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簡章
承辦單位
高雄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807018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 200 號
:(07)322-7751 分機 443、440 輔導室
:
https://www.smjh.kh.edu.tw/
協辦單位
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
:830033 高雄市鳳山區光華路 69 號
:(07)746-3452 分機 42、44 輔導處
:
https:// www.fxm.kh.edu.tw
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
:804051 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三路 110 號
:(07)555-9329 分機 45 輔導處
:
https://www.chihjh.kh.edu.tw
高雄市立國昌國民中學
:811030 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 1010 號
:(07)364-4300 分機 42、41 輔導處
:
https://www.
kcjh.kh.edu.tw
高雄市立龍華國民中學
:813019 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二路 2 號
:(07)557-0720 分機 450 輔導處
:
https://www.lhjh.kh.edu.tw/
高雄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07)311-8935 分機 61-65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114 年 2 月 5 日高市教特字第 11430760800 號函訂
2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重要日程表
※ 以下相關報名時間,逾期不予受理,視同棄權
※
項
次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1
簡章公告
114 年 2 月 5 日
教育局網站:
各校輔導處室
/教務處網站。
2
報名
管道一(書面審查)
管道二(測
驗)
114 年 4 月 1 日
(星期二)
至
114 年 4 月 7 日
(星期一)
1. 報名方式:至「高雄市資賦優異資訊網」進行網路報名(電
腦、手機皆可),網址詳見簡章第
4
頁。
2.報名期程:
114 年 4 月 1 日
(
星期二
)
上午
9 時至
4 月 7 日
(
星期一)中午
12 時
。
3.書面審查與測驗可同時報名(僅得選擇同一學校,不得跨
校報考
)
。
4.網路報名流程及所需上傳之資料檔案詳簡章第 5-6 頁。
5.需由學校協助網路報名者,請於報名期程內,親洽報名學
校輔導處或教務處辦理。
3 初選繳費
114 年 4 月 9 日
(星期三)
至
114 年 4 月 12 日
(星期六)
1. 期程:
(1) 取得繳費代碼:114 年 4 月 9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至
4 月 12 日(星期六)中午 12 時,至「高雄市資賦優異
資訊網」取得超商代碼或 ATM 虛擬帳號。
(2) 繳費:114 年 4 月 9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至
4 月 12 日(星期六)晚上 11 時 59 分(詳細繳費方式詳
簡章第
10 點)。
2. 費用:書面審查新臺幣(以下同)300 元、初選測驗費用
700 元,繳費完成後,除天災因素,概不退還費用。
3. 通過資格初審考生於期程內完成超商臨櫃或 ATM(實體
或網路銀行)轉帳繳費,系統關閉後如未完成繳費者,
視為放棄參加鑑定。
4. 如學生具低、中低收入戶資格(須檢附戶籍所在地區公
所開立之報名時有效期限內證明文件)得免繳報名費。
4
書面審查結果公告
114 年 5 月 5 日
(
星期一
)
下午
5 時前公告於教育局及三民國中網站。
5
書面審查通過學生
報到
114 年 5 月 9 日
(
星期五
)
下午
4 時前至報名學校完成報到。
6
下載初選測驗鑑定證
114 年 5 月 12 日
(
星期一
)
至
114 年 5 月 23 日
(
星期五
)
網站開放下載期程:
114 年 5 月 12 日
(
星期一
)
中午
12 時至 5 月 23 日
(
星期五
)
晚上
8 時止
7
公告初選試場位置圖
114 年 5 月 22 日
(
星期四
)
下午
3 時於考區學校玄關及各招生學校網站公布鑑定試場
平面圖、試場分配表、注意事項。
8
初選成就測驗
114 年 5 月 24 日
(
星期六
)
1.於三民國中、鳳西國中、七賢國中、國昌國中及龍華國中
進行測驗。
2.上午 8 時 10 分至 30 分開放考生看考場。
3.上午 8 時 50 分至 9 時考生入場。
9
初選測驗結果公告暨
下載初選成績單
114 年 5 月 29 日
(
星期四
)
1. 中午 12 時各校輔導處室/教務處公告通過名單。
2. 中午 12 時之後報名網站開放下載初選成績單。
3
項
次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10 複選考場分配公告
114 年 5 月 29 日
(
星期四
)
複選考場分配於中午
12 時公告於三民國中網站。
11 複選繳費
114 年 5 月 29 日
(
星期四
)
至
114 年 6 月 1 日
(
星期日
)
1. 期程:
(1) 取得繳費代碼:114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
至
6 月 1 日(星期日)中午 12 時,至「高雄市資賦優
異資訊網」取得超商代碼或 ATM 虛擬帳號。
(2) 繳費:114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至
6 月 1 日(星期日)晚上 11 時 59 分。(詳細繳費方式同
初選階段繳費方式
)。
2. 費用:複選測驗費用 1,000 元,繳費完成後,除天災因
素,概不退還費用。
3. 通過資格初審考生於期程內完成超商臨櫃或 ATM(實體
或網路銀行)轉帳繳費,系統關閉後如未完成繳費者,
視為放棄參加鑑定。
4. 如學生具低、中低收入戶資格(須檢附戶籍所在地區公
所開立之報名時有效期限內證明文件)得免繳報名費。
12
初選測驗成績
申請複查
114 年 6 月 3 日
(
星期二
)
前
1.中午 12 時前填妥申請書至報名學校輔導處提出書面申請。
2.複查費:每科 50 元。
13 下載複選測驗鑑定證
114 年 6 月 16 日
(
星期一
)
至
114 年 6 月 20 日
(
星期五
)
網站開放下載期程:
114 年 6 月 16 日
(
星期一
)
上午
9 時至 6 月 20 日
(
星期五
)
晚上
8 時止
14 公告複選試場位置圖
114 年 6 月 19 日
(
星期四
)
下午
3 時於考區學校玄關及各招生學校網站公布鑑定試場
平面圖、試場分配表、注意事項。
15
複選性向測驗
114 年 6 月 21 日
(
星期六
)
1. 語文組考場於三民國中辦理。
2. 數理組考場:優先安排於鳳西國中、七賢國中及國昌國中。
3.上午 8 時 10 分至 30 分開放考生看考場。
4.上午 8 時 50 分至 9 時考生入場。
16
複選測驗結果公告暨
下載複選成績單
114 年 7 月 2 日
(
星期三
)
1. 下午 3 時至 4 時各校輔導處室/教務處公告錄取名單。
2. 下午 4 時之後報名網站開放下載複選成績單。
17
複選測驗成績
申請複查
114 年 7 月 7 日
(
星期一
)
1.中午 12 時前填妥申請書至報名學校輔導處提出書面申請。
2.複查費:每科 50 元。
18
錄取學生報到
114 年 7 月 4 日
(
星期五
)
下午
4 時前向
各校輔導處室
/教務處報到
19
遞補學生報到
114 年 7 月 10 日
(
星期四
)
1. 114 年 7 月 7 日(星期
一
)至
7 月 8 日(星期二)每日上
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得至未足額錄取之學校登記,每位
學生以登記一校為限。
2. 114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完成報到手續。
5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二)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教育班實施要點。
二、目的:發掘語文及數理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實施適性教育、提供潛能發展機會,培養
未來適應社會變遷與世界潮流之公民。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立三民國民中學(以下簡稱三民國中)。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以下簡稱鳳西國中)、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以下簡
稱七賢國中)、高雄市立國昌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昌國中)、高雄市立龍華國
民中學(以下簡稱龍華國中)及高雄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資優中
心)。
六、報名資格
(一)已達教育局核定班級學生數之學校(總量管制學校)僅得對就讀該校國一新生(已完成
報到手續之新生)招考,其他學校可就就讀本市國一新生招考(各校招收學對象詳如附
表)
。
(二)
114 學年度全部學科跳級國一之學生,得在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程
序完成後,於
114 年 5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至有意願就學之學校,報名本市
114 學年度國中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逾期不予受理,視同棄權。惟總量管制學
校僅得對就讀該校國一新生(已完成報到手續之新生)招考。
(三) 報名學生在語文、數學或自然等學術領域,須至少符合下列第一項資格,第二至四項
得依學生個人實際狀況檢附佐證資料:
1、經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者(具備其中一項即可)。
2、國小曾通過教育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需檢附證明)。
3、國小曾通過教育局縮短修業年限鑑定(需檢附證明)。
4、符合教育部頒「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二、三、四款規定
之一者。
(需檢附佐證資料)
第二款: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
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第三款: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
位推薦。
第四款: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
附具體資料。
5、書面審查相關佐證資料,限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4 年 4 月 7 日期間核發之相關學科
競賽或展覽活動得獎,逾期不受理補件。(請參酌簡章附件 1-3 及 1-4 所列相關學科
競賽或展覽活動)。
七、安置名額:各校招收名額詳如附表,語文暨數理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方案)依各校自訂
之分組安置名額比例招收學生,倘其中一組未足額錄取,剩餘名額移撥至另一
組,兩組合計不超過核定名額為限,倘兩組均有遞補生,分組遞補。
6
八、招生學校:立志中學(國中部)
、正興國中、中山國中、左營國中、龍華國中、福山國中、七賢
國中、
五福
國中、國昌國中、楠梓國中、鳳山國中、鳳西國中、青年國中、福誠高
中(國中部)
、三民國中、光華國中、英明國中、苓雅國中、鹽埕國中、
新興高中(國中部)、後勁國中、右昌國中、小港國中、鳳甲國中、五甲國中、
前峰國中、岡山國中、橋頭國中、阿蓮國中、旗山國中、林園高中(國中部)、
陽明國中、鳳翔國中、明義國中等各校輔導
處
室(或教務處)
。
九、報名方式:以電腦或手機至「高雄市資賦優異資訊網」網站(以下簡稱報名網站)進行新
增帳號及報名(https://gift.spec.kh.edu.tw/modules/k_junior),報名步驟
請參閱網站操作說明。
十、網路報名日期及繳費:
(一) 初選:
1、報名:自 114 年 4 月 1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 114 年 4 月 7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止(亦為招生學校進行資格審查期程,如需補件將以手機簡訊通知家
長於
4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完成補件)。
2、繳費:自 114 年 4 月 9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至 114 年 4 月 12 日(星期六)晚
上
11 時 59 分止,以下方式擇一進行繳費:
(1)登入報名網站取得【ATM 虛擬帳號】後至實體 ATM 自動櫃員機(提款機)或利
用個人網路銀行進行轉帳繳費。
(2)登入報名網站取得【超商代碼】後至超商多媒體機台輸入代碼、列印繳費單據於
超商櫃檯繳費。
(二) 複選:
1、報名:自 114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至 114 年 6 月 1 日(星期日)中
午
12 時止,於報名網站取得【ATM 虛擬帳號】或【超商代碼】。
2、繳費:自 114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至 114 年 6 月 1 日(星期日)晚
上
11 時 59 分止完成繳費(繳費方式同初選階段繳費方式)。
十一、報名手續(如管道一、二同時報名,僅得選擇同一學校,不得跨校報考)
(一)管道一(書面審查)
1、於網站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家長簽名字樣之報名表(附件 1)。
2、上傳簽名字樣之觀察推薦表(附件 1-1 或附件 1-2)。
3、填寫書面審查申請表(附件 1-5)。
4、上傳考生 2 吋大頭照檔案及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電子或書面掃描檔皆可,上傳資
料請確認內容清晰,如於初審時無法提供辨識者,將以手機簡訊通知家長予以補件)
。
5、上傳書面審查相關競賽得獎或推薦佐證資料,限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4 年 4 月 7 日
期間核發之相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得獎,逾期不受理補件。(請參酌簡章附件
1-3
及
1-4 所列相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
(二)管道二(測驗)
1、初選成就測驗
(1) 於網站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家長簽名字樣之報名表(附件 1)。
(2) 上傳簽名字樣之觀察推薦表(附件 1-1 或附件 1-2)。
7
(3) 上傳考生 2 吋大頭照檔案及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電子或書面掃描檔皆可,上傳
資料請確認內容清晰,如於初審時無法提供辨識者,將以手機簡訊通知家長予以
補件)
。
2、複選性向測驗:通過初選者,於 114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之後下載
初選成績單時,同步取得複選測驗繳費超商代碼或虛擬帳號並於期限內完成繳
費。
3、報名手續一經完成,除因傷病住院無法參加應試者(須檢附證明),概不退還測驗
報名費。
4、如遇天災非人為因素,導致測驗日期調整,權益受損者,得要求退費。
(三)符合以下資格者,報名時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1、如學生具低、中低收入戶資格(須檢附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開立之報名時有效期限
內證明文件)得免繳報名費及複選測驗費用。
2、身心障礙或突發傷病考生如有特殊需求,請填寫身心障礙暨突發傷病考生參加鑑
定服務需求申請表及說明表並確實勾選申請服務項目(如附件
2),完成簽名後上
傳至報名網站。除突發傷病者得於鑑定前通知報考學校補申請外,逾期未申請者,
不予受理,視同棄權。如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本市鑑
輔會)審議通過提供獨立試場,語文組及數理組皆以設於總試場(三民國中)為原
則。
(四)書面審查與測驗可同時報名,兩者皆報名者,如通過書面審查,則退還測驗報名費
(由報考學校通知家長於指定期限親至三民國中輔導處領取退費)。
十二、鑑定方式
(一)管道一:書面審查方式
1、符合教育部頒「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二、三、四款
規定之一者,於報名期間一併繳交書面審查申請表(附件
1-5)及佐證資料,由學
校彙整書面審查資料報教育局提請本市鑑輔會審查。
2、書面審查結果於 114 年 5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公告於教育局及三民國中網
站。
3、通過本市鑑輔會審查者列入鑑定通過名單,毋須參加測驗;未通過審查且已繳交
測驗報名費者具有參加測驗之資格。
(二)管道二:測驗方式(學生依據報名組別參加該組之測驗)
1、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認定具資賦優異潛能學生,繳交觀察推薦
表,並得檢附具體資料,由報考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初審。
2、施測地點:
① 初選測驗:三民國中(三民區十全一路 200 號)
、鳳西國中(鳳山區光華路
69 號)
、
七賢國中(鼓山區美術東三路 110 號)、國昌國中(楠梓區德民路 1010 號)及龍
華國中(左營區自由二路
2 號),以上各考區皆設置語文組及數理組試場,各招生
學校考場詳如附表。
8
② 複選測驗:視各校初選通過考生人數,語文組分配於三民國中、數理組優先分配
鳳西國中、七賢國中及國昌國中
3 個考場。如以上考場無法容納,將增置龍華國
中考場,複選考場分配於
114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公告於三民國中
網站。
3、鑑定證下載並列印:
① 初選鑑定證:於
114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至 114 年 5 月 23 日(星期
五)晚上
8 時止,逕至報名網站下載並列印,測驗當日以書面鑑定證應試。
② 複選鑑定證:於
114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14 年 6 月 20 日(星期
五)晚上
8 時止,逕至報名網站下載並列印,測驗當日以書面鑑定證應試。
4、施測日期及施測方式
① 初選成就測驗:114 年 5 月 24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起,預計 12 時前結束,每節
之間有休息時間,詳細時程依鑑定證為準。
語文組實施語文成就測驗(國語文、外語文)
數理組實施數理成就測驗(自然、數學)
② 複選性向測驗:
114 年 6 月 21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起,預計 12 時前結束,每
節之間有休息時間,詳細時程依鑑定證為準。
語文組實施語文性向測驗(國語文、外語文)
數理組實施數理性向測驗(自然、數學)
十三、鑑定標準
(一)由本市鑑輔會綜合研判初、複選通過標準後,依各校安置名額及測驗結果高低進行安
置。倘學校通過鑑定學生人數超過安置名額時,各校遞補名額由本市鑑輔會綜合研
判決定之。
(二)初選通過標準:成就測驗數學(國語文)及自然(外語文)任一科達到正
1 個標準差
或百分等級
84 以上。
(三)複選通過標準及安置優先順序:
1、性向測驗數學(國語文)及自然(外語文)兩科均達到正 2 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為鑑定通過標準。
2、性向測驗數學(國語文)及自然(外語文)任一科達到正 2 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者,以兩科標準分數加總之總分高低排序為鑑定通過標準,如同分時以數學(國
語文)高分者優先通過。
3、成就測驗數學(國語文)及自然(外語文)兩科均達正 2 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97 以
上,同時性向測驗之數學
(國語文)、自然(外語文)其中一科不低於正 1.5 個標準差
或百分等級
93 為鑑定通過標準。
4、成就測驗數學(國語文)及自然(外語文)任一科達正 2 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同時性向測驗之數學(國語文)
、自然(外語文)其中一科不低於正
1.5 個
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93 者,以兩科標準分數加總之總分高低排序為鑑定通過標準,
如同分時以數學(國語文)高分者優先通過。
5、若通過之優先順序相同,各項標準亦同分者,則由本市鑑輔會綜合研判決定之。
9
十四、鑑定結果公告
(一)書面審查結果公告:本市鑑輔會綜合研判後,於 114 年 5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
前公告於教育局及三民國中網站。
(二)初選測驗結果公告:
1、學校網頁公告:由各校召開特推會,依本市鑑輔會通過之鑑定標準及安置順序,
確認安置名單,於
114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公告於網頁。
2、家長下載初選成績單:於 114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後至 114 年 6 月
1 日(星期日)中午 12 時,逕至報名網站下載,通過初選者可同時勾選參加複選
測驗。於報名網站取得【
ATM 虛擬帳號】或【超商代碼】,並於 6 月 1 日(星期
日)晚上
11 時 59 分完成超商臨櫃或 ATM 轉帳繳費。
(三)複選測驗結果公告:
1、學校網頁公告:由各校召開特推會,依本市鑑輔會通過之鑑定標準及安置順序,
確認安置名單,於
114 年 7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至 4 時公告於網頁。
2、家長下載複選成績單:於 114 年 7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後至 114 年 7 月 5
日(星期六)晚上
11 時 59 分,逕至報名網站下載。
十五、測驗結果複查
(一)初選請於
114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前,檢具書面複查申請書(附件 3-1
或
3-2)向報名學校提出。
(二)複選請於
114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檢具書面複查申請書(附件 4-1
或
4-2)向報名學校提出。
(三)初、複選複查各申請
1 次為限,家長不得要求親自翻閱試卷、影印、重閱、公布施測
工具、答案及施測人員姓名或其他相關資料,以確保鑑定之客觀性。
十六、報到時間
(一) 書面審查通過學生:
114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 測驗結果錄取學生:
114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完成報到手續。
(三)遞補學生:
1、114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至 7 月 8 日(星期二),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得至
未足額錄取之學校登記,再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每位學生以登記一校為限。遞補
學生請於
114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完成報到手續。
2、總量管制學校限報考該學校之校內學生遞補為優先。
十七、符合鑑定標準之未安置之資賦優異學生取得遞補資格。錄取之學生放棄安置資格時,則由
具備遞補資格者遞補之(遞補期限自公布日起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應提各報考學校特
推會審核後實施。
十八、學生經鑑定通過安置後,於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進行資優教育課程,依常態編班規定,
安置於普通班級,在特定時間接受加深加廣課程,如於學習歷程中發生學生適應不良情形,
經輔導未見成效時,提學校特推會決議後,由學校檢附個案輔導紀錄及相關資料,提送本
市鑑輔會審議。
十九、由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因戶籍遷移而轉入設有學術性向資優資
源班(方案)之學校者,學校若有缺額,並經該校特推會通過,學生得接受該校學術性向
資優資源班(方案)之服務。
10
二十、注意事項
(一) 為免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方案)與體育班、藝才資優班、藝才班排課時段衝突,
影響學習品質,經錄取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方案)學生,應放棄體育班、藝才資
優班、藝才班等專班身分回歸普通班,方可接受安置服務。如接受學術性向資優資
源班(方案)安置即視同無異議放棄體育班、藝才資優班、藝才班等專班身分。
(二) 原總量管制學校學生如至其他學校報到安置,倘日後因故申請轉學回原就讀學校,
須依「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實施學生人數總量管制作業要點」重新排序。
(三)鑑定試場平面圖、試場分配表、注意事項,初選於
114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複選於 114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公布於各招生學校網站。如因防
疫工作需進行陪同應考人數管制等配套措施,亦一併公告說明。
(四)測驗當日應攜帶鑑定證。
(鑑定證遺失者請於測驗前向報考學校申請補發)。
(五)入場後應依編號入座,並將鑑定證置於桌面左上角。
(六)除語文組複選性向測驗之外語文科(
114 年 6 月 21 日第二節次測驗)不得遲到
外,其餘各場次各科遲到
10 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應試。
(七)測驗時間之起訖均以鐘聲為準,測驗前敲預備鐘,考生入場。
(八)本鑑定係由主試人員依標準化測驗程序進行,每科目所列測驗時間為測驗準備、說
明、作答、收卷等相關程序總計所需時間,非考生實際作答時間;其實際測驗情形,
請考生於測驗時仔細聆聽主試人員說明。
(九)考生需自備
2B 鉛筆、橡皮擦、透明無字墊板
,
如因書寫塗改無法辨認答案者,不予
計分。
(十)電子儀器用品,不得攜帶入場(手錶除外)。
(十一)請考生自行攜帶手錶,以利作答。手錶不得具有資訊傳輸、感應、錄音、拍攝
或記錄功能,且考試期間不得發出聲響,數位載具(例如智慧手錶、智慧手環
等)均不得佩戴。
(十二)學生違反鑑定相關規定時,例如污損試卷、將試題及答案卡(卷)攜出試場、
抄錄測驗內容、手機發出鈴響、干擾其他考生等,由試務承辦單位提請本市鑑
輔會審議後,該鑑定科目依情節輕重酌予扣分。
(十三)應試學生依時繳卷,並俟主試人員收卷登記後始得出場。
(十四)若複查結果達錄取標準者,則該校增加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方案)服務之名額
安置該生就讀;若達遞補資格者,則重新依測驗結果高低排列遞補順序。
(十五)如遇天然災害或特殊事故經市府宣布停止上課,則測驗日期順延如下 :
1、初選測驗:調整於 114 年 6 月 8 日(星期日)辦理;則複選測驗一併調整於 114
年
6 月 28 日(星期六)辦理。
2、複選測驗:調整於 114 年 6 月 28 日(星期六)辦理。
3、如有其他相關事項(如測驗結果公告配合順延等),於上班日後另行公告於教
育局、三民國中、鳳西國中、七賢國中、國昌國中及龍華國中網站。
(十六)依資賦優異鑑定工具保密原則,測驗工具恕不公開,僅提供學生測驗標準分數。
(十七)考場學校周邊停車資訊,於測驗日前二日公布於考場所屬學校網站。
(十八) 學生或家長如對測驗結果有疑義,應自測驗結果通知單送達或複查結果通知之次
日起
30 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起申訴。
11
附表-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各校招收名額一覽表-1
初選
考區
設籍本市國一新生均可報考下列學校,惟外校錄取名額以測驗結果公告時各校實際名額為準。
語
文
數
理 行政區 學 校
資優班
(方案)別
地址
電話
安置名額
(語文/數理)
1 1 前鎮區 光華國中 語文暨數理班 前鎮區和平二路 170 號
722-2622 分機 549
14(4/10)
1 1 苓雅區 英明國中 語文暨數理班 苓雅區英明路 147 號
715-0949 分機 540、542
23(10/13)
1 1 苓雅區 苓雅國中 語文暨數理班 苓雅區四維三路 176 號
335-3307 分機 442、727
10(5/5)
1 1 新興區
新興高中
(國中部)
語文暨數理班 新興區五福二路 218 號
272-7127 分機
5040、5010
12(6/6)
1 1 鹽埕區 鹽埕國中 語文暨數理班 鹽埕區新樂街 46 號
521-1283 分機 42、45
10(5/5)
1 1 三民區 三民國中 語文暨數理班 三民區十全一路 200 號
322-7751 分機 443、440
30(10/20)
1 小港區 小港國中
數理班
小港區平和南路 185 號
821-5929 分機 578
10
1 小港區 明義國中
數理方案
小港區明義街 2 號
791-1296 分機 41、42
20
3 鳳山區 鳳西國中
數理班
鳳山區光華路 69 號
746-3452 分機 44、42
30
3 鳳山區 五甲國中
數理班
鳳山區龍成路 111 號
821-1569 分機 47、41
24
3 林園區
林園高中
(國中部)
數理班
林園區林園北路 481 號
641-2059 分機 530
41
4 4 楠梓區 後勁國中 語文暨數理班 楠梓區加昌路 180 號
365-4333 分機 412、415
13(5/8)
4 4 楠梓區 右昌國中 語文暨數理班 楠梓區盛昌街 161 號
364-0451 分機 133
30(10/20)
4 阿蓮區 阿蓮國中
數理班
阿蓮區民生路 178 號
631-2045 分機 411
10
4 旗山區 旗山國中
數理班
旗山區大德里中學路 42 號
661-2650 分機 414、411
13
4 橋頭區 橋頭國中
數理班
橋頭區新興路 70 號
611-3559 分機 43、41
10
4 岡山區 前峰國中
數理班
岡山區樹人路 1 號
626-5568 分機 412、410
26
4 岡山區 岡山國中
數理班
岡山區岡燕路 238 號
621-2219 分機 244
23
5 5 三民區 正興國中 語文暨數理班 三民區覺民路 850 號
380-9591 分機 131
30(15/15)
附註:
一、考區代碼:
1
三民國中(三民區十全一路 200 號) 2 七賢國中(左營區美術東三路 110 號)
3 鳳西國中(鳳山區光華路 96 號) 4 國昌國中(楠梓區德民路 1010 號)
5 龍華國中(左營區自由二路 2 號)
二、語文暨數理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方案)依各校自訂之分組安置名額比例招收學生,倘其中一
組未足額錄取,剩餘名額移撥至另一組,兩組合計不超過核定名額為限,倘兩組均有遞補
生,分組遞補。
三、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申請參加鑑定服務需求,如經本市鑑輔會審議通過提供獨立試場,
初選語文組及數理組皆以設於總試場(三民國中)為原則。
12
附表-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各校招收名額一覽表-2
初選
考區
下列學校學生數已達核定班級人數,惟有就讀該校之國一新生(已完成報到手續之新生)始可報名。
語
文
數
理 行政區 學 校
資優班
(方案)
類別
地址
電話
安置名額
(語文/數理)
1 1 小港區 中山國中 語文暨數理班 小港區漢民路 352 號
802-1765 分機 516
23(8/15)
2 鼓山區 七賢國中
數理班
鼓山區美術東三路 110 號
555-9329 分機 45
30
2 苓雅區 五福國中
數理班
苓雅區五福一路 12 號
222-3036 分機 42、47
30
2 2 左營區 左營國中 語文暨數理班 左營區曾子路 281 號
343-3080 分機
1414、1411
30(10/20)
2 2 三民區
私立
立志中學
(國中部)
語文班、數理班
(自設班)
三民區大昌一路 98 號
392-2601 分機 265、332
(30/30)
3 3 鳳山區 鳳翔國中 語文暨數理方案 鳳山區保義街 100 號
792-9337 分機 43、41
20(8/12)
3 鳳山區 鳳山國中
數理班
鳳山區中山東路 227 號
746-2774 分機 413、410
30
3 鳳山區 鳳甲國中
數理班
鳳山區輜汽路 300 號
767-5300 分機 42
30
3 鳳山區
福誠高中
(國中部)
數理班
鳳山區五甲三路 176 號
822-4646 分機 530、500
15
3 鳳山區 青年國中
數理班
鳳山區青年路二段 89 號
719-0419 分機 44、41
30
4 楠梓區 國昌國中
數理班
楠梓區德民路 1010 號
364-4300 分機 42、41
30
4 楠梓區 楠梓國中
數理班
楠梓區楠梓路 336 號
351-7191 分機 440、410
23
5 5 左營區 龍華國中 語文暨數理班 左營區自由二路 2 號
557-0720 分機 450
30(15/15)
5 左營區 福山國中
數理班
左營區重信路 215 號
350-1581 分機 45、41
30
5 三民區 陽明國中
數理班
三民區義華路 166 號
389-2919 分機 41、42
30
附註:
一、考區代碼:
1
三民國中(三民區十全一路 200 號) 2 七賢國中(左營區美術東三路 110 號)
3 鳳西國中(鳳山區光華路 96 號) 4 國昌國中(楠梓區德民路 1010 號)
5 龍華國中(左營區自由二路 2 號)
二、語文暨數理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方案)依各校自訂之分組安置名額比例招收學生,倘其中一
組未足額錄取,剩餘名額移撥至另一組,兩組合計不超過核定名額為限,倘兩組均有遞補
生,分組遞補。
三、身心障礙及突發傷病考生申請參加鑑定服務需求,如經本市鑑輔會審議通過提供獨立試場,
初選語文組及數理組皆以設於總試場(三民國中)為原則。
13
附件 1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報 名 表
一、如書面審查與測驗不同組別(如書面審查數理組、測驗語文組),請分別填寫 2 張報名表
二、特殊身分(請勾選,無者請跳過本欄位)□具低、中低收入戶資格
□具身心障礙者身分,要申請鑑定服務需求
□具身心障礙者身分,無需申請鑑定服務需求
學生姓名
報名組別
□語文組 □數理組
就讀學校
班 級
區 國民小學
報考學校
國民中學
六年 班 號
考生原學區
所屬國中
國民中學
(考生 114 年 3 月完成報到之國中)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報名類型 (請勾選)
□僅報名書面審查
□僅報名測驗
□同時申請報考組別
書面審查與初選測
驗
身分證字號
性 別
戶籍地址
□□□-□□□
通 訊 處
□□□-□□□ ( )同上請打勾
法定代理人或
實際照顧者
姓 名
職業
關係
電話
(O)
(H)
手機
上傳
觀察
推薦
資料
以下
1-2 項務必擇一上傳,3-4 項得依學生個人實際狀況檢附佐證資料
1
□專家學者
或指導教師
推薦資料
□附件
1-1-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觀察
推薦表(簽名後上傳)
報考學校
線上審核
2
□家長推薦
資料
□附件
1-2-家長觀察推薦表
(簽名後上傳)
3
□國小曾通
過資優鑑定
4
□國小曾通
過縮修鑑定
審查結果 □通過,得參加測驗 □未通過,原因 □需補件
(簡訊通知家長依對話欄資訊修正或補件)
階段
檢核
報名費:□同時申請書面審查與初選測驗(費用
1,000
元)
□僅參加初選測驗(費用
700 元)
□僅申請書面審查(費用
300 元)
□複選測驗(費用
1,000 元)
□2 吋相片電子檔
□身心障礙證明或鑑輔會通過之身心障礙學生證明
□有效期限內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免繳報名費,初審通過後即已完成報名)
簽名:
申請書面審查者符合
「特殊教育
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第十七條
第二項第二、三、四款規定之一
者。(其中第二款參考項目如附
件
1-3、1-4)
□第二款(需檢附佐證資料)
□第三款(需檢附佐證資料)
□第四款(需檢附佐證資料)
14
附件 1-1
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觀察推薦表
報考學校: 國民中學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
報考組別
表現特質
完全 小部分 部分 大致 完全
不符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語文組
(報考數理組
者免填)
1.詞彙能力優秀,能夠運用超乎年齡水準的字詞
2.語言表達流暢,善於描述事件、說故事等
3.經常閱讀超乎年齡水準的書籍,閱讀理解能力佳
4.對於文字的意義掌握良好,善用比喻成語典故
5.語文推理能力良好,擅長辯論演說
6.寫作能夠把握重點,具有高度的組織能力
7.語文聯想能力豐富,對於文字的敏感度高
8.文學作品風格獨特
9.學習語言快速
10.參與語文競賽表現優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數理組
(報考語文組
者免填)
1.對研究數理方面的問題有強烈的動機和興趣,願意自動花
時間鑽研
2.常主動詢問周遭與數理有關的問題
3.對數理學科領悟力強,學習速度快
4.數字概念良好,計算能力優異
5.抽象思考能力優異,運用符號思考的能力強
6.能運用圖形、符號等代表或簡化複雜的訊息
7.能用多元方式解題,思考靈活
8.分析的能力強,邏輯推理能力優異
9.願意嘗試超乎年齡水準的數理題目
10.參與數理學科競賽表現優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推薦人
觀察推薦
推薦人簽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請以簡明文字描述其專長學科學習特質及具體表現)
15
附件 1-2
家長觀察推薦表
基本資料 學生姓名
報考學校
國民中學
報考組別
表現特質
完全 小部分 部分 大致 完全
不符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語文組
(報考數理組
者免填)
1.詞彙能力優秀,能夠運用超乎年齡水準的字詞
2.語言表達流暢,善於描述事件、說故事等
3.經常閱讀超乎年齡水準的書籍,閱讀理解能力佳
4.對於文字的意義掌握良好,善用比喻成語典故
5.語文推理能力良好,擅長辯論演說
6.寫作能夠把握重點,具有高度的組織能力
7.語文聯想能力豐富,對於文字的敏感度高
8.文學作品風格獨特
9.學習語言快速
10.參與語文競賽表現優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數理組
(報考語文組
者免填)
1.對研究數理方面的問題有強烈的動機和興趣,願意自動花
時間鑽研
2.常主動詢問周遭與數理有關的問題
3.對數理學科領悟力強,學習速度快
4.數字概念良好,計算能力優異
5.抽象思考能力優異,運用符號思考的能力強
6.能運用圖形、符號等代表或簡化複雜的訊息
7.能用多元方式解題,思考靈活
8.分析的能力強,邏輯推理能力優異
9.願意嘗試超乎年齡水準的數理題目
10.參與數理學科競賽表現優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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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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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表現優異具體事項(無則免附)
(請依獲獎年度先後,檢附近 3 年內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並依序裝訂具體證明文
件影本於表後。)
資料序
主辦單位
獲獎年月
獲獎項目
名次等第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4
年 月
家長觀察描述
家長簽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請以簡明文字描述其專長學科學習特質及具體表現)
16
附件 1-3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全國性競賽參考項目(部分)
(本表僅供參考,仍以教育部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網站最新版本為準)
序號
競賽名稱
推薦單位
1
全國語文競賽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2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備註:
一、本表所列全國性競賽為參考項目,相關學科競賽之採認由本市鑑輔會審議。
二、本市鑑輔會歷年通過項目摘述供參:
(一)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前三名:通過(數理組),取得安置資格。
(二)全國語文競賽前三名:通過(語文組),取得安置資格。
三、相關競賽性質及得獎等第,仍由本市鑑輔會依據報考學生組別綜合研判之。
17
附件 1-4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國際性競賽參考項目(部分)
(本表僅供參考,仍以教育部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網站最新版本為準)
序號
競賽名稱
推薦單位
1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備註:本表所列國際性競賽為參考項目,相關學科競賽之採認由本市鑑輔會審議。
18
附件 1-5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
書面審查申請表
(需檢附佐證資料)
【考生報名書面審查使用】
說明:依教育部頒「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十六條第二項第二、三、四款規定
如下(需檢附佐證資料):
第二款: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
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第三款: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第四款: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
書面審查相關佐證資料,限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4 年 4 月 7 日期間核發之相關學科競賽或展
覽活動得獎,逾期不受理補件。(請參酌簡章附件
1-3 及 1-4 所列相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
】
學生姓名
性 別
聯絡電話
電話:
報考學校
□數理組 □語文組
手機:
序
號
獎項
級別
主要獎項
(請寫全名)
主辦單位
名次
(含個人或團體)
團體(請填寫貢獻度)
例:
1.蒐集資料。
2.準備及製作實驗器材。
3.實驗操作及觀測。
4.數據分析。
1
□第二款
○國際性
○全國性
□第三款
□第四款
□個人第( )名
□團體第( )名
,成員共 ( )
人。
2
□第二款
○國際性
○全國性
□第三款
□第四款
□個人第( )名
□團體第( )名
,成員共 ( )
人。
3
□第二款
○國際性
○全國性
□第三款
□第四款
□個人第( )名
□團體第( )名
,成員共 ( )
人。
(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增列)
19
附件 2
高雄市 區 國中 國中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身心障礙暨突發傷病考生參加鑑定服務需求申請表
考生姓名
報考學校
就讀國中
畢業國小
性 別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緊急聯絡人
與學生關係
聯絡電話
(宅) (公) (行動電話)
障礙類別
/病情簡述
繳驗證件
身心障礙考生請繳交 突發傷病考生請繳交
報名時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醫院診斷證明
正反面影本
或
縣市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影本
(浮 貼)
◎身心障礙暨突發傷病考生參加鑑定服務項目:請學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
申請服務項目
考生就讀學校輔導教師綜合說明
試場安排:
少人試場 獨立試場
延長作答時間_____分鐘
(至多20分鐘,休息時間相
對減少)
提早五分鐘入場
提供擴視機、放大鏡、
點字機、盲用電腦
調頻助聽器
提供視障學生放大為 A3紙
之影印試題或字型放大
(如 word 字型)
其他功能性障礙所需服務
(請詳填):
請輔導教師務必詳述學生安置情形及接受之對應服務,或協助出席鑑輔會說
明,俾利提供學生適性鑑定服務。(綜合說明亦可於家長申請後,由考生輔導教
師另頁增列說明,格式如次頁)
考生親自簽名: 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代簽: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
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
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原因說明:
報考學校
初審人員簽名
(書面)
或選擇完成送件按鈕(系統)
20
114 學年度國中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身心障礙暨突發傷病考生參加鑑定服務需求─說明表
基本情況描述
一、學生畢業國小
區 國小
二、學生就讀國中
區 國中
三、學生鑑定報名學校 區 國中
四、受訪人或撰寫說明
表之教師
區 國小 教師
與個案關係 ______________
(例如:資源班輔導教師)
受訪人或撰寫人
核章或簽名
學生現況能力描述
報名學生姓名
性
別
身心障礙暨
突發傷病
詳細描述
在校學習
表現或相關
特質描述
在校評量時
是否有
調整方式
□是,請詳述:
□否,評量方式無調整與一般學生相同。
21
附件 3-1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
○
語
○
文
○
組 複查申請書
報名學校
鑑定證號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申請複查科目 □國語文成就測驗 □外語文成就測驗
原登記
測驗結果
國語文成就測驗( ) 外語文成就測驗( )
申請人(法定代理
人或實際照顧者)
簽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1.考生自接獲結果通知單日起,如有疑義者,依簡章規定向報考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需備妥結果通知單影本及複查申請書,並繳交複查費用每科新台幣 50 元整。
3.複查申請以 1 次為限,家長不得要求親自翻閱試卷、影印、重閱、公布施測工具、答案及施測
人員姓名或其他相關資料,以確保鑑定之客觀性。
(請 勿 撕 開)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
○
語
○
文
○
組 複查結果通知書
報名學校
鑑定證號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申請複查科目 □國語文成就測驗 □外語文成就測驗
原登記
測驗結果
國語文成就測驗( ) 外語文成就測驗( )
複查結果
國語文成就測驗( ) 外語文成就測驗( )
回覆日期
審核單位
簽章
(本欄由複查單位填寫)
22
附件 3-2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
□
數
□
理
□
組 複查申請書
報名學校
鑑定證號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申請複查科目 □自然成就測驗 □數學成就測驗
原登記
測驗結果
自然成就測驗( ) 數學成就測驗( )
申請人(法定代理
人或實際照顧者)
簽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1.考生自接獲結果通知單日起,如有疑義者,依簡章規定向報考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需備妥結果通知單影本及複查申請書,並繳交複查費用每科新台幣 50 元整。
3.複查申請以 1 次為限,家長不得要求親自翻閱試卷、影印、重閱、公布施測工具、答案及施測
人員姓名或其他相關資料,以確保鑑定之客觀性。
(請 勿 撕 開)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
□
數
□
理
□
組 複查結果通知書
報名學校
鑑定證號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申請複查科目 □自然成就測驗 □數學成就測驗
原登記
測驗結果
自然成就測驗( ) 數學成就測驗( )
複查結果
自然成就測驗( ) 數學成就測驗( )
回覆日期
審核單位
簽章
(本欄由複查單位填寫)
23
附件 4-1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複選
○
語
○
文
○
組 複查申請書
報名學校
鑑定證號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申請複查科目 □國語文性向測驗 □外語文性向測驗
原登記
測驗結果
國語文性向測驗( ) 外語文性向測驗( )
申請人(法定代理
人或實際照顧者)
簽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1.考生自接獲結果通知單日起,如有疑義者,依簡章規定向報考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需備妥結果通知單影本及複查申請書,並繳交複查費用每科新台幣 50 元整。
3.複查申請以 1 次為限,家長不得要求親自翻閱試卷、影印、重閱、公布施測工具、答案及施測
人員姓名或其他相關資料,以確保鑑定之客觀性。
(請 勿 撕 開)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複選
○
語
○
文
○
組 複查結果通知書
報名學校
鑑定證號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申請複查科目 □國語文性向測驗 □外語文性向測驗
原登記
測驗結果
國語文性向測驗( ) 外語文性向測驗( )
複查結果
國語文性向測驗( ) 外語文性向測驗( )
回覆日期
審核單位
簽章
(本欄由複查單位填寫)
24
附件 4-2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複選
□
數
□
理
□
組 複查申請書
報名學校
鑑定證號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申請複查科目 □自然性向測驗 □數學性向測驗
原登記
測驗結果
自然性向測驗( ) 數學性向測驗( )
申請人(法定代理
人或實際照顧者)
簽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1.考生自接獲結果通知單日起,如有疑義者,依簡章規定向報考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需備妥結果通知單影本及複查申請書,並繳交複查費用每科新台幣 50 元整。
3.複查申請以 1 次為限,家長不得要求親自翻閱試卷、影印、重閱、公布施測工具、答案及施測
人員姓名或其他相關資料,以確保鑑定之客觀性。
(請 勿 撕 開)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複選
□
數
□
理
□
組 複查結果通知書
報名學校
鑑定證號
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申請複查科目 □自然性向測驗 □數學性向測驗
原登記
測驗結果
自然性向測驗( ) 數學性向測驗( )
複查結果
自然性向測驗( ) 數學性向測驗( )
回覆日期
審核單位
簽章
(本欄由複查單位填寫)
25
測驗日期:114 年 5 月 24 日(星期六)
測驗
時間
項 目
主試人員
簽章
各科詳細測
驗時間於下
載鑑定證時
套印載明
考生入場
第一節
國語文成就測驗
考生入場
第二節
外語文成就測驗
注意事項:
一、測驗地點為三民國中、鳳西國中、七賢國中、國昌國中及
龍華國中,鑑定試場平面圖、試場分配表、注意事項,114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公布於考區學校玄關、各
招生學校網站,如因防疫工作需進行陪同應考人數管制等
配套措施,亦一併公告說明。
二、本鑑定係由主試人員依標準化測驗程序進行,每科目所列
測驗時間為測驗準備、說明、作答、收卷等相關程序總計
所需時間,非考生實際作答時間;其實際測驗情形,請考
生於測驗時仔細聆聽主試人員說明。
三、測驗當日應攜帶鑑定證。(鑑定證遺失者請於測驗前向報
名學校申請補發)。
四、入場後應依編號入座,並將鑑定證置於桌面左上角。
五、遲到 10 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應試。
六、測驗時間之起訖均以鐘聲為準,測驗前敲預備鐘,考生入
場。
七、考生需自備 2B 鉛筆、橡皮擦、透明無字墊板,如因書寫
塗改無法辨認答案者,不予計分。
八、電子儀器用品,不得攜帶入場(手錶除外)。
九、請考生自行攜帶手錶,以利作答。手錶不得具有資訊傳輸、
感應、錄音、拍攝或記錄功能,且考試期間不得發出聲響,
數位載具(例如智慧手錶、智慧手環等)均不得佩戴。
十、學生違反鑑定相關規定時,例如污損試卷、將試題及答案
卡
(卷)攜出試場、抄錄測驗內容、手機發出鈴響、干擾其
他考生等,由試務承辦單位提請本市鑑輔會審議後,該鑑
定科目依情節輕重酌予扣分。
十一、應試學生依時繳卷,並俟主試人員收卷登記後始得出
場。
十二、如遇天然災害或特殊事故經市府宣布停止上課,則測
驗日期順延方式如下:
(一)測驗日期調整於 114 年 6 月 8 日(星期日)。
(二)如有其他相關事項(如測驗結果公告配合順延等),
於上班日後另行公告於教育局、三民國中、鳳西國
中、七賢國中、國昌國中及龍華國中網站。
十三、考場學校周邊停車資訊,於測驗日前二日公布於考場
所屬學校網站。
十四、測驗日上午 8 時 10 分至 30 分開放考生看考場。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
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初選
○
語
○
文
○
組
鑑 定 證
鑑定證
請勿自行
黏貼照片
鑑定證號:
學生姓名:
測驗地點:
試場編號:
座位編號:
26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
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初選
□
數
□
理
□
組
鑑 定 證
鑑定證
請勿自行
黏貼照片
鑑定證號:
學生姓名:
測驗地點:
試場編號:
座位編號:
測驗日期:114 年 5 月 24 日(星期六)
測驗
時間
項 目
主試人員
簽章
各科詳細測
驗時間於下
載鑑定證時
套印載明
考生入場
第一節
自然成就測驗
考生入場
第二節
數學成就測驗
注意事項:
一、測驗地點為三民國中鳳西國中、七賢國中、國昌國中及龍
華國中,鑑定試場平面圖、試場分配表、注意事項,
1
14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公布於考區學校玄關、各招
生學校網站,如因防疫工作需進行陪同應考人數管制等配
套措施,亦一併公告說明。
二、本鑑定係由主試人員依標準化測驗程序進行,每科目所列
測驗時間為測驗準備、說明、作答、收卷等相關程序總計
所需時間,非考生實際作答時間;其實際測驗情形,請考
生於測驗時仔細聆聽主試人員說明。
三、測驗當日應攜帶鑑定證。(鑑定證遺失者請於測驗前向報
名學校申請補發)。
四、入場後應依編號入座,並將鑑定證置於桌面左上角。
五、遲到 10 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應試。
六、測驗時間之起訖均以鐘聲為準,測驗前敲預備鐘,考生入
場。
七、考生需自備 2B 鉛筆、橡皮擦、透明無字墊板,如因書寫
塗改無法辨認答案者,不予計分。
八、電子儀器用品,不得攜帶入場(手錶除外)。
九、請考生自行攜帶手錶,以利作答。手錶不得具有資訊傳輸、
感應、錄音、拍攝或記錄功能,且考試期間不得發出聲響,
數位載具(例如智慧手錶、智慧手環等)均不得佩戴。
十、學生違反鑑定相關規定時,例如污損試卷、將試題及答案
卡
(卷)攜出試場、抄錄測驗內容、手機發出鈴響、干擾其
他考生等,由試務承辦單位提請本市鑑輔會審議後,該鑑
定科目依情節輕重酌予扣分。
十一、應試學生依時繳卷,並俟主試人員收卷登記後始得出
場。
十二、如遇天然災害或特殊事故經市府宣布停止上課,則測
驗日期順延方式如下:
(一)測驗日期調整於 114 年 6 月 8 日(星期日)。
(二)如有其他相關事項(如測驗結果公告配合順延等),
於上班日後另行公告於教育局、三民國中、鳳西國
中、七賢國中、國昌國中及龍華國中網站。
十三、考場學校周邊停車資訊,於測驗日前二日公布於考場
所屬學校網站。
十四、測驗日上午 8 時 10 分至 30 分開放考生看考場。
27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
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複選
○
語
○
文
○
組
鑑 定 證
鑑定證
請勿自行
黏貼照片
鑑定證號:
學生姓名:
測驗地點: 三民國中
試場編號:
座位編號:
測驗日期:114 年 6 月 21 日(星期六)
測驗
時間
項 目
主試人員
簽章
各科詳細測
驗時間於下
載鑑定證時
套印載明
考生入場
第一節
國語文性向測驗
考生入場
第二節
外語文性向測驗
(本節次務必準時到
考,遲到者不得應試)
注意事項:
一、測驗地點為三民國中,鑑定試場平面圖、試場分配表、注
意事項,114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公布於考區
學校玄關、各招生學校網站,如因防疫工作需進行陪同應
考人數管制等配套措施,亦一併公告說明。
二、本鑑定係由主試人員依標準化測驗程序進行,每科目所列
測驗時間為測驗準備、說明、作答、收卷等相關程序總計
所需時間,非考生實際作答時間;其實際測驗情形,請考
生於測驗時仔細聆聽主試人員說明。
三、測驗當日應攜帶鑑定證。(鑑定證遺失者請於測驗前向報
名學校申請補發)。
四、入場後應依編號入座,並將鑑定證置於桌面左上角。
五、第一節國語文性向測驗遲到 10 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應
試;第二節外語文性向測驗依標準施測流程,不得遲到,
遲到者不得參加測驗且試務單位不予退費。
六、測驗時間之起訖均以鐘聲為準,測驗前敲預備鐘,考生入
場。
七、考生需自備 2B 鉛筆、橡皮擦、透明無字墊板,如因書寫
塗改無法辨認答案者,不予計分。
八、電子儀器用品,不得攜帶入場(手錶除外)。
九、請考生自行攜帶手錶,以利作答。手錶不得具有資訊傳輸、
感應、錄音、拍攝或記錄功能,且考試期間不得發出聲響,
數位載具(例如智慧手錶、智慧手環等)均不得佩戴。
十、學生違反鑑定相關規定時,例如污損試卷、將試題及答案
卡
(卷)攜出試場、抄錄測驗內容、手機發出鈴響、干擾其
他考生等,由試務承辦單位提請本市鑑輔會審議後,該鑑
定科目依情節輕重酌予扣分。
十一、應試學生依時繳卷,並俟主試人員收卷登記後始得出
場。
十二、如遇天然災害或特殊事故經市府宣布停止上課,則測
驗日期順延方式如下:
(一)測驗日期調整於 114 年 6 月 28 日(星期六)。
(二)如有其他相關事項(如測驗結果公告配合順延等),
於上班日後另行公告於教育局及三民國中網站。
十三、考場學校周邊停車資訊,於測驗日前二日公布於考場
所屬學校網站。
十四、測驗日上午 8 時 10 分至 30 分開放考生看考場。
28
測驗日期:114 年 6 月 21 日(星期六)
測驗
時間
項 目
主試人員
簽章
各科詳細測
驗時間於下
載鑑定證時
套印載明
考生入場
第一節
自然性向測驗
考生入場
第二節
數學性向測驗
注意事項:
一、測驗地點為鳳西國中、七賢國中及國昌國中(及龍華國
中),鑑定試場平面圖、試場分配表、注意事項,114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公布於考區學校玄關、各招生
學校網站,如因防疫工作需進行陪同應考人數管制等配套
措施,亦一併公告說明。
二、本鑑定係由主試人員依標準化測驗程序進行,每科目所
列測驗時間為測驗準備、說明、作答、收卷等相關程序總
計所需時間,非考生實際作答時間;其實際測驗情形,請
考生於測驗時仔細聆聽主試人員說明。
三、測驗當日應攜帶鑑定證。(鑑定證遺失者請於測驗前向報
名學校申請補發)。
四、入場後應依編號入座,並將鑑定證置於桌面左上角。
五、遲到 10 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應試。
六、測驗時間之起訖均以鐘聲為準,測驗前敲預備鐘,考生入
場。
七、考生需自備 2B 鉛筆、橡皮擦、透明無字墊板,如因書寫
塗改無法辨認答案者,不予計分。
八、電子儀器用品,不得攜帶入場(手錶除外)。
九、請考生自行攜帶手錶,以利作答。手錶不得具有資訊傳輸、
感應、錄音、拍攝或記錄功能,且考試期間不得發出聲響,
數位載具(例如智慧手錶、智慧手環等)均不得佩戴。
十、學生違反鑑定相關規定時,例如污損試卷、將試題及答案
卡
(卷)攜出試場、抄錄測驗內容、手機發出鈴響、干擾其
他考生等,由試務承辦單位提請本市鑑輔會審議後,該鑑
定科目依情節輕重酌予扣分。
十一、應試學生依時繳卷,並俟主試人員收卷登記後始得出
場。
十二、如遇天然災害或特殊事故經市府宣布停止上課,則測
驗日期順延方式如下:
(一)測驗日期調整於 114 年 6 月 28 日(星期六)。
(二)如有其他相關事項(如測驗結果公告配合順延等),
於上班日後另行公告於教育局、三民國中、鳳西國
中、七賢國中及國昌國中(及龍華國中)網站。
十三、考場學校周邊停車資訊,於測驗日前二日公布於考
場所屬學校網站。
十四、測驗日上午 8 時 10 分至 30 分開放考生看考場。
高雄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
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複選
□
數
□
理
□
組
鑑 定 證
鑑定證
請勿自行
黏貼照片
鑑定證號:
學生姓名:
測驗地點:
試場編號:
座位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