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高中112學年高一新生入學指南

格式
pdf
大小
8.19 MB
頁數
127
作者
Hilary Vandal-Mednick
收藏 ⬇️ 下載檔案
提示: 文件格式为 pdf,轉換可能會出現排版或格式的些許差異,請以實際檔案為準。
此檔案建立於 2023-06-29,离现在 2 126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
臺北市立永春高中 112 高一新生入學指南目錄
0
新生報到資料線上填寫
7/14
前填畢
https://reurl.cc/vDXAZ1
每人須完整填寫並印出報到單
教務處註冊組
分機 203204
1
校長給新生的一封信
2
112
新生暑期活動重要日程表注意事項
請每位新生、家長詳閱,並將相關重要日程設定在手機上之行事曆或鬧鈴提醒。
3
112
學年度永春高中
美國加州峽谷學院計畫
臺英學士培育計畫
教務處實研組
分機 205211
4 112數理資優班招生簡介與簡章 輔導室特教組
分機
602
600
5 112數位學習實驗班招生簡介與簡章 圖書館資訊組
分機 701700
6
112
新生始業輔導課程表
8
4
日公告高一編班請上學校網頁查詢
學務處訓育組
分機
301
302
7 高一新生選課須知與配合事項 教務處教學組
分機
201
202
8 112 高一新生暑假作業、初評量日程表 教務處教學
分機 201202
9 學生學習評量、畢業條件等相關辦法 教務處註冊組
分機
203
204
10 圖書館使用規則 圖書館資訊組
分機
701
702
11 112-1 高一教科書預定使用版本 教務處設備組
分機 206
12
永春高中交通資訊
學務處生輔組
分機 304305
教官室
分機 801802
13
永春高中校園平面
14
永春高中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表
15
服裝儀容規定
16
校服之繡學號規定
17
學生請假規則
18 校服樣式、購買流程及參考價目表
詳見 https://reurl.cc/aV1bZ4 合作社
洪小姐
分機 508
19
112-1 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
確定不申請,仍請於申請表封面勾選「不申請任
何補助」並簽名於新生報到日繳回即可
教務處註冊組
分機 204
請高中新鮮人的你務必詳閱入學指南及內容,如有疑問,再打電話詢問!
【開放洽詢時間 -- 暑期 830 ~ 1200
校長給新生的一封信
親愛的各位新同學們:
歡迎來到台北市永春高中!非常榮幸能在這裡與你們一同開展新的學習旅程。首先,我想向你們
表示熱烈的祝賀,因為你們現在正式成為永春大家庭的一員。
從國中進入高中是一個全新的開始,也是一個具有挑戰性的階段。相信你們必然會遇到一些困
難,也可能會有些轉變的機會。你們可能會感到興奮、有些緊張,但請相信,這將是你們成長、
發展和探索自我的一個重要時期。你可以憑藉自己的力量克服困難,也可以在需要幫忙的時機跟
師長說一聲。
永春高中是一個豐富多彩的學習環境,我們重視各種學習,包含課堂學習、自主學習、社區服
務、社團活動與班級自治,都是我們努力經營的學習機會,期待每位同學在這些機會中,都能發
展出自己的能力和潛力。
在暑假期間,我希望你們能做好以下三件事:
一、學會規劃生活:在國中時,大部分的學習時間都被規劃好,老師會安排上課與測驗,每天的
時間都被充實而緊湊地度過。而在高中,你們有更多的自由度,可以自行規劃學習節奏,安排好
每天的學習、休閒和與家人相處的活動與時間。我希望你們能在暑假期間規劃出一份生活課表,
自主安排好每天的活動,提升自己的時間管理能力。
二、學會如何學習:過去,大部分的課業學習都由學校或補習班安排,但在暑假中,沒有人會每
天提供這些學習機會。我希望你們能主動尋找適合自己的課程,並在開學前先預習完第一次段考
的一半課程,讓自己在開學的前三周有些時間適應新的高中生活。此外,我們的數學和物理老師
為大家設計了因材網暑假作業,希望你們能在暑假完成,一方面學會如何運用數位學習來學習,
一方面提早因應開學後的適應問題。
三、養成健康的生活習慣:在暑假期間,我希望你們能每天至少運動 1 小時,保持充足的睡眠時
間(至少 7 小時),多食用優質食物,減少精製糖和加工食物的攝入量。同時,也要多做一些自
己喜歡的事情,充分運用暑假的時間,好好照顧自己的身心健康。因為健康的身心狀態是未來學
習最強大的後盾。
衷心祝願你們在永春高中度過充實而美好的時光!讓我們攜手努力,共同成長,共同追求卓越!
校長 林春煌 敬上
臺北市立永春高中 112 學年度高一新重要須知
壹、報到前須完成事項
一、 全體高一新生務必協同家長於 7/14 () 上午 8時前共同完成線上填寫
報到資料系統網址 https://reurl.cc/vDXAZ1,系統即日起已開放填寫
程:
進入頁面後點選新生報到,並帳號(身份證字號頭英文大寫)
密碼(出生年月日,國曆生日共 7),即可開始填寫資料,第一次登入
需更改密碼,務必牢記新的密碼。
意:
1. 上述網址有區分大小寫,請輸入網址時特別留意。
2. 填寫資料包含學生學籍資料學雜費減免申請數位學生證申辦
高一本土語言課程選擇...務請家長協同貴子弟共同如期完成(
關權益,請務必重視)
3. 本土語言課程(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納入課綱,為部訂必修學分
2學分)請依照自己真實生活情境生活需求選擇適合之本土語
以符合生活需求使用 本土語言一旦選定後恕不受理更換(
加退選機制)若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選填則統一由學校安排
得異議。
二、 特色班於 7/14()新生報到當天開放報名有興趣報名之學生可以至學校網
頁新生專區下載簡章(內含報名表)先行準備佐證資料並填妥相關資料
節省當日報名時間。
數理資優班招生簡章請參閱 https://reurl.cc/GApWGv
招生專線 02-27272983#602 (承辦單位:輔導室 特教組)
數位學習實驗班招生簡章請參閱 https://reurl.cc/p6vO8a
招生專線 02-27272983#701 (承辦單位:圖書館 資訊組)
貳、暑期返校重要日程及注意事項
一、 高一新生須全程參加之行程如下請在安排個人或家庭行程活動請避開下
列重要返校時段
() 7/14 ()
1. 基北免試、臺北優免、體育績優、鑑定安置等錄取生均須到校繳
交「報到單」「國中畢業證書正本」及「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2. 當天同時現場進行校服套量訂購及領取暑假作業。
3. 數理資優班、數位實驗班:招生說明會及現場報名。
() 8/23 () ~ 8/24 () 8:00-17:00
1. 全體高一新生始業輔導,學校網頁另行公告日程表內容
2. 活動承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02-2727-2983 # 301
二、 更多重要行程請參閱下頁新生暑期重要日程表請家長學生參閱並配合
若活動日程有異動修正將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新生專區請新生與家長
隨時查閱。
參、開學前須完成之事項
一、 8/21() 9:0 0 ~ 8/2 5( ) 15:00
高一上學期多元選修課程線上選課
補充說明:
(1) 高一課表每週五第 34節為跨班多元選修課程,高生得自由選擇
一門課程修習,請所有高一同學需於上述規定時間內完成線上選課
https://reurl.cc/019gMx,逾期未完成,則統一由學校隨機分發,不
得異議。
(2) 8/21()上午 9點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線上選課登錄方式操作手冊及
相關須知說明。
(3) 高一新生始業輔導期間,教務處教學組會辦理選課說明會。
二、 8/29()
完成暑假作業
補充說明:
(1) 請依照 7/14()新生報到領取到的暑假作業內容在開學前完成
多暑期作業說明公告在本校網站首頁請保持查(若有資料異動補
充,會同步更新在此則公告)
(2) 8/30() 開學日有安排學習評量,鼓勵同學多利用暑假期間,好好再
把國中範圍國、英、數複習。
臺北市立永春高中 112學年度高一新生暑期重要日程
112
7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基北區免試入學放榜、
(7/12) 告全體高一新生學號及報到須知
(7/14) 8:00
https://reurl.cc/vDXAZ1 注意:網址有區分大小寫
(7/14) 8:30~12:00 各管道錄取生到校報到
校務說明暨數理資優班及數位學習實驗班招生報名說明會
數理資優班及數位學習實驗班報名與繳
1
6
17
18
19
20
21
22
數理資優班甄選:初選
(7/21) 位學習實驗班甄選:初選
2
3
24
25
26
27
28
29
數理資優班甄選:複選
(7/27) 告數位學習實驗班通過初選名單及複選梯次
(7/28) 位學習實驗班甄選:複選
112
8
3
0
31
1 2 3 4 5
數位學習實驗班甄選:公布正式錄取名單
(8/4) 數理資優班公布錄取名單
公告高一新生編班名單
6 7 8 9 10
11
12
1
3
14
15
16
17
18
19
2
0
21
22
23
24
25
26
(8/23 - 8/24) 高一新生始業輔導、上網選填多元選修課程
2
7
28
29
30
31
(8/30) 學日
112 學年度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美國加州峽谷學院計畫
國際線上學分課程 (GOL) 線上全美語課程 (ESL)
一、簡介:
111 學年度起,台北市永春高中與美國加州峽谷學院社區大學(College
of the Canyons)合作開辦國際線上學分課程(Global Online Learning, GOL)
及線上全美語課程(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 ESL)。目的是為了讓孩子
在高中階段增加英語文能力、豐富學習歷程檔案,並且思考畢業後更多元的生
涯規劃。
二、課程介紹:所有課程皆由美方師資以線上授課方式進行。
(1)線上全美語課程(ESL)$20,000/50小時、任何學生皆可報名參加。目標
在於增進學生的英語程度,課程包含:會話能力、文法、閱讀、聽 力、寫作和
字彙。
(2)國際學分課程(GOL):比照COC大學每學分約300美金,依內部測驗達到門
檻分別選課。修習的學分可在未來至美國就讀大學時進行折抵。
以下將以英文程度分為三種的選課類型:
A.峽谷大學通識課程任選:須達到CEFR歐洲共同語文參考架構C1/C2等級。
B.10門課程選擇:須達到CEFR歐洲共同語文參考架構B2/B2+/C1-等級。
C.1門課程選擇:介於CEFR歐洲共同語文參考架構B1/B1+/B2-等級。
CEFR等級認定及課程選擇之疑問請掃下方QR Code加入諮詢群組詢問。
(3)國際學分「輔導」課程:$20,000/50小時、有修GOL且有輔導需求的學
生。課程包含:作業輔導、考試輔導、課程輔導和大學寫作。
三、說明會:
預計會於開學後召開說明會,詳細日程請留意本校網站首頁公告,若須先
行提問可先加入駐臺官方單位群組詢問。
加州國際線上學分 GOL 諮詢群組 台北市高中 x加州峽谷學院 官方網站
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pei-gol-canyons/?pli=1
112 學年度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臺英學士培育計畫
Bachelor Cultivation Programme (International Preparation Course)
一、計畫摘要:
無須出國修讀英國預科,高中職畢業後可直接進入英國普利茅斯城市學院
(City College Plymouth)的大學一年級就讀。此計畫主要提供給學生快速取得
英國文憑或作為高中學習歷程。
二、課程特色:
˙多元選修課程,減輕學生課業壓力
˙在臺灣修讀英國預科,免出國
˙全英語教學的授課環境,提升學生英語能力
˙以低費用在臺灣修讀英國預科課程
˙省去一年未來在英國普利茅斯城市學院修讀預科的時間
三、課程內容 (商業類組)
(1)每學期修讀一個科目,每科學費為 100 英鎊(4000 臺幣),每科測驗
費為 250 英鎊(10000 臺幣),測驗採自由報名。
(2)選修至少 3門課程並通過測驗後,方可取得「普利茅斯城市學院」之預
科證書。
(3)選修至少 2門課程學分者,方可獲得「台北市教育局」所頒發之修課證
書,以作為學習歷程檔案的多元表現。
˙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s 學術英語
˙Marketing 行銷學
˙Economics Environment for Business 商業經濟環境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組織行為
˙Business Finance 商業金融
˙Managing Knowledge and Information 管理知識與資訊
四、遴選與報名方式:
高一新生將會採國中會考英文成績或另辦篩選測驗之成績依序篩選;高
二、三學生則依照報名次序與釋出名額而訂。相關報名細節與辦法待臺英學士
培育計畫承辦單位發布確切消息後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上。
五、承辦單位:
相關事項將由本校教務處實研組協助聯絡英國普利茅斯城市學院及駐臺承
辦人。電話:02-27272983 #205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Taipei Municipal Yongchun Senior High School
地址:11034 台北市信義區松山路 654
教務處實驗研究組
02-2727-2983 #205
請留意學校網頁公告
擇日公告在學校官網。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2420 日北市教特字第 1123036338 號函核備
臺北市 112
地址:110034 臺北市信義區松山 654
電話:( 022727-2983 602
傳真:022728-2520
網址:http://www.ycsh.tp.edu.tw/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編印
1
臺北市永春112 術性
要日程表
日期
星期
工作項目
112.04.28
上網公告數理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安置計畫及報名表
(供下載)
112.07.14
資優學生入班鑑定說明會
112.7.14
全日
112.7.17
1100
受理報名及繳費時間:
1. 112 07 14 日(星期五)0900-1600
2. 112 07 17 日(星期一)0900-1100
112.7.17
下午
公布第一次書面審查結果
112.07.19
公布初選試場分配表
112.07.20
上午
初選
112.07.26
公告初選通過名單
112.07.26
公告複選試場分配表
112.07.27
複選
112.08.04
公布第二次書面審查結果、錄取名單
112.08.04
16:00
受理成績複查
2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數理學術性向資學生入班鑑定安置計
畫……………………………………………………………………………………3
附件一 臺北市 112 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學生入班鑑定安置「書面審
查」基準說明…………………………………………………………8
附件二 全國國民中學資優資源班一覽表………………………………………12
附件三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數理學術性向資學生入班鑑定
報名表…………………………………………………………………13
附件四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數理學術性向資學生入班鑑定
觀察推薦表……………………………………………………………14
附件五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數理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
定評量證………………………………………………………………16
附件六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數理學術性向資學生入
班鑑定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學生應考服務申請表………17
附件七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數理學術性向資學生入班鑑定
放棄安置同意書…………………………………………………………18
附件八 臺北市 112 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評量違反試
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19
3
永春112 數理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
(四)臺北市 112 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發掘數理學科性向資優學生,提供優質學習環境及充分發展的學習機會
(二)加強學術人才培育向下紮根之工作,以厚植學術人才培育的基礎
三、實施對象及安置入班人
(一)實施對象:112 學年度本校高一學生。
(二)安置入班人數:正取 30 名(含書面審查通過並直接入班者),列備取至多 8名;達入
班標準者人數不足時得不足額錄取正取遇有缺額得由備取依序遞補之惟遞補後
不得超過 30 人。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資格:本 112 學年度高一學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
或家長觀察推薦者。
1.符合「臺北市 112 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資優學生入班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說明」
(如附件一,並具相關證明文件請依申請項目,檢附所參與競賽、研習之活動計畫
或實施辦法、獲獎名單或獎狀等)
1國中階段曾參加與設班類別相關學科之標準化學術性向或成就測驗(如術性向
測驗、成就測驗或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簡稱會考現優異,其得分、答對題數或
加權分數達學校自訂標準者。
2國中階段曾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與設班科相關之國際性全國性學
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者。
3國中階段曾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與設班類別相關之學科研習活動就特別
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並檢具證明文件者。
4國中階段與設班類別相關之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
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者。
2.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簡稱會考)數學或自然科測驗成績達百分等級 97(含)以上。
備註112 年國中教育會考百分等級 97 之對應答對題數(國社會及自然科)及換算
加權之對應百分等級 97 分數(英語及數學科),本校將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
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統計資料另行公告
4
3.國中階段就讀主管機關核定與設班類別相關領域之資優資源班(如附件二或經各縣
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與設班類別相關之資優學生,並檢具證明
文件。
4.對數理有濃厚興趣者。
備註:以「前述第 1項條件報名經審查未通過「前述第 34項條件報名者,其數
科、自然科會考成績任一科須達百分等 97(含)以上始可參加複選未符合
須另參加性向測驗且測驗成績須達平均數正 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97(含)
以上始可參加複選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
(三)報名時間:
1. 112 07 14 日(星期五)0900-1600
2. 112 07 17 日(星期一)0900-1100
(四)報名地點:本校修齊樓輔導室特教組(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 654 號)
(五)報名費用及繳交方式報名時請現場繳交報名費 500 低收戶子中低入戶
或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檢附證明文件得免收報名費用)
(六)報名所需相關文件: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排列繳交。
1.報名表附件三填寫鑑定報名表貼妥學生最 3個月內之 2吋正面半身脫帽證照
用彩色相片 1張,背面以正楷書寫姓名和身分證統一編號
2.觀察推薦表(附件四:請國中階段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填寫。
3.評量證附件五填寫評量證基本資料貼妥學生最近 3 個月內之 2 吋正面半身脫
帽證照用彩色相片 1 張,背面以正楷書寫姓名和身分證統一編號,須與報名表照片同
一樣式。
4.報名費新臺幣 500 元整。
*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戶籍所
在地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核定函)戶口名簿影
本,免收報名費,並請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
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核定函)及戶口名簿影本。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
定、失業給付申請書、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
名日期為準)
(七)凡申請特殊應考服務學生請於報名時提出「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112學年度數理學術
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學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件六於考試前突發傷病之考生如欲申請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一律不予申請
延長考試時間),請檢附相關醫療診斷證明正本及附件六 ,向學校提出申請。
5
五、鑑定方
(一)書面審查方式
1.依照「臺北市 112 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
說明」「臺北市 112 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安置參考獎項對
照表」附件一)辦理。以書面審查為主,由本校鑑輔工作小組進行初審,提報臺北
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委員會(以下簡稱「臺北市鑑輔會」召開書面審查會
議審議。
2.書面審查結果公告時間
1)第一次書面審查:112 07 17 日(星期一)
2)第二次書面審查:112 08 0 4 日(星期)。
(二)測驗方式
1.初選
1)評量時間及內
112 07 20 日(星期四)
地點
備註
8:20~8:30
預備
本校英華樓
112 07 19
日(星期三)
1600 前於本
校網站公告初選
評量試場
8:30~8:40
測驗說明
8:40~10:00
數學性向測驗(80 分鐘)
10:00~10:20
休息
10:20~10:30
預備
10:30~10:40
測驗說明
10:40~11:50
自然性向測驗(70 分鐘)
請攜帶評量證、2B 鉛筆及橡皮擦等應試用具。
2)通過標準:
測驗項目
通過標準
備註
國中教育會考
數學科或自然科測驗成績達百
分等級 97(含)以上(會考百分等
級另詳本校公告)
1. 兩種初選測驗,擇一
達通過標準即可進入
複選階段。
2. 會考達 PR97 則免
參加性向測驗;未達
PR97 須參加數學
及自然性向測驗。
性向測驗
數學或自然性向測驗成績任一
達百分等級 97(含)或平均數
兩個標準差以上
3)結果公告:112 07 26 日(星期三)1200 前公告於本校網頁。
6
2.複選
(1)評量時間及內容
112 07 27 日(星期四)
地點
備註
810-830
報到
本校格致樓
112 07
26 日(星期
三)1600
前於本校網站
公告複選評量
試場
830-850
預備
9:00
實作評量(數學、物理、
化學、生物)及面試
3.總成績計算及通過標準:
1)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數學實作評量T分數×30%+物理實作評量T分數×15%+化學實作評量T
分數×15%+生物實作評量T分數×15%+面試T分數×25%(複選評量人數在 30
名(含)以下,則採用百分制原始分數計算)
2)通過標準:依總成績由高至低排序,擇優安置至多 30 名(含書面審查通過並直接
入班者),列備取至多 8名;符合入班標準者人數未達 30 人時,得不足額錄取。
3)同分參酌順序
A.複選數學科實作評量分數
B.複選自然科實作評量分數(物理、化學、生物各占三分之一)
C.複選面試分數
4 報名鑑定學生,於參加鑑定評量(含:初選性向測驗、複選評量應依試場
規則辦理如違反試場規則其處理方式「臺北市 112 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資賦
優異學生入班鑑定評量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辦理(附件八)。
六、鑑定結果公告
(一)經本校資優學生入班鑑定工作小組初判,其建議安置學生名單及相關鑑定評量資料
提報臺北市鑑輔會綜合研判通過後,於 112 08 04 日(星期五)中午 1200 前公
告於本校網頁。
(二)鑑定通過學生逕行編入本校數理資優班就讀(課程參照本校自然班群 D)如欲放棄
置資格應於 112 08 04 日(星期五)1600 填妥放棄安置同意書附件
由本人或監護人至輔導室特教組辦理逾時視同同意入班因學生放棄安置致有缺
則於當日 1700 前,依序通知備取學生遞補。
七、成績複查:112 08 04 日(星期五)1200 1600 至輔導室特教組辦理。
申復/申訴
(一)申復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對於鑑定結果不服應於鑑定結果公告之次日
20 日內(含例假日),填具「臺北市特殊教育(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申復書」,以
限時掛號郵寄「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收」111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8樓北區),信封上註明「申復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申復書下載網
7
址:http://www.doe.gov.taipei/;下載路徑: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科室業務/特殊教
育科/鑑定與安置)
(二)申訴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對申復結果不服者於收到申復結果通知之次日起
20 日(含例假日)內,填具「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安置申訴
書」,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111204 臺北市
信義區市府路 18樓北區)信封上註明「申訴書」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
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
臺北市
8
附件一
臺北 112 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資學生入班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說明
一、學術性向資優學生入班鑑定安置書面審查,依據教育部 102 92日修正發布之「身心障礙
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16 條第二項第二、三、四款鑑定基準辦理。
(一)國中階段曾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與設班類科相關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學科競
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1.政府機關,係指教育主管行政機關;學術研究機構,係指公私立大學、國立研究院及依
學術研究機構設立辦法所設立之學術研究機構。
2.國際性之學術競賽或展覽活動,其主辦國之辦理單位應為該國政府機關、學術研究機構
或正式國際性組織。
3.全國性之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應為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或國立學術研究單位、公私立大
學、獨立學院辦理之競賽或活動。
4.前三等獎項者,應為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獲得前三名,或其他
可清楚辨知為前三名之名次者;若為等第次序,則以特優比照第一名、優等比照第二
名、甲等比照第三名為之;惟最優等第獎項之累計頒獎件數已超過 3件者,則後續等第
獎項不予採認。
(二)國中階段曾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與設班類科相關之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
異,經主辦單位推薦者。
1.學術單位應為公立之學術研究單位或研究機關,經由政府相關單位認證或依學術研究機
構設立辦法核准之學術單位。
2.長期輔導至少應為一年期以上之輔導,成就表現優異,且應提出具體證明或資料。
(三)國中階段與設班類科相關之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
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1.獨立研究應以個人所從事之研究為原則。若兩人以上合作之研究,應檢附共同作者同意
書。
2.推薦之獨立研究應經過國內、外學術性期刊公開發表或登載,並檢附具體資料。
(四)參加之學科競賽、展覽活動或獨立研究成果,以「個人組」為原則。若兩人以上合作之
「團體組」作品或研究,應檢附共同作者同意書(須具體列出每位作者之具體貢獻內容
和程度,由所有作者及指導老師簽名具結,並須由原就讀國中學校承辦單位及校長核
)。
二、符合上述條件之報名資料,由各校鑑定工作小組依「臺北市 112 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資賦
優異學生入班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參考獎項對照表」進行初審,並送本市高中學術性向資優
學生入班鑑輔小組進行書面審查。符合採認獎項且經本市高中學術性向資優學生入班鑑輔小組
審查通過者,可直接安置入班;經審查需再評估者,則依各校實施計畫併入測驗方式接受複選
評量(經審查需再評估者,其初選評量分數之採計,以下列方式擇一辦理:1.比照該校參加初
選評量鑑定學生最高分者之分數核予分數;2.以其該生直接參加初選評量之得分);而經審查未
通過者,則改採測驗方式,接受初、複選相關鑑定評量
9
臺北市 112 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參考獎項對照表
一、獎項及採認項目
領域
競賽名稱
獎項內容
處理方式
備註
語文
中華民國全國語文競賽
決賽
國語演說
個人組
特優
採認
主辦:教育部
承辦:各縣市輪流承辦
作文
國際語言學奧林匹亞競賽
金牌
銀牌
銅牌
採認
我國國家代表隊
主辦:國立臺灣大學語言學研究所
灣語言學學會
各種外語能力檢定考試,如下列等:全民
英檢測驗(GEPT
西
FLPT多益英語測驗(TOEIC、托福
測驗(TOEFL Primary/Junior/ ITP
/iBT、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劍橋
KET/PET/FCE
網路全民英檢(NETPAW
不採認
非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
主辦
社會
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全國決賽
金牌
銀牌
銅牌
採認
指導:教育部/國教署、科技部
主辦:中國地理學會國立臺灣師範大
學、臺北市立大學
承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
立彰化師範大學地理學系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行為與社會科學科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採認
指導:教育部
承辦:教
數理
國際
數理
學科
奧林
匹亞
競賽
國際國中學生科學林匹亞競賽
IJSO
金牌
銀牌
銅牌
採認
我國國家代表隊
主辦:教育部
承辦:國
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金牌
銀牌
銅牌
榮譽獎
採認
承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
國際物理奧林匹亞競賽
承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物理系
國際化學奧林匹亞競賽
承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化學系
國際生物奧林匹亞競賽
承辦:國立中山大學生物科學系
國際資訊奧林匹亞競賽
承辦:國
承辦:國
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承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
亞洲物理奧林匹亞競賽
承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物理系
全國
競賽
網際網路程式設計全國大賽決賽
前三名
採認
指導:教育部
承辦:國立臺灣大學
國際
科展
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採認
◎我國國家代表選拔
指導:教育部
主辦:教
數理
國際
科展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化學科、地球與環境科學科、
動物學科、植物學科、
電腦科學與資訊工程科、
環境工程科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採認
指導:教育部
主辦:教
全國
科展
全國科學展覽會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採認
指導:教育部、科技部
主辦:教
其他經教育部認定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學科
前三等獎
採認
10
領域
競賽名稱
獎項內容
處理方式
備註
競賽或展覽活動
數理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地方科學展覽會(各直轄市、縣(市)及
分區等科學展覽會)
不採認
非國際性或全國性學科競賽或展覽活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學校科學展覽會
不採認
臺北市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
不採認
縣(市)政府國中小網路競賽
不採認
縣(市)政府國中小科學創意營之成果競
不採認
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研習課程或活動)
之成果競賽
不採認
不採認
非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
主辦
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
不採認
各類珠算協會數學競賽
不採認
各類數學檢定考試(AMCAMC
TRML
不採認
全國中小學機器人大賽暨國際奧林匹克機
器人全國總決賽
不採認
臺灣學校網界博覽會
不採認
各類發明展
不採認
各類創意飛行造物競賽
不採認
資策會電腦資訊比賽
不採認
各類網路繪圖、電腦繪圖競賽
不採認
二、依「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之獎項認
定,茲說明如下:
(一)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科學展覽、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
動表現優異者,其獲獎成績可採認,但需由鑑輔會指定審查單位議決「直接入班」或「免
初選逕入複選」鑑定。
(二)其餘主辦單位非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或非國際性或全國性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者,
不予採認,一律改採「測驗方式」鑑定。
三、其他未明確定義之獎項,由高中學術性向資優學生入班鑑輔小組認定之。
11
臺北市 112 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安置書面審查
共同作者同意書
競賽名稱
獎項等第
作品名稱
參加人數
作者
基本資料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第五作者
姓名
學校
班級
聯絡電話
具體貢獻
工作內容
貢獻程度
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
補充說明
(可略)
服務單位
聯絡電話
茲同意以上所列之具體貢獻內容和程度。
具結人
指導教師簽名
(須親自簽名)
所有作者簽名
(須親自簽名)
原就讀國中
學校核章
承辦組長
處室主任
校長
註:所有作者之貢獻內容及程度應與參賽所填資料一致,若查證不符則取消資格。
中華民國 112
12
附件 2 全國國中資優資源班一覽表(含:不分類、一般智能、學術性向語文、數理或科學)
班別
縣市
不分類
資優資源班
一般智能
資優資源班
語文
資優資源班
數理/科學
資優資源班
宜蘭縣
復興國中、羅東國中
國華國中
基隆市
中山高中國中部
銘傳國中、武崙國中
臺北市
重慶國中(國文)
永吉國中(英語)
麗山國中(英語)
民生國中、敦化國中、螢橋國中、民權國中
忠孝國中、龍山國中、蘭雅國中、北投國中
仁愛國中、天母國中、介壽國中、明德國中
大安國中、內湖國中、誠正國中、興雅國中
新北市
新莊國中、崇林國中、
海山高中國中部
明志國中、鷺江國中
光復高中國中部
江翠國中、碧華國中、永和國中、積穗國中
土城國中、義學國中、淡水國中、文山國中
安溪國中、福和國中、福營國中、林口國中
中山國中
桃園市
桃園國中、文昌國中
建國國中、中壢國中
石門國中、楊梅國中
慈文國中、福豐國中
同德國中、光明國中
內壢國中、南崁國中
八德國中、東興國中
桃園國中、文昌國中、建國國中、中壢國中
平興國中、內壢國中、慈文國中、福豐國中
同德國中、光明國中、石門國中、中興國中
大有國中、大成國中、青溪國中、會稽國中
東興國中、平鎮國中、龍潭國中、大崗國中青埔國
中、龜山國中
新竹市
育賢國中
光華國中、光武國中
新竹科學園區實中國中部
新竹縣
自強國中、勝利國中
成功國中、東興國中
博愛國中、仁愛國中、成功國中、東興國中
苗栗縣
照南國中、頭份國中、竹南國
明仁國中
臺中市
居仁國中、黎明國中、向上國
五權國中、北新國中、光明國
萬和國中、漢口國中、成功國中光榮國
中、豐東國中、豐南國中
大雅國中、清水國中、福科國中大甲國
中、大業國中、爽文國中
惠文西
居仁國中
南投縣
中興國中、南崗國中、草屯國
彰化縣
陽明國中、彰興國中、大同國中彰泰國
雲林縣
斗六國中
嘉義市
玉山國中、北園國中
蘭潭國中
大業國中、嘉義國中、民生國中、北興國中南興國中
嘉義縣
新港國中、東石國中、大林國中民雄國
中、朴子國中、
臺南市
新東國中
建興國中
高雄市
苓雅國中、三民國中、英明國
鹽埕國中、瑞豐國中、光華國
右昌國中、後勁國中、左營國
龍華國中、正興國中、中山國
新興高中國中部
立志高中國中部
楠梓國中、七賢國中、小港國中、前峰國中
鳳山國中、鳳西國中、五甲國中、阿蓮國中
鳳甲國中、橋頭國中、旗山國中、青年國中
岡山國中、大樹國中、福山國中、國昌國中五福國
中、福
立志高中國中部、陽明國中
屏東縣
中正國中
花蓮縣
國風國中
自強國中
臺東縣
東海國中
金門縣
金湖國中
金城國中
澎湖縣
馬公國中
文光國中
【備註】1.資料來源: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http//www.set.edu.tw/frame.asp
2.本表未列之縣市為國中階段未設各該類資優資源班。
3.部分縣市設有資優巡迴輔導班及資優教育方案,若有學生屬此安置情形,請其提供相關證明或公文
為佐證依據。
13
附件三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數理學術性向資學生入班鑑定報名表
評量證號碼(免填)
姓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二吋照片黏貼處)
出生年月日
性別
□男 □女
畢業學校
家長
監護人簽名
聯絡
方式
電話
(住家)
(手機)
地址
e-mail
申請
資格
申請
鑑定
方式
請在內勾選符目(時均須繳關證文件/申請,檢所參與競
之活計畫或實法、獎名或獎狀等正本報名時當還,請附
書面
審查
方式
1.國中階段曾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數理學科競賽
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報名時需繳交原就讀國中驗證之
獎狀影本)
2.國中階段曾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數理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
經主辦單位推薦,並檢具證明文件。
3.國中階段參與數理學科之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
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測驗
方式
1.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簡稱會考)數學科或自然科測驗成績達百分等級 97(含)
以上(請附會考成績單)者。
2.國中階段就讀主管機關核定與設班類別(數理)相關領域之資優資源班(詳附件
,或經各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與設班類別(數理)
關之資優學生,並檢具證明文件者。
3.對數理有濃厚興趣者,須參加 112 07 20 日(星期四)舉辦之性向測驗,
且達簡章所列通過資格。
特殊考生
障礙類別
(需附證明文件)
特殊需求
(請說明)
項目
內容(以下免填)
承辦人員
審核
報名資格
及相關表件
(逐項勾選)
□審查報名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
□繳交填妥之報名表(須貼妥照片)
□繳交觀察推薦表
□繳交填妥之評量證(須貼妥照片)
□繳交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學生應考服務申請表(無
需求者免附)
繳交報名費
(擇一勾選)
□繳交報名費新臺幣 500 元整
□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檢附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核定函)及戶口名簿影本,免收報名費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
之失業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
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免收報名費
核發評量證
□核發評量證(需蓋戳章)
14
附件四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數理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觀察
推薦表
評量證號碼:
考生姓名:
一、 /能力特質檢核(參考自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編印之「特
殊需求學生特質檢核表」
領域
觀察項目
1.對研究數學方面的問題有強烈的動機和興趣,願意自動花時間鑽研。
2.常主動詢問周遭與數學有關的問題。
3.數學領悟力強,學習數學的速度快。
4.數字概念良好,計算能力優異。
5.抽象思考能力優異,運用符號思考的能力強。
6.能運用圖形、符號等代表或簡化複雜的訊息。
7.能用多元方式解題,思考靈活。
8.分析的能力強,邏輯推理能力優異。
9.願意嘗試超出年齡水準的數學題目。
10.參與數學競賽表現優異。
1.對於自然界的事物有濃厚的興趣。
2.對戶外活動,能夠細心觀察自然景物,且提出問題。
3.經常閱讀或觀看與自然界事物有關的書籍、雜誌、電視節目或相關網站
4.能主動發現、探索及研究日常生活中的自然科學問題。
5.照顧動物或種植花草樹木的能力良好。
6.經常觀察天文、星象、雲層的變化,並加以紀錄分析。
7.喜歡動手做自然科學方面的實驗,驗證或求證心中的疑問。
8.善於運用科學儀器或工具進行研究。
9.積極參與保護野生動物、水資源及有關環境保護的活動。
10.參與自然科學競賽表現優異。
二、國中階段學者專家、指導老師或家長推薦之具體說明:
推薦人
服務單位
及職稱
與考生
關係
姓名
(簽名)
15
獲獎紀錄:參數理賽,獲前三等獎項者。
(一)請填寫近三年獲獎紀錄,至多五項,並須附 A4 規格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請備妥
正本及影本,正本於報名時核驗後發還,影本存鑑定委員會審議),依序排列於後;
無者免填。
競賽類型
組別
獲獎時間
主辦單位
獲獎
等第
符合書面審查項目
備註
發文文號
競賽名稱
□國際性
□全國性
□個人組
□團體組
(團體組請
附共同作
者同意書)
□國中階段曾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
機構舉辦與設班類科相關之國際性或
全國性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
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國中階段曾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
導與設班類科相關之學科研習活動
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國中階段
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
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
料。
※請說明:
(1)參賽國家
/地區之名
稱及數
量:
(2)各獎項之
名稱及數
量:
□國際性
□全國性
□個人組
□團體組
(團體組請
附共同作
者同意書)
□國中階段曾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
機構舉辦與設班類科相關之國際性或
全國性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
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國中階段曾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
導與設班類科相關之學科研習活動
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國中階段
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
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
料。
※請說明:
(1)參賽國家
/地區之名
稱及數
量:
(2)各獎項之
名稱及數
量:
□國際性
□全國性
□個人組
□團體組
(附共同作
者同意書)
□國中階段曾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
機構舉辦與設班類科相關之國際性或
全國性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
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國中階段曾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
導與設班類科相關之學科研習活動
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國中階段
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
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
料。
※請說明:
(1)參賽國家
/地區之名
稱及數
量:
(2)各獎項之
名稱及數
量:
(二)注意事項:
1.請依申請項目檢附所參與競賽、研習之活動計畫或實施辦法、獲獎名單或獎狀等。
2.若屬國際性競賽活動,請註明參賽國家/地區之名稱及數量,各獎項之名稱及數量。
3.如作品或競賽之參加組別屬「團體組」,請檢附共同作者同意書(須具體列出每位作者之具體
貢獻內容和程度,並由所有作者及指導老師簽名具結,並須由原就讀國中學校承辦單位及校
長核章)。
16
附件五
一、進出試場規則:
初選性向測驗正式開始後,不得提前離場
複選階段各科實作評量正式開始後,不得提早離場。
二、考試攜帶物品:
1.考試時考生須攜帶評量證及國民身分證準時入場,對號入座。評量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毀損或遺失,考生應於考試當
日攜帶與報名時同式相片和身分證件,向考生服務台申請補發。
2.請自行攜帶 2B 鉛筆及原子筆,文具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3.非應試用品如教科書、參考書、補習班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時鐘、鬧鐘、電子鐘、行動電
話、呼叫器、收音機、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 等)和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及其
他具有傳輸、通訊、錄影、照相或計算功能之物品進入試場,不得隨身攜帶,且務必關機以免於測驗期間發出聲響。
4.考生僅能攜帶手錶為計時工具,惟電子錶應解除響鈴功能。
三、場內應辦事項:
1.進場時應先將評量證及國民身分證放置桌面左上角。
2.坐定後,應先核對試卷上面之姓名與評量證號碼
四、場內禁止事項:
1.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涉及電子舞弊、集體舞弊等任何舞弊行為;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
互作弊事實明確者,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2.禁止故意汙損答案卡()、損壞試題本,或在答案卡()上顯示自己身分、作標記。
3.考試結束鐘(鈴)響起,監試人員宣布考試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待監試人員收卷、收卡並確認無誤後
方可離場。攜出答案卡()或試題本,或於交卡後強行修改者,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五、其他
1.如遇空襲警報、地震,應遵照監試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
2.未盡事宜者,交由本校資優班學生鑑定工作小組討論,修正時亦同。
六、配合防疫,本校資優班入班鑑定相關試務之辦理期程、方式及防疫措施,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局最新
防疫措施滾動修正。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
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入班鑑定
評量證
甄選時間表
日期
項目
時間
07 20
(星期四)
預備
0820~0830
測驗說明
0830~0840
數學性向測驗
0840~1000
休息
1000~1020
預備
1020~1030
測驗說明
1030~1040
自然性向測驗
1040~1150
07 27
(星期四)
報到
0810~0830
預備
0830~0850
實作評量及面試
0900
一、考生名單及試場分配圖公告
(一)初選:112 07 19 ()1600 前。
(二)複選:112 07 26 ()1600 前。
正備取名單公告112 08 04 ()1200 前。
三、成績複查:11208 04 ()1200~1600
親至輔導室特教組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
.鑑定考試時務請攜帶本證及國民身分證。
評量證號碼
(請勿填寫
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人
緊急聯絡人
電話
17
附件六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數理學術性向資學生入班鑑定
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學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學生姓名
測驗方式
初選 複選
申請原因
視覺障礙(全盲 弱視)
聽覺障礙(左耳 右耳)
語言障礙
肢體障礙(上肢障礙 下肢障礙 其他
腦性麻痺(請略加敘述困難類型
身體病弱(請敘述病名
情緒行為障礙(請略加敘述困難類型
學習障礙(請略加敘述困難類型
多重障礙(請敘述障礙類別
自閉症
其他障礙
重大傷病(請略加敘述傷病況
其他(請說明:
申請
服務
項目
試場
延長作答時間至多 20 分鐘(休息時間相對減少,突發傷病學生不得申請)
提早 5分鐘入場
行動不便或身體病弱者安排在一樓或設有電梯之試場應試
情緒行為障礙者視情況安排特殊試場
申請特殊試場(或獨立試場)
輔具
(准予
自備)
擴視機(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放大鏡(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點字機(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調頻輔具(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特殊桌椅(以考生自備為原則)
其他 (請說明)
試題
卷別
□放大試卷
作答
方式
□代謄至答案卡(卷)
□放大答案卡(卷)
□題本劃記
檢附證件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鑑輔會證明影本(證件及證明乃審查之重要依據,務請齊備)
個別化教育計畫(此乃審查之重要依據,務請學校提供齊備)
醫生診斷證明正本(其他特殊考生,請檢附及說明)
學生簽名
家長或
監護人簽名
18
附件七 1聯安置學校存查聯
收件編號(學校填寫)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數理學術性向學生入班鑑定
放棄安置入班同意書
學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 )參加臺北市立永春高級
中學 112 學年度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入班鑑定,原經臺北市特殊教育學
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安置於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
數理學術性向資優班;惟經慎重考慮後,自願放棄安置資格,絕無異議,
特此聲明。
生簽名:
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日期:112
2聯學生存查聯
收件編號(學校填寫)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數理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
放棄安置入班同意書
學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 )參加臺北市立永春高級
中學 112 學年度數理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經臺北市特殊教育
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原安置於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年度數理學術性向資優班;惟經慎重考慮後,自願放棄安置資格,絕無異
議,特此聲明。
生簽名:
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期:112
※注意事項:
1.欲放棄安置入班者,請填妥本聲明書並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後於 112 84日(星
期五)1600 前由學生或家長親自送至學校教務處特教組辦理。
2.安置學校於聲明書蓋章後,將第 1聯撕下由學校存查,第 2聯由學生領回。
3.經完成上述手續後,不得撤回,敬請慎重考慮後決定
19
附件八
臺北市 112 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評量
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
類別
違反試場規則事項
處理方式
一、由他人頂替代考或偽(變)造證件應試者。
取消該生參加本次入班鑑定評
量資格。
二、脅迫其他考生或試務人員協助舞弊者。
取消該生參加本次入班鑑定評
量資格。
一、抄錄試題或答案,並攜出試場經查證屬實者。
該生該科測驗/評量不予計分。
二、於測驗/評量說明時段內離場、提前翻開試題本、提前書寫、畫
記、作答,或評量結束後逾時作答,經制止不從者。
該生該科測驗/評量不予計分。
三、初選性向測驗正式開始後,提前離場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四、於初、複選評量正式開始後,遲到逾規定時間強行入場者。
該生該科評量不予計分
五、初、複選評量正式開始後未達規定時間經糾正仍強行出場者
該生該科評量不予計分
六、惡意擾亂試場內、外秩序,情節嚴重者
該生該科測驗/評量不予計分。
七、涉及集體舞弊行為者。
該生該科測驗/評量不予計分。
八、交換座位應試者。
該生該科測驗/評量不予計分。
九、交換答案卡(卷、試題本作答者。
該生該科測驗/評量不予計分。
十、涉及電子舞弊情事者。
該生該科測驗/評量不予計分。
十一、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事
實明確者。
該生該科測驗/評量不予計分。
十二、故意汙損答案卡卷)、損壞試題本,或在答案卡(卷)上顯
示自己身分、作標記者
該生該科測驗/評量不予計分。
十三、攜出答案卡(卷)或試題本經查證屬實者。
該生該科測驗/評量不予計分。
十四、交答案卡(卷)後修改答案者。
該生該科測驗/評量不予計分。
一、測驗/評量進行中與試場外有手勢或訊息聯繫行為者。
扣除該科目總分 10%之分數
二、於測驗/評量期間內攜帶非應試用品如教科書、參考書、補習班
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時鐘、鬧鐘、電子
鐘、行動電話、呼叫器、收音機、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
MP4 等)和穿戴式裝置: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及其
他具有傳輸通訊錄影照相或計算功能之物品進入試場
身放置,無論是否使用或發出聲響,經監試人員發現者。
扣除該科目總分 10%之分數
提前翻開試題本前書寫畫記作答或逾時作答制止後
立即停止者。
扣除該科目總分 5%之分數
將電子辭典計算機時鐘電子鐘動電話呼叫器
收音機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 等)和穿戴式裝置
(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及其他具有傳輸通訊錄影
照相或計算功能等非應試用品放置於試場前後方,於測驗/評量
內發出聲響者。
扣除該科目總分 5%之分數
考生僅能攜帶手錶為計時工具惟電子錶應解除響鈴功能若未
解除響鈴功能,無論隨身放置或放置於試場前後方,於測驗/
量期間內發出聲響者。
扣除該科目總分 5%之分數
六、違反試場規則、秩序,情節輕微者。
扣除該科目總分 5%之分數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
甄選簡章
重要日程表
日期
星期
時間
工作項目
112.7.14
900~1200
數位學習實驗班入班甄選說明會
112.7.14~17
~
數位學習實驗班入班網路報名
112.7.19
1200
寄發電子准考證(報名時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
112.7.20
1200
公告初選試場分配表
112.7.21
900 ~
初選
112.7.25
23:59
上傳備審資料
112.7.27
1200
公告初選通過名單及複選梯次
112.7.27
12:00~16:00
申請複查成績
112.7.28
900 ~16:00
複選
112.8.1
1200
公告錄取名單
112.8.1
1200~1600
受理成績複查
收取數位學習實驗班放棄申請、通知備取
如有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並配合疫情學校保留期程甄選方調整的權利
請密切注意學校網站首頁公告,以公告為主。
版權說明: 檔案資源由用戶上傳,僅供學習交流使用,尊重著作權。 若您認為內容涉及侵權,請點擊「侵權舉報」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