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14學年度國小資優班鑑定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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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高雄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初選(團體智力測驗)報名及繳費時間
114 217 (星期一)114218 (星期)
上午 830 分至下午 4
初選(團體智力測驗)時間
114 38(星期)
。。。。。。。。。。。。。。。
複選(個別智力測驗)報名及繳費時間
114317 (星期一)起至 114 318 (星期)
上午 830 分至下午 4
複選(個別智力測驗)時間
四年級:114330 (星期日)
二年級:114419 (星期六)420 (星期日)
※以上相關報名時間,逾期不予受理,視同棄權※
單位名稱
電話及網站
承辦
單位
高雄市左營文府國小
07-3482070 分機 144142
http://www.wfps.kh.edu.tw/
協辦
單位
高雄市三民陽明國小
07-3851916 分機 742741
http://www.ymps.kh.edu.tw/
高雄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07-3118935
https://class.kh.edu.tw/12821
2
高雄市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重要日程表
時間
說明
星期
113
12
23
相關事項請洽學校輔導處室。
114
2
17~18
~
向學校輔導處室繳交報名資料:
1. 初選報名表。
2. 二吋半身相片 2張(最近半年內相片,
報名表貼 1張,並另繳 1張)。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驗後發還)
、影本留存。
4. 初選報名費 800 元整(低中低收入戶
學生免繳,惟應繳驗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核發之報名時有效期限內相關證明,正
本驗後發還)。
5. 個別報名學生亦備齊上述規定文件及掛
號回郵信封 2個(請自行填寫收件人姓
名、住址,並貼足 36 元郵票,以便寄
發鑑定證及結果通知單)。
6. 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如有特殊需
求,請填寫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參
加鑑定服務需求申請表,並於報名時繳
交,除突發傷病者得於鑑定前補申請
外,逾期不予受理,視同棄權。
7. 二年級、四年級學生欲同時報名「一般
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縮短修業
年限鑑定」者:
(1)僅需繳交「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
定」之初選費用。
(2)至「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之
初選考場參加初選。
114
3
7
1. 二年級試場位置表公告於各校網站。
2. 四年級試場位置表公告於各校網站。
3. 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二年級、四年級
試場位置表公告於文府國小網站、高雄
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4. 考區分布請參閱簡章附件一。
114
3
8
上午 9時至 12 時舉行。
114
3
14
1. 上午 9時至中午 12 時,各校於學校網頁
公告初選結果,並以書面個別通知學
2. 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之初選結果,公
告於承辦學校(文府國小)及本市資優教
育資源中心網頁。
3
時間
項目
說明
星期
114
3
17~18
~
複選報名及繳費
317
上午 830 分至下午 4時。
318
上午 830 分至下午 4時。
所指個別報名學生即報考外校
向學校輔導處室繳交報名資料:
1. 複選報名表。
2. 二吋半身相片 2張(最近半年內相片,
報名表貼 1張,並另繳 1張)。
3. 複選報名費 1,200 元整(低中低收入
戶學生免繳)。
4. 個別報名學生亦備齊上述規定文件及掛
號回郵信封 2個(請自行填寫收件人姓
名、住址,並貼足 36 元郵票)。
5. 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如有特殊需
求,請填寫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參
加鑑定服務需求申請表,並於報名時繳
,除突發傷病者得於鑑定前補申請
外,逾期者不予受理,視同棄權。
114
3
19
初選結果複查
下午 4時前向各報名學校輔導處室提出
申請。
114
3
28
公告四年級複選地點
1.測驗地點在本市文府國小。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文府路 399 )
2.試場位置表於下午 3時公布於文府國小 1
樓玄關及網站。
114
3
30
四年級複選
考生不得指定應考時間並依主辦單位排定
測驗時段提早 30 分鐘報到。
114
4
8
公告四年級複選結果
1.上午 9時至中午 12 時各校於學校網頁公
告複選結果,並以書面個別通知學生。
2.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之複選結果,公
告於承辦學校(文府國小)及本市資優教育
資源中心網頁。
114
4
11
四年級複選結果複查
下午 4時前向各報名學校輔導處室提出申
請。
114
4
18
公告二年級複選地點
1.測驗地點在本市文府國小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文府路 399 )
2.試場位置表於下午 3時公布於文府國小 1
樓玄關及網站
114
4
19~20
~
二年級複選
考生不得指定應考時間並依主辦單位排定
測驗時段提早 30 分鐘報到,不得指定應考
時間
114
4
25
公告二年級複選結果
1.上午 9時至中午 12 時各校於學校網頁公
告複選結果,並以書面個別通知學生。
2.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之複選結果,公
告於承辦學校(文府國小)及本市資優教育
資源中心網頁。
114
5
5
二年級複選結果複查
下午 4時前向各報名學校輔導處室提出申
請。
114
5
9
錄取學生報到
錄取之學生於 114 59(星期五)
向各報考學校完成報到手續。
114
5
12~14
~
遞補學生登記
具備遞補資格者,於上午 830 分至下午
4時,至尚有餘額學校登記,每生以登記一
校為限,再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
4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二)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教育班實施要點。
二、目的:發掘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實施適性教育,培養優秀人才。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左營區文府國民小學(下稱文府國小)
協辦單位:高雄市三民區陽明國民小學(下稱陽明國小)高雄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下稱本市資優
教育資源中心)
五、鑑定安置名額:
(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名額以不超過各校核定招收總名額為限(如附件一)
(二)測驗結果未達標準者不予通過,不具安置資格。
(三)各校招收三年級、五年級學生數,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下稱特推會)於核定班級安置
學生數上限內,衡酌資優教育發展特色及需求訂定之,各年級招收名額如未足額錄取,得互
相流用。
(四)各校 114 學年度五年級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核定招收學生數係以 113 10 31 日四年級
學生人數推估餘額,故僅供參考之用。由於至錄取學生報到日期間學生數會浮動,故實際名
額以錄取學生報到日尚有之名額為限,並依測驗結果高低順序入班。
六、報名資格及方式:
(一)報家長
(二)報名方式可採團體報名或個別報名。
1.團體報名:報考原就讀學校者,經各該班導師推薦或家長申請者,由各校統一造冊報名。
2.個別報名:報考外校者,由家長逕向各校輔導處室報名。
() 有意願參加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之二年級與四年級學生(僅限無資優資源班招生之行政
),請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原就讀學校收件查驗內容無誤後辦理下列事項:
1.初選:至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訊網(https://gift.spec.kh.edu.tw)登錄報名資料並受理繳
費事宜。
2.複選:學生通過初選後,逕向原就讀學校完成複選報名暨繳費者,原就讀學校至本市資賦優
異教育資訊網登錄複選報名資料後,需繳交複選報名表至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地址:
807017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 200 號,本市三民國中美樓三樓,電話:07-3118935)
3.其餘有關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僅限無資優資源班招生之行政區學生報名)相關事項詳見簡
章第十五點注意事項。
() 有關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僅限無資優資源班招生之行政區學生報名)相關事項詳見簡章
第十五點注意事項之第 8及第 9項。
5
七、報名地點:
() 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
龍華國小、鼓山區中山國小、加昌國小、莒光國小、楠陽國小、新莊國小、文府國小、
福山國小、瑞豐國小、瑞祥國小、大同國小、陽明國小、博愛國小、東光國小、愛國國小、
正興國小、小港國小、四維國小、苓洲國小、前金國小、鳳山國小、前峰國小等各校輔導
處室。
() 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請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僅限無資優資源班招生之行政區學生報名)
八、報名日期:
(一)初選:
114 217 日(星期一)上午 830 分至下午 4時、218 日(星期二)上午 830
分至下午 4時止。
(二)複選:
通過初選者,請於 114 317 日(星期一)上午 830 分至下午 4時、318 日(星期
二)上午 830 分至下午 4時止,自行向原初選報名學校輔導處室報名
九、報名手續:
(一)初選報名
1.團體報名:
1)初選報名表。
2)二吋半身相片 2張(最近半年內相片,報名表貼 1張,並另繳 1張)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留存。
4)初選報名費 800 元整(低中低收戶籍所在地區核發之
名時相關證明正本驗後發還)。
2.個別報名(即報考外校者)
報考學生亦備齊上述規定文件及回郵信封 2個(請自行填寫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 36
元郵票,以便寄發鑑定證及結果通知單)
3.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如有特殊需求,請填寫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參加鑑定服務需求
申請表及說明表(如附件二之一及附件二之二),並於報名時繳交,除突發傷病者得於鑑定
前補申請外,逾期未申請者不予受理,視同棄權。
4.符合免初選資格者(請參閱簡章十一、鑑定錄取標準),如經受理報名學校查驗符合免初選資
格,仍需進行初選報名手續(不需繳交初選報名費)及複選報名手續(需繳交報名費)
5.身心障礙學生(領有報名時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或鑑輔會證明)及經濟文化殊異學生
(持有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核發之報名時有效期限內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並得檢附
二年內優勢才能具體佐證資料無則免附)並於報名時繳交逾期申請不予受理視同棄
權。
6
(二)複選報名
1.複選報名表。
2.二吋半身相片 2張(最近半年內相片,報名表貼 1張,並另繳 1張)
3.複選報名費 1,200 元整(低中低收入戶學生免繳)
4.個別報名者(即報考外校者、報考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者)亦備齊上述規定文件及回郵信封
2個(36 郵票)。
5.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如有特殊需求,請填寫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參加鑑定服務需求
申請表及說明表(如附件二之一及附件二之二),並於報名時繳交,除突發傷病者得於鑑定
前補申請外,逾期未申請者不予受理,視同棄權。
(三)報名手續一經完成,除因傷病住院無法參加應試者(須檢附證明),概不退還鑑定報名費。
(四)如遇天災非人為因素,導致測驗日期調整,權益受損者,得要求退費。
十、鑑定方式:初選及複選階段。
(一)初選
1.時間:114 38日(星期六)上午 9時至中午 12 (上午 9時前報到)
2.施測方式:團體智力測驗。
3.施測地點(各校考區分配請參閱簡章附件一)
(1)由試務中心安排分區施測,不得指定地點:
考區 1:左營區文府國民小學
高雄市左營區文府路 399 號,電話:07-3482070 分機 142144
考區 2三民區陽明國民小學
高雄市三民區義德路 52 號,電話:07-3851916 分機 742741
(2)文府國
(3)初選
()(文府國小)
4.身心障礙學生及經濟文化殊異學生,得檢附二年內優勢才能具體佐證資料提供本市鑑輔會
綜合研判參考無則免附。
(二)複選:
1.時間:
(1)四年級:於 114 330 日(星期日)辦理如考生人數過多則加開 329 日(星期
六)下午場次。( 考生不得指定應考時間並依主辦單位排定測驗時段提早 30 分鐘報到)
(2)二年級:於 114 419 日(星期六)420 (星期日)辦理。(考生不得指定應考時
並依主辦單位排定測驗時段提早 30 分鐘報到)
2.施測方式:個別智力測驗。
3.施測地點:文府國小(地址:本市左營區文府路 399 號,電話:07-3482070 分機 142144)
7
十一、鑑定錄取標準:
(一)初選:
1.本市鑑輔會召開鑑輔會議綜合研判後,決定通過標準。
2.參加本市 112 113 學年度舉辦之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初選,或國小一
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達以下測驗分數者,初選成績於同一教育階段內得再保留兩
(請檢附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需請學校加蓋戳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於本次(114 學年
)鑑定,得免參加初選
(1) 112 學年度
A.參加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測驗二年級全測驗 T分數達 75 () 以上或 T
總分 220 ()以上者。
B. 參加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初選全測驗 T分數達 75 ()以上者。
(2) 113 學年度參加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初選全測驗 T分數達 75 ()
以上者。
3.身心障礙學生及經濟文化殊異學生,其通過標準得採區間估計由本市鑑輔會依據學生評量
表現、佐證資料等綜合研判。
(二)複選:
1.本市鑑輔會召開鑑輔會議綜合研判後,達鑑定通過標準分數之學生,取得安置資格。
2.複選結果同分時,以初選總結果高低排序;初選總結果同分時,依序以測驗一、測驗二、
測驗三結果高低排序,擇優錄取。
3.身心障礙學生及經濟文化殊異學生,其通過標準得採區間估計由本市鑑輔會依據學生評量
表現、佐證資料等綜合研判。
十二、鑑定結果公告:
(一)初選:
1.由學校召開特推會,依本市鑑輔會通過參加複選標準,決定參加複選名單。
2.通過參加複選名單於 114 314 (星期五)上午 9時至中午 12 時進行各校網頁公告,並
以書面個別通知學生。
3.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之初選結果,公告於承辦學校(文府國小)及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
頁。
(二)複選:
1.由學校召開特推會,依本市鑑輔會通過之鑑定標準,決定鑑定通過名單。
2.四年級報考學生鑑定通過名單於 114 48(星期二)上午 9時至中午 12 時進行各校網頁
公告,並以書面個別通知學生。
3.二年級報考學生鑑定通過名單於 114 425 (星期五)上午 9時至中午 12 時進行各校網
頁公告,並以書面個別通知學生。
4.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之複選結果,公告於承辦學校(文府國小)及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
頁。
8
十三、學生經錄取後,以就讀原報名之學校為原則,編在普通班級,利用早自修、彈性課程、課後
輔導等時間接受加深加廣之課程,於學習歷程中如發現學生確有適應不良情形,且經輔導後仍
無法適應者,得經學校特推會決議後檢附輔導紀錄及相關資料提送本市鑑輔會審議。
十四、如學校學生數已達核定班級人數(總量管制學校),通過鑑定之外校學生須依據「高雄市國民
小學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進行轉學,如該校無名額可供轉入,則得至他校資優班
就讀。(總量管制學校名單詳見簡章附件一)
十五、注意事項:
(一)二年級、四年級學生欲同時參加 114 修業年限能資賦優
定」之初選者,請注意以下事項:
1. 務必兩類均需報名(報名費只繳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費用
2.請至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考場參加初選
(二)初選試場位置表(總表及配置圖)於測驗前一天公布於各校網站,考生需自備鉛筆、橡皮擦、
透明無字墊板。
(三)應試考生不得攜帶書籍文件、數位載具(例如智慧手錶、智慧手環等)及具有資訊傳輸、感
應、錄音、拍攝或記錄功能之手錶入場。
(四)測驗當日應攜帶鑑定證(鑑定證遺失得於測驗前向各校申請補發)
(五)結果複查:
1.「初選」結果複查請於收到通知單之日起至 114 319 日(星期三)下午 4時前,向各
報名學校輔導處室提出申請。
2.「複選」結果複查:四年級報考學生請於收到通知單之日起至 114 411 日(星期五)
下午 4時前向各報名學校輔導處室提出申請;二年級報考學生請於收到通知單之日起至
114 55日(星期一)下午 4時前,向各報名學校輔導處室提出申請。
3. 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報考學生請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複查申請,學校收件後,請電洽並繳
交相關資料至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電話:07-3118935 分機 61-65)
4. 初選及複選之結果複查申請,各以 1次為限,家長不得要求親自翻閱試卷、影印、重閱、
公布施測工具、答案及施測人員姓名或其他相關資料,以確保鑑定之客觀性。
5. 初、複選複查結果,於申請複查截止日起一週內寄出。
(六)初選複查結果若有變更者,得於114324(星期一)前至原初選報名學校輔導處室補辦理
複選報名。若複選複查後達錄取標準,則增額錄取或遞補。
(七)報到日期
1.錄取之學生請於 114 59(星期五)前向各報考學校完成報到手續。
2.
選結果達全市通過標準者取得遞補資格。
3.錄取之學生放棄入班資格時,則由報考該校具備遞補資格者,優先依分數高低順序遞補
之;如尚有餘額,得開放給他校具備遞補資格者或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通過學生登記,
並提各校特推會審定後實施(遞補期限自公布日起至 115 630 日止)
4.
備遞補資格者,請於 114 512 日至 514 (星期一至三)每日上午 830 分至
4,至尚有餘額學校登記,每生以登記一校為限,再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
9
() 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通過學生採原校安置,由本局補助原校鐘點費以抽離及外加課程等方
式實施資優教育課程。
() 無資優資源班招生之行政區,如有意願參與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之二年級與四年級學生家
,歡迎參加本局舉辦之說明會,洽詢暨報名電話:07-3482070 分機 144 特教組:
說明會日期
說明會地點
參加區域學校(無資優資源班招生之行政區)
114 111
(星期六)
上午 930
文府國小
三樓視聽教室
仁武、大社、林園、大寮、大樹、鳥松、茄定、
阿蓮、湖內、田寮、燕巢、永安、彌陀、橋頭、
梓官、路竹、美濃、內門、甲仙、茂林、六龜、
杉林、那瑪夏、桃源、鹽埕、旗津、旗山
() 測驗依標準化測驗實施規範進行,測驗時間含說明、作答、收卷。
(十一) 依資賦優異鑑定工具保密原則,測驗工具恕不公開,僅提供學生測驗 T分數或標準分數。
(十二) 錄取報到學生之資優生資格於 114 81日生效。
(十三) 如遇天然災害或特殊事故經市府宣布停止上課,則報名或測驗日期順延方式如下:
1.報名日期順延如下:
(1)初選報名調整於 114 218 日及 219 (星期二、三)辦理。
(2)複選報名調整於 114 318 日及 319 (星期二、三)辦理。
2.測驗日期順延如下:
(1)初選調整於 114 39(星期日)
(2)四年級複選調整於 114 413 日(星期日)辦理。
(3)二年級複選調整於 114 426 日至 427 日(星期六至星期日)辦理。
3.如有其他相關事項,於上班日後另行公告於教育局、文府國小網站。
(十四) 學生或家長如對測驗結果有疑義,應自測驗結果通知單送達或複查結果通知之次日起 30
內,以書面向本局提起申訴。
10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各校招收學生數一覽表
說明:各校招收三年級、五年級學生數,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於核定班級安置學生數上限內,
衡酌資優教育發展特色及需求訂定之,各年級招收名額如未足額錄取,得互相流用。
一、下列學校學生數已達核定班級人數(總量管制學校),通過鑑定之外校學生須依據「高雄市國民中
小學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進行轉學,如該校無名額可供轉入,則得至他校資優班就讀。
二、錄取名額以測驗結果公告時各校實際名額為準。
初選
考區
行政區
學校
招收學生數
聯絡地址
電話
承辦教師
三年級
五年級
1
鼓山區
中山國小
12
0
鼓山區美術東二路 252
5505850-4145
張天河、劉志文
1
鼓山區
龍華國小
12
0
鼓山區大順一路 858
5553086-4144
廖俊傑、周雅俐
2
苓雅區
四維國小
24
7
苓雅區青年一路 103
3348199-475440
陳怡勻、翁明祥
注意事項:
一、初選考區代碼:
1左營區文府國小(左營區文府路 399 ) 2三民區陽明國小(三民區義德路 52 )
二、 左營區文府國
三、
考區(文府國小)
就讀本市國小二、四年級學生均可報考下列學校,錄取名額以測驗結果公告時各校實際名額為準。
初選
考區
行政區
學校
招收學生數
聯絡地址
電話
承辦教師
三年級
五年級
2
前鎮區
瑞祥國小
12
4
前鎮區班超路 20
7221212-741742
顏佑庭、黃靖華
2
前鎮區
瑞豐國小
11
4
前鎮區瑞隆路 100
7110846-60416043
陳幸足、陳憶萱
2
三民區
東光國小
24
0
三民區黃興路 206
3839350-4142
謝珮怡、劉安琪
2
三民區
陽明國小
30
1
三民區義德路 52
3851916-742741
許素燕、李易穎
2
三民區
博愛國小
14
3
三民區十全一路 202
3110708-841845
林佳蓉、曾智敏
2
三民區
愛國國小
8
5
三民區十全一路 1
3161191-141406
蔡秀紋、曹秀美
2
三民區
正興國小
8
6
三民區大豐二路 20
3845206-741742
呂欣倍、余蕙如
2
鳳山區
鳳山國小
7
3
鳳山區中山路 231
7419119-151
李一峰
2
小港區
小港國小
10
6
小港區平和路 1
8215923-411412
龔秋月、顏年溪
2
苓雅區
苓洲國小
6
2
苓雅區四維四路 61
3351804-410413
何宗憲、黃秋瑛
2
新興區
大同國小
10
8
新興區大同一路 231
2823039-741542
龍炳峯、吳淑鈴
1
前金區
前金國小
9
4
前金區大同二路 61
2829001-841843
陳瑩諭、蔣麗蓉
1
左營區
文府國小
15
7
左營區文府路 399
3482070-142144
黃盛榮、黃雅莉
1
左營區
新莊國小
16
3
左營區自由三路 1
3411373-141143
高明惠、詹謹菁
1
左營區
福山國小
12
2
左營區重愛路 99
3487633-411410
曾明祺、陳美伶
1
岡山區
前峰國小
12
7
岡山區育英路 35
6262415-850853
施雅薰、李宜玹
1
楠梓區
加昌國小
10
3
楠梓區樂群路 220
3627169-50415044
黃彥博、温若媄
1
楠梓區
莒光國小
8
2
楠梓區後昌路 842
3612653-141142
朱佩雯、林曉筠
1
楠梓區
楠陽國小
8
8
楠梓區楠陽路 100
3520675-141143
楊玉蓮、張雅淳
簡章附件一
11
簡章附件二之一
高雄市 國小114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參加鑑定服務需求申請表
初選報名階段 □複選報名階段
學生姓名
鑑定證號碼
(報考學校填寫)
就讀學校
報考學校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民國
緊急聯絡人
與學生關係
聯絡電話
(宅) (公) (行動電話)
障礙類別
/病情簡述
繳驗證件
身心障礙考生請繳交 突發傷病考生請繳交
報名時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醫院診斷證明
正反面影本
縣市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影本
( )
◎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參加鑑定服務項目:請學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
申請服務項目
學生就讀學校輔導教師綜合說明
延長作答時間_____分鐘
(至多20分鐘,休息時間相
對減少)
提早五分鐘入場
提供擴視機、放大鏡
點字機、盲用電腦
調頻助聽器
提供視障學生放大A3
之影印試題或字型放
(word 字型)
其他功能性障礙所需服務
(請詳填)
請輔導教師務必詳述學生安置情形及接受之對應服務,或協助出席鑑輔會
明,俾利提供學生適性鑑定服務。(綜合說明亦可於家長申請後,由學生輔
教師另頁增列說明,格式如附件二之二)
學生親自簽名: 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代簽: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原因說明:
就讀學校承辦人
承辦處室主任
12
簡章附件二之二
114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參加鑑定服務需求─說明表
基本情況描述
一、學生現在就讀學校
國小
二、學生鑑定報名學校
國小
三、受訪人或撰
說明表之教師
國小 教師
與個案關係 ______________
(例如:資源班輔導教師)
受訪人或撰寫人
核章或簽名
學生現況能力描
報名學生姓名
身心障礙或
突發傷病
詳細描述
在校學習
表現或相關
特質描述
在校評量時
是否有
調整方式
□是,請詳述:
□否,評量方式無調整與一般學生相同。
13
簡章附件三
高雄114學年度__________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安置同意書
本市 國民小學學生○○○參加「本市 114學年度國小一
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經本市鑑輔會鑑定取得安置資格。本人審慎評估後,選
擇安置輔導方式如下:
□接受「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安置
(就讀設班學校,部分時間接受該校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教育服務)
□接受「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安置(僅限無資優資源班招生之行政)
(就讀原校,部分時間接受該校方案服務
□放棄本校安置(至 115630 日前,仍得至尚有缺額學校申請安置)。
此致
高雄市立__________國民小學
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_________________簽章
114
※備註:
正取生請於 114 59(星期五)前繳交本同意書至錄取學校輔導處室逾時或
未完成繳交者,學校將釋出缺額供遞補生登記安置。
二、遞補生請於 114 512 (星期一)至 14 日(星期三),至尚有缺額之學校輔導
處室繳交本同意(限登記 1)逾時或未完成繳交者學校將釋出缺額供轉學生登
記安置。
三、經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學生首次申請安置時,無需遷移戶籍即可轉學至安置學校
就讀(總量管制學校仍需符合學籍規)建議於 11471(星期二)前至各校
完成轉學手續,俾利學校即早規劃學生相關教育服務措施。
四、如學校學生數已達核定班級人(總量管制學校)通過鑑定之外校學生須依據「高雄
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進行轉學如該校無名額可供轉入
則得至他校資優班就讀。
14
114
號:
□報考三年級資優班(限二年級學生)□報考三年級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限無資優資源班招生之行政區)
□報考五年級資優班(限四年級學生) □報考五年級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限無資優資源班招生之行政區)
□同時報考 114 學年度國小縮短修業年(請至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考場參加初選)
□申請免初選參加____學年度 □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 鑑定證號
□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鑑定證號:
學生姓名
(與戶籍資料相符
出生日期
(與戶籍資料相符)
照片黏貼處
(最近半年內相片)
就讀學校
國小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聯絡地址
□同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O) (H)
簽章
家長手機
推薦者(可複選)
服務單位
備註
學生
特質
具體
優異
事蹟
學習領域成績等第
1131學期)
語文( 數學( 健康與體育( 等第:優、甲、乙…
活( 綜合( 社會 然(
(請務必勾選,可複選)
□學習能力快速,所需的學習時間比別人少,並修正自己的做事方式。
□對文字敏感度高,詞彙豐富,能正確運用超乎年齡水準的字詞。
□能善用學習策略,甚至自己發展一套適合自己的學習法則。
□獨立性強,能夠主動涉獵感興趣的題材,相關知識豐富。
□好奇心十足,對於感興趣的事物,常常打破砂鍋問到底。
□能關心別人,具溝通協調能力,受到同儕的尊重與喜愛。
□類推能力良好,邏輯推理清晰,能夠舉一反三。
□觀察力敏銳,可以從各種經驗中得到許多訊息。
□樂於接受挑戰,喜歡接觸困難度高的學習材料。
□遭遇挫折或失敗時,能以冷靜積極的態度處理。
□空間概念清晰,善於拼圖、迷津等視覺遊戲。
□做感興趣的事物專注、持久,不需他人督促。
□記憶能力強,聽過或看過的訊息能持久不忘。
□理解能力優異,能夠快速掌握主要概念。
□喜歡動手作實驗,具有獨立研究的能力。
□能夠覺察問題,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
如有其他具體事蹟檢
13()
15
□身心障礙證明
□鑑輔會證明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核發
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
(以上證件皆於報名時尚
在有效期限內)
(請黏貼證明文件之清晰影本)
□費用 800 元整
2吋相片 2(1張,並另繳 1)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含影印本)
□申請免初選學生之參加鑑定年度之結果影本(分數需足以辨識)且學生分數符合以下兩者其一
112 學年度:
A.參加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測驗二年級全測驗 T分數達 75 ()以上或 T
220 ()以上者。
B.參加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初選全測驗 T分數達 75 ()以上者。
113 學年度參加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初選全測驗 T分數達 75 ()以上者
□貼足 36 元郵票之回郵信封 2
□同時報考縮修鑑定
□符合身心障礙/經濟文化殊異考生資格
□低中低收入戶學生(應繳驗由區公所發給之有效期限內相關證明,正本驗後發還)
□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鑑輔會證明
檢核人員簽名:
16
114
請填初選鑑定證號碼:
□報考三年級資優班(限二年級學生)
□報考三年級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僅限無資優資源班招生之行政區)
□報考五年級資優班(限四年級學生)
□報考五年級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僅限無資優資源班招生之行政區)
學生姓名
照片
黏貼處
(最近半年內相片)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就讀學校
戶籍地址
聯絡地址
□同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O)
(H)
家長
簽章
家長手機
□報名表
2吋相片 2(報名表貼 1張,並另繳 1)
□費用 1,200 元整
□貼足 36 元郵票之回郵信封 2
(限報考外校者報考一般智能資優教育方案者)
□已通過免初選
□低中低收入戶學生(免繳費用
□身心障礙/經濟文化殊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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