡迴輔導班:東門國小、桃園國小、信義國小、長庚國小)辦
理報到手續。
二、報到時無需遷移戶籍可逕轉學至安置學校就讀,並請於 114 年7月10 日(星期四)前至各
校完成轉學手續;逾時或未完成轉學手續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要求再行安置。
三、鑑定通過申請接受資優教育方案服務、僅核發複選結果通知書(通過資格證明)或放棄安置
者,請於 114 年5月28 日(星期三)前將複選鑑定證影本、複選結果通知書影本及安置申
請書(附件九)寄(繳)回新埔國小輔導室。
拾參、附則
一、在鑑定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議事項,由鑑定小組審議。
二、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初選、複選日程及地點需更改,將公告於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新埔國小網站及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考生不
得提出任何異議。
三、申復/申訴:
(一)申復方式:學生或其家長或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對於鑑定結果不服者,
應於鑑定結果公告之次日起 30 日內(含例假日),填具「桃園市國民小學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申復書」,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特殊
教育資源中心收」(330 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信封上註明「申復書」
11
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申復書請至桃園特殊教育資源網-特
教業務單位-桃園市特殊教育科-表單下載區下載)。
(二)申訴方式:如對申復結果有疑義時,請於收到或知悉申復結果通知之次日起 30 日內(含
例假日),填具「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申訴書」,向桃園市政府
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請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桃
園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收」(330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號14 樓),信
封上註明「申訴書」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申訴書請至桃園
特殊教育資源網-特教業務單位-桃園市特殊教育科-表單下載區下載)。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鑑定小組決議辦理。
拾肆、本簡章經桃園市政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2
【附件一】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流程圖
未通過
未通過
通過
通過
於原學籍學校接受
國民教育
公布通過鑑定名單
114 年5月5日(星期一)17:00 通過鑑定之學生得申請接
受桃園市政府核定之一般智能分散式資賦優異資源班、資賦
優異巡迴輔導班或資優教育方案等特殊教育服務。
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
初選報名時間:114 年1月7日(星期二)9:00 起至 114 年1月13 日(星期一)16:00 止
⚫初選測驗時間:
114年2月22 日(星期六)
二年級 9:00
四年級 14:00
⚫初選通過名單公告:
114 年3月10 日(星期一)17:00
⚫複選報名時間:
114年3月12 日(星期三) 9:00 起
至3月18 日(星期二) 16:00 止
⚫複選測驗時間:
二年級:114年4月12 日( 星期六)
四年級:114 年4月13 日(星期日)
初選
團體測驗
複選
個別智力測驗
13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推薦表
一、學生與推薦人資料
二、一般學習能力優異方面 ※高低依次為 5至1,請勾選適當選項
觀察項目
1
2
3
4
5
1.對於感興趣的事物能做很久,顯得專注、投入。
□
□
□
□
□
2.學習能力很快,所需的學習時間比同年齡同學少。
□
□
□
□
□
3.觀察能力敏銳,閱讀或活動時可以觀察到許多細節。
□
□
□
□
□
4.經常閱讀課外讀物,常識豐富。
□
□
□
□
□
5.喜歡與較年長的兒童一起遊戲和學習。
□
□
□
□
□
6.記憶能力很強,聽過或看過的訊息能持久不忘。
□
□
□
□
□
7.理解能力優秀,很快能夠了解問題或他人說話的意思。
□
□
□
□
□
8.類推能力良好,能夠舉一反三。
□
□
□
□
□
9.歸納能力良好,能夠很快地發現概念或原則。
□
□
□
□
□
10. 發現錯誤的能力良好,能很快偵測到錯誤。
□
□
□
□
□
資料引自:郭靜姿、胡純、吳淑敏、蔡明富、蘇芳柳(2003)。 特殊需求學生特質檢核表。臺北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三、一般學習能力優異表現與具體事蹟
一般學習能力優異表現之具體事蹟(請以簡明文字敘述)
推薦人身分:□專家學者,服務單位____________ □指導教師
□家長或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 □學生本人
學生姓名
就讀學校
就讀年級
性別
推薦人姓名
推薦人與學生關係
觀察時間
6個月以下 6個月~1年 1~2年 2年以上
【附件二】(本表為參考用樣張,請於報名系統填寫)
14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報名表
基
本
資
料
學生姓名
性
別
(上傳相片.JPG)
請上傳最近二吋脫帽
半身相片。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就讀學校
區 國小 年級
家長或監護
人(法定代理
人或實際照
顧者)
關係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
手機(必填):
是否曾在醫療院所、學校或其他機構做過相關智力測驗?
是,測驗名稱: ;施測日期/年級: ;
測驗結果:
否
符合「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 22 條所列之身心障礙及處於離島、偏遠
地區,或因經濟、文化或族群致需要協助之資賦優異學生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
件
是否申請特殊試場服務
是 (請於114 年1月17 日(星期五) 9:00 至16:00 至新埔國小繳交簡章附件八特殊
試場服務需求申請表及查驗相關正本書面資料)
否 (無需求者免填)
【附件三】(本表為參考用樣張,請於報名系統填寫)
15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初選鑑定證】
鑑定證
號碼
初選測驗日期
114 年2月22 日(星期六)
就讀學校
測驗地點
□新埔國小(一區) 或 □僑愛國小(二區)
就讀年級
□二年級 □四年級
進場時間
□二年級 8:00 至8:30 □四年級 13:00 至13:30
學生姓名
測驗時間
□二年級 9:00 開始 □四年級 14:00 開始
﹙照片﹚
測驗科目
團體測驗
主襄試人員
簽章
注意:
1.考生必須攜帶鑑定證及足資證明之身分證件(健保卡或桃樂卡等),並自備 2B 鉛筆及橡皮擦應試。
2.考試時請將此證放在課桌左上角。
3.報到時間:二年級請於 8:30 前完成報到,四年級請於 13:30 前完成報到。
4.測驗時間預估約 150 分鐘,視學生例題詢問及作答情形而定。
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試場規則
1.考試時須攜帶鑑定證進入試場,以便查驗。
2.考試時應按時進入試場,正式施測鈴響後,遲到逾15分鐘者不得入場,測驗時間結束始得出場,違者該節應試科
目不予計分。
3.考生應按照編號入座,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試卷、鑑定證及桌上三者之號碼是否相同,如有不同,應即舉手請
監試人員處理,否則該節應試科目不予計分。
4.考生請攜帶鑑定證、2B鉛筆、橡皮擦,視個人需求配戴眼鏡,禁止攜帶任何電子器材、個人墊板(試場會提供墊板
給考生)入場,違者該節應試科目不予計分。
5.學生除應試用文具外,不得攜帶妨害試場秩序、測驗公平性之物品及非應試用品入場。若不慎攜入試場,於測驗開
始前,須放置於試場前後方;且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若隨身放置,無論是否使用或發出聲響,經監試人
員發現者,以違規處置。非應試用品之規範如下:具有傳輸、通訊、錄影、照相、計算功能或發出聲響之用品,如行
動電話、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錶、智慧型手環等)、計算機、電子辭典、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
等)、時鐘、鬧鐘、電子鐘、呼叫器、收音機等。有關電子錶部分,學生僅能攜帶手錶為計時工具,電子錶應解除
響鈴功能。
6.考生應考時不得飲食、嚼食口香糖等。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測驗時飲水或服用藥物,須於測驗前持相
關證明經監試人員同意,在監試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7.考試時間終了鈴聲響後,考生應即停止作答,經制止不從者,違者視情節輕重扣分或不予計分。
8.考生直接在試卷上作答,並不得書寫任何與考試內容無關之文字或符號,違者該節應試科目依情節之輕重,予以
扣分、不計分或取消考試資格處分。
9.考生不得有交談、偷看、抄襲、傳遞、夾帶、頂替或其他嚴重舞弊情事,違者該節應試科目依情節之輕重,予以扣
分、不計分或取消考試資格處分。
10.學生因病、因故(如廁等)須暫時離座者,須經監試人員同意及陪同下,始准離座。考生經治療或處理後,如測驗
尚未結束時,仍可繼續測驗,但不得請求延長時間或補測。
11.若違反上述規則,提交鑑定小組,依情節之輕重,予以扣分、不計分或取消鑑定資格處分。
12.如遇因故停電導致照明設備無法使用時,無論復電與否均以受影響時間延長測驗時間,但至多以 20 分鐘為限。
【附件四】(本表請自行於報名系統下載列印,並於鑑定當日攜帶至試場查驗)
桃園市
16
【附件五】(本表為參考用樣張,相關資料將由初選資料帶入)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複選報名表
基
本
資
料
學生姓名
性
別
(上傳相片.JPG)
請上傳最近二吋脫帽
半身相片。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就讀學校
區 國小 年級
家長或監護
人(法定代理
人或實際照
顧者)
關係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
手機(必填):
17
【附件六】(本表請自行於報名系統下載列印,並於鑑定當日攜帶至試場查驗)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複選鑑定證】
鑑定證
號碼
複選測驗日期
□二年級:114 年4月12 日(星期六)
□四年級:114 年4月13 日(星期日)
就讀學校
測驗地點
□建國國小(一區A)
□新埔國小(一區B) (B試場視報名人數需要開設)
□僑愛國小(二區)
就讀年級
□二年級 □四年級
進場時間
另行公告
學生姓名
測驗時間
另行公告
﹙照片﹚
測驗科目
個別智力測驗
主試人員
簽章
注意:
1.考生必須攜帶鑑定證及足資證明之身分證件(健保卡或桃樂卡等)應試。
2.考試時請將此證放在課桌左上角。
3.視學生例題詢問及作答情形而定,測驗時間預估約 60 至120 分鐘。
4.報到時間等相關事項公告時間:114 年4月10 日(星期四) 17:00 前公告於桃園市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
統及新埔國小網頁。
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試場規則
1.考試時須攜帶鑑定證及足資證明之身分證件(健保卡或桃樂卡等),以便查驗。
2.考生請依報到時間準時報到。
18
【附件七】(本表為參考用樣張,請於報名系統填寫)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結果複查申請表
收件編號: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鑑定證
號碼
聯絡電話
( )
手機:
聯絡地址
申請複查科目
(複查項目請
)
初選
複選
□團體測驗
□個別智力測驗
原登記成績
申請人簽名
上傳鑑定結果通
知單或鑑定證
(影本)
正本驗畢發還
請於 ATM 繳款或線上轉帳繳交
複查費用為新臺幣 100 元整
----------------------------------------------------------------------------------------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結果複查回覆表
收件編號:
學生姓名
鑑定證
號碼
申請複查科目
初選
複選
□團體測驗
□個別智力測驗
複查成績結果
備註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
19
【附件八】(提出申請者,請於 114 年1月17 日(星期五) 9:00 至16:00 繳交本表及相關附件至
新 埔國小)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特殊試場服務需求申請表(無需求者免填)
學生姓名
性別
就讀學校
(校名全銜)
就讀年級
身心障礙學生需
檢附資料
(兩者皆附)
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中與需求相關資料影本
鑑輔會安置建議書
緊急連絡人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或
鑑輔會證明影本
或
醫療診斷證明影本
(浮 貼)
◎特殊需求項目:請學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
申請服務項目(請依學生需求勾選)
鑑定小組
審定結果
申
請
服
務
項
目
試場服務
□提早入場 □獨立試場
□延長作答時間(休息時間相對減少)
□行動不便或身體病弱者安排在一樓或設有電梯之試場應試
□同意
□否
輔具服務
(准予自備)
□擴視機(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放大鏡(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調頻輔具(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盲用電腦及印表機(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特殊桌椅(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報讀服務
□檯燈(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其他(請說明)
□同意
□否
試卷
調整服務
□放大試卷 □其他(請說明)
□同意
□否
作答方式
調整服務
□放大答案卡(卷)
□代謄答案卡(卷)
□同意
□否
其他
(請說明)
□同意
□否
學生親自簽名:
家長或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代簽: ,說明原因
※學生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家長或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學生本人以上特殊需求相關資料經本校 年 月 日特教推行委員會審查通過
就讀國小特
教承辦人
簽章
輔導主任
或
教務主任
簽章
校長
簽章
審查單位審定結果及核章:
20
【附件九】
桃園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安置申請書
本人 通過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申請參加(以下擇一)
方案一:
安置分散式資優資源班(就讀新埔國小、西門國小、建國國小、同安國小、
快樂國小、華勛國小、大成國小、義興國小、大同國小、大華國小、
僑愛國小、 國小普通班,部分時間接受該校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教學
輔導服務)。
安置資優巡迴輔導班(就讀東門國小、桃園國小、信義國小、長庚國小普通
班,部分時間接受該校資優巡迴輔導班教學輔導服務)。
方案二:接受資優教育方案服務(原學校未設該類資優班,於原學校部分時間接受資優
教育方案)。
方案三:僅核發複選結果通知書(通過資格證明)放棄接受安置。
方案四:放棄安置(放棄鑑定通過及安置資格)。
備註:
一、選擇方案一者,請於114年5月28日(星期三) 16:00前至持複選鑑定證、複選結果
通知書及安置申請書向各安置學校(新埔國小、西門國小、建國國小、同安國小、
快樂國小、華勛國小、大成國小、義興國小、大同國小、大華國小、僑愛國小、
東門國小、桃園國小、信義國小、長庚國小、______國小)辦理報到手續,無需遷
移戶籍可逕轉學至安置學校就讀,並請於114年7月10日(星期四)前至各校完成轉學
手續;
逾時或未完成轉學手續者,視同放棄,事後不得要求再行安置。
二、選擇方案二至四者,請於114年5月28日(星期三)前將複選鑑定證(影本)、複選結果
通知書(影本)及安置申請書寄(繳)回承辦學校(新埔國小)輔導室。
此致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
學生簽章:
家長或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
21
【附件十】
鑑定通過後之安置說明
一、方案一:
(一)安置分散式資優資源班,於新埔國小、西門國小、建國國小、同
安國小、快樂國小、華勛國小、大成國小、義興國小、大同國小、
大華國小、僑愛國小等學校就讀普通班,部分時間接受該校一般
智能資優資源班教學輔導服務。
(二)安置資優巡迴輔導班,於東門國小、桃園國小、信義國小、長庚
國小等學校就讀普通班,部分時間接受該校資優巡迴輔導班教學
輔導服務。
二、方案二:接受資優教育方案服務,安置於原學區學校就讀普通班,原
學校未設有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或資優巡迴輔導班,部分時
間接受資優教育方案教學(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資優方案)輔
導服務。
三、方案三:僅核發複選結果通知書(通過資格證明)放棄接受安置,持有
通過資格證明,得參加本局、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特殊
教育資源中心或各校辦理之資優教育活動(以各活動公告資
訊為主)。
四、方案四:放棄安置(放棄鑑定通過及安置資格)。
桃園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