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1
,离现在 1
年 62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
新生始業輔導手冊
1
113 學年度新生始業輔導手冊目錄
序、校長的話—邁向成長之路的第一步--------------------------------------------------------2
一、校歌
------------------------------------------------------------------------------------------3
二、新生始業輔導課程表---------------------------------------------------------------------------4
三、全校導師、校園安全人員及輔導教師----------------------------------------------------6
四、學務處簡介----------------------------------------------------------------------------------------7
五、衛生組宣導事項--------------------------------------------------------------------------------10
六、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要點----------------------------------------------------------------12
七、秩序競賽實施辦法-----------------------------------------------------------------------------14
八、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16
九、學生生活輔導具體作法、獎懲規定-----------------------------------------------------31
十、學生校內使用個人行動裝置(手機)管理要點-----------------------------------------42
十一、學生愛校服務改過銷過實施規定------------------------------------------------------43
十二、學生獎懲委員會設置要點---------------------------------------------------------------44
十三、人車出入校門口管制措施---------------------------------------------------------------46
十四、學生請假暨缺曠更正規則---------------------------------------------------------------48
十五、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55
十六、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62
十七、服裝儀容規定-------------------------------------------------------------------------------68
十八、團體活動課程表----------------------------------------------------------------------------70
十九、高一及高二操場室內集合位置圖-----------------------------------------------------72
二十、社團課程選填期程表 及 社團活動注意事項-------------------------------------81
二十一、社團簡介-----------------------------------------------------------------------------------86
二十二、中正操動作介紹------------------------------------------------------------------------101
二十三、教務處簡介------------------------------------------------------------------------------102
二十四、輔導室簡介------------------------------------------------------------------------------107
二十五、圖書館手冊內容------------------------------------------------------------------------114
二十六、總務處簡介------------------------------------------------------------------------------118
二十七、教官室簡介------------------------------------------------------------------------------121
二十八、員生消費合作社的功能與說明----------------------------------------------------123
二十九、教室配置圖------------------------------------------------------------------------------125
三十、誓詞--------------------------------------------------------------------------------------------126
三十一、李永然講座-青年如何邁向成功----------------------------------------------------127
2
邁向成長之路的第一步
校長江惠真
首先恭喜各位高一新生,過了暑假就已經是正式高中生了,表示你又更趨成熟
了,歡迎各位加入中正高中的大家庭。
進入高中各位的學習將特別重視自主、歷程、跨域以及素養養成,這是一個全新
的開始,也是一個更重視學習者的開始,讓校長在此開始之端,提醒你二項重要的態
度,以助你在高中學習更加順利:
一、自我惕勵並養成恆毅力:
每個人在學習上,都有自己的優勢能力也有學習弱勢,無論優勢多於弱勢或是弱勢多
於優勢,恆毅力在學習歷程中,常讓龜兔賽跑的寓言不斷重複。因此,創造成就不只
是聰明才智,更需要的是自我管理的恆毅力,無論是目標或是時間運用,都需要自主
管理,以利養成良好的時間利用能力及學習的良好習慣,對於比國中更複雜的高中課
程,永續的學習動力非常重要。
二、認識自我並設訂自我期許:
每個人,無不期待能有美好的未來、期待被賞識、期待有成就感,這些都在於是否得
到自我滿足感。自我滿足感則來自於是否認識自己並做了能適合的期許,在自我期許
的動力下,容易得到滿足感,所以認識自己非常重要,學校會有心理教育測驗以及高
一多元選修,這些都是協助高一所有同學探索自己的可能性,請掌握機會。
以上態度具體來說,可以藉由個人學習歷程來展現,展現你的成長、你的學習到
底是如何發生的、如何進展的,那會是一個很有意義的紀錄,請你在高中這三年,隨
著學校及教師的引導建立檔案,給你自己一個將態度展現於具體行動的證明與回顧。
學校相當重視如何促進學生善用學習歷程檔案進行差異化的學習,以協助每個學
生發展自己的優勢能力並達到生涯發展的目標,我們學校規劃每一學年都安排有自主
學習的時間,讓同學將課程的所有學習做一個串連,應用在學習計畫中去實現,可以
自己提出計畫,必須自己監控管理實施進度,也要自己評估成效,這是學校在引導你
做到自我決定、自我管理的學習歷程。
進入高一,你已走在成長的第一步,在高一開始藉由探索課程及活動認識自我以
設訂自我期許,並且在學習中自我惕勵,不怕困難,學習問題解決策略並養成恆毅
力,相信高中三年你一定可以有豐富的學習成果。請加油!
3
4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113 學年度新生始業輔導活動課程表
第一天 8 月 26 日 (星期一)
時間
課程項目
場 主持人/主講
出席人員
07:10~07:30
輔導員報到
活
動
中
心
李智翰組長
各班輔導員
07:30~08:00
新 生 報 到
生輔組長
08:00~08:10
基 本 教 練
生輔組長 高一輔導教官
08:10~08:20
樂儀隊表演
莊孋晏組長
各班輔導員
08:20~08:40
始業典禮:1.校長致詞 2.家長會長致詞
3.介紹各單位師長 4.介紹高一導師
5.新生宣誓
江惠真校長
1.主任、組長
2.高一導師
08:40~09:00
教務處工作報告
許孝誠主任
高一導師、
各班輔導員、
學生會
09:00~09:20
圖書館工作報告
温斐瑱主任
09:20-09:30
學習歷程檔案建立說明
09:30~09:45
休息/社團活動組工作報告
莊孋晏組長
09:45~10:00
防災教學演示宣導
生輔組長
10:00~10:20
校 歌 教 唱
徐敏芳老師
10:20~10:40
可請輔導員協助蒸飯、
提醒學生依照校網公告的選課教學來進行選課、
學務處宣導事項
學務處同仁
10:40-11:45
101~106 班
由輔導員帶領
第一梯次
校園巡禮與靜態展
107-122 班
進行導師時間
1.班級掃除
2.幹部選舉
3.填寫基本資料
4.線上選課
各
班
教
室
或
活
動
中
心
導師、
輔導員
高一導師、
各班輔導員、
學生會
11:45~12:45
領取便當、回原班進行午餐、休息
導師、各班輔導員
12:45~13:50
107~112 班
由輔導員帶領
第二梯次
校園巡禮與靜態展
101-106 班
113~122 班
進行導師時間
1.班級掃除
2.幹部選舉
3.填寫基本資料
4.線上選課
高一導師、
各班輔導員
高一導師、
各班輔導員、
學生會
13:50~14:55
113~117 班
由輔導員帶領
第三梯次
校園巡禮與靜態展
101-112 班
118~122 班
進行導師時間
14:55~16:00
118~122 班
由輔導員帶領
第四梯次
校園巡禮與靜態展
101-117 班
進行導師時間
16:00~
統一放學(廣播實施)
生輔組長
5
第二天 8 月 27 日 (星期二)
時間
課程項目
場地
主持人/主講
出席人員
07:10~07:30
輔導員報到
活
動
中
心
李智翰組長
各班輔導員、
學生會
07:30~08:00
新 生 報 到
生輔組長
08:00~08:10
生輔組工作報告
生輔組長
08:10~08:20
教官室工作報告
黃保山主任教官
08:20~08:30
中正生活 Q&A
學生會
08:30~08:40 學生會、司儀、糾察宣傳
學生會、司儀社、
糾察隊
08:40-09:10
勇氣精神與國際視野
經驗分享
校長、訓育組長
09:10~09:30
輔導室工作報告
輔導主任
09:30~09:40
總務處工作報告
莊孟蓉主任
09:40~09:50
學務處工作報告
李俊徵主任
09:50~10:00
休息 / 生輔宣導
生輔組長
10:00~10:15
體育組工作報告
/中正操示範
李世雷組長
10:15~10:25
歡迎加入洛城環保家族
林欣亭組長
10:25~10:40
可請輔導員協助蒸飯、
訓育組工作報告
李智翰組長
10:40~10:50
衛生、生輔宣導
生輔組長
10:50~11:50
專題演講:
青少年如何邁向成功
傑出校友
李永然律師
11:50~12:00
結業禮成
司儀社
1.各處室主任、組長
2.高一各班導師
3.輔導教官
12:00~13:00
午餐、休息
各班教
室
高 一 導 師
各班輔導員、
學生會
13:10~16:10
社團動態成果展
活動中
心
莊孋晏組長
李智翰組長
學生會
16:10~
統一放學
生輔組長
6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113 學年度全校導師/輔導教官/校安/輔導老師一覽表
113 年 8 月 12 日製
班級 一年級導師 校安/輔導老師
班級 二年級導師 校安/輔導老師 班級 三年級導師
教官/輔導老師
101 馬郁涵/英文 李湘庭/汪慧瑜 201 李昀穎/地理 葉俊沅/汪慧瑜 301 蘇致嫺/英文 許家銘/汪慧瑜
102 張靜宜/體育 李湘庭/汪慧瑜 202 劉芳吟/歷史 葉俊沅/汪慧瑜 302 鄒亞珊/英文 許家銘/汪慧瑜
103 張雅萍/公民 李湘庭/居佳勳 203 陸曉菁/英文 葉俊沅/汪慧瑜 303 廖偉呈/數學 許家銘/汪慧瑜
104 李婉瑜/國文 李湘庭/居佳勳 204 翁敏兒/公民 葉俊沅/居佳勳 304 李其鴻/地理 許家銘/居佳勳
105 吳佳穎/英文 李湘庭/居佳勳 205 蔡紋萍/國文 葉俊沅/居佳勳 305 雷永裕/數學 許家銘/汪慧瑜
106 朱慧玲/英文 李湘庭/陳嘉雯 206 張青松/國文 葉俊沅/居佳勳 306 蘇美慈/數學 許家銘/居佳勳
107 吳志賢/數學 李湘庭/陳嘉雯 207 許雯琇/數學 葉俊沅/陳嘉雯 307 莊雅雯/英文 許家銘/居佳勳
108 林姿秀/公民 李湘庭/陳嘉雯 208 林苡霖/國文 葉俊沅/陳嘉雯 308 江怡瑄/國文 鄧文明/居佳勳
109 蘇偉明/數學 李湘庭/林怡琪 209 陳宏維/英文 葉俊沅/陳嘉雯 309 李婉菁/數學 鄧文明/林怡琪
110 蔡振華/數學 李湘庭/林怡琪 210 林淑薰/國文 葉俊沅/林怡琪 310 郭婷婷/國文 鄧文明/陳嘉雯
111 李明倩/英文 李湘庭/林怡琪 211 林育帆/英文 葉俊沅/林怡琪 311 陳貞秀/國文 鄧文明/陳嘉雯
112 吳常青/國文 柳其鴻/林怡琪 212 陳明明/物理 林晏蓴/林怡琪 312 廖于舜/化學 鄧文明/陳嘉雯
113 游佳穎/地理 柳其鴻/張秋蘭 213 呂瑞智/生物 林晏蓴/張秋蘭 313 陳建瑋/數學 鄧文明/陳嘉雯
114 何亞宜/歷史 柳其鴻/張秋蘭 214 尹基勉/化學 林晏蓴/張秋蘭 314 林沛潔/生物 鄧文明/林怡琪
115 林韻安/英文 柳其鴻/張秋蘭 215 曾淵達/物理 林晏蓴/張秋蘭 315 劉瑾渝/英文 鄧文明/林怡琪
116 黃詣峰/國文 柳其鴻/汪慧瑜 216 林瀚泩/數學 林晏蓴/汪慧瑜 316 高天德/數學 蔡尚達/張秋蘭
117 莊子慧/英文 柳其鴻/汪慧瑜 217 陳松輝/數學 林晏蓴/汪慧瑜 317 陳志洪/物理 蔡尚達/張秋蘭
118 鄭雅溱/國文 柳其鴻/張秋蘭 218 蘇堉箖/國文 林晏蓴/張秋蘭 318 林豐藝/國文 蔡尚達/張秋蘭
119 陳嘉利/體育 柳其鴻/張秋蘭 219 吳桂治/體育 林晏蓴/張秋蘭 319 黃羿蓁/體育 蔡尚達/張秋蘭
120 何昭慧/美術 柳其鴻/陳嘉雯 220 張媛媛/美術 林晏蓴/陳嘉雯 320 陳裕發/美術 蔡尚達/陳嘉雯
121 蕭怡萱/國文 柳其鴻/林怡琪 221 黃詩婷/英文 林晏蓴/林怡琪 321 廖美娟/國文 蔡尚達/林怡琪
122 徐敏芳/音樂 柳其鴻/居佳勳 222 廖怡欣/音樂 林晏蓴/居佳勳 322 吳雅真/音樂 蔡尚達/居佳勳
7
學務處簡介
學務主任
李俊徵
1. 擬定學務年度工作計畫、學期工作重點。
2. 召開學生事務會議、處務會議、導師會議(導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
人)。
3. 導師工作事宜之擬定、服務狀況考核。
4. 學生生活、生命、品德、法治、環境教育事項之審訂。
5. 學生偶發或意外事件之防制、處理及反映。
6. 規劃和推動學務創新人力業務。
訓育組
李智翰
一、重要章則、計畫、辦法:
1. 承辦朝會、班會、班級自治等團體活動事宜。
2. 擬定各式學生活動計畫,如教育旅行、公益舞會、歌唱比賽、
協辦社團博覽會等。
3. 協助訂定學生活動章則及學生生活公約。
4. 辦理新生始業輔導、校慶、畢業典禮等活動。
5. 推行學生班會組織規則、班會幹部組織管理。
6. 訓練學生自治幹部、辦理班級幹部訓練。
7. 辦理班級代表聯席會議(班代大會)。
8. 辦理優良學生選拔、畢業生優良表現市長獎遴選。
9. 辦理民主、法治、人權等教育議題活動。
10. 辦理服務學習教育活動。
11. 籌劃教師節敬師活動事宜。
12. 辦理導師增能研習活動。
13. 策畫編印畢業紀念冊。
14. 辦理學生反應意見。
15. 審查學生出版刊物及壁報。
16. 籌辦第 2 學期親師座談會相關事宜。
17. IB 國際文憑核心科目 CAS(創意行動服務)課程規劃與實施。
18. 台北市參與式預算活動執行。
19. 由訓育組幹事協助登載服務學習時數及班級社團幹部職稱。
20. 辦理代收代辦會議
二、各種報表及證明:
1. 造報學生活動方面各項表冊及證明。
三、其他事項:
1. 輔導學生自治會活動。
2. 協助校內、外學生各項比賽事宜。
8
衛生教育組
林欣亭
一、重要章則、計畫、辦法
1. 擬訂衛生保健、健康促進章則及計畫。
2. 推動消除髒亂實施辦法及宣導。
3. 督促全校整潔工作。
4. 維護校區之環境衛生安全。
5. 實施垃圾分類、資源回收
6. 組織環境保護小組。
7. 實施傳染病預防接種。
8. 請購醫療器材、校園清掃用品。
9. 舉辦健康檢查。
10. 指導學生健康要領並矯治其缺點。
11. 協助傷患救治和送醫評估。
12. 推展人口教育月系列活動。
13. 辦理學校教職員工健康檢查。
二、其他事項
1. 承辦學生愛校服務學習事宜。
2. 保險部份:平安保險、團體意外險、旅遊保險事宜。
生活輔導組
許英修
一、重要章則、計畫、辦法:
1. 執行學生獎懲事宜。
2. 處理學生請假事宜。
3. 處理學生德行評量、綜合表現。
4. 宣導學生安全教育。
5. 擬訂學生校內外生活輔導實施計畫。
6. 要求學生生活規範。
7. 處理學生偶發事件。
8. 辦理學生生活競賽。
9. 執行春暉專案(反毒)。
10. 推行交通安全教育及交通服務隊等事宜。
11. 擬訂防範學生機車肇事實施計畫。
12. 執行校園安全巡查。
13. 組織學生義工社會服務。
14. 訂定學生改過銷過辦法並執行之。
二、各種報表及證明
1.各式學生出缺勤報表呈報。
2.學生綜合表現、德行成績證明。
3.助學貸款、助學金(含急難救助)之申請。
三、其他事項
1.擔任性別平等委員會窗口。
2.工讀學生訪問連繫。
3.督導學生各項活動紀律。
4.賃居校外學生生活輔導及管理。
5.辦理學生遺失物件之收領。
6.校外巡查工作。
7.統計學生勤惰及獎懲資料。
9
8.辦理學生交通專車事項。
9.其他有關生活輔導事宜。
體育組
李世雷
一、重要章則、計畫、辦法
1.體育規章、規則、比賽活動計畫。
2.體育課程教材、教法。
二、各種報表及證明
1. 各式運動比賽報名表。
2. 記錄、統計學生各種運動成績。
三、體育班相關事務
1. 體育班代表隊訓練相關事宜。
2. 體育班代表隊參賽計畫擬定。
3. 體育班校外比賽相關事宜。
4. 體育班相關經費申辦。
5. 體育班專業課程規劃。
6. 體育班學生學習與生活協助。
7. 體育班招生相關事宜。
8. 體育班學生升學輔導。
四、其他事項
1. 校內各類運動比賽(含運動會)。
2. 校外各類運動比賽。
3. 推動學生體適能實施與檢測。
4. 學生游泳檢測。
5. 保管體育器材。
6. 支配及管理運動場地及設施。
7. 編組指導學生參與課外體育活動。
8. 教職員體育活動事項之擬定。
9. 教職員參加校外各項體育活動之擬定。
10. 推廣校內體育性社團學習相關事宜。
社團活動組
莊孋晏
一、重要章則、計畫、辦法
1.綜理校內學生社團之管理與規範、社團之成立申請。
2.承辦或指導校際比賽,如五項藝術比賽,北市及全國賽事、樂儀旗
隊比賽等。
3.籌辦學生社會服務及服務學習相關事宜。
4.承辦國際或校際交流等相關事項,含活動組長會議、國際教育旅
行、扶輪社業務等。
5.辦理社代大會與社團成果發表相關事宜。
6.學生社團網路選填及改選事宜。
7.策畫編印校刊(中正青年)。
二、各種報表及證明
1.社團活動申請、場地借用。
2.社團評鑑。
3.造報學生活動方面各項表冊及證明。
10
衛生組宣導事項
一、新生訓練的用餐
1. 高一新生訓練 8/26.27 午餐使用紙餐盒:
用餐名單已於 8/16 統計完成,請導師或輔導班長將餐費收齊後,於
8:00-9:00 至活動中心一樓介壽廳外繳費給午餐秘書。(2 餐。160 元/人。請新
生準備剛好的金額,方便大家收費喔)
※ 當天臨時追加紙餐盒便當者,輔導班長需先確認備量是否充足
2. 高一桶餐訂購確認及收費時間:
請導師或輔導班長於 8/26(一)統計完 8+9 月用餐人數後,當天至學務處衛生
組填寫回報。
※ 8/30 為最後追加日,逾時即不再受理。
※ 9/5(四)服務股長收齊全班費用,於 10:00-13:00 至架空層(中正樓一樓)繳交
給午餐秘書。
二、開學後學校桶餐供應方式
1. 以月為單位訂購 (單數月:食家安;雙數月:宮保王)。開學當天就有桶餐!
2. 個人可勾選葷食/素食
3. 每月第二周的周五前,請跟服務股長繳清該月餐費(只收現金)。
4. 每月下旬訂購下個月的桶餐(
google 表單登記+紙本登記
)
一餐 70 元。每天 1 主食 2 主菜 2 副菜
每週 3 次水果,2 次飲品或湯品(各班每期可重新勾選喝湯或飲料)
5. 若每班訂購人數夠多(10 人以上),廠商會協助運到該樓層附近,
方便同學運回,但桶餐箱需班級自行搬回架空層。
11
三、重要提醒
1. 廚餘回收方式:訂購桶餐 10 人以上班級可直接倒入餐桶,運回架空層。
未滿 10 人班級請將廚餘集中裝在一個塑膠袋裡拿到架空層給廠商回收。
2. 餐盒、食物殘渣嚴禁在學校洗手台、飲水機清洗、處理,衛生糾察會巡查登記,
視違規情節輕重依校規予以愛校服務至警告處分。
四、衛生糾察隊成員招募:
高一普通班的正副衛生股長及環保股長為衛生糾察隊的當然成員。
其他同學也歡迎報名,這可以做為學習歷程檔案很好的素材。
正副衛生股長及環保股長股長選好後,需要加入衛生組各自的 line 群組
中午各組 12:30~13:00;下午評分組 放學後 30 分鐘,需要值勤評分業務
五、開學後打掃區域
內掃區
:班級全部+教室內外走廊
外掃區(抽籤)
:主要分為洗手間組/校園組/教學區組
每周會針對各班內外掃區評分,作為之後各班整潔競賽排名的依據,也作為寒
暑假返校打掃次數的依據之一。
12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校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1 月頒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之規定及
105年 12 月 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50142381 號函、
中華民國111年3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
第1110026379A號函
之行政指導
,
訂定本實施要點。
第二條 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發展、主動學習及提升學習品質,兼顧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及社會期
待,
在不影響學習節數原則下,明確規範本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
第三條 學習節數每週三十五節,其中包含必選修課程、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其他非學
習
節數之活動例如:早自修、朝會升旗、午餐、午休、環境清掃、課間活動等。每日排課以七節
為原則,如有特殊需求,經提報主管機關許可後實施。
第四條 學生每日上學、放學時間、在校作息時間,詳如下表;如因班級經營、課後社團活動、代表
隊
培(集)訓、學校重要活動、學生課業輔導、晚自習或其他特殊需求,在學生安全無虞前提下,
本校得調整部分上、放學時間。
時間/星期
一
二
三
四
五
06:00~07:00
校園場地開放時間,無校安人力,因故早到者請集中於至聖樓跑馬燈周遭階梯自習,
切勿到校園偏僻角落,以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07:00~07:30
早到學生在
各班教室自
主規劃運用
早 到 學 生 在
各 班 教 室 自
主規劃運用
早到學生在各
班教室自主規
劃運用
早 到 學 生 在 各
班 教 室 自 主 規
劃運用
早 到 學 生 在
各 班 教 室 自
主規劃運用
07:30~08:00
⚫
學生自主規劃
⚫
學生自主規劃
⚫
學生自主規劃
⚫
學生自主規劃
⚫
學生自主規劃
08:00~08:10
⚫
學習預備
⚫
短休息
⚫
學習預備
⚫
短休息
⚫
學習預備
⚫
短休息
⚫
學習預備
⚫
短休息
⚫
學習預備
⚫
短休息
08:10~09: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09:00~09:10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09:10~10: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10:00~10:10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10:10-11: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11:00~11:10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11:10~12: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12:00~12:30
午餐/環境清掃
午餐/環境清掃
午餐/環境清掃
午餐/環境清掃
午餐/環境清掃
12:30~13:00
午休
午休
午休
午休
午休
13:00~13:10
學習預備短休息
學習預備短休息
學習預備短休息
學習預備短休息
學習預備短休息
13:10~14: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14:00~14:10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14:10~15:00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15:00~15:15
打掃時間
打掃時間
打掃時間
打掃時間
打掃時間
13
15:15~16:05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學習節數
16:05~16:15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下課時間
16:15~17:05
學生課業輔導/班
級經營/課後社團
活動/代表隊培
(集)訓/學校重要
活動
學生課業輔導/班
級經營/課後社
團活動/代表隊培
(集)訓/學校重要
活動
學 生 課 業 輔
導 /班 級 經營
/課後社團活
動/代表隊培
(集)訓/學校
重要活動
學 生 課 業 輔
導 /班 級 經營
/課後社團活
動/代表隊培
(集)訓/學校
重要活動
學生課業輔導/
班級經營/課
後社團活動/代
表隊培(集)訓/
學校重要活動
17:05~18:00
學生課業輔導
/班級經營/課
後社團活動/
代表隊培(集)
訓/學校重要活
動
⚫
校園場地
開放
學生課業輔導/
班級經營/課
後社團活動/代
表隊培(集)訓/
學校重要活動
⚫
校園場地
開放
學 生 課 業 輔
導 / 班 級 經
營 / 課 後 社
團活動/代表
隊培(集)訓/
學 校 重 要 活
動
⚫
校 園 場
地開 放
學 生 課 業 輔
導 / 班 級 經
營 / 課 後 社
團活動/代表
隊培(集)訓/
學 校 重 要 活
動
⚫
校 園 場
地開 放
學生課業輔導
/班級經營/課
後社團活動/
代表隊培(集)
訓/學校重要活
動
⚫
校園場地
開放
18:00~19:30
⚫
第 一 階 段
晚自習
⚫
18:00 為
未 申 請 獲
准 留 校 者
強 制 離 校
時間點
⚫
第 一 階 段
晚自習
⚫
18:00 為
未 申 請 獲
准 留 校 者
強 制 離 校
時間點
⚫
第一階段
晚自習
⚫
18:00 為
未申請獲
准留校者
強制離校
時間點
⚫
第一階段
晚自習
⚫
18:00 為
未申請獲
准留校者
強制離校
時間點
⚫
第 一 階 段
晚自習
⚫
18:00 為
未 申 請 獲
准 留 校 者
強 制 離 校
時間點
19:30~21:00
⚫
第二階段晚
自習
⚫
21:00 為
全 校 強 制
離 校 時 間
點
⚫
第二階段晚
自習
⚫
21:00 為
全 校 強 制
離 校 時 間
點
⚫
第二階段
晚自習
⚫
21:00 為
全校強制
離校時間
點
⚫
第二階段
晚自習
⚫
21:00 為
全校強制
離校時間
點
⚫
第二階段晚
自習
⚫
21:00 為
全 校 強 制
離 校 時 間
點
21:00
教學區關閉
第五條 為強調主動學習,本校上課日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時間,均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
另,定期辦理全年級或分段年級特色活動(生活教育輔導、社會情緒學習、勵志學習、年級
團體活動)可於團體活動時間實施。每學期奉核後,依計畫辦理
第六條 學生於非學習節數活動之參與狀況,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但視其情節,採取適當之正向輔導
管教措施,例如:站立反省、愛校服務或依學生獎懲規定辦理等。
第七條 學生到校時間不得早於 7 時,離校時間不得晚於 18 時,如因個人或家庭特殊因素, 提早
上學或延遲放學時,本校本於維護學生安全之責,特指定學生集中於至聖樓跑馬燈周邊階
梯或晚自習場所。全校強制離校時間為 21 時。
第八條 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實驗班等特殊類型班級,因課程活動及任務培訓所
需,依各該相關管理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有關學生課業輔導(含補救教學、假期學藝活動、留校自習)、學生重修學分、學生學習評量
之作息時間,各依主管機關所頒、校內所訂之規定辦理。有關課後社團活動之作息時間,依本
校學生社團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實施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4
臺
北 市 立 中 正 高 級 中 學
1 1 3
學 年 度
秩
序
競
賽
實
施
辦
法
壹、目的:
為加強學生生活教育,激發學生自動自發、自治自律踐履篤行精神,期使學生養成
守法守紀美德,藉以建立負責任、守紀律的良好風範,提升本校優良校風為目的。
貳、競賽編組:以「班」級為單位,區分年級實施競賽。
參、競賽項目:
一、 集會秩序:朝會及各項集會之集合、行進、聽講秩序、隊伍整齊與否。
二、 教室秩序:
(一)上、下課秩序。
(二)午休秩序及出缺席狀況登錄於黑板情形。
三、 生活常規
(一)課堂遲到情形。
(二)手機違規使用情形。
(三)服儀是否合乎校規。
四、其他
(一) 第一節未到紀錄回報情形。
(二) 幹部集合未到。
(三) 校長、主任、教官、組長…等巡堂隨時糾正,並予以扣分。
肆、實施要點:
一、 評分人員:
(一)糾察隊評分人員。
(二)值星教官。
(三)全體教職員(提供特殊優劣事蹟具體資料)
。
二、 檢查時機及方式:
(一)每日午休 12 時 30 分,糾察隊評分人員就各班教室實施秩序評比。
(二)師長於授課或巡堂時發現不遵守秩序者,應即予登記並送交學務處生輔組或輔導教官處
理,並予以扣分。
(三)各項集會(合)時,值星教官或師長除按各班集會實況評選優劣並紀錄外,
另視需要隨
機指定班級實施點名。
(四)全校教職員工隨時於校內發現不遵守秩序學生,即予登記並送交承辦師長處理。
(五)於校門口檢查上放學情形,上課遲到及服儀不整等狀況列入評分。
(六)手機使用情形未能符合學校手機使用規則,將予以扣分。
(七)每日上午 9 時 10 分第一節未到紀錄回報情形。
(八)每日中午 12 時 30 分午休出缺席狀況登錄於黑板情形。
本競賽辦法
,請公告並留存於各班原教室,謝謝。
1060822 學生事務處 生活輔導組。
15
三、 成績核算與處理
(一)評分標準:各班基本分為 85 分。
(二)加分標準:
1.班級集合:全年級集合最迅速、隊伍整齊及無人於隊伍行進中講
話,加 1、3 或 5 分。
(三)扣分標準:
1.
集合秩序方面:集合速度太慢、隊伍凌亂及有人於隊伍中講話,
依情況扣 1、3 或 5 分。
2.
聽講秩序方面:隊伍凌亂,全程有人講話、亂動,依情況扣 1、3
或 5 分。
3.
課堂遲到方面;每 1 人扣 0.5 分。
4.
中午休息方面:講話、喧嘩、吵鬧、走動,依情況扣 1、3 或 5 分。
5.
午休出缺席:未確實填寫在黑板上含未到者之事由,予以扣 3 分。
6.
出缺席回報:第一節下課,幹部未到學務處填寫回報或回報不實
者,予以扣 5 分。
7.
巡堂時:發現不應該出現在桌面的用具於桌面出現時,每人扣 1 分。
8.
手機違規使用方面:手機被沒收者,一人扣 1 分。
9.
校儀方面:服裝儀容未能依據共同規範,一人扣 0.5 分。
10.
幹部集合未到:每週幹部集合未到者,予以扣 3 分。
(四) 每週秩序競賽成績表,張貼於川堂公佈欄。
(五) 教師對秩序加扣分有疑慮,可至學務處生輔組調閱紙本紀錄表。
四、 執行期程:
(一)學期第 1~2 週為示範週,實施評比但不列入競賽成績。
(二) 自學期第 3 週起至學期結束前 1 週為秩序評分週期(依學校行程彈性調整)
。
(三) 各年級實施期中及期末考當週,均不實施評比。
五、 獎勵及發放方式:
(一) 週成績:每週三之前公佈上週秩序成績,並將結果通知發給班級導師;每週第一名班級將頒發錦
旗懸掛於班級前以資鼓勵,並請風紀於週二放學前將錦旗繳回學務處,每週將給各年級
前三名獎狀。
(二) 學期成績:各年級前三名且總平均成績達 80 分以上之班級,依名次順序,
第一名嘉獎 3 次、第二名
嘉獎 2 次、第三名嘉獎 1 次;另利用時機,依名次順序頒發第一名壹仟元、第二名陸佰元及
第三名肆佰元等圖書禮卷(或等值禮品)
。
(三) 糾察評分人員依執行評分簽到表及表現,核予公服時數或嘉獎以資鼓勵,
並有機會競逐服務獎。
六、 懲罰:學期秩序總成績為全年級最後一名的班級,全班愛校服務乙次。
伍、經費:有關秩序競賽所需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付。
陸、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16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法律依據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輔導與管教學生,依教師法第十七條第二
項之規定,訂定「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
。
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第 二 條 定 義
本辦法所列之各名詞定義如下:
一、教 師:指本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
二、教育人員:指前款教師及其他於本校輔導與管教學生之人員
(包括兼任教師、
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教官、實習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等)。
三、管教:指教師基於第四條之目的,對學生須強化或導正之行為,所實施之各
種有利或不利之集體或個別處置。
四、處 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為減少學生不當或違規行為,對學生所實施之各種不
利處置,包括合法妥當以及違法或不當之處置;違法之處罰包括體罰、誹謗、公然
侮辱、恐嚇及身心虐待等(參照附表一)。
五、體 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
生身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
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參照附表一)。
第 三 條 教育人員之準用規定
本校教師以外之教育人員,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輔導與管教學生事宜,以落實教
育基本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積極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
權,並維護校園安全及教學秩序。
第二章 輔導與管教之目的及原則
第 四 條 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目的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目的,包括:
一、增進學生良好行為及習慣,減少學生不良行為及習慣,以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及身
體自主,激發個人潛能,培養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
二、培養學生自尊尊人、自治自律之處世態度。
三、維護校園安全,避免學生受到霸凌及其他危害。
四、維護教學秩序,確保班級教學及學校教育活動之正常進行。
第 五 條 平等原則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第 六 條 比 例原則
教師所採行之輔導與管教措施,應與學生違規行為之情節輕重相當,並依下列原則
為之:
17
一、採取之措施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措施時,應選擇對學生權益損害較少者。
三、採取之措施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第 七 條 輔導與管教學生應審酌情狀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應審酌個別學生下列情狀,以確保輔導與管教措施之合理有效
性:
一、行為之動機與目的。
二、行為之手段與行為時所受之外在情境影響。
三、行為違反義務之程度與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四、學生之人格特質、身心健康狀況、生活狀況與家庭狀況。
五、學生之品行、智識程度與平時表現。
六、行為後之態度。
前項所稱行為包含作為及不作為。
第 八 條 輔 導與管教學生之基本考量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應先了解學生行為之原因,針對其原因選擇解決問題之方
法,並視狀況調整或變更。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基本考量如下:
一、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二、輔導與管教方式應考量學生身心發展之個別差異。
三、啟發學生自我察覺、自我省思及自制能力。
四、對學生所表現之良好行為與逐漸減少之不良行為,應多予讚賞、鼓勵及表揚。
五、應教導學生,未受鼓勵或受到批評指責時之正向思考及因應方法,以培養學
生承受挫折之能力及堅毅性格。
六、不得因個人或少數人之錯誤而處罰全班學生。
七、對學生受教育權之合理限制應依相關法令為之,且不應完全剝奪學生之受教育
權。
八、不得以對學生財產權之侵害(如罰錢等)作為輔導與管教之手段。但要求學生
依法賠償對公物或他人物品之損害者,不在此限。
第 九 條 處罰之正當法律程序
學校或教師處罰學生,應視情況適度給予學生陳述意見之機會,以了解其行為動機與
目的等重要情狀,並適當說明處罰所針對之違規行為、實施處罰之理由及處罰之手段。
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認為有理由者,得斟酌情形,調整所執行
之處罰措施,必要時得將學生移請學務處(訓導處)或輔導處(室)處置。教
師應依學生或其監護權人之請求,說明處罰過程及理由。
第 十 條 對學生及監護權人之資訊公開與溝通
本校所訂之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校規、有關學生權益之法令規定、權利救濟
途徑等相關資訊,應對學生及監護權人公開。
監護權人或學校家長會對本校所訂之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及其他 相關事
項有不同意見時,得向教師或學校提出意見。
18
教師或學校於接獲意見時,應溝通協調及說明理由,認為監護權人意見有理由時,應予修
正或調整;認為無理由時,應提出說明。
第十一條 個人或家庭資料保護
教師因輔導與管教學生所取得之個人或家庭資料,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對外公開或
洩漏。
學生或監護權人得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
關規定,向學校申請閱覽學生個人或家庭資料。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
確有必要者為限。
第三章 輔導與管教之方式
第十二條 對學生之輔導
教師應以通訊、面談或家訪等方式,對學生實施生活輔導,必要時做成記錄。
學生身心狀況特殊,需要專業協助時,教師應主動要求輔導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協
助。
第十三條 低學業成就學生之處理
學生學業成就偏低,未有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行為者,教師除予以成績考核外,
應瞭解其學業成就偏低之原因(如是否因學習能力不佳、動機與興趣較低、學習方法
無效、情緒管理或時間管理不佳、不良生活習慣或精神疾病干擾所致)
,並針對成因採
取有效之輔導與管教方式(如各種鼓勵、口頭說理、口頭勸戒、通知監護權人或補救
教學等)
。但不得採取處罰措施。
前項之輔導無效時,教師認為應進一步輔導時,得以書面申請學校輔導處(室)
處理,必要時並應尋求社政或輔導相關機構支援或協助。
第十四條 應 輔 導 與 管教之違法或不當行為
學生有下列行為者,學校與教師應施以適當輔導或管教:
一、違反法律、法規命令或地方自治規章。
二、違反依合法程序制定之校規。
三、違反依合法程序制定之班規。
四、危害校園安全。
五、妨害班級教學及學校教育活動之正常進行。
第十五條 訂定 校規 、班規之限制
本校校規應經校務會議通過。
本校校規、班規、班會或其他班級會議所為決議,不得訂定對學生科處罰款或其他
侵害財產權之規定。
除為防止危害學生安全或防止疾病傳染所必要者外,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或據以
處罰,以維護學生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並教導及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
除前項情形外,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本校應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
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
信任之校園文化,且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
本校班規、班會或其他班級會議所為決議,與法令或校規牴觸者無效。
19
第十六條 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
教師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
一、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參照附表二)
。
二、口頭糾正。
三、調整座位。
四、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
五、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
六、通知監護權人,協請處理。
七、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
八、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
九、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罰其打掃環
境)
。
十、取消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活動。
十一、經監護權人同意後,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導課程。
十二、要求靜坐反省。
十三、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兩小時。
十四、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兩堂課為限。
十五、經其他教師同意,於行為當日,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
十六、依該校學生獎懲規定及法定程序,予以書面懲處。
教師得視情況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
學生反映經教師判斷,或教師發現,學生身體確有不適,或確有上廁所、生理日等
生理需求時,應調整管教方式或停止處罰。
第十七條 教師之強制措施
學生有下列行為,非立即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不能制止、排除或預防危害者,教
師得採取必要之強制措施:
一、攻擊教師或他人,毀損公物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二、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
三、有其他現行危害校園安全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之行為或事實狀況。
第十八條 學務處、教官室與輔導室之特殊管教措施
依本辦法第十六條所為之管教無效或學生明顯不服管教,情況急迫,明顯妨害現場活
動時,教師得要求學務處或教官室或輔導室派員協助,將學生帶離現場。必要時,得
強制帶離,並得尋求校外相關機構協助處理。
就前項情形,教師應告知已實施之輔導管教措施或提供輔導管教紀錄,供其參考。各處室人
員將學生帶離現場後,得安排學生前往其他班級、圖書館、學務處、教官室或輔導室
等處,參與適當之活動,或依規定予以輔導與管教。
學務處或教官室或輔導室於必要時,得基於協助學生轉換情境、宣洩壓力之輔導目的,
衡量學生身心狀況,在學務處或教官室或輔導室人員指導下,請學生進行合理之體能
活動。但不應基於處罰之目的為之。
20
第十九條 監 護 權 人 及家長會協助輔導管教措施
學務處或教官室或輔導室依本辦法第十八條實施管教,須監護權人到校協助處理
者,應請監護權人配合到校協助學校輔導該學生及盡管教之責任。
學生違規情形,經本校學務處或教官室或輔導室多次處理無效且影響班級其他學生之
基本權益者,學校得視情況需要,委請班級家長代表召開班親會,邀請其監護權人出席,
討論有效之輔導管教與改進措施。
第二十條 學 生 獎 懲 委員會之特殊管教措施
學務處認為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擬採取交由其監護權人帶回管教、規劃參加高關懷課
程、送請少年輔導單位輔導,或移送警察或司法機關等處置時,應依本校學生獎懲辦
法,簽會導師及輔導室提供意見,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議決後,始得為之。但情況
急迫,應立即移送警察機關處置者,不在此限。
學生獎懲委員會應注意保障當事人學生與其監護權人發言之權利,並充分討論與記
載先前已實施之各項管教措施之教育效果。
本校除採取第一項所定處置外,必要時,應聯繫社政單位協助處理。
學生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每次以五日為限,並應於事前進行家訪,或與監護權人面
談,以評估其效果。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期間,學校應與學生保持聯繫,繼續予以
適當之輔導;必要時,學校得終止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之處置;交由監護權人帶回
管教結束後,得視需要予以補課。
第廿一條 高關懷課程之實施
本校為有效協助校園之中輟及高關懷群個案,開設高關懷課程。
學務處或輔導室認為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擬採取參加高關懷課程之處置時,應依本
校規定,經學生獎懲委員會或高關懷課程執行小組議決後,始得為之。
本校設高關懷課程執行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輔導室主任輔導教師擔任執行秘書,
小組成員得包括學校各處室主任、相關業務組長、家長會代表、導師等。執行小組應
定期開會,每學期應召開二次以上會議,規畫、執行與考核相關業務,並改進相關措施。
高關懷課程編班以抽離式為原則,依學生問題類型之不同,以彈性分組教學模式規劃
安排課程(如學習適應課程、生活輔導課程、體能或服務性課程、生涯輔導課程等)
,
每週課程以五日為限,每日以七節以下為原則。
高關懷課程之師資,依實際需要,經執行小組議決後,由校長聘請校內外開設相關課
程或活動專長之人員擔任。
高關懷課程由專責教師擔任導師工作。
第廿二條 搜查 學生 身體與私人物品之限制
為維護學生之身體自主權與人格發展權,除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經受搜查人出於自願
性同意者,或有相當理由及證據顯示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第廿四條第一項及第二
項各款所列之違禁物品,或為了避免緊急危害者外,教師及學校不得搜查學生身體及
其私人物品(如書包、手提包等)
。
搜查女學生之身體,應由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者,不在此限。
21
第廿三條 校園安全檢查之限制
為維護校園安全,本校得訂定規則,由學務處進行安全檢查:
一、本校得依學生住宿管理規則,在學校家長會代表或第三人陪同下,進行學生
宿舍之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二、學務處或教官室對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各款
所列違禁物品,有合理懷疑,而有進行安全檢查之必要時,得在第三人陪同
下,在校園內檢查學生私人物品(如書包、手提包等)或專屬學生私人管領
之空間(如抽屜或上鎖之置物櫃等)
。
第廿四條 違法物品之處理
教師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下列違法物品時,應儘速通知學校,由學校立即通知警察
機關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視情況採取適當或必要之處置。
一、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稱之槍砲、彈藥、刀械。
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之毒品、麻醉藥品及相關之施用器材。
教師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下列違禁物品時,應自行或交由學校予以暫時保管,並視其
情節通知監護權人領回。但教師認為下列物品,有依相關法律規定沒收或沒入之必要
者,應移送相關權責單位處理:
一、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
二、猥褻或暴力之書刊、圖片、錄影帶、光碟、卡帶或其他物品。
三、菸(含電子菸具)、酒、檳榔或其他有礙學生健康之物品。
四、其他違禁物品。
教師或學校發現學生攜帶前二項各款以外之物品,足以妨害學習或教學者,得予以
暫時保管,於無妨害學習或教學之虞時,返還學生或通知監護權人領回。
教師或學校為暫時保管時,應負妥善管理之責,不得損壞。但監護權人接到學校通知
後,未於通知書所定期限內領回者,學校不負保管責任,並得移由警察機關或其他相
關機關處理。
第廿五條 學生對公物之賠償
學生毀損公物應負賠償責任時,由學校通知監護權人辦理。
第廿六條 身心 障礙 或精神疾病學生之轉介措施
教師實施輔導與管教時,發現學生有身心障礙或精神疾病者,應將輔導與管教紀錄,
連同書面申請書送學校輔導室,斟酌情形安排學生接受心理諮商,或依法定程序接受
特殊教育或治療。
第廿七條 學生 之 追蹤輔導與長期輔導
教師、學務處、教官室及輔導室對因重大違規事件受處罰之學生,應追蹤輔導,必
要時應會同校內外相關單位共同輔導。
學生須接受長期輔導時,學校得要求監護權人配合,並協請社政、輔導或醫療機構
處理。
第廿八條 高風險家庭學生之處理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過程中,發現學生可能處於高風險家庭時,應通報學校。學校應
運用「高風險家庭評估表」,採取晤談評估等方式,辨識學生是否處於高風險家庭,建
22
立預警系統,建構其篩檢及轉介處遇之機制,以預防兒童少年保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
事件之發生,並得於事件發生時,啟動校園危機處理機制,有效處理。
第二十九條 法令規定之通報義務
教師在輔導與管教學生過程中,知悉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
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立即向本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一、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二、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
三、遭受該法第四十九條各款之行為。
四、有該法第五十一條之情形。
有該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
五、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
教師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者,應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第一項
規定,立即通報市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教師於執行職務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規定,立
即向本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教師知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時,應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
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應立即按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向學校權責人員通報。
第三十條 教師或學校之通報方式
教師或學校知悉兒童及少年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校園性騷擾事件,應於知悉事
件二十四小時內依法進行責任通報(一一三專線)
,並進行校園安全事件通報,由
校長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學校通報前項事件時,應以密件處理,並注意維護被害人之秘密及隱私,不得洩漏或
公開,對於通報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以保密,以維謢學生個人及相關人員隱私。
第卅一條 學 校 通 報 相關單位處理監護權人問題
學生須輔導與管教之行為係因監護權人之作為或不作為所致,經與其溝通無效時,本校
應函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社政或警政等相關單位協助處理。
第四章 法 律責任
第卅二條 禁止 體罰
依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不得有體罰學生之行為。
第卅三條 禁止刑事違法行為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得採規勸或糾正之方式,並應避免有誹謗、公然侮辱、恐嚇
等構成犯罪之違法處罰行為。
第卅四條 禁止行政違法行為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時,應避免有構成行政罰法律責任或國家賠償責任之行為。
第卅五條 禁止 民事 違法行為
第卅六條 不 當 管 教 之處置及違法處罰之懲處
教師有不當管教學生之行為者,學校應予以告誡。其一再有不當管教學生之行為
23
者,學校應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教師有違法處罰學生之行為者,學校應按情節輕重,依相關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或規定,予以申誡、記過、記大過或其他適當之懲處。
教師違反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以體罰或其他方式違法處罰學生,情節重
大者,應依教師法第十四條及相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紛 爭處理及救濟
第卅七條 申訴之提起
本校學生對於教師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輔導與管教措施,如有不服,教師及學校
應告知學生得於該輔導與管教措施發生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或言詞向學生申
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其以言詞為之者,應錄音或作成紀錄。
本校學生之父母、監護人或其受託人,得為學生之代理人提起申訴。
本校對學生之處分或措施,應於通知書上附記如有不服,得於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
二十日內,以書面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第一項言詞作成之紀錄,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學生或代理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就學之年級及班級或服務單位、住居
所、聯絡電話及申請調查日期。
二、學生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訴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
號、住居所、聯絡電話。
三、申請調查之主要事實內容及其相關證據。
四、經向申訴人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
第卅八條 申訴 案件 之處理
本校對於學生申訴案件處理程序、方式及相關服務事項,依相關規定辦理。
第卅九條 申訴評議之執行
學生之申訴經評議有理由時,對尚未執行完畢之管教措施不得繼續執行,已執行之處
分應撤銷。管教措施不能撤銷者,學校或教師應斟酌情形,對申訴人施以致歉、回復
名譽或課業輔導等補救措施,並負起相關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協助處理紛爭
經當事人請求或必要時,學校應協助教師處理紛爭。
教師因合法管教學生,與監護權人發生爭議、行政爭訟或其他司法訴訟時,學校應
依教師之請求,提供必要之協助。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一 條 提 供 所需之設施及用品
教師實施輔導與管教工作所需之設施(如諮商處所)
、物品(如錄音機電話傳
真)及文件表單(如輔導管教記錄表、家長通知書、學生獎懲委員會審議申請表、
獎懲委員會裁決書、獎懲委員會裁決通知函、學生申訴單 )
,由本校行政單位
統一提供之。
第四十二 條 對 特 殊 教育學生之輔導與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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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依特殊教育法對學生實施特殊教育時,其輔導管教應依個別教育計畫實施;並
考量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要,保持必要彈性。
第四十三條 鼓勵學生改過遷善
為鼓勵學生改過遷善,本校應訂定「學生懲罰存記暨改過銷過辦法」
。
第四十四 條 本 辦法 之施行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修訂時亦同。
25
附表
附表二、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
正向管教措施
例示
與學生溝通時,先以「同理心」技
巧了解學生,也讓學生覺得被了
解後,再給予指正、建議。
1. 「你的好朋友找你打電玩,你似乎很難拒絕;但是,如果繼
續用太多時間玩電玩,你也知道會有很多問題發生。怎麼
辦?讓老師和同學一起來幫助你。」
2. 「老師了解你受委屈、很生氣,所以你忍不住罵出三字經;但
是,罵完三字經,對你自己、對別人有沒有好處?還是帶來更
多麻煩?」
告訴學生不能做出某種行為,清
楚說明或引導討論不能做的原
因。而當他沒有或不再做出該行
為時,要儘速且明確地對他沒有
或不再做該行為加以稱讚。
1. 「上課時,在沒有舉手並被邀請發言時,請你不要講話。」
「因為如果你講話,老師講課的時間就不夠,老師也會分
心,課就講不完或講不清楚,同學可能聽不懂。」
「想想看,如果你很想聽課,却有同學不斷講話,你會受到什
麼影響?」
「以前你上課常隨便講話,但今天你沒有隨便講話,你很有禮
貌(或很會替別人著想)。」
2. 「學校不再規定你的髮型,但請同學不要只注重做髮型、跟流
行,而沒有考慮到花錢、功課、健康、團體形象,要考慮不要
給自己或別人添加麻煩。」
「想想看,你要如何安排時間與金錢?要花多少金錢、多少時
間在髮型上?」
26
正向管教措施
例示
「我們來討論金錢的價值、生命的價值,要把金錢、時間用在
什麼事情上比較有意義呢?」
「你以前的頭髮很亂,看起來沒有精神,今天的髮型很清
爽,看起來很有活力。」
除具體協助學生了解不能做某種
不好行為及其原因外,也要具體
引導學生去做出某種良好行為,
並且具體說明原因或引導孩子去
討論要做這種好行為的原因,並
且,當他表現該行為時,明確地對
他表現這種行為加以稱讚。
1. 「當你要講話時,請你注意場合與發言程序。」
「如果在老師講課時,每個同學都可以任意講話,你認為這樣好
嗎?有什麼壞處?相反地,如果大家都能不隨便講話,則有什麼
好處、壞處呢?」
「○○同學要講話時,會先舉手問老師,很有禮貌;○○同
學,在老師一開始上課,就不再講話,會很認真地看著老 師,
讓老師很高興,很想好好教給你們最好的!」
2. 「我們要出國交流,對方國家很重視禮節與服裝儀容,並且
要求整齊,請同學剪好頭髮。」
「我們要出國交流,對方要求短髮、整齊,如果我們不按照對方
的要求,後果是什麼,我們要怎麼做比較好?是入境隨俗?或
不再去交流?各有何優缺點?什麼樣的決定比較
好?」
利用討論、影片故事或案例討
論、角色演練及經驗分享,協助
學生去了解不同行為的後果(對
自己或他人的正負向影響),因
而認同行為能做或不能做及其理
由,以協助孩子學會自我管理。
請同學在生活中觀察紀錄打人的事件與被打的人的反應及感
受,老師帶著學生一起討論;也請同學分享被打的經驗,並討
論打人的短期及長期的好處和壞處;師生一起看控制生氣的示
範影片,學習如何控制生氣的步驟。
用詢問句啟發學生去思考行為的
後果(對自己或對他人的短期與
長期好處與壞處)
,以增加學生對
行為的自我控制能力;並給予學
生抉擇權,用詢問句與稱讚來鼓
勵學生做出理性的抉擇,以鼓勵
學生的自主管理。
「你可以繼續每天打電玩打到半夜;但對你的身體、功課以及你
和爸媽的關係有什麼壞處?如果你能節制與安排玩電玩的時
間,對你有什麼好處?」
「玩電玩有什麼好處?這些好處是不是用其他的活動或做其他
事情可以取代?」
「想想看,玩電玩一時的好處、壞處;更長遠的好處、壞處,你
如何決定?老師可以協助你一起思考與規劃,作出對自己、對別
人都較好的決定。但最重要的,你自己要想清楚,做好決定,並
負責任;老師相信你,也期待你做出最有智慧的決
定。」
注意孩子所做事情的多元面向,
在對負向行為給予指正前,可先
1. 「關於你大聲叫罵同學、罵學校這件事,老師可以了解到你
對同學、學校很關心,這是很好的,以後你還要繼續關心同
27
正向管教措施
例示
對正向行為給予稱讚,以促進師
生正向關係,可增加學生對負向
行為的改變動機。
學!但是,你的方法是不當的,可能會傷害別人,可能會使別人
討厭你,也會違反校規,是不是可以改換別的方法來表達你的關
心或你的生氣?」
2. 「關於你亂貼海報這件事,老師了解你想表達你的意見,這是很好
的,你也很有創意;但是,你不依規定貼海報,可能會使校園凌
亂,而且也違規了;是否可用別的方法來表達意見與創意而不違
規?」
針對不對的行為或不好的行為加
以糾正;但也要具體告訴學生是
「某行為不好或不對」,不是
「孩子整個人不好」。
「你生氣時容易出手打同學,對自己、對同學都不好;但老師
並不認為你整個人都不好,老師了解你有時也會幫一些人的
忙;希望你發揮會替別人著想、幫忙別人的優點,以後不再打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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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推動校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
壹、依據
一、依據教師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本校訂定之「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規
定。
二、依據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
三、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00 年 2 月 11 日北市教中字第 10030574400 號函
貳、目的
一、透過專業成長教育,增加教師對體罰影響之認知與對學生偏差行為之類型、成因
及合理有效處置措施之輔導知能。以增強教師之班級經營及情緒管理之知能。
二、隨時掌握並了解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現況,並針對常使用違法或不當管教方式
之教師,提供繼續教育與輔導,協助其採用正向管教方法。
三、要求學校教師和行政人員於違法處罰學生之事件發生後,進行通報與處置,以預
防體罰之再發生。
參、推動策略:擬定推動「三級預防」工作計畫,據以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
本校執行初級預防、二級預防、三級預防工作如下:
(一) 初級預防:
29
30
31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學生生活輔導具體作法
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壹、依據:
一、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二、校園環境特色、學生特質訂定之。
貳、目的:
本須知之訂定以使全校學生獲得最優之學習環境,養成良好生活習慣,期能薰陶出自尊自
重、敬人惜物的高尚人格為目的。
參、通則:
學生在校生活以學習課業、修養德行為主體,其過程十分緊湊。故所有生活言行應本節約化、
單純化之原則,以整齊、清潔、簡單、樸素、迅速、確實為目標。集中心力於求學之道,消
除不必要的作為或言行。概列數點如下:
一、尊重自我、尊重他人:凡本校學生從事任何言行之前,應考量否影響自我及他人的受教
權。且應以能正向增進者為優先選擇考量。
二、尊重公物、尊重自然:對各種公有設施、物品、資源等,應珍惜使用,以「當用不省,當
省不用」為原則。
三、關心小我、關懷大我:學校生活以培養互助合作、相互關懷、發揚優質團隊精神等 「群
性」為主。故應隨時關心週遭環境及訊息,尤其應養成隨時注意聽播音、閱覽公佈欄內各
種公告之習慣。
四、生活規律、節約時間:要養成聽鐘聲作息之習慣,尤其上課及午休鐘聲響時應立即保持肅
靜,以最快速度回教室。
五、公共安全,人人有責:不得攜帶影響公共安全、危害身心之物品到校。
六、守法守紀,國民本分:不論在校內、外,不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之行為。例如:不在公
共場所大聲喧嘩、不吸菸(含電子菸)、不吃檳榔、無照駕車、看限制級媒體刊物…等。
七、全程學習、自我負責:學生於上課日上學到校後至放學前,未申請師長同意,不得無故私
自離校。
肆、分項要則:
一、早自習:
1. 本校上課日早晨校園開放時間為上午 6 時至 7 時整,此時無校安人力,因故早到者請集
中於至聖樓跑馬燈周遭階梯自習,切勿到校園偏僻角落,以確保生命財產安全。且本校
學生未經申請,7 時以後不得在操場、籃排球、棒壘投擲場等場所活動。
2. 學生一經到校,基於門禁管理安全,未經師長同意不得擅意離校。
3. 上課日上午 7 時至 8 時,到校學生須在各班教室自主規劃運用。
4. 早自習主要為使學生在各班級教室內從事課程範圍內之自我學習,應避免發出聲響或以
動作影響他人,在校園打掃、活動之同學亦同,違者依規定議處。
32
二、朝會:
1. 遇朝會日則早上 7 時 30 分整在操場或指定地點集合完畢時,遲到者攜帶書包參加朝會。
2. 臨時疾病無法參加朝會人員需事先向導師、輔導教官等報備獲允許後,始可在教室兼值
日生休息,各班值日生不超過兩人為原則(包含生病同學,但若病號超過 兩人則另論)
。
3. 朝會為重要集會,藉故或無故不到者依規定處分。
三、上課:
1. 從上課鐘響至下課鐘響是為上課時間,不論身在何處,聽到上課鐘響,均應立即保持肅
靜,以最快速度回到教室(或老師指定地點)上課,逾 10 分鐘仍未到達者, 一律以曠
課論處。
2. 上課期間內應集中精神專心聽課,桌面及地面保持淨空,只放置上課必要之課本 及文具
(手機、飲料罐、鏡子…等無關上課學習用品一律不准放置桌面),嚴禁從事與課程無關
之事務或活動。
3. 上課時未經師長同意,不得隨意離開教室、隨意發言或與同學交談。
4. 下課鐘聲未響前,不得提前離開教室。
5. 在教學區上課、活動應隨時保持服儀整齊。
6. 在上課期間內不得使用行動電話(請保持震動或關機)
。詳見本校學生校內使用個人行動
裝置(手機)管理要點。
四、下課:
1.保持校園安寧,環境整潔,不亂丟垃圾,不喧鬧叫囂,不從事有安全顧慮之活動。
2.保持良好儀態,服裝整齊,禮節周到,不邊走邊吃。
3. 行走於走廊及樓梯最多兩人併行,並靠右邊行走,以保持動線暢通。
4.下課為前往外堂課授課地點之時間,應備妥上課物品在上課鐘聲響前到達下一節上課之
教室、場所。
五、午休:
1.午休時間自 12 時 30 分至 13 時整,同學們以回教室安靜午休為主,逾 5 分鐘仍未到達
者,一律以遲到論處。
2.無睡意同學可在自己座位上安靜自習(以閱覽課程內之書籍為限)。
3.午休時未經申請許可不得在教室以外地方活動。
4.值日生倒垃圾需在午休鐘響後五分鐘內安靜完成。
六、整潔:
1.每日清晨依本校在校作息時間規範,輪值清掃同學執行晨間清掃工作。
2.每日中午 12 時至 12 時 30 分為各班值日生整理班級教室,作垃圾分類、倒垃圾時間。
3.每日下午 3 時至 3 時 15 分(第六節下課)為日間打掃時間。所有同學應按各班衛生股
長分配之任務,執行打掃工作。
4.圖書館內禁止飲食,同學們要養成不帶食物進入圖書館之習慣。
七、禮節:(人際關係及交流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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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養成相互問候之習慣,上午第一節上課之前問「早」
,其餘時間問「好」
,離校前說「再
見」。
2.遇本校師長、職員、工友等長輩均須問候,同學、學長、姐、學弟、妹之間亦須相互問
候。
3.進入各師長或行政辦公室,先敲門(不論門是否關閉),待室內師長允許後,始可進入。
4.無師長在內之辦公室,不得擅自進入。
5.無師長同意,各辦公室之物品不得擅自取用。
6.上下課須注意禮節,上課實由班長下口令,全班同學向老師問「好」
,下課時說「謝謝老
師」(遇當日最後一節課時增加「老師再見」)。
7.在校區內任何時間、地點,嚴禁大聲喧嘩、製造噪音,以尊重他人受教權,維護校區安
寧。
八、交通安全:(方便自己、方便別人,維護自己、維護別人)
1.本校學生上下學一律由傳達室旁之大門、側門進出,且在勝利大道上須走南側人行道,
以策安全。
2.上、放學時管制時間徒步學生一律由人行陸橋穿越文林北路,以維安全。
3.騎單車通學者,至校側門前即下車,推車進側門至自行車棚內後,停放整齊。
4.禁止兩人以上共同騎乘單車通學。
5.騎機車通學者,需檢具駕駛執照及行車執照等相關資料向學務處提出申請,始可將機車
停入校內機車棚,且須停放整齊。
6.駕汽車通學者,需檢具駕駛執照及行車執照等相關資料向學務處提出申請,車輛於校內
指定位置停放,並照章收費。
7.在校外行進要遵守交通規則,尤其不可人車爭道,擅闖馬路。
8.由家長以車輛載送上學者,應聽從交通引導或下車地點規範,避免阻塞交通。
九、生活安全:(維護安全,人人有責)
1.個人物品要妥慎保管,切記「財不漏白」,貴重物品尤應更加謹慎維護。
2.上外堂課要注意攜帶物品的安全,勿任意放置或下課後遺忘。
3.校園內若發現可疑人、事、物應立即向師長、教官反應,本校校安專線 28201934。
4.不得在操場、球場以外地區打球(泛指各種球類)
、溜冰、騎滑板車、溜滑板,以維護自
身及他人安全。尤其不可以在藝德樓附近草皮打棒球。
5.從事各種活動、運動要有高度的安全警覺,不要過分激烈。
6.在各種課程進行中要遵守各場所之安全規定、使用規則,避免意外事件發生。
7.不接近或到有安全顧慮的場所去。校內如:高壓變電箱、建築物頂層、跨坐走廊護欄…
等。校外如:網咖、電玩店、僻靜巷道、夜間公園…等是非場所。
8.為維護同學飲食衛生及安全,在校期間禁止向外購買食物及飲料,真有特殊原因需購買
者,需填寫申請單,經負責師長與學務處核准後方可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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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得以任何理由從事危險遊戲,有影響人身安全、違反個人意願、汙衊人格尊嚴之虞者。
十、服儀:
1.本校訂有制式服裝、運動服、外套等,據以凝聚學校組織認同、形象識別。同時為了校
園進出安全管理,學生來校上課時應穿著合於團體規約之校服,以利識別;例假日(包
括寒、暑假)返校活動或洽公亦同。
2.基於身體安全,校園內運動,不論男女生均不得穿戴耳環、鼻環、手鍊、腳鍊…等飾物
(項鍊、護身符等,以能隱藏為原則)
,更嚴禁赤膊,違者先予勸誡,並視狀況通知監護
人嚴予管教。態度惡劣、屢勸不聽者,依教育部 105 年 5 月 20 日修頒「學校訂定教師
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啟動強制機制。
3.鞋子:以皮鞋、運動鞋為主(遇雨天建議穿著雨鞋),學生穿著拖鞋因基於身體安全,不
得在校園內走廊、運動場或有特殊規範的室內場所使用,違者先予勸誡,並視狀況通知
監護人嚴予管教。態度惡劣、屢勸不聽者,依教育部 105 年 5 月 20 日修頒「學校訂定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啟動強制機制。部分活動、運動場、專科教室或特
殊場館,基於尊重活動規則、運動家精神以及保護場館設施,訂有進出入時鞋子穿著規
範,依其規範。違者先予勸誡,並視狀況通知監護人嚴予管教。態度惡劣、屢勸不聽者,
依教育部 105 年 5 月 20 日修頒「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啟動強
制機制。
4.不論是制式服裝或運動服,均有原設計之建議搭配穿著,重大集會或公關場合,例如畢
業典禮、對外比賽授獎、參訪行程等,宜服儀適切、整齊、清潔。所有師長均得口頭嘉
勉、規勸或訓誡。
5.書包,背包以學校制式為主,如有不足或特殊需求,可再攜帶自己背包、手提袋配合使
用。
6. 校服上衣左口袋上方須繡校名、學號、班別、
(高一留空,於升高二分班時再繡)
;運動
衫、毛衣及外套只繡班別及學號;佩件繡製注意事項另訂之。
7. 朝會升旗、重大慶典或指定活動日,即為學校組織形象日,該年級學生穿著制式校服
為主,若當天逢體育課得穿著體育服裝,以班為單位統一一致。
8. 為明顯辨識身分,維護校園安全,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熱之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
或長短褲校服。天氣寒冷時,可自行於校服內、外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 T、
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
十一、請假(臨時外出、課間離校):
1.凡學生因故不能到校,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於當日早上 9 時前,以電話向導師、學
務處或教官室報備登記。
2.校安中心專線電話:28201934
3.請假專線:28233431
4.導師電話:(自行詢問抄錄),餘同學生請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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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臨時外出、課間離校請至教官室領取外出單,給導師、輔導(值星)教官蓋章後方可外
出。
6.請假卡之記錄即為個人請假留存之依據,若遺失將產生銷假認證困難,請妥慎保管。
7.各種假或未上課缺曠課時數過多將影響個人學科成績,詳情請參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
習評量辦法。
十二、社團活動:
1.本校學生社團均須有校內老師指導(輔導)始可成立。
2.學生社團活動時間除課表訂定時間外,每日自放學後至下午 6 時止,所有社團須於下午
6 時前停止活動,恢復場地。
3.各社團若因故須延長活動時間時,須事先向學務處學生活動組提出申請,經核可後始可
延長活動時間。
十三、學生自治幹部:
1.不論何種學生自治幹部,在執行其正常勤務(公務)時,均代表學校或老師,所有同學
有服從其指導之義務。
2.對自治幹部執行勤務(公務)有疑問時,不可當面理論或發生衝突、糾紛,應循其自治
管道向導師、教官、學務處等反映處理。
3.擔任自治幹部學生應以身作則、克盡職守、遵守校規、服從師長指導。
十四、值日生:
1.為教室走廊整潔之當日輪值人員,應善盡維護各班整潔之責。
2.外堂課留守值日生各班不得超過兩人,以行動不便者為優先,各班自行調整。實際狀況
依任課教師要求。
3.留守值日生須照顧全班教室內財物安全,故應端坐於可環視全班之處,如:講台上、後
門口內側。
4.留守值日生不可隨意離開教室、打瞌睡、從事與課業無關之活動,一經發現按相關規定
處分。若因怠忽職守造成同學財物損失,得通知家長協調處理。
5.各班上外堂課若不留值日生,需將靠走廊邊之門、窗、氣窗完全上鎖,以策安全。
十五、獎懲與存記銷過:
1.獎懲與存記銷過是影響個人德行評量的重要因素,故應詳細閱讀學生手冊之相關規定。
十六、其他:
1.寒暑假期間之返校日,為學期間之重要集會日。未出席將損害個人權益及影響整體運作,
無故未到者將依規定處分。
2.註冊與開學是學期開始時重大且重要工作,所有同學均須依照規定時間攜帶規定物品到
校參與。無故未到者將依規定處分。
3.在學期間有遲到、早退紀錄者,不得請領畢業全勤獎。
伍、凡違犯上列各項規定者,本校教職員工均有糾正舉發之責任義務,學生應虛心接受教誨,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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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情節嚴重、態度傲慢、屢勸不悛者,得依本校『學生獎懲規定』中之相關懲罰條文處理。
陸、本規定奉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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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學生獎懲規定
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 111 年 2 月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依據:
本規定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51 條、教育部頒「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
「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暨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等相關規定訂定之。
二、本校學生之獎懲除依有關規定辦理外,悉依本規定辦理。
三、獎懲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考慮一切情狀,為獎懲輕重之標準。
(一) 行為之動機、目的。
(二) 行為時之手段。
(三) 行為前所受刺激。
(四) 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 行為人初犯或累犯。
(六) 行為人違反職務義務之程度。
(七) 行為人所犯之危險或損害程度。
(八) 行為人之犯後態度。
四、學生之獎勵與懲罰,分下列各項:
(一)獎勵:
1.嘉獎。
2.小功。
3.大功。
4 特別獎勵:(1)公開表揚。 (2)獎品或獎金。 (3)獎狀。 (4)獎章。
(二)懲罰:
1.警告。
2.小過。
3.大過。
五、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嘉獎 2 次以下或特別獎勵:
(1) 經常禮節週到足為同學模範者。
(2) 團體活動確有具體事項被師長列為良好表現者。
(3) 努力學習並獲得多數師長具體肯定者。
(4) 舉發弊害經查明屬實者。
(5) 同學之間互助合作足為模範者。
(6) 服務公勤特別用心盡職並受師長肯定者。
(7) 經常輔導同學建立良好學習態度,而有具體成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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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體育運動時體育精神表現優良者。
(9) 領導同學為團體服務者。
(10) 愛護公物有具體事蹟者。
(11) 生活言行較以前進步且有事實表現者。
(12) 代表學校參加對外活動表現優良者。
(13) 按時繳週記或作業,內容充實者。
(14) 擔任各科小老師或各級幹部表現優良者。
(15) 敬老扶幼有顯著之事實表現,經師長舉薦其行為堪為表率者。
(16) 搭乘交通工具禮讓尊長、老弱婦孺,經師長舉薦其行為堪為表率者。
(17) 其他優良行為合於本條文之獎勵者。
六、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記嘉獎 2 次以上,小功 2 次以下:
(1) 代表學校參加縣(市)級以上主辦的校外活動或競賽,且符合各項競賽獎勵標
準者。
(2) 校外生活言行表現優異,有具體事實,經師長舉薦其行為堪為表率者。
(3) 擔任各科小老師或各級幹部負責盡職,且有具體事實者。
(4) 維護公物使團體利益不受損害者。
(5) 倡導正當課餘活動成果優良者。
(6) 熱心公共服務能增進團體利益者。
(7) 見義勇為能保全校譽或同學利益者。
(8) 參加各種服務成績優異足以為表率者。
(9) 擔任學校校隊重要幹部表現良好者。
(10) 檢舉重大弊害,經查明屬實,並阻止不良後果發生。
(11) 其他優異行為合於本條文之獎勵者。
七、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記小功 1 次以上,大功 2 次以下,本獎勵提報人或本人須檢附具
體事證:
(1) 提供優良建議並能率先力行以增進校譽者。
(2) 愛護學校或同學有特殊事實表現,因而增進校譽者。
(3) 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友愛兄弟姊妺足為同學楷模者並有具體事蹟者。
(4) 經常幫助別人,經查明情節確實,值得表揚者。
(5) 有特殊義勇行為,並獲得各界表揚者。
(6) 有特殊優良行為,足為全校學生之模範者。
(7) 其他特殊優異行為合於本條文之獎勵者。
八、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記警告 2 次以下:
(1) 於公共場合口出穢言影響他人,糾正仍無改進者。
(2) 於校園作息期間或公共場所,影響他人或干擾團體秩序者。
(3) 不按時繳交週記、作業或各項通知回條,經催繳仍未繳者。
(4) 升降旗或各項慶典集會,秩序不佳,糾正仍無改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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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隨地吐痰或拋廢棄物影響公共環境衛生者。
(6) 上課不遵守課堂秩序影響他人學習,經勸導後仍未改正者。
(7) 參加公勤服務無故未到或中途離席,影響他人權益或工作進行,經勸導仍不
改正者。
(8) 拾物(金)占為己有。
(9) 未經他人同意閱讀私人日記或信件者。
(10) 未遵守本校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要點,經勸導仍無改進者。
(11) 故意損壞公物或攀折公有花木者。
(12) 因過失而破壞公物不自動報告者。
(13) 未依請假規則,逾時(6 至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請假手續者。
(14) 攜帶香菸(含電子菸具)、打火機、酒品或檳榔者。
(15) 違反交通安全規定者。
(16) 攜帶或閱讀、觀看有礙青少年身心發展之書刊、圖片帶或影音裝置者。
(17) 上課時無故未到指定上課地點,且從事與該堂課無關或其他不當行為,經勸
導仍未改正者。
(18) 經師長指定必須參加之各項活動、集合無故未到者。
(19) 對所負責環境區域未盡打掃之責,影響公共衛生,經勸導仍不知改正者。
(20) 無故不服從師長指導、影響公務執行,經勸導仍不知改正者。
(21) 上課期間或午休期間進行非關課業學習之玩牌、各式棋類(正式社團課程時
間之相關課程除外)
、各式遊樂器、手機遊戲、電腦、麻將等非關課業學習之
事項者。
(22) 作業,學習單,試卷寫髒話或誹謗謾罵之文字或圖片。
(23) 擔任班級幹部,未善盡職責,影響公共權益,經勸導仍不知改正者。
(24) 未經許可在教室或校園內烹煮食物。
(25) 校內使用易燃物品,致產生公共危險者。未遂罰之。
(26) 未經師長同意在教室使用各類電器(含插座)及公有設備,糾正仍無改進者。
(27) 未依規定停放機車或腳踏車於指定地點,妨礙交通,經糾正仍無改進者。
(28) 上課期間未經申請私自訂購外食者,處罰發起與連繫者。
(29) 學生違反本校學生校內使用行動裝置管理要點第五條第一~第四項規定,經屢
勸後
仍未改正者。
(30)未經准許擅自使用學校設備或網路,經勸導後仍未改進者。
(31)未經同意擅自進入他班教室、辦公室或專科教室,經勸導後仍未改進者。
(32)
違反本校學生在校作息實施要點、學生生活輔導具體作法,影響他人經規勸
仍不改進者。
(33)未經師長同意於放學後或假日逗留教室、教學區,經勸導後仍未改進者。
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警告 2 次~小過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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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欺騙師長,有具體事實者。
(2) 不依規定進出校區者。
(3) 故意毀損公物情節嚴重者。
(4) 未遵守本校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要點,經勸告仍未改進,情節較重者。
(5) 試場違規情節輕微者。(細項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考試規則)
(6) 未經請假程序核可,擅自離校外出者。
(7) 不服從師長指導、影響公務執行,導致公共安全之虞。
(8) 經檢舉或查獲有吸菸(含電子菸)、飲酒或嚼檳榔之行為者。
(9) 違反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相關規定。
(10) 破壞公共環境衛生者。
(11)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違反規定經舉發者。
(12) 任意撕毀學校佈告者。
(13) 違反本校學生校內使用行動裝置第五條第五、六項規定者。
(14) 搭乘無照駕駛騎(駕)油、電機械動力車輛經查屬實者。
(15)
違反本校學生在校作息實施要點、學生生活輔導具體作法,影響公務執行,
導致公共安全之虞。
(16)
非指定時間、形式或場合,從事體育活動,有影響學生安全顧慮,經勸導仍未
改進者。
十、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記小過 2 次~大過 3 次:
(1) 欺侮霸凌同學或毆打同學者。
(2)
態度傲慢、誣蔑師長者。
(3) 強行借用或奪取他人財物者。
(4) 有威脅、恐嚇、勒索行為者。
(5) 試場違規情節嚴重者。(細項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考試規則)
(6) 冒用他人身分或偽造文書、印章或擅自塗改文件者。
(7) 發表不適當之文字、言語或資訊損害他人名譽者。
(8) 傷害同學之身體或健康者。未遂罰之。
(9) 有竊盜行為者。
(10) 校園性騷擾案件,經查證屬實者。
(11) 攜帶凶器、爆裂物或其他危險物品,足以妨害公共安全者。
(12) 出入禁止 18 歲以下之場所者。
(13) 故意毀壞師長之物器或考卷者。未遂罰之。
(14) 攜帶、吸食或注射違禁藥品者。
(15) 校內外聚賭者。
(16) 暴力脅迫師長者。
(17) 無照駕駛騎(駕)油、電機械動力車輛經查屬實者。
(18) 違反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相關規定,情節重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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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於鬥毆事件中參與圍觀助勢者。
十一、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依實施校園安全,維護學生學習權益程序執行
(1) 參加不良幫派組織(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2) 販售、製造或誘使他人吸食或注射違禁藥品者。
十二、學生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家長帶回管束 5 天或其他輔導安置:
(1) 校內外運輸、販賣、製造毒品或違禁藥品者。
(2) 校園性侵害案件,經查證屬實者。
(3) 傷害同學之身體或健康因致人重傷或死亡者。
(4) 對師長態度惡劣或施加暴力,衍生安全之虞經查屬實者。
(5) 攜帶凶器滋事或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者。
(6) 組織不良幫派,或吸收校內同學參與不良組織者(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十三、有關學生獎懲,全校教職員工均有提供參考資料之權利與義務。所有懲處應經導
師、輔導教官、輔導教師簽註意見後加強輔導,小功、小過以下者(含) 簽核至學
務主任簽核,大功、大過者簽核至校長。
十四、學生在校肄業期間,功過累積計算,但對等之功過得予功過相抵,轉學離校時功
過均消滅。
十五、學生之獎懲均應隨時列舉事實,並將學生之事件陳述書通知其家長,並於學期
(年) 結束時,將獎懲結果填入學生成績通知書內。
十六、學生因重大獎懲需核予大過或大功以上,應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議。懲處建議前,
應予學生陳述與申辯之機會。懲處之決定,應以書面(獎懲通知書)記載懲處事實、
理由及依據),並附記救濟方法、期間及受理機關等事項,函知當事人。為重大之
懲處,必要時並得函請其監護人配合輔導事宜。
十七、為鼓勵學生改過遷善,培養奮發向上之精神,改過銷過處理原則另訂之。
十八、本規定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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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學生校內使用個人行動裝置(手機)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 101 年 06 月 22 日校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訂定「臺北市立公私立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校內使用行動裝
置規範參考原則」辦理。
二、目的:為維護團體秩序,有效管理並教育學生正確使用行動裝置之觀念,特訂定
本要點。
三、凡本校學生皆可依據本要點於校內使用行動裝置。
四、使用時間:每節下課期間及午餐時間。
五、共同遵守事項:
(一) 非使用時間個人行動裝置一律關機;各項集會如朝會、週會…等,均視同正課。
(二) 上課時間、早自習、午休及晨間打掃嚴禁使用個人行動裝置並且不得將之置放於
桌面上,一經發現得立即勸阻,勸阻無效後,得暫時保管手機,聯繫家長領回。如
有重大情事或教學需要,經任課教師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 使用行動裝置應尊重他人、降低音量,不得大聲喧嘩與口出穢言。
(四) 不得利用學校電源為個人行動裝置或其它通信、電子器材充電。
(五) 嚴禁使用行動裝置做為聚眾滋事之聯繫工具。
(六) 攜帶到校的行動裝置內不得儲存及傳送有礙青少年身心發展的文書資料(包括文字、
圖片、影片…等)
(七)上課期間不得未經師長同意逕自錄音、錄影或照相者,或隨意錄製他人行為加
以散播或公佈於網路流傳而妨礙他人名譽或校譽。
(八)定期考試、模擬考試時,行動裝置必須關機並不得攜入考場(相關規定依考試
規則辦理)。
六、違規處置:
(一)凡違反前項(一)至(六)、(八)規定者,依學生獎懲規定處分。
(二) 違反前項(七)者,除召開學生獎懲會議處理,另須承擔法律責任。
七、其它:
(一)行動裝置屬於貴重物品,如有攜帶行動裝置到校者,必須妥慎保管,如有
遺失自行負責。
(二)全體教職員均負有教育學生正確使用行動裝置之責任。
八、本管理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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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學生愛校服務改過銷過實施規定
中華民國 109 年 7 月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對象:違反校規學生有改過自新之意者。
二、程序:欲申請銷過之同學,先至教官室領取改過銷過申請表,填妥後經家長、導師、輔導老
師、輔導教官簽署後,再至衛教組登記愛校服務。
三、
申請時間:當學年登錄之處分須於 8 月 31 日前完成改過銷過,
高三學生須於畢業當學年
7月 31 日前完成改過銷過。
四、愛校服務時間為:
1.中午 12:05—12:30(逾 12:10 不受理)。
2. 放學後之第八節。
3. 寒暑假上午時段。
4. 學校需要學生協助之假日大型活動。
5. 學務處不定期假日高關懷課程。
6. 午休時段不提供一般學生進行愛校服務,除了以下情況:1.被記大過一次(或小過三次、
警告九次)以上之學生。2.高三有升學需求須在短期內完成銷過。以上情況須先詢問導
師同意後,再向學務處領取表單請導師簽名。
五、銷過審核:
1. 警告一支,10 次 愛 校 服 務 折 抵 。
2. 小過一支,30 次 愛 校 服 務 折 抵 。
3. 大過一支,60
次愛校服務折抵。(大過屬特別處分,警告或小過不可合併計算) 六、計
算方式:
1. 每服務三十分鐘算一次愛校服務。
2. 依照服務內容性質、成效給予愛校一次(例:清掃落葉、特定區域,依成效認定,但須由 衛
教組檢查認定)
3. 學務處假日高關懷課程,由學務處公告課程內容,每小時課程折算 5 次愛校服務。七、注意
事項:
1. 銷過前必須先至教官室領取改過銷過申請表,填妥後經家長、導師、輔導老師、輔導教
官簽署後始可進行愛校服務。
2. 愛校服務須先至衛教組登記,於固定時間進行,例如:每週三天的第八節,或每天中午
時段。讓學務處與導師能夠掌握學生行蹤與銷過進度。每次愛校服務前,須將申請表及
紀錄表(午休時間須導師同意書)交至衛教組,由衛教組分配任務,每次服務完成後,由
衛教組檢查成效後給予次數。
3. 進行銷過期間,若有工作態度不佳或未到兩次以上情況,將立即停止銷過,一個月後始
能再度提出申請
4. 學生報名參加高關懷改過銷過者,遲到 10分鐘以上者,改以參與時數計算(每三十分
鐘算一次愛校服務)
5. 實施愛校服務時須穿著整齊校服或體育服,若未依規定穿著則不予以辦理改過銷過
八、本辦法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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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學生獎懲委員會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 101 年 8 月修訂
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壹、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52
條、教育部令頒「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
法」
、本校 97 年 6 月 30 日校務會議通過「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辦理。
貳、目的:
一、鼓勵學生優良表現、培養學生自尊尊人,自治自律之處事態度。
二、導引學生身心發展,激發個人潛能,培養健全人格。
三′養成學生良好生活習慣,建立符合社會規範之行為。
四、確保班級教學及學校教育之正常進行。
參、實施要點:
一、學生獎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委員任期一年,均為無給職,由學務主任、主任教
官、生輔組長、家長會代表 2 名、教師會代表 1 名、級導師 3 名及學生
代表 4名
組織之。本會委員不得兼任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本會處理學生獎懲事
件,關 於委員之迴避,準用行政程序法第 32 條及第 33 條之規定。
二、本會之任務為審議下列事項:
(一)學校學生獎懲規定。
(二)學校年度學生獎懲教育工作計畫。
(三)學生擬記大功或大過以上之獎懲事件。
(四)學生特別獎勵及本會之特殊管教措施等獎懲事件。
(五)學生已接受司法機關或相關機關處理之重大獎懲事件。
(六)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依調查結果審議其後續懲處事件。
(七)經校長交議之其他重大學生獎懲事件。
三、本校採委員制,由學務主任擔任召集人,生輔組長為執行秘書,本會委員應親自
出席會議,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本會學生獎懲事件之評議,經校長核定後,學校應作成獎懲事件評議結果決定書,
明確記載事由、獎懲結果、獎懲法令依據及不服獎懲結果之救濟方式,並以可供存
證查核方式,專函通知受獎懲學生及其父母或監護人。
四、委員會審議學生重大違規事件時,應秉公正及不公開原則,瞭解事實經過,並應
給予學生當事人或家長、監護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必要時,得通知或經利害關係
人申請到場陳述意見。陳述及相關詢問內容應予記錄,並經陳述人簽名確認;其
拒絕簽名或蓋章者,應記明其事由。陳述人對紀錄有異議者,應更正之。
五、本會有關學生重大獎懲決議後,應做成決定書,記載事實,理由及獎懲依據,通
知學生當事人及其家長或監護人,必要得要求家長或監護人配合輔導。
六、學生因重大違規事件經處分後,除會同導師、輔導室追蹤輔導外,對確有悔意及
具體表現者,得依本校學生懲罰存記及改過銷過辦法,經本會審議由當事人提出
懲罰存記暨改過銷過之申請,協助學生改過遷善。特殊個案必須長期輔導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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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家長配合協請社會輔導或醫療機構處理。
七、本會審議獎懲事件,以不公開為原則。本會審議獎懲事件之評議決定,以無記名
投票表決方式為之。本會會議之審議、表決涉及其他委員個別意見,應嚴守秘密;
涉及受獎懲學生隱私之事件及其基本資料,均應予以保密。
八、本會每學期至少應召開會議一次;如遇特殊獎懲事件,必要時得不定期召開會議。
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生,對本會審議學生獎懲事件,依其情形有提供相關資料及配
合說明之義務。
肆、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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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高中 113 學年度人車出入校門口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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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學生請假暨缺曠更正規則
中華民國 109 年 7 月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本校為加強學生良好生活習慣之養成,避免學生荒廢學業,以維良好校風,特訂定
本規則。
二、學生非因病或因事(公)不能上課者,不得請假。
三、請假區分:
(一)病假:
1.家長或監護人須先以電話向學校學務處報備登記。
2.返校上課後五天內附家長證明,填具請假證,經導師、輔導教官核准後送學務
處生活輔導組完成請假手續(因故可向輔導教官申請延期,逾時按校規議處)。
3.准假權責:
(1)一日(含)以內:由導師、輔導教官核准後送生活輔導組登記。
(2)一日以上,三日(含)以內:經導師、輔導教官簽章後送生活輔導組長核准。
(3)三日以上,七日以內:經導師、輔導教官、生活輔導組長簽章後,由學務主
任核准。
(4)七日(含)以上:經導師、輔導教官、生活輔導組長、學務主任簽章後,由
校長核准。
4.病假連續兩日(含)以上,需檢附就醫證明。
(二)事(公)假:事(公假)須於事前,填具請假證(公假請假單)完成請假手
續,事後不予補辦(緊急事故除外)。
1.事假准假權責同病假。
2.公假三日(含)以內者,先經指派老師證明,家長同意、導師、輔導教官、生
活輔導組長簽章後,由學務主任核准。
3.公假四日(含)以上者,一律陳請校長核准。
(三)喪假:
1.直系血親之喪始准請喪假(視同公假)。
2.除父母之喪准予七日喪假,其餘准予二至三日,超過時限以事假論。
(四)產前假: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 8 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
後。(應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並填寫請假單。
(五)娩假:分娩後,自分娩日起給假八星期(含例假日),應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
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並填寫請假單。
(六)流產假:
1.懷孕滿 3 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流產假 4 星期。
2.懷孕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流產者,給予流產假 1 星期。
3.懷孕未滿 2 個月流產者,給予流產假 5 日。
4.娩假、流產假應一次請畢,且不列入學期事、病假之累計時數。
(七)育嬰假:生產後得提出申請,以一學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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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生理假:每月以一次一天為限,計入學期病假之累計時數。
(九)在校期間臨時外出假
1.因病或其他事故的臨時外出,須立即聯絡上家長或監護人,並經填具離校證明
三聯單,完成手續後始准離校。
2.臨時外出返校後應按規定完成請假手續。
(十)定期考查之請假規定:
1.病假、生理假、產前假、娩假、育嬰假、流產假需檢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
並由家長親自來校或於當日以電話報備後按規定完成請假手續。
2 不得請事假。
3.喪假須檢附正式證明(可事後補證明)。
4.公假(需事先提出)、特殊事故(不可抗拒之因素)陳請校長核准。
四、凡學生因故不能到校時,必須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於當日早上 9 點以前以電話向學務
處報備登記(請假專線:2823-3431)。
五、學生未經請假不到校或不按時上課者,一律以曠課論;學生到校未經請假擅自離校
者,一律以逃課論。
六、學生出席考勤處置:全學期缺課(不含公假)達教學總日數二分之一者,應依學生
學習評量辦法相關規定處置。
七、逾時請假,依學生獎懲規定處理。另,為利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穩定,逾時 10 日(不
含假日)以上之請假案,不再受理。
八、缺曠更正:
(一)
每週公布班級缺曠明細表,請同學於公佈後 1
0 日內(不含假日)至學務處領取缺曠
更正表填寫。
(二)缺曠更正表交學務處載明收件日後,於 3 日內(不含假日,收件日)交回生輔組
辦理缺曠更正,逾時不再受理。
(三)缺曠更正請交任課老師簽名確認。
(四)缺曠更正以誤記為主,如因請假逾期,依逾期請假懲處規定辦理。
(五)請隨時上網查詢個人出缺席紀錄
,
可至中正高中首頁校務系統查詢。
帳號:學號、密碼:身分證字號
九、本規則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說明:學生請假暨缺曠更正規則(八),有關缺曠更正流程,請詳閱附件(缺曠更正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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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
壹、依據:
一、中華民國 100 年 3 月 23 日臺軍(二)字第 1000018469C 號令「維護校園安全實
施要點辦理」。
二、教育部 101 年 8 月 30 日臺軍(二)字第 1010152926B 號函修正「各級學校防
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辦理。
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01 年 9 月 20 日北市教軍字第 10141126300 號函辦理。
貳、目的:
鑑於校園霸凌事件為學生嚴重偏差行為,造成當事人、旁觀者身心均將產生嚴
重影響,為防制校園霸凌事件,建立有效之預防機制及精進處理相關問題,特
訂定本執行計畫。
參、實施對象:本校所有學生。
肆、執行策略(三級預防):
一、一級預防(教育宣導):
著重於學生法治、品德、人權、生命及性別平等教育,培養學生尊重他人與
友愛待人之良好處世態度,透過完善宣導教材強化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對
於霸凌行為之認知與辨識處理能力。
二、二級預防(發現處置):
與警察(分)局完成簽訂「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強化警政支援網絡;每年 4
月及 10 月擴大辦理記名與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對反映個案詳查輔
導;如遭遇糾紛事件,除應迅即判斷屬偶發或霸凌事件,並依據校園霸凌事
件處理作業流程(本校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圖如附件 1),循「發現」、
「處理」、「追蹤輔導」三階段,成立校內「輔導小組」。
三、三級預防(輔導介入):
經防制霸凌因應小組確認為霸凌事件,啟動輔導機制,積極介入霸凌、受凌
及旁觀學生輔導,必要時轉介專業心理諮商人員協助輔導,務求長期追蹤觀
察,導正學生偏差行為。若霸凌行為已有傷害結果產生,如屬情節嚴重個案,
立即通報警政單位協處及提供法律諮詢,以維護當事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權
益,必要時將個案轉介至專業諮商輔導矯治。
伍、執行要項:
一、教育與宣導:
(一)加強實施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
奠定防制校園霸凌之基礎。
1.請教務處協助將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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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教育融入社會及綜合領域課程,並適時於相關課程結合重大事件實施
機會教育。
2.辦理教師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及生命教育相關研習,增強教師
知能。
3.利用週朝會或學校日等重大節日加強宣導。
4.配合班週會討論及宣導,加強學生霸凌相關法律知識或觀念。
5.結合學生活動組與體育組辦理各項學生活動競賽宣導防制校園霸凌。
(二)每學期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研習)或教師進修時間,實施防制校園霸
凌專題報告,強化教育人員防制校園霸凌知能與辨識能力。
(三)成立防制霸凌因應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成員包含導師代表、學務人
員、輔導人員、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學者專家;會議召開時,得視需要邀
請具霸凌防制意識之專業輔導人員、性平委員、法律專業人員、警政、衛生
福利、法務等機關代表,共同負責防制校園霸凌工作之推動與執行。
(四)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成員,應參加教育局及教育部舉辦之防制校園霸凌
研習活動或會議,提升防制知能與辨識處理能力。
(五)推動每學期第一週為「友善校園週」
,並規畫辦理以反黑、反毒及反霸凌為
主軸相關系列活動。
(六)結合家長會全面加強所有家長對校園霸凌認知與權利義務。
(七)透過社區力量與愛心商店共同確保學生校外安全與防範不法情事。
二、發現處置:
(一)本校設立反霸凌投訴電話 02-28201934,
申訴信箱:[email protected],並由學務處生輔組負責處
理,受理反映校園霸凌事件,並立即列管處理。
(二)於校網首頁建構校園反霸凌網頁,提供學生及家長投訴,並宣導相關訊息
及法規(令),遇有投訴,由學務處生輔組負責處置及相關輔導。
(三)本校於每年 4 月辦理乙次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每年 10 月辦理乙
次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施測統計資料分別於 5 月、11 月之第一
週內免備文逕送臺北市教育局彙辦。
(四)學校發現疑似「霸凌」行為時,立即列冊追蹤輔導,如發現符合霸凌通報
五項要件者,即應啟動輔導機制,並依規定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
(五)學校學輔人員(教官)、教師,遇霸凌個案時,應主動聯繫學生家長。
(六)發現疑似霸凌行為,應以乙級事件進行校安通報,並立即列冊查明追蹤輔
導;如確認為校園霸凌個案者,即應在 24 小時內依規定以甲級事件循校安
系統通報,並在 3 日內檢附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紀錄函知教育局備
查。
三、輔導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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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學務會議舉辦「防制校園霸凌」工作研討會及協調會,就年度所發生
之個案進行研商與精進處理機制,並研擬因應策略。
(二)學生疑似發生霸凌個案,經學校防制霸凌因應小組會議確認,符合霸凌要
件,即依校安通報系統通報外,並即成立輔導小組,成員包括導師、學務
人員、輔導人員、家長或視個案需要請專業輔導人員、性平委員或少年隊
等加強輔導,輔導小組應就霸凌者、受凌者、旁觀者擬訂輔導計畫,明列
輔導內容、分工、期程等,並將紀錄留校備查。
(三)個案需專業諮商時,得向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社會局及衛生局等單位申請
協助。
(四)若霸凌行為屬情節嚴重之個案,立即通報警政單位協處,並向司法機關請
求協助。
(五)經學校輔導評估後,對於仍無法改變偏差行為之學生,得於徵求家長同意
轉介專業諮商輔導或醫療機構實施矯正與輔導;學校輔導小組仍應持續關
懷並與該專業諮商輔導或醫療機構保持聯繫,定期追蹤輔導情形,必要時
得洽請司法機關協處及請當地縣市政府社政機構介入協調適當之機構輔導
或安置。
陸、一般規定:
一、如發生霸凌事件,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第 1 項、兒童及
少年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第 2 條及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
點」落實通報。
二、主動發掘校園霸凌事件,並能妥善處理與輔導者,教育局依權責核予適當之獎
勵,並予公開表揚;學校隱匿不報或違反 24 小時內通報處理者,將對知悉之
教育人員、承辦人及業務主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00 條之規
定處分(教育人員通報義務與責任如附錄一)。
三、在通報作為上,除應講求時效,注重正確性外,更應防範資料外洩,以確保當
事人之隱私。
柒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或修訂之。
58
59
附錄
校園霸凌事件相關法律責任
有關教育人員(校長及教師)通報義務與責任部分
義務
責任
⚫ 教育基本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
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
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
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傷害。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第 2 款規定,任何人對於
兒童及少年不得有身心虐待之行
為。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第 1 項規定,教育人員知
悉兒童及少年遭受身心虐待者,
應立即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
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
時。
校園霸凌行為,如已達身心虐待程度者,校長及教師
身為教育人員,應依法通報,未依規定通報而無正當
理由者:
⚫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00 條規定,
處新臺幣 6 千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
⚫ 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2 款、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
績考核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其如屬違
反法令,而情節重大者,得記大過。
60
有關學生為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部分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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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學生服裝相關規定說明
壹、 校服定義:
一、 制式服裝:米黃色襯衫(長、短袖兩式)
、黑色長褲(冬、夏季兩式)、深藍色毛衣、黑色
百摺裙。
二、 運動服裝:灰色運動上衣(長、短袖兩式)、深藍色運動長褲、運動短褲、深藍色
運動外套。
貳、 服裝規定:
一、 男生:米黃色上衣、黑色長褲、運動外套、運動長褲、運動衫。
二、 女生:米黃色上衣、黑色長褲、運動外套、運動長褲、運動衫、黑色百摺裙。
參、 一般規定:
一、 頭髮:學生髮式以健康、衛生、安全、經濟、整潔為考量,有彈性的回歸學生自主,長 度
不限,不建議、不鼓勵頭髮染、燙;若有實質需求,染髮以深色系,燙髮以自然為主。
二、 校服上衣左口袋上方需繡校名、學號、班別(高一留空,於高二分班級轉班時再繡)
;運
動衫及外套須繡學號及班別(高一留空,於高二分班級重新編班時再繡)。
三、 穿著校服上衣或外套得外放於褲(裙)外,衣扣除第一顆其餘皆要扣好(校外服儀不整,
嚴重損害學校形象者,加重處罰),女生裙長以齊膝為準。
四、 服裝以校內團購為主,如自行訂做時,布料、式樣、顏色須符合學校規定;大小以合身為
原則,不得過於窄緊或寬鬆。
五、 運動外套拉鍊要拉至定位(外套拉鍊須拉至上衣第二顆及第三顆鈕扣之間)
,破損須縫補,
鈕扣脫落須補充。
六、 運動球鞋,式樣不可過於花俏特異;學生皮鞋以黑 色素面、短統之式樣為主,鞋跟不可
過高。
七、 學生無論在校內外一律要服裝整齊,臉上不得化妝;冬季寒流來襲時可配帶素色圍巾,以
不遮蓋住學號姓名為原則;嚴禁留指甲及塗指甲油,不得配帶耳環、銀針、銀棒、手鐲、
戒指、……等飾物,項鍊以不外露為原則;在校園及教室內嚴禁赤膊、穿拖(涼)鞋或穿
著雜色、花色之運動衫、毛衣、非校服背心。
八、 上、下學時需穿著整齊校服或本校體育服裝(各年級升旗及重要慶典當日,一律穿著校
服);可穿著運動短褲上、下學。
九、 學生於週(朝)會集合時,服裝穿著以班為單位,統一一致。
十、 為明顯辨識身分,維護校園安全,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熱之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
長短褲校服。天氣寒冷時,可自行於校服內、外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 T、毛線
衣、圍巾、手套、帽子等。
69
北市中正高中學生服裝配件繡製注意事項
繡製學號相關規定
男女生運動服外套
金黃色絲線
,僅繡學號
1. 學號由來:今年新生為 112 學年度
入學,若學生為一年一班六號,
則學號為 1120106。
學號
112
01
06
由來
112
學年度
1 班
6 號
2. 字體大小:以 1.5 公分為度。
3. 學號繡製:對齊中正校名字樣,
於前面預留兩格,以利升高二新編班時
繡班別。
男女制服
藍色絲線
,繡學號、
校名
男女運動服
藍色絲線
,僅繡學號
學號:對齊校名,前面空兩格
學號:對齊校徽,前面空兩格
70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
高一、高二團體活動實施日程
團體活動(一):週五第六節
(14:10~15:00)
團體活動(二):週五第七節
(15:15~16:05)
週次 日期
參考主題
備註
參考主題
一 8/30
班會
班級自治
二
9/6
高一班會
生輔組
高一藥物濫用講座
高二菸害防制講座
高二班級自治
三 9/13
班會
教務處
班級自治
高二導師協助提醒學生勾選「課程學習成
果」及上傳與勾選「多元表現」截止日
四 9/20
班會
教務處
社團活動 1
高二導師協助提醒學生繳交學習
歷程「勾選確認單」截止日
五 9/27
社團活動 2
社團活動 3
六 10/4
班會
班級自治
七 10/11
10/9、11 全校第 1 次定期評量
生輔組(教師參加反霸凌研習)
八 10/18
高一中正操比賽
體育組
高一中正操比賽
高二班會(導師協助提醒學生進行
學習歷程「線上收訖明細」)
教務處
高二班級自治
九 10/25
校慶運動會預賽
體育組
校慶運動會預賽
十 11/1 社團活動 4(或運動會預賽雨備)
社團活動 5(或運動會預賽雨備)
十一 11/8
校慶運動會決賽
體育組
校慶運動會決賽
十二 11/15
高一 113-118 班進行
法治教育實體講座(介壽廳)
生輔組
健康中心
高一班級自治
高二交通安全實體講座
(活動中心)
高二愛滋防治講座(活動中心)
十三 11/22
高一班會
11/26-27 全校第 2
次定期評量
班級自治
高二人身安全講座
十四 11/29
社團活動 6
社團活動 7
十五 12/6
高一二性別平等講座
(數位暴力與跟騷法議題)
輔導室
高一二性別平等講座
(數位暴力與跟騷法議題)
十六 12/13
社團活動 8
社團活動 9
十七 12/20
高一二學習歷程檔案講座
(如何建置個人學習歷程檔案)
輔導室
高一二學習歷程檔案講座
(如何建置個人學習歷程檔案)
十八 12/27
社團活動 10
社團活動 11
十九 1/3
高一二生命教育講座
輔導室
高一二生命教育講座
二十 1/10
班會
班級自治
二十
一
1/17
1/16-17 高一高二第 3 次定期評量
高二於 1/17 期末評量後舉辦教育旅行行前說明會
※講座主題或行程如有更動,將於講座前公告
為強調主動學習,本校上課日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時間,均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
另定期辦理全年級或分段年級特色活動(生活教育輔導、社會情緒學習、勵志學習、年級團體活動)
可於團體活動時間實施。每學期奉核後,依計畫辦理
71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
高三團體活動實施日程
※講座主題或行程如有更動,將於講座前公告。
※講座期間,請導師隨班協助點名並簽到。
※高三團體活動(二)為學術性社團活動,由班級或校方安排學術課程或講座,
第六節學術性社團 18 次,第六節講座 2 次,共 20 次,需支付鐘點給任課或隨班老師。
週次 日期
團體活動(二)
團體活動(一)
備註
週五第六節(14:10~15:
00)
週五第七節(15:15~16:
05)
參考主題
參考主題
一 8/30
班級自治
班會
二
9/6
學術性社團 1
班會
三 9/13
學術性社團 2
導師協助提醒學生勾選「課
程學習成果」及上傳與勾選
「多元表現」截止日
教務處
四 9/20
學術性社團 3
導師協助提醒學生繳交學習
歷程「勾選確認單」截
止日
教務處
五 9/27
高三如何提交具個人風格之學習歷程檔案講座
輔導室
六 10/4
學術性社團 4
班會
七 10/11
10/9、11 全校第 1 次定期評量
八 10/18
學術性社團 5
導師協助提醒學生進行學習
歷程「線上收訖明細」
教務處
九 10/25
學術性社團 6
班會
十 11/1
學術性社團 7
班會
十一 11/8
學術性社團 8
班會
十二 11/15
學術性社團 9
班會
十三 11/22
學術性社團 10
班會
十四 11/29
學術性社團 11
班會
11/26-27 全校第 2 次定期
評量
十五 12/6
學術性社團 12
班會
十六 12/13
高三從產業發展趨勢分析思考科系選擇講座
輔導室
十七 12/20
學術性社團 13
班會
十八 12/27
學術性社團 14
班會
12/30-31 高三第 3 次定期
評量
十九 1/3
學術性社團 15
班會
二十 1/10
學術性社團 16
班會
二十
一
1/17
學術性社團 17
班會
1/18-20 114 年大學學科能
力測驗
72
73
74
75
76
77
臺
北市
立中
正高
中
1
13
學
年度
學生
活動
中心
集合
位
置圖
78
臺
北市
立中
正高
中
1
13
學
年度
學生
活動
中心
集合
位
置圖
79
臺
北市
立中
正高
中
1
13
學
年度
學生
活動
中心
集合
位
置圖
80
臺
北市
立中
正高中
1
13
學
年度
學生
活動
中心
集合位
置圖
81
臺北市立中正高中 113 學年度高一綜合活動選課須知
「社團課程」選填期程表」
上網選填時間:08/22(四) 17:00 起至 08/27(二) 20:00 止
時程 對象
時 間
流 程
高
一
新
生
初
選
第
一
階
段
選
填
高
一
新
生
8/22(四)17:00
│
8/27(二)20:00
請進入【校務行政系統】- >【選社作業】
9/02(一)17:00
於學校網頁公告選填結果與各社團人數餘額
高
一
複
選
第
二
階
段
選
填
未
選
社
完
成
之
高
一
新
生
9/03(二) 13:00
│
9/06(五) 13:00
請注意公告,選填落選與未選填者,改以 Google 表單進
行第二次網路選填,僅限有餘額之社團,並由人工分發。
9/11(三) 17:00
1.於學校網頁公告第二次選填結果。
2.如再次未選填或是未成功分發者,將由學務處為同學
依有餘額之社團逕行分發。
公告
9/13(五)
公告高一高二各社團上課地點
課程開始 9/20(五)
第七節 正式上課
※高一社團選填注意事項:
1. 請依序填入 10 個想要參加的社團,10 個志願必須填滿,且不可重複。
2. 分發成功條件:將由電腦排序分發,若未依規定選填將不予分發;第一次結果公佈
之後,已經分發完成之高一學生,上學期不能再改選,請謹慎考慮。
3. 若第一次選社團未上網選填者,將不會自動分發;第一次未獲分發者,可再進行第
二次網路選填,僅限有餘額之社團,並由電腦排序分發,如再次未選填或是未成
功分發者,將由學務處為同學依有餘額之社團逕行分發,不得有異議。
有問題請洽詢社團活動組莊孋晏組長(02)2823-4811 轉 350
82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 社團選社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一、高一學生設定學校信箱:
(一)請高一新生先用 google 登入學校信箱,以便登入校務系統後可以填寫信箱
(二)信箱帳號:
s 學號@stu.ccsh.tp.edu.tw
(如學號為 1120700,帳號即為 [email protected] )
(三)預設密碼:
ccsh@身分證後四碼
,可進去更改。務必牢記學號(可在
查詢)
二、臺北市高中二代校務行政系統
(一) 高一學生單一身分驗證帳號: ccsh+學號 (如學號為 1120700,帳號即為 ccsh1120700) 預設密
碼
:身分證字號後六碼。
(二)首次登入請更改密碼,email 請填寫中正高中信箱。
(三)高一新生選社連結:
https://sschool.tp.edu.tw/Login.action?schNo=423302
三、說明:
(一)請由臺北市單一身分驗證進入。
(二)驗證方式進入請看圖說明。
(三)上網選填時間:08/22(四) 17:00 起至 08/27(二) 20:00 止。
(四)選社注意事項:
1.選社請參考附件一:社團選社相關作業說明。
2.社團簡介請參考附件二:113 社團介紹。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83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社團活動注意事項
一、社團活動時間:
1. 本學期社團活動為週五15:15~16:05或是兩節連排為14:15~16:05(先完成打掃工作)
2. 07:00起至17:05止,為維護校園學習讀書氣氛,嚴禁任何會製造出聲響影響他人作息
的活動。
3. 18:00以後,除非經場地申請與師長核准,否則不可停留學校繼續活動。
4. 為維護校園安寧及勿影響下午課程,午休時間(12:30 ~ 13:00)各社團活動一律暫停,
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申請核可後方可實施。原則上須在校內外活動辦理之前一周前提出
申請且核可後,才准予活動。
5. 遇段考前一週週一起即暫停社團活動,以維護校園讀書氛圍。
二、活動申請
1. 校內:應在一週前提出申請,核可後舉行。
申請流程:申請人填表→社長簽名→指導老師簽名→社團活動組初審→場地單位核可
→總務處核可→社團活動組複審→生輔組會簽→學務主任、校長核可→影本印發社團
備查。
2. 校外:申請活動應至少於活動辦理一週以前提出申請,請備妥申請書及活動計畫書送交
學務處社團活動組審核。申請校外活動一律須檢附參加人員之家長同意書及保險證明。
(家長同意書及保險證明如無法同時送交,務必於活動出發三日前送交活動組複核。)
申請活動流程:(計畫書與申請表)送交指導老師審核→社團活動組審核→生輔組
會章→主任、校長核章→影本印發社團備查。
未經正式申請審核通過之活動,不得隨意舉行,如經舉發查證,將予社團幹部嚴
懲。
特別注意:各社團之成果發表務必於
下學期 6 月底前
辦理完畢,逾期本組恕不發函
協助場地借用。
84
三、聯合社辦管理:
1. 請於借用日期至少兩天前至學務處社團活動組登記借用時間,方能借用鑰匙。
2. 借用時段為每日中午12:00~12:30、放學16:05~17:05、17:05~18:00,若社團活動時間
超過18:00請至學務處社團活動組填寫校內活動申請單,並繳交家長同意書。
3. 團練室、學生討論室內請勿飲食,並維持整潔。使用後請將場地恢復原狀,並關燈鎖
門。
4. 若使用團練室、學生討論室過程中有損毀物品,該社團必須復原或者等價賠償。
5. 各社團辦公室除活動時間外,未經申請核可,不得以任何名義逗留社辦,尤其在上課
時間。
6. 若有違反使用規則,將停止該社團借用團練室、學生討論室一個月,並在社團評鑑中
登錄違規扣分。
四、整潔:
各社團應經申請後在指定場地活動,活動結束後應將場地打掃乾淨並恢復原狀。活動地
點在班級教室者,若有搬動桌椅務必復原,並不得動用任何班級物品,若有班級抗議,查證
屬實,則取消該社團之場地申請。使用場地若為專科教室或視聽教室,應特別注意器材管理
使用、鑰匙保管與場地維護等事項。
五、點名:
社團活動點名單每週五上課前到社團聯絡箱拿,由社長(或社團負責幹部)確實點名後,
請指導老師簽完名,務必於當日放學前交回學生事務處社團活動組。請指導老師協助親自點
名,未到者請在點名格上標明未到,若有點名不實者,該社幹部將受處分。
六、社團活動記錄簿:
1. 每週五上課前到社團聯絡箱領取社團紀錄簿,紀錄完成(請詳實記錄與點名)並請老師
簽名後,於課後送回學生事務處社團活動組。
2. 各社團應訂定設備及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公用物品器材,每學期初清點一次,確實登
記於社團活動記錄簿,並請指導老師監督列冊。
3. 經費之收支應詳列帳冊、保管單據,並確實記錄於社團活動記錄簿,請指導老師監督
列冊。同時於每學期向社員公佈,學生事務處有監督考察之則。
4. 社團經費由社員負擔為原則,除學校之補助外,非經學校之核可,各社團不得以任何
名義向外勸募。
以上各注意事項,若有不足之處,請參照學生手冊社團管理要點。
85
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綜合活動
開放選社社團總表
序號
課程名稱
113 開課
人數
113 高一
開放名額
1
儀 隊
50
20
2
管樂社
50
25
3
中文校刊社
40
20
4
合唱社
40
20
5
扶少團
35
15
6
中正之家
40
18
7
熱門音樂社
40
18
8
流行音樂社
40
20
9
嘻哈研究社
35
18
10
吉他社
40
20
11
烏克麗麗社
40
18
12
手語表演社
35
15
13
舞蹈研究社
40
18
14
熱門舞蹈社
40
18
15
韓國文化研究社
40
20
16
中正魔術社
35
18
17
動物友友教育社
30
15
18
漫畫研究社
40
18
19
日本研究社
40
16
20
繪畫研究社
40
16
21
大眾傳播社
35
18
序號
課程名稱
113 開課
人數
113 高一
開放名額
22
食品研究社
35
15
23
言義辯論社
40
18
24
推理研究社
40
18
25
模擬聯合國社
40
18
26
園藝社
40
16
27
生物研究社
40
16
28
地理研究社
40
16
29
英文研習社
40
18
30
資訊研究社
40
18
31
機器人研究社
40
20
32
多元藝術鑑賞
30
15
33
航空社
24
12
34
國術社
35
18
35
籃球社
40
18
36
排球社
40
18
37
棒球社
40
18
38
羽球社
40
18
39
桌球社
36
16
40
足球社
40
18
41
劍道社
40
18
42
滑板社
40
16
合計可供高一選社總額
742
86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113 學年度社團簡介
一.學生自治與服務性社團:
【本類社團為社團課時間外利用課餘時間運作,參加此類社團者學習歷程檔案列為第二社團】
社團名稱
學生聯合自治會
主席
謝其彤
社團介紹
嗨 學弟妹們好啊~我們是中正學生會七屆
想要讓你的高中生活有不一樣的回憶嗎!
想學些課本上不會教老師也不會講到的嗎?
那就加入學生會!
【主副席】帶領學生會,掌管各項事務,代表學生參與會議,主持本會各項
會議
【活動】負責各項活動事宜,使整體活動完成
【公關】與外校交流,建立友好關係
【學權】向校方提出學生意見,爭取各項權益等
【文書】負責整理會議紀錄,協助場地借用等
【美宣】專職活動主視覺和宣傳設計
【網管】經營管理社群帳號,照片攝影紀錄
【總務】管理學生會內經費收支,協助借用器材等
【社務】處理社團相關事務,協助辦理社團相關活動,主持社代大會
加入我們,除了維護學生權益之外,還能拓展人際關係,更可以了解到如何
規劃活動,處理事情和與人應對等能力,只要有興趣都歡迎來試試看~
歡迎追蹤我們的會帳@zzsa_7th 看更多資訊!
加入學生會充實你的高中生活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000 元
備註
學生會是一學生自治組織,其運作不占用社團活動時間,故學弟妹仍可參加
其他社團
87
社團名稱
中正司儀隊 ZZET
總負責人
莊媛淇
社團介紹
在中正司儀,我們會教導有關司儀的各項事務與訣竅。典禮的幕後事項我們
都會壹壹傳授給你,還能訓練你的口才以及應變能力!你會在司儀遇到可靠
的夥伴,和耐心教導的學長姐們,不用擔心有學長姐制,從零開始大家一起
學!不但可以拿到豐厚的公服時數,還能豐富學習歷程檔案,而且朝會不用
曬太陽喔!
誠摯邀請學弟妹加入司儀,和我們一起成為中正的助力吧。社練時間:平日
早上 7 點 40 到 8 點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00 元
社團名稱
糾察隊
社團介紹
糾察隊為任務型社團,是學校門面,每位隊員都有著熱心服務的精神。各隊
員秉持著校訓的精神:虔誠、勤奮、榮譽來為校付出,糾察隊大致上的勤務
是交通安全、支援學校相關活動(新生訓練、校慶、舞會、畢業典禮及會考
等服務工作)
。幹部們也會要求隊員的服儀、態度皆要成為同學們的表率。
完成每週的勤務和協助學校活動可得到許多的公服時數,另外表現出色、勤
奮者,每學期還可累積許多的獎勵,隊員們互相幫忙、支持,是一個有紀律
卻溫馨的組織。
備註
糾察隊為獨立於各社團之外的服務學習性社團,不佔用社團活動時間,故隊
員仍可擇一其他社團參加。
社團名稱
衛生糾察隊
社團介紹
衛生糾察隊,是由高一普通班的正副衛生股長、環保股長代表組成的團隊。
除了使校園環境整潔相關工作順利運行外,最終目標是希望衛生糾察成員能
成為衛教種子,具有正確環保觀念,懂得關心生活環境,就像種子一樣,在
未來某個時刻能發芽,將良好的觀念發揚光大。平日的主要任務為班級整潔
評分、校園環境巡查、支援校園環境整潔之相關事項、活動以及衛教宣導,
是衛生組重要的幫手,依執勤任務,分成以下幾組:
[評分組][文廣組]
[
機動組]
[回收組]
[午間巡邏組]
[健康中心]
[掃具間組]
。
加入後不但可以獲得衛生組的第一手消息,學校處理事情的方法,進行團隊
合作,並可依實際執勤時數核發公共服務時數,及獨一無二的中正高中衛糾
證書,
(需服務兩年)
。竭誠歡迎熱心服務、有心學習的同學一起加入衛生糾
察團隊,我們歡迎你!
備註
衛生糾察隊為獨立於各社團之外的服務學習型社團,其運作不佔用社團活動
88
時間,故為衛生糾察隊成員仍可擇一社團參加。
二.綜合性社團:
【101-118 班選修綜合活動課程(二)之新生皆須擇一綜合性社團參加】
社團名稱 01
儀隊 CCGOH
社長
柯紘宇
社團介紹
快速揮動的刀光,
旋轉飛騰的槍影,
如雷貫耳的掌聲,
眾所矚目的焦點——
大家好,我們是中正儀隊!
想學習與眾不同的技能嗎?
想穿著帥氣的隊服演出嗎?
不僅有滿滿的公服嘉獎,花錢也學不到的操槍技巧還能培養優雅的儀態;與全
台破百所外校交流?參與萬人圍觀的表演?來場兩天一夜的旅行?
無論哪個活動,絕對不容錯過!
青春不要留白,儀隊更加精彩!
學弟妹,加儀隊!
有各種問題都歡迎到 IG: ccgoh_tw 詢問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500 元
社團名稱 02
管樂社 CCWB
社長
陳睿豪
社團介紹
大家好 我們是中正管樂隊
相信各位對於音樂有興趣的學弟妹們一定很好奇我們樂隊。參加管樂這個大家
庭,我們將充實你們的高中生活,不僅可以學習到音樂的技巧,還能夠結交志
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分享音樂帶來的喜悅和成就感。加入我們,你將有機會參
加全國性的比賽,並且與我們一同在各種重要活動中為校爭光。我們期待有熱
情和才華的你來成為我們的一員,讓我們一起用音樂創造美好的回憶!
歡迎各位追蹤我們的 IG 社帳:ccwb_51st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2000 元
89
社團名稱 03
中文校刊社 ZZSM
社長
白寓嫻
社團介紹
想在社課中學習到許多關於刊物編輯的知識嗎?想實現你的文學創作嗎?
想獲得製作刊物的滿滿成就感嗎?加入中文校刊社,讓你一次擁有!
透過學長姐精心準備的社課內容與實際書寫編輯,對文字與刊物編輯有更
多的掌握能力。從無到有,將一本屬於中正,屬於你我的刊物作品盡善盡
美的呈現出來,除了創作編輯知識的吸收,也讓自己的高中生涯留下難以
抹滅的美好記憶!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元 600 元
社團名稱 04
合唱社 ZZCH
社長
何品妘
社團介紹
團結的力量將我們凝聚在此,願讓我們的歌聲在夕陽下為學校增添一
抹色彩!
熱愛唱歌的學弟妹們一定要來喔~~
這裡的成員都十分有熱情,學長姐們人很好的ㄛ~,我們沒有學長學姊制!可
以輕鬆和我們互動跟培養感情~
加入合唱社後會透過各種比賽和活動可以把小功大功賺的盆滿缽滿!
還可以認識不同族群動聽的歌謠文化,學習一般音樂課中學習不到的新知識!
ʕ •
ᴥ•ʔ
只要你願意加入,相信你也能在這裡得到巨大的收穫
٩(˃̶͈௰̀˂̶̶͈͈́) و
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加入我們,保證能充實你的高中生活( ´▽`)
有興趣的朋友也歡迎私訊我們的 IG:zzch_51th
社練時間:每週的社團時間和比賽期間的加練(可能是假日或是放學後,一個
禮拜大概兩天)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000 元
社團名稱 05
扶少團 ZZIC
社長
許心盼
社團介紹
大家好~我們是中正扶少!
扶少團,也就是「扶輪少年服務團」,顧名思義,就是一群青少年一起服務他
人的社團。在這裡,你除了可以獲得熱心服務他人的機會,還有許多有
好玩的活動等你參加!不想學期末一邊準備段考一邊擔心服務時數不夠?扶少
團讓你在參與活動的同時輕鬆把時數賺滿滿!害怕自己的學習歷程不夠豐富?
社課也會邀請社員們所感興趣職業講師來演講 增添你我的人生閱歷!
寒假更會舉辦偏鄉活動,豐富學習歷程檔案,也能使自己增廣見聞
扶少團讓你至少在服務學習上不用煩惱!
如果你也是充滿愛心的小天使的話,就加入我們吧!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250 元(每學年)
90
社團名稱 06
中正之家 ZZHV
社長
董道柏
社團介紹
上課上了一週累了嗎?中正之家是一個休閒的社團,大家可以帶著愉快的
心情,來到這裡好好放鬆一下吧!
在中正之家,我們會和你分享聖經故事、唱唱詩歌。此外,我們會找一些
已經出社會工作、或是在大學讀書的人,來介紹他們的工作、科系以及一
些人生歷程,讓你對這些工作,這些科系,能夠有更多的認識。歡迎告訴
我們你想要聽的內容,我們會盡力去幫你找到合適的人來講解~
中正之家歡迎你的加入!
不用繳社費喔 :D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0 元
社團名稱 07
熱門音樂社 ZZHM
社長
吳浩晴
社團介紹
熱愛音樂喜歡樂團的學弟妹,歡迎你們來加入熱音社~熱音的形式是樂團
,主要分成五個部(吉他、貝斯、鼓、主唱、KB)可以依照自己的興趣選
部,另外,來這裡除了可以學習新樂器之外也能更加了解樂團文化喔!最
最最重要的事,我們社團歡樂的氣氛,絕對是最好的選擇喔!不管有沒有基礎
都可以加入!我們都會盡全力教你們~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到我們的 IG 社帳
@zzhm_25th 詢問,歡迎各位學弟妹加入我們一起玩音樂~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000 元
社團名稱 08
流行音樂社 ZZPM
社長
李承育
社團介紹
歡迎所有熱愛唱歌的學弟妹們加入流行音樂社!無論你是對中文、西洋或
甚至是饒舌歌曲有興趣,我們都可以一步步的帶領你們前進,增進歌唱的
技巧和實力。社團的生活精彩豐富,我們會和內外校的社團合辦活動認識
彼此,也會有不少上台表演的機會可以爭取,只要你是對唱歌有熱忱,就
能夠加入流音這個大家庭,快來和我們一起享受玩音樂的樂趣吧!歡迎追蹤我
們的社帳 @zzpm_17th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500 元
社團名稱 09
嘻哈研究社
社長
許蕎安
社團介紹
哈嘍各位學弟妹們~這裡是中正嘻研
歡迎對 hiphop 有興趣的同學!
我們有教學經驗豐富且專業的饒舌歌手,帶著你循序漸進地認識和學習饒舌技
巧~
另有好玩有趣的饒舌遊戲活動,等著你愉快輕鬆地玩饒舌!
如果你是想多嘗試創作與上台表演的,也有成發、cypher 等活動等著你,希望
91
大家能在這裡輕鬆自在且玩得開心!
歡迎追蹤社帳@zzhc_.3nd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000 元
社團名稱 10
吉他社 JGC
社長
陳亞妍
社團介紹
大家好 我們是中正吉他 42 屆!
希望喜歡吉他或是喜歡表演對舞台有憧憬的學弟妹都可以參加吉他社,無
論是對吉他 0 基礎,還是單純好奇,學長姐都會耐心而且有熱情的指導你們,
而且學長姐人都很好~
高中只有一次,想在舞台上揮灑青春展現自我的學弟妹們加吉他!
吉他社就是一個溫暖的大家庭~加吉他不會後悔的!
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去追蹤社帳@jgc_42nd 或是加入我們的新生群!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000 元
社團名稱 11
烏克麗麗社 ZZUK
社長
蔡子嘉
社團介紹
大家好 我們是中正烏克第 9 屆!
想要學樂器怕沒基礎學不會嗎?或是怕器材很貴負擔不起呢?
那中正烏克絕對是你的好選擇!除了烏克的教學,喜歡唱歌也可以加入,還有
機會學習木箱鼓!
就算沒有基礎一樣能輕鬆上手,還有許多精彩的活動等你來參加!
但絕對不會忙到影響你的課業!
玩社團,也想兼顧課業,那中正烏克絕對是你的首選!
學弟妹快來加烏克!一起豐富你的高中生活!
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去追蹤社帳@zzuk_9th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600 元
社團名稱 12
手語表演社 ZZSLC
社長
戴妍妍
社團介紹
哈囉大家好!我們是「中正伏手」!
學弟妹們,想充實自己的高一生活嗎?喜歡跳舞,對表演有興趣嗎?
我們的演出方式是舞蹈再加上手語,讓表演更精彩!
舞風主要是 Hip hop 跟 Girlstyle,也有機會接觸到其他舞風!
我們的核心概念 family,就像是你們的第二個家,無論有沒有舞蹈基礎,學長
92
姊都會用心帶領大家,也會請專業的老師協助,不用怕會跟不上喔~
練習時間為一三五 12:05-12:30 和二四擇一 16:20-17:30,有任何事也都可以
請假,學弟妹們不用擔心!
加手語讓你在舞台上發光發熱!讓你奪得眾人目光!
有任何問題都歡迎私訊 IG 社帳 @zzslc_36th
期待你們加入這個大家庭!
學弟妹!加手語!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000 元
社團名稱 13
舞蹈研究社 ZZDC
社長
楊芯瑜
社團介紹
大家好~我們是中正舞研!
你對跳舞有興趣嗎?你想在舞台上發光發熱嗎?
不管你是否有舞蹈基礎,舞研都是你最好的選擇,我們會從基礎律動的學
習開始,再延伸分成 Locking 和 Girlstyle 兩種舞風,除此之外,還有機會接
觸到其他舞風。
在高中生涯裡,會有一群人和你有著相同興趣,一起培養出革命情感,是
件多麼幸福的事。
想在高中留下一段難忘的回憶嗎?
想成為帥氣的 locker 嗎?
想成為仙氣飄飄的仙女嗎?
學弟妹~加舞研!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000 元
社團名稱 14
熱門舞蹈社 ZZHP
社長
高巧薰
社團介紹
學弟妹們好~我們是中正熱舞@zzhp_24
我們社團的舞風是以帥氣的 HIP HOP 為主!不論有沒有舞蹈基礎都沒關係,只
要對跳舞有興趣,都歡迎你們來,大部分的學長姐也都是從零基礎開始的歐!
學長姐們會帶著大家一起進步,社課也會請專業的舞蹈老師來為我們上課,希
望弟妹在這裡能盡情享受跳舞,跳出自己的風格並站上理想的舞台!
我們的練習時間為中午 12:05~12:30 以及放學 16:15~18:00 有補習等其他狀況
也都可以請假不用擔心。各位帥哥酷妹們都來加中正熱舞~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000 元
93
社團名稱 15
韓國文化研究社 ZZKC
社長
陳盺澔
社團介紹
大家好我們是 中正韓研 14 屆
韓研平時社課會玩些韓綜、韓國文化、kpop 及韓劇相關的遊戲、製作韓國特色
食物等等,偶爾還會有隨機舞蹈的安排!
除了社課之外,我們也有很多機會能在校內外表演 kpop 舞蹈的機會
每次表演都可以選擇要參加舞組或非舞組
舞組通常是利用課外的時間(中午、放學)進行社練
沒有舞蹈基礎的弟妹也不用擔心,大家都會互相幫助,相信在一次次的表演中
能獲得很大的進步喔
熱愛 kpop 或跳舞的學弟妹一定不要錯過!
無論是喜歡追星或是嚮往在舞團上發光發熱的弟妹們,都歡迎你們加入韓研這
個大家庭,讓我們一起創造許多美好熱血的回憶!
就算志願沒有上也歡迎加入地社喔~
有問題可以匿名或私訊社帳 ” @zzkc14_ ”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800 元
社團名稱 16
魔術社 ZZMG
社長
簡瑋呈
社團介紹
大家好我們是中正魔術社 @zzmg_11th
想要知道魔術的秘密嗎?
想要學習到如同魔法般的魔術嗎?
歡迎學弟妹們都可以加進我們中正魔術,不管是已經學過魔術的,又或者是覺
得魔術表演很吸引人想要學習的,指導老師都會很有耐心地做教學和輔導,歡
迎同學們加入神秘的魔法世界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900(新生)/700(舊生)元
94
社團名稱 18
中正漫研 ZZCC
社長
陳亮宇
社團介
紹
各位學弟妹你們好!
這裡是中正漫研,不管你是對動畫抱有熱情,還是想沉浸於漫畫和小說的世界,
漫研社都為你敞開大門;在這裡你可以找到與自己興趣相同的朋友,我們的社團
主打高自由度,尊重每個人的不同喜好,社團內幾乎沒有固定的活動,可以讓你
放鬆的度過兩節課。
社費
預計每人收 100 元
社團名稱 19
日本文化研究社 ZZJPS
社長
謝侑庭
社團介紹
學弟妹們大家好!!!
我們是中正日研,我們社團主要的活動是和日本有關的,從日本的現實到
二次元,都是社團活動範圍。無論你是想深入日本的文化,想知道日本的
社團、旅遊、美食資訊,又或者是想知道有關於日本的的動漫,在這裡你都可以
了解到!所以喜歡日本文化、服飾、動漫和小說的,千萬不要猶豫,日研就是你
的最佳選擇,我們日研歡迎你們喔!!!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00 元
社團名稱 20
繪畫研究社 ZZAC
社長
黃筱雯
社團介紹
大家好 我們是繪畫研究社
歡迎對繪畫有興趣,想要盡情揮灑你的創意,或是想學習畫圖,交到興趣相同的
朋友的你們加入繪研!
不論初始的程度如何,在參與社團活動後,大家都能得到不同的進步
沒有學長學姊制,有任何的問題都非常歡迎詢問。相信大家一定能在社團裡交到
志同道合的朋友
歡迎到我們的 ig 了解更多:zzac11th_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0 元
社團名稱 17
國際品味美學社
社長
游孟芸
社團介紹
大家好,我們是國際品味美學社第 1 屆!
我們的宗旨是建立一個多元開放的環境,讓大家自由分享觀點。!在這裡可以輕
鬆找到有共同興趣的朋友~不用擔心耽誤課後時間,也沒有學長姐制!
社課會透過經典有趣的影視作品和文化風潮,帶你學習如何欣賞和解析!核心領
域包括影視、音樂和時尚,但話題不止於此,只要你想得到,不管是迷因或哲學
我們都可以聊!
還有,我們會主要經營 IG,製作內容/reels,把我們的觀點和品味傳播出去。
有興趣的話,歡迎追蹤我們的 IG 帳號@zztt_1th,加入我們的新生群進一步了解
我們的社團!期待你們的加入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0 元
95
社團名稱 21
大眾傳播社 ZZMC
社長
劉芸妤
社團介紹
夥伴好( ´ ▽ ` )ノ~ 我們是「中正•正中影心大傳社」!
歡迎對攝影、編劇、演戲、剪輯之類有興趣的人加入,在這裡你可以接觸到這
些,而且不需有專業背景就可加入。(
๑╹ω╹๑ )
學長姐們都很友善✌︎('ω')✌︎
對我們有興趣也可以到 IG 搜尋 @zzmc_27th 匿名詢問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500 元
社團名稱 22
食品研究社 ZZNC
社長
黃浩瑀
社團介紹
學弟妹哈囉~我們是第五屆食研!
想在社課中變身為一名廚師嗎?
嘗試自己做的美味料理
那你就要選擇食研社,讓我們一起動手做美食,創造令人食指大動的佳餚!
來吧!食研社歡迎你們的加入!
一起「吃」出美好回憶~
IG 追蹤 @zznc_5th ,有問題都可以來問喔!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500 元
社團名稱 23
言義辯論社 ZZDC
社長
曾靖傑
社團介紹
“邏輯學大概是自古以來就已經走在科學的可靠的道路了"
—節錄 康德<<純粹理性批判>>第二版序
如果有一趟旅程能夠享受一回充滿邏輯的思辯之旅;如果你曾有一場夢,夢中你
說出達到完整性、詳盡性、確定性和明晰性的話語。那麼這趟旅程,這次的美夢
成真就是加入辯論社。
歡迎學弟妹加入我們!一起走在可靠的道路上
也歡迎追蹤我們的社帳 @ccdc_17th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私訊詢問~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300 元
社團名稱 24
推理研究社 ZZSR
社長
林宇恩
社團介紹
大家好我們是中正推研!
想要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玩桌遊嗎?
想要輕鬆的看電影享受推理的樂趣嗎?
喜歡玩桌遊和看電影的你一定要來中正推研
各式各樣的遊戲等你來挑戰!
想要兼顧課業又想好好玩社團嗎?
那就快來加入中正推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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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追蹤我們的社帳@zzsr_10th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私訊我們喔~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200 元
社團名稱 25
模擬聯合國社 ZMUN
社長
程品潔
社團介紹
大家好!我們是中正模聯。
模擬聯合國的核心在於討論國際議題,和表達每個國家的立場,不只可以訓練你
基礎的英語表達能力、對話、社交能力,同時還能塑造多樣角度的世界觀。
對於認識世界、國際議題感興趣的同學,請把握加入模聯的機會,而純粹想交朋
友的同學,我們更歡迎你成為社團的一員喔!
藉由對議題的探討,相信你從不同層面上都能收穫良多,而且還能充實學習歷程
檔案!
想了解更多,歡迎關注我們的社帳 @zzsh_mun6th!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800 元
社團名稱 26
園藝社 ZZGD
社長
陳粤
社團介紹
學弟學妹好,我們是中正園藝社,想在匆忙的高中生活偶爾放鬆下嗎?
透過與植物的相處、栽培,學習讓我們與自然更親近,在高中生活留下些
不同的回憶,加入我們,開啟療癒系的高中生活。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00 元
社團名稱 27
生物研究社
ZZBSC
社長
陳以庭
社團介紹
各位學弟妹好呀
我們是中正生研@zzbsc_51
這裡可以學到很多知識
一般上課由學長姐授課給學弟妹
雖然生研被歸類在學術性社團
但我們也有團康活動、內外迎新能認識很多人
除此之外 課程有很多實作實驗 能有趣運用顯微鏡、解剖課也是排好排滿
如有感興趣的學弟妹可以加入社團 但如果會暈血的要再想想看哦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500 元
社團名稱 28
地理研究社
ZZGEO
社長
李昀融
社團介紹
大家好!
我們是中正地研!
想要在社課的時候出去玩嗎?
想要了解各種有關士林北投地區的人文知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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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一定要來地理研究社!我們的活動範圍不只在士林北投地區,有
時還會到新北等其他縣市去了解更多不同地方的歷史與人文,也會關心現在的環
保議題,如果你想更了解台灣這片土地,地研就是你的最佳選擇!
歡迎對地理研究有興趣的人加入我們!
也歡迎關注我們的社帳@zzgeo_18th~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800 元
社團名稱 29
英文研究社
ZZESC
社長
黃宜筠
社團介紹
哈囉學弟妹們!我們是中正英研~
英文不好沒關係 加進來和長姐一起學英文
我們會把英文融入在遊戲內 讓學英文不再那麼死板
另外,我們也會有許多活動,有些還可以認識其他學校英研的朋友 像是內迎、11
校聯合外迎、聯合舞會、聖誕節交換禮物、小主人小天使遊戲….等等有趣的活
動
想要玩社團但又不想花太多時間?來英研就對了!
有興趣的可以關注我們的社帳 @zzesc_12th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000 元
社團名稱 30
資訊研習社 ZZIS
社長
曾子恆
社團介紹
嗨學弟妹們!我們是資訊研習社!
想要了解最新的科技趨勢?
對電腦科學和程式設計充滿熱情?
不論是初學者或是已有程式設計能力基礎,我們都非常歡迎你的加入!
課程主要分成競程與程式開發,還會邀請業界的專業人士來演講!
我們也有許多團康活動,能認識許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合作,充實高中生活,
消除電腦科學枯燥乏味的刻板印象!
學弟妹~加資研就對了!
歡迎追蹤我們的社帳 @zzis_25th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300 元
社團名稱 31
機器人研究社 ZZRT
社長
張富傑
社團介紹
大家好我們是中正機研,一個充滿了光明與未來的天地 。想打造一台完美
的機器人嗎?歡迎加入我們,我們有著各種不同的領域,包括程式、繪
圖、機械操作、電路配置、結構處理、與贊助廠商溝通、美宣處理 ,只要
有興趣來這就對了,尋找你的專長,訓練你的才能,磨練你的技巧,為自
己的高中生活再添一絲色彩付出瘋狂吧!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000 元
98
社團名稱 32
動物友友教育社
社長
社團介紹
提倡動物有愛的服務性社團,包括尊重生命、動物保護、教育與宣傳、合作與倡
導,總體來說,宗旨在於創造一個更加和諧、可持續和尊重生命的世界,通過保
護動物和環境,提升社會的道德和文明水平。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元
社團名稱 33
航空社 ZZFC
社長
劉禹君
社團介紹
你想從小時候摺的紙飛機升級成自己削幾翼、自製手擲機嗎?
你想從兒時玩具飛機升級成動力飛行的遙控飛機嗎?
你想從用 WSAD 控制的線上遊戲升級成真正的飛行模擬器嗎?
你想隨時掌握飛行新知、了解目前的最新科技嗎?
航空社擁有一群從小飛到大的飛行頑童,能在社團帶大家透過有趣的活動,探
索飛行的樂趣與航空科技的奧秘!!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1000 元
社團名稱 34
國術社 ZZMA
社長
曹鈺琳
社團介紹
想要活動筋骨卻不想曬太陽曬到昏?
想要學習帥氣的武打知識經驗卻是零?
那歡迎加入國術社!
只要有心想練,不需任何器材,便可加入!
我們主要練北少林長拳和其他武術,也會練習擒拿術。
經過一段訓練,只要有願意會練習摔法。
也能在社課的 4:15~6:00 留下,
學習更多新知!
歡迎學弟妹們相邀一同加入!
IG : zzma_112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200 元
社團名稱 35
籃球社
社長
謝肇恒
社團介紹
學弟妹好!這裡是中正籃球社(是社團不是球隊喔
我們會酌收 50 元社費當作社團內比賽前三名的獎金(預定 3v3
不會全部都在打比賽,還是會有你們自由打球的時間啦
歡迎熱愛籃球的學弟妹加入!
社費
50
99
社團名稱 36
排球社 ZZVC
社長
王玟婷
社團介紹
學弟妹你們好!
我們是中正排球社,喜歡打排球、或是想要有固定運動時間的人都可以來
你不需要有高超技術,只要開開心心打排球就好,中正排球社歡迎喜愛排
球的你/妳加入喔!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0 元
社團名稱 37
棒球社 ZZBASEBALL
社長
胡義展
社團介紹
不分男女,不管有沒有基礎,只要對棒球有興趣,都非常歡迎加入社團~讓
我們透過練習,一起享受這項熱血的運動吧!
希望大家都有一副自己的手套(沒有也沒關係)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0 元
社團名稱 38
羽球社 ZZBC
社長
林恆聿
社團介紹
各位學弟妹好!
在高中繁忙的課業壓力下,希望能有自己的運動時間嗎?
喜歡羽球的人照過來!
無論你是初學者,或者有一定的羽球基礎
洛城羽球社誠摯邀請你們的加入!
讓我們一起愉快的打羽球吧!!!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300 元
社團名稱 39
桌球社 ZZTTC
社長
温宇濬
社團介紹
哈囉~學弟妹好!!
剛升上高一的你還在考慮參加什麼社團嗎?
不用花課外時間練習,讓社團以及課業兼顧!
不用頂著大太陽打球,不會曬黑也可以揮灑汗水!
沒有學長姐制,只需要和我們一起開心的打!
不瞭解桌球的你,也不用擔心,我們會教基本動作,讓你迅速的學會球!
愛打球的你趕快加入熱血桌球社一起開心的打球吧!!!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0 元
社團名稱 40
足球社 ZZFC
社長
陳雋叡
社團介紹
想不想像世界杯球星一樣,在球場上揮灑汗水呢?像 Messi 一樣行雲流水
的過人,像 Ronaldo 一樣倒掛金鉤?在社團中,我們主要是踢五人制足球
,相較於 11 人制,五人制更強調腳底拿球、傳球組織,節奏更快。不論你有沒
有踢過足球 只要你有興趣都可以一起來踢球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0 元
100
社團名稱 41
劍道社 ZZKD
社長
徐肇馡
社團介紹
想學習帥氣與優雅兼具的劍法嗎?想體驗刺激又熱血的武術格鬥嗎?
想抒發日常生活中的種種壓力嗎?那麼就趕緊加入我們中正劍道吧!
不管你/妳有沒有經驗,只要有心我們都會歡迎妳來加入這個大家庭
課程從基礎教起,不用擔心跟不上訓練內容重視安全,不用擔心受傷
學長姐們和藹可親,不用擔心被罵,有經驗者亦可找學長姐切磋或練習
中正劍道歡迎熱血的妳/你!!!
社費
預計每人收取 2000 元
社團名稱 42
滑板社 ZZSK
社長
薛亦宸
社團介紹
學弟妹們好! 我們是中正滑板社
滑板是一項既輕鬆又熱血且新穎的運動,無論是想來精進一些技術或者對
滑板完全沒有經驗但是卻有興趣的各位都可以來加入!
學長姐們都平易近人,不管有什麼技巧上的問題也都可以盡量發問!
若有其他疑問也可以到我們 IG 社帳詢問:zzsk_13th
社費
每人預計收取 500 元
101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中正操動作介紹
拍子 腳部動作
手部動作
右腳開始
前奏 1×8
A
(3×8)
1×8 原地踏步
A1 自然前後擺動
2×8
A2(畫圓)雙手由下往上(配合向上吸氣向下吐
氣)
B
(4×8)
2×8 腳跟前點
B1(握拳屈肘)手握拳由下往上屈肘
2×8
B2(雙手上推)
C
(4×8)
2×8 踏併步
C1(拍手)由體側平舉向胸前拍手
2×8
C2(招財貓)手握拳於肩上前後交替
D
(4×8)
2×8 麻花步
D1(手後拉)雙手平舉由前往後拉
2×8
D2(擦玻璃)雙手由側平舉向上劃一圈至另一側
E
(4×8)
2×8 V 字步
E1 自然前後擺動
2×8
E2(加手 V)高舉於斜前方 45 度並在胸前拍手
F
(4×8)
2×8 後勾腳
F1(手後拉)雙手平舉由前往後拉
2×8 開合跳
F2(開合跳)向上拍手
換左腳開始重複(B+C+D+E+F)
C2
2×8 踏併步(招財貓)
D2
2×8 麻花步(擦玻璃)
E2
2×8 V 字步(加手 V)
F2
2×8 開合跳(向上拍手)
換左腳開始重複(C2+D2+E2+F2)
C1
2×8 踏併步(拍手)由體側平舉向胸前拍手
A2
2×8 原地踏步(畫圓)雙手由下往上畫圓(上吸下吐)
102
教務處簡介
歡迎各位新生加入中正大家庭,以下簡介教務處各組業務:
教學組
格致樓
二樓
1.彙編學校行事曆。
2.課表排定、調代課。
3.教室日誌檢查。
4.週間課業輔導暨高三暑期輔導課。
5.課間巡堂。
6.辦理學生定期或不定期評量事宜。
7.學生寒暑假作業之彙整、公告事項。
8.規劃學生重補修相關事項。
9.各項國語文競賽、英文科競賽活動。
註冊組
格致樓
二樓
一、學籍管理方面事項
1.編班、選班群、轉班群作業。
2.學生註冊相關業務。
3.學生證製發、補發。申請在學證明事宜。
4.學生轉學、休學、復學、重讀相關事宜。
5.畢業證書製發及遺失補發。
6.更正學籍資料。
二、學生成績處理方面的事項
1. 定期評量、學期成績、補考及重補修成績處理及複查申請事宜。印發個
人成績單及獎狀。
2.中、英文成績單申請事宜。
三、辦理大學入學報名相關事項(含四技申請入學):
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大學繁星推薦、
大學申請入學、考試分發入學之簡章購買、報名作業、相關成績
處理及成績證明等。
四、其他方面的辦理事項
1.多元選修線上選課及編班。
2.就學費用減免之申請。
3.各項「獎」學金申請。
4.原住民族語認證考試事宜。
5.親子綁定相關事宜。
想想,如果上課時
間到了,老師卻沒
有出現,該去哪兒
尋求協助呢?
想想,你(妳)想
申請成績單,要到
哪裡辦理呢?
教務處之 1
103
教務處之
2
課務組
格致樓
二樓
1.新課綱課程計畫書、課程計畫填報、課程地圖。
2.高一及高三多元選修課程規劃與開課事宜。
3.學校日(親師座談會)規劃。
4.辦理課程諮詢輔導事宜之行政窗口。
5.辦理學習歷程檔案發表會、課程博覽會。
6.辦理 SIEP、高中優質化等專案計畫。
實驗
研究組
格致樓
二樓
1.辦理十二年課程綱要前導學校計畫。
2.辦理本校國際教育專案計畫(JDP、IFY、IBCP、IBDP)。
3.辦理國際(文憑)課程相關業務(包含升學、選課、課程等相關事宜)
之行政窗口 。
4.辦理國際教育活動之行政窗口。
5.各項教育實驗專案事項。
特教組
格致樓
美齡樓
二樓
1.無障礙校園環境之推動。
2.身心障礙學生輔導活動。
3.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請大家不要吝惜伸手幫助)。
4.辦理資源班、藝才班(音樂、美術及舞蹈班)各班工作及活動。
5.藝文相關活動~學校裡很特別的,我們有很多的音樂、美術、舞蹈活
動,有空大家”藝”起來。
設備組
格致樓
四樓
1.全校學生教科書採購發放。
2.數理及資訊科學科能力競賽。
3.辦理專案業務(高中均質化) 。
4.辦理創新科技課程(人工智慧AI學程)相關業務。
5.辦理科學教育展覽計畫。
6.各專科教室之管理。
7.各項設備之請購、請修及維護保養。
8.教學輔助設備借用及管理。
想想,教室內的
投影機故障,要
找誰問訊息呢?
想想,如果你的班
上有特教學生臨時
需要幫忙,該去哪
兒尋求協助呢?
想想,本校學生美
展、舞展和音樂會
的活動資訊,該去
哪兒取得呢?
104
註冊組溫馨提醒:
畢業條件
說明
一、符合下列情形者,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一)修業期滿,符合課程綱要所定畢業條件。
● 普通班:取得 150 個及格學分數,其中必修達 102 學分數,選修達 40 學分
● 藝才班:取得 150 個及格學分數,其中必修達 128 學分數,選修達 14 學分
● 體育班:取得 150 個及格學分數,其中必修一般科目達 80% (79 學分)專業
科目達 85% (43 學分)
(二)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二、修業期滿,修畢課程綱要所定應修課程,且取得 120 個畢業應修學分數,
而未符合前款規定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三、修業期滿,修畢課程綱要所定應修課程,未符合前兩款規定者,發給歷年
成績單,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注意,沒有肄業證書喔!)
學生成績
說明
一、定期評量注意事項
● 學生於定期考試時若須請假,相關請假規定及成績計算請參見本校「學生
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註冊組網頁【法令規章】)。
● 註冊組於每次定期評量前都會公告【缺考處理通知】,請同學務必留意重
要資訊,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二、如何取得學分
● 學生學期學業成績達及格標準之科目,授予學分。
一般生:以 60 分為及格。若學生學期成績達 40 分,但未達 60 分,可補考。
(其他身分別及格及補考基準若有不同,請見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
1.補考達及格基準者,授予學分,並依各類學生學期成績及格基準分數登錄。
2.補考未達及格基準者,不授予學分,並就原成績或補考成績擇優登錄。
範例 1:學生 A 為一般生,學生 A 高一上國文原成績 51 分,可參加補考。
若補考成績 70 分->學期成績登錄為一般生的及格標準 60 分。
若補考成績 56 分->學期成績擇優登錄為補考成績 56 分。
若補考成績 45 分->學期成績擇優登錄為原成績 51 分。
3.若補考仍未達及格標準,該如何取得該科學分?
(1) 請留意暑期重補修資訊,每學分 240 元,依教學組公告時間辦理重補修報
教務處之 3
105
名及繳費,請認真上課,用心學習,但重補修不一定會過喔!
(2) 補充說明,重修及格僅會取得該科目學分,並不會影響學期成績。學期成
績是以原成績或補考成績擇優登錄,也不能做學年平均。
學年學分
制
一、
學生學年學業成績達及格標準之科目,該年度各學期均授予學分;其各學期
成績仍以該學期實得分數登錄。
二、同一學年度各學期之課程類別相同(指必修/選修性質)
、科目名稱相同、
學分數相同者(需同時符合上述三個條件)
,則該科目學年成績可將上下學
期成績平均。
(範例)以高一數學為例,上下學期各為 4 學分 (一周有 4 節課)
若兩學期的學期成績分別如下(結算至補考後的成績)
若一上 66 分、一下 57 分,學年平均為 61.5 分,高一數學實得 8 學分。
若一上 55 分、一下 64 分,學年平均 59.5 分,高一數學實得 4 學分。
(請注意,學年平均分數算到小數點第一位,不進位到整數)
重讀
學生各學年度取得之學分數,經補考、重修及補修後,
未達該學年度修習總學分
數二分之一者,得重讀
。暑假期間註冊組會通知可重讀的學生,學生可申請重
讀,若選擇不重讀(繼續升級),因取得學分數過少,可能影響畢業資格。
缺課 1/3
零分
● 學生
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
,
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
零分
計算。
● 行事曆列公布缺課 1/3 零分名單之日期,學生若有疑義須於指定時間內洽
生輔組。
如果連續
缺課沒請
假…..
「學生於開學日後,
無故連續未到校超過七日
,並經通知而未於期限內回校辦理
請假、轉學或放棄學籍者,
視為休學
,學校應附具理由通知學生及其法定代理
人。」(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十七條)
註冊組提
醒事項
1.普通班 101-115 班學生尚未至校務系統進行「多元選修線上初選」的同學,請
盡快完成!
2.務必確實核對校務系統的個人資料
01 請同學登入校務系統
單一身分驗證登入,帳號: ccsh 學號
第一次登入者預設密碼:身分證字號後六碼
首次登入請更改密碼,email 請填寫中正高中信箱:
之前已登入過者請用自己改的密碼登入。
02.請確實核對照片(是否為本人)、行動電話、連絡電話、戶籍及通訊地址、家
106
長及監護人等,如須修正或補填請速洽註冊組。
03 若【基本資料】的行動電話上是家長電話,也請來註冊組增加個人行動電
話,未來報名大考時同學才能收到簡訊。
【給新生的綜合叮嚀】
最高目標:成為自己想要成為的人!
【階段一:高一階段】配合探索式選修課,希望大家像一塊海綿般大量吸收
各領域的精華,建構自己的學習風格與態度,為高二、高三鋪路。
(初期適應環境與高中課程,接著探索自己的興趣與留意各種生涯定向的
升學職涯資料,高一下將進行班群選擇)
【階段二:高二階段】透過班群的選擇,進入專業領域的精深課程,訓練自律
與時間管理,累積高三迸發的能量。
(成為學校的中堅份子,社團與課外活動豐富生活外,維持穩定的成績是
另一項平衡的挑戰!)
【階段三:高三階段】替自己出征,為自己的目標定向,透過讀書策略,
配合升學制度,替自己闖出一條屬於自己的路!
高中的畢業證書沒有想像中好拿,一定要很努力哦!!!
(建議把畢業條件先弄清楚,然後逐步往畢業的路前進)
請同學們養成瀏覽學校網頁的習慣,很多好康、好重要的訊息在裡面!
107
輔導室簡介
壹、認識輔導室
位置與空間:格致樓三樓
網站:
你/妳可以在網站上得到的重要資訊
網站 QR Code
➢ 高一選班群輔導資訊
➢ 畢業學長姊經驗傳承的面試考古題分享
➢ 認識大學學群重要網站
貳、輔導室的功能定位:學習輔導、生活輔導、生涯輔導
一、學習輔導:
(一)目的:培養良好的學習態度、學習習慣與學習方法。
(二)策略:1.辦理學習輔導週-認識學科學習策略
2.辦理學習歷程檔案講座
3.生涯探索與學習歷程工作坊
二、生活輔導:
(一)目的:增進學生的生活適應能力。
(二)策略:1.個別諮商與主題式班級輔導
2.性別平等講座
3.生命教育講座
4.家長成長團體工作坊
108
三、生涯輔導:
(一)目的:協助學生探索其能力、性向及興趣,以適性規劃個人生涯發展
(二)策略:1.實施教育與心理相關測驗
◆ 高一:新編多元性向測驗、大考中心興趣測驗
◆ 高三:大考中心大學學系探索量表
2.進行測驗結果班級解釋與個別諮商
3.高一升高二選課選組輔導
4.生涯週認識大學學群系列講座
5.大學暨技專校院多元入學宣導
6.大學暨技專校院「甄選入學」輔導
7.辦理大學入學「考試分發」選填志願輔導
8.模擬面試
9.高三產業趨勢分析講座
參、晤談諮詢預約
當你/妳進入中正的那刻,就已經擁有一位默默守護你/妳心理健康的輔導老師。無論是課
業、感情遇到挫折,或是對未來感到焦慮迷惘。當你想有個人能好好地聽你說話,陪伴你渡過
生命中難以獨自承受的打擊,協助你梳理累積已久無法消化的情緒,讓你更瞭解自己怎麼了,
幫助你成為那個你想成為的更好的自己。
◆ 預約方式:可直接至輔導室找班級輔導老師或寄 Mail 給輔導老師預約晤談時間
肆、輔導課程
◆ 高一:充實補強課程(每學期八週):以自我、生涯探索與選班群輔導為核心
◆ 高二:班級輔導(每學期兩次):涵蓋生涯、生命與性別教育、學習策略等主題
◆ 高三:生涯規劃(高三上學期必修課)、生命教育(高三下學期必修課)
伍、112 學年上學期高一重要輔導活動資訊
一、學生講座:
1. 學習歷程檔案講座
2. 生命教育講座
3. 性別平等講座
二、週系列輔導活動:
1、 辦理「學習輔導週」活動:
第一次期中考之後午休期間,安排學習輔導講座,邀請學科老師主講各該科正確之學習方
法與學習態度!
2、 辦理「生涯輔導週」活動:
第二次期中考之後午休期間,以 18 類學群、本校 6 班群為主軸,邀請大專校院講師、教
授,介紹學群、學系內涵概況及未來發展,提供同學對多元生涯探索的機會。
3、 辦理「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坊」活動:
利用課後時間舉辦線上學習歷程檔案相關主題工作坊,時間確定後會向同學宣傳,歡迎同
學屆時報名。
109
【校務行政系統】學生輔導資料填寫操作說明
各位同學好:
為簡化大家填寫紙本輔導資料卡的時間,請各位同學協助進入學校校務系統填寫學生輔導資
料。操作步驟說明如下:請同學先進個人校務行政系統後,點選左欄的 02【綜合資料】
,
【維護個
人綜合資料】
,此時右側欄位即會出現填寫項目,請同學完成以下四個部分。如果同學在填寫輔導
資料表的過程中,有疑問可詢問自己班上的輔導老師喔,如果系統問題亦可詢問學校資訊組。
輔導室
如何進入校務行政系統
(1)進入學校網站首頁下拉至校園 E 化服務
🡪點選校務行政系統
(2)進入校務行政系統頁面後點選臺北市單一身分驗證
🡪輸入帳號密碼即可進入個人校務系統
【帳號:ccsh+學號、密碼:第 1 次登入尚未修改預設為身分證字號後 6 碼】
110
★如果忘記密碼請進入連結填寫:https://reurl.cc/GA6M7d
(3)填寫資料說明 【學生線上】
>【02 綜合資料】>【維護個人綜合資料】
第一部分:家庭資料 【家長 1,家長 2,監護人,緊急聯絡人,兄弟姊妹,其他親屬】
(1)點選【家庭資料】即會出現【家長 1,家長 2,監護人,緊急聯絡人】部分
注意:姓名、職業、電話、國籍等欄位請務必填寫。每部份填寫完記得按【儲存】才算完成喔!
(2)【緊急聯絡人】請填寫姓名、關係及聯絡電話
111
(3)【兄弟姊妹】
(4)【其他親屬】:填同住的,或重要的親屬
(5)填寫【一年級時家庭現況】
112
第二部份:學習概況
第三部分:自我描述
113
第四部份:自傳
重要:每部份填完後記得要按存檔喔!
114
【圖書館重點工作報告】
"閱讀是一個靜謐的冒險,能讓我們領略到無數人生。"
— 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Malcolm Gladwell)
◆
圖書館服務
一、
本校圖書館一、二樓閱覽區、資料檢索區及書庫開放時間如下,開放時間同時受理借還
書作業。
一樓期刊
二樓書庫
週一~週四
上午 8:30 ~ 12:30 下午 13:00 ~ 18:00
週五
上午 8:30 ~ 12:30 下午 13:00 ~ 17:30
三樓閱覽室
週一 ~ 週五
上學日
下午 17:20 ~ 21:00
(遇調整放假、補課日則不開放)
段考前之
週六、週日
08:10 ~ 16:00
(開放第 1 閱覽室,遇國定假日則不開放)
⚫ 寒暑假期間:上午 8:30 至中午 12:00,下午 1:10 至 5:00。
二、
為鼓勵學生養成良好自主學習的習慣,圖書館三樓閱覽室提供舒適的自習環境,請鼓勵
孩子們多加利用。圖書館三樓閱覽室開放時間:
(1) 週一到週五(不含例假日或國定假日):17:20~21:00。
第四閱覽室開放申請固定自習座位。8 月 30 起開放晚自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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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固定座位的同學,可將書籍罝放於自己的座位。學期間,學生每週留校自習天
數,需達一半以上,未達規定將按週取消固定座位,將座位供登記候補同學使用。
自由入座區則可自由使用。
第一閱覽室於段考前一週開放,供學生自由入座自習。
(2) 段考前的週六、日:08:10~16:00。由警衛協助開關門,採學生自由入座,遇國定假日
停開。
三、
本館為推廣閱讀,辦理多項閱讀相關活動,包括小論文、讀書心得比賽、班級行動書
箱、主題徵文、閱讀講座等,內容豐富多元,請鼓勵孩子踴躍參加。每一次的參與,都將
留下成長的痕跡,109 學年開始中正高中推動電子書城,歡迎師生多加利用:
Hyread ebook 使用辦法
一、
適用期限:113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
二、
閱讀介面:
使用電腦登入 Hyread ebook 網站閱讀。
專屬 URL 入口:
https://ccshtp.ebook.hyread.com.tw/index.jsp
使用手機下載並安裝 HyRead 電子書 APP 後登入帳號閱讀。
Android 手機搜尋:HyRead 電子書。
iOS 手機搜尋:Hyread 電子書。
三、
注意事項及使用說明:
(3) 借閱期限及規則
種類
可借
借閱
天數
續借
時間
續借
天數
續借
次數
預約
冊數
電子書
5 冊
7 天
到期前
3 天
7 天
3 次
20 冊
電子雜誌
3 冊
7 天
到期前
3 天
7 天
3 次
10 冊
(4) Hyread ebook 使用手冊,可參考:
https://ccshtp.ebook.hyread.com.tw/resource/userGuide3.0_tw_ch.pdf
(5) Hyread ebook 常見問題:
https://ccshtp.ebook.hyread.com.tw/Template/RWD3.0/QA.jsp
四、
登入帳號:
教職員 / 學生中正高中信箱帳號,密碼請見信箱公告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讀者可以點擊上方書房,進入修改密碼畫面。
116
Hami ebook 使用辦法
Hami 電子報紙期刊流通(暑期)使用辦法
(1) 適用期限:113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8 月 31 日。
(2) 閱讀介面:
A. 使用電腦 PC 登入 Hami 書城網站閱讀。
專屬 URL 入口:https://hamibook.com.tw//event/member/ccsh
B. 使用手機下載並安裝 Hami 書城 APP 後登入帳號閱讀。
Android 手機搜尋:Hami Book 當期雜誌免費看。
iOS 手機搜尋:Hami 書城。
APP 說明頁:https://bookstore.emome.net/Homes/action/1/991
(3) 注意事項:
A. 使用者登入說明。
登入的機關名稱 : ccsh
登入帳號密碼:
教職員 / 學生中正高中信箱帳號密碼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如發生帳號、密碼錯誤,無法登入問題時,請洽中正高中圖書館讀者服務
組 02-2823-4811#720
B. 若使用手機 / 平板等行動載具閱讀,請先開啟定位服務,將您要看的報章雜誌、
書籍下載後,即可關閉定位離線閱讀。
C. 本服務每 2 小時將自動登出,請重新選擇即可再次使用。
117
118
認識中正高中校園~
中正高中 60 年傳統老校、新興科技、新社區匯流之地
一. 一分鐘掃描本校環境
(一)
校舍概況:
校舍概況
名稱
完工年度
層數
建物結構
主要用途
至聖樓、中正樓、美齡樓
64
5
鋼筋混凝土
辦公教學大樓
圖書館
64
4
鋼筋混凝土
圖書館
格致樓
66
5
鋼筋混凝土
辦公教學大樓
誠正樓
70
5
鋼筋混凝土
教室
學生活動中心
72
3
鋼筋混凝土
活動中心
莊敬樓
75
5
鋼筋混凝土
辦公教學大樓
藝德樓
76
5
鋼筋混凝土
辦公教學大樓
迎曦樓
108
4
鋼筋混凝土
辦公教學大學
(二)
全校地面積 75,582.91m²;北市公立高中之冠
(三)
全樓地板面積:41,352 m²;平均每生可使用的樓地板面積為 17.16 m²。
(四)
值得你(妳)走進的美麗校園
本校校園綠意盎然,幸福的中正人可以在校園角落裡發現各種新奇的動物、植
物,也有取得 IAAF 國際標準認證 400 公尺田徑場,可以讓同學們盡情揮灑汗
水;還有獨棟的圖書館、充滿藝術氣息的藝德樓、體育綜合教學的迎曦樓……
歡迎中正新鮮人用心體會。
119
二. 暑期校園施工
中正高中是有歷史的學校,為了讓全校學生能在更有品質、更安全的環境下學
習,每年暑假,學校都向教育局、教育部爭取經費,進行校舍修繕,也許在施工期
間,會帶來一些不便,但為了享受完工後更好的學習環境,請大家多多諒解。今年
暑假,共有七大項工程在校區內施作,請同學們在學校裡活動時,一定注意自己的
安全。
編號
計畫及工程項目名稱
預定完工日期
施工時間
(一)
中正樓及中美東西走廊屋頂防水修繕工程
113 年 8 月 20 日
45 工作天
(二)
中正樓樓板緊急工程
113 年 11 月 20 日
90 日曆天
(三)
生態池及周邊環境整修工程
113 年 8 月 10 日
限期完工
(四)
校園廣播系統設備(財物採購)
113 年 8 月 15 日
限期完工
(五)
震後損傷修復工程
113 年 12 月底
75 日曆天
(六)
介壽廳改善統包工程
113 年 8 月底
45 日曆天
(七)
新建綜合教學大樓工程
115 年 12 月底
810 日曆天
三. 學校周遭環境的大變動:北投士林科技園區開發
(一)
開發緣起
本區原為農業區,區內土地大部分雖仍為農業使用,惟部分農地已廢耕、閒置,或作為私人
苗圃、菜園,甚至作為汽車展示廠及保養廠、加油站、倉庫、工廠及私人住宅等使用。另基於本
區附近醫學研究資源豐富,且商業機能蓬勃興盛,具發展知識經濟及科技產業之條件,爰配合本
市產業發展策略,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善用本區產業發展環境、區位條件及實質環境,以
建立科技產業發展核心及地區整體發展架構,創造一結合生產、生活、生態等功能完整之科技產
業園區。
(二)
開發範圍
本案係依「變更臺北市基隆河以東、雙溪南北兩側地區主要計畫為北投士林科技園區案(區
段徵收範圍)」劃定開發範圍,包括雙溪、基隆河以北,磺溪以西,福國路延伸段以南,承德路以
東、文林北路以西所圍區域(其中中正高中、文林國小、堤防用地及洲美快速道路已徵收且都市
計畫未變更使用部分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開發總面積 90.24 公頃。
120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區段徵收土地使用分區圖(以上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三)
開發案對本校影響
目前正進行計畫周邊商辦工程、專案住宅工程等,本校已持續要求周邊施工廠商車輛配合本校
交通動線,避開上放學時段出入,並掌握施工進度及對本校之干擾情形,儘量降低施工所帶來衝
擊。
未來開發案完成後,本校周邊均為計畫道路,交通更加便利,生活機能完整、並引進科技產業
資源,結合科技園區國際化及資訊化特性,提供更多樣化、彈性化的課程設計,營造優質精緻的教
學與學習環境。
121
教官室簡介
1、 教官室介紹
2、 人員介紹
位置:格致樓
2F(教官
室、學務處共同辦公室
)
任務:校園安全維護
人員:主任教官
1 人、
一般教官
3 人
本質:以服務為取向
特色:帥氣軍裝、授課
兼學生輔導
未來:逐步轉聘為學務
創新老師
主任
教官
黃保山
(空軍)
(藍色軍服)
1.
許家銘教官
(陸軍、綠色軍服)
2.鄧文明教官
(陸軍、綠色軍服)
3.蔡尚達教官
(陸軍、綠色軍服)
122
貳、業務職掌
3、 工作項目
1、 全民國防教育授課:擔任全民國防教育必修課程講師,並協助報考軍校相關諮詢服務。
2、 校園安全工作維護:本校校安專線 02-2820-1934,24 小時專人接聽,協處學生問題。
肆、未來展望
全民國防教育工作推展
(必修學分、開設於高二學程)
校園安全維護
(交通及夜自習安全導護)
學生生活輔導
(高三輔導班、請假、生活輔導工作)
國軍人才招募、軍事院校報考及兵役問題協處
123
員生消費合作社的功能與說明
一、 如何消費
1. 加入合作社,成為預備社員:依合作社法規,每位新生須繳交股金 10 元成為
合作社學生預備社員。
2. 儲值消費:為提高結帳效率,合作社全面採用數位學生證悠遊卡儲值消費系
統,不接受現金直接消費。高一新生尚未領取學生證者,得暫時採現金消
費。每次儲值金額以百元為單位,同學至各部門儲值後,即可當場刷卡消
費。高三同學在畢業離校之前,由各班總務股長協助發還儲值卡內的餘額加
上股金10元與股息。
3. 注意事項:本校合作社之儲值金與捷運公司之儲值金存於不同的虛擬帳戶
中,無法混用。如遇數位學生證遺失或損壞時,原學生證悠遊卡內之合作社
儲值餘額,可轉移至其他悠遊卡繼續使用。
二、 合作社提供之服務及時間
1. 本校合作社設有販賣部、冷飲部、點心部及熱食部等,本著服務、健康、便
利之精神,提供學生各式餐飲,並宣導健康飲食觀念。開學後,各部門服務
時間及內容如下:
部門名稱
販賣時間
商品種類
一樓販賣部
7:40~8:10
早餐
7:40~15:15
1. 文具、制服、影印卡
2. 包裝飲料、餅乾
3. 加熱食物、點心、冰品
4. 環保餐具
四樓販賣部
9:00~15:15
1. 包裝飲料、餅乾
2. 加熱食物、點心、冰品
2. 上課時間,合作社不開放購買,敬請配合。
3. 合作社販賣之商品必須符合教育局與衛生局規範,故販賣品項有所限制。高中
124
校園販賣品項較國中豐富,同學購買時應考量食物熱量與健康。
三、 合作社盈餘
本校合作社由本校教職員工遴選出理事及監事,由理監事會監督及營運,確保
餐飲品質與安全,以合理之價格提供商品,各項代辦業務均由社會局及教育局
依法規範辦理,以服務社員為宗旨收取法定之代辦費用。所得之利潤,除維持
營運之必要成本或改善校內餐飲設施費用外,均依照法令規定,提供校內清寒
獎助學金、工讀金及提供各項班級活動獎勵經費等方式回饋給全體學生。
125
126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113 學年度高一新生宣誓
誓 詞
我是一位高中新鮮人,懷著學習的熱誠、謙卑的態度、
努力的意志、探索的精神,以及充滿活力、雀躍的喜悅心
情,來加入中正高中這個大家庭。
在這個大家庭裏,我願意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服從師長的指導,並成為一位好青年、好學生、好國民。
宣誓人員:謝 其 彤 謹誓
監誓人員:江
○
惠
○
真 校長
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26 日
127
(113.08.27 中正高中)
青年如何邁向成功?
主講人:李永然律師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中華民國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校友總會創會理事長、永然兩岸
法律事務中心創辦人、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
我於民國
62 年 6 月自士林高中(嗣後改名中正高中)畢業,學校的教導讓我獲益良多,踏入社
會也能有所發揮。我擔任中正高中校友總會創會理事長前後四年,看著母校學弟妹成長,滿心歡喜,
同時願就個人成長經驗分享。
萬事的最大資本即是「光陰」
。青少年擁有如此雄厚的資本,可累積實力、追逐夢想,但在這不
算短的逐夢之路上,是否能有足夠的智慧去善用時間、遠離誘惑;面對路中石子、荊棘,能有足夠勇
氣跨越,並靠著實力,在未來發光發熱?以過來人的經驗,想提醒青年朋友幾件事:
一、廣泛學習,充實才能:
在智慧與知識面前,人都是渺小的。
莎士比亞說道:
「智慧裡沒有書籍,就好像鳥兒沒有翅膀」
,
「閱讀」書籍,不僅能使人愉悅,增
加文采;它更是窺見世界之窗,可開闊心靈視野,即使眼界無所及,但心靈的「視界」卻能廣博、
有深度。知識的投資,永遠有最佳回收,但必須要用心體會、善加運用,才能轉化成自己的智慧。
而所謂「書」者,並不限於教科書,
「人」也是相當值得閱讀的一本好書,益友亦為益書。若能
廣泛閱讀、多方學習,同時將之轉化為己之所用,昇華內在的涵養,必是大大地有益;
「貧者因
書而富,富者因書而貴」就是這個道理。各行各業競爭異常激烈,人才濟濟,唯有真材實學者,
方能屹立不墜!「不停歇的學習」是維持競爭力的途徑!
二、立下目標,無畏向前:
學習是為了發掘潛能,行動則是為了將潛能發揮。一旦確立目標,只有往前,不做就永遠不會有
機會、不做就永遠不了解自己能力的界限。要堅持理想,為自己當個鬥士,困難的背後,總是穩
藏著通往成功的階梯。
夢想,是需要時間養護,需要時間來裝備自己前進的!必須了解,「成就」不是從一條為你築好
的、現成的青草路上而來,乃是從一條要你親手去開鑿的道路而來的。因此,面對再多的荊棘、
石頭,還是必須無畏向前。擁有毅力與決心,便會無往不利,意志永不屈服的人,沒有所謂失敗。
另外,夢想精彩而遠大,固然是好,但中途易感疲累,或受捷徑引誘。所以,不妨選定方向,擬
定計畫,分為中、長期目標,一步一步、穩穩地向前走,並勇於接受挑戰,夢想的輪廓必會隨著
距離的縮短而清晰。
三、講求方法,切實執行:
夢想可以遠大,但心不可狂傲高大,決定自己未來有多大成就,就在於實際執行的能力。
生活中有諸多事務紛擾,或許學業,或許情緒,若要在預定時間內完成已擬定的計畫,就必須講
求「方法」。要拋棄一朝一夕即可邁向成功的奢望,更要避免許多生活中不切實際的誘惑,並劃
定每段前進的距離、靈活妥善分配時間,有效率地執行,耐心踏穩每一步,循序而漸進,每完成
一個小目標,就會逐步把自己推向一個大目標,如此方能有效地達成目的。
四、知法守法,進退有據:
除了要求自己,並時時以身作則外,我也常與年輕人分享,
「為人不可率性任己意,處事不可草
率任己見」。因為,人是群體動物,故言行、舉動、與人相交等,皆受法律及道德規範,就如魚
與水一樣密不可分。
128
現今社會處處隱藏著誘惑,當持守端正自己的心志,
「知法守法,知法用法」
,勿人云亦云,尊重
自己,遠離煙毒、情色及不良場所。同時,對於週遭的人、事、物,當努力學習謙讓及包容之心,
並用和平彼此聯絡,勿讓意氣爭執凌駕於理性之上。
五、廣交益友,互相切磋學習:
「從人生中拿走友誼,猶如從生活中移走陽光」
;禮記也道:
「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人
生在各個階段、不同環境中,總是會與許多人接觸,甚或進而結交成友,彼此學習、分享生活,
開闊胸襟與視野。但「朋友」貴精不貴多,若結交益友,如入芝蘭之室般,久之亦能沾染其香。
益友之可貴在於彼此能以心相交,坦誠以對,互相切磋、砥礪;不僅為「益友」,更為難得「良
師」
。
有些青年擔心自己沒有朋友,因而濫交、成群結黨,一夥人閒蕩於不良場所,其實青年最重要的
事是學習、閱讀,累積自己的知識、開啟智慧,人有了智慧、心胸開闊了,必會展現不同的氣質
與魅力,自然不怕交不到朋友;更何況,朋友貴精不貴多,一定要擇友而交,遠離不正常的人,
接近誠實的人,並向他學習,成為惺惺相惜的真心朋友,才可為自己累積正向的「人脈」
。
六、兩性互動,尊重你我
學會「正確地」與人交往,包括兩性間的相處,是個人社會化、人格成長過程不可或缺的要素。
青少年在與異性交往時,可能會發生一些矛盾或挫折,進而影響情緒,常聽聞某些名校中,有不
少只會讀書考試而不善與人交往,尤其是不善與異性交往的學生,出現心理問題的概率很高,一
些人最終因情感問題而痛苦不堪,發生憾事。
兩性互動中,如何與對方適切地交往,以下有幾個應注意事項:1.真誠地與對方相處;2.彼此相
互體諒、尊重、不亂發脾氣;3.不荒廢學業;4.注意應有的禮貌;5.好好愛自己,有正確的自我保
護意識和自制能力。
七、網路、手機使用謹慎:
網路、手機已成為全民運動,它是吸取資訊最快速、最便捷的管道,也是現代人紓發壓力、交友
的虛擬去處。但是,無法事先有效地過濾良莠不分的資訊,也是網路潛藏的最大危機,提醒青少
年朋友勿聽信、盲從網路訊息,以免受害。
此外,網路也是殺傷力強大的武器,藉著其傳播快速、可匿名的特性,使得謠言紛飛,中傷他人,
青少年在網路上的言論要本於事實,不出妄言、污穢戲笑之語,更不得傳播謠言,
「隱惡揚善」
,
切勿輕易以身試法,才能避免成為網路的加害者或受害人。
八、善用時間、愛惜生命:
「人身難得今已得」,天地萬物我為人,了解為人的奧密與哲理,會發現有機會成為人是非常難
得的,青年應該把握機緣、善用時間,用來讀書、學習並培養良好的興趣。積極進取外,並要珍
惜生命,想想「螻蟻尚且偷生」這句古諺,螞蟻這樣卑微的昆蟲,也知曉珍惜生命,何況是萬物
之靈的人呢?時下有少部分青年人一遇到挫折、壓力,就選擇走上絕路,這不但愚蠢,而且是懦
弱的表現,更置家人師長的痛苦於不顧,是不負責的人生!
其實,困境也是一種學習,學習如何等待、如何避免急躁,若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緒,繼續向前行,
自然可以突破,形成「逆增上緣」
,更何況「天無絕人之路」
,上帝關了一扇窗,一定會開啟另一
道窗!
九、學習各種技巧:
青年正在成長,尚未踏入社會,藉著學習力尚強,還不必擔負重責之際,盡最大的努力學習各種
技巧,以備進入社會工作或成家之用!例如:培養洞悉的能力、學習溝通及嫻熟的語言表達能力、
熟悉電腦、網路、AI、培養快速而正確取得資訊的技巧、學習領導力、判斷力、執行力、培養演
129
講及寫作的能力……等等,另外還要培養「批判思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與他人合作的能力」
。
有了這些能力,將來在社會、在職場上必能得心應手,也可順利成功地創建自己的事業、組成一
個美滿的家庭。
十、培養國際觀:
台灣已進入二十一世紀,邁入全球化,但又因中美貿易對抗,而轉向「半全球化」
,台灣企業向
海外發展也不在少數,人才也開始進行跨國移動,因而目前一定要培養語言能力,並且放開眼界,
打開國際觀,才能培養自己未來的國際化能力。
十一、養成勤勞及惜福的習慣:
「業精於勤、荒於嬉」,偷懶會讓人一生庸碌、貧賤,一事無成。青年如能養成勤勞的習慣,凡
事動手學習,自然可以獨立,若一朝由順境轉為逆境,也能從容應付;反之,如果偷懶,事事仰
賴他人,只要環境變壞,就可能無法因應,導致困頓疲乏。
除此之外,人還要懂得惜福,惜福就要能節儉、不浪費。
十二、遠離煙酒、毒品,切勿賭博:
前面提到身體健康的重要,所以有害健康的東西不能接觸,若已上癮,一定要找專家協助斷癮!
例如「煙」傷害我們的肺、氣管;
「酒」傷害我們的肝;
「毒品」的危害更不在話下。青年身心正
在成長,自然不宜接觸,務必遠離,這才有助於自己的身體健康!另外,
「賭博」也不可取,過
去也有案例,自家中繼承大筆財產,卻因「賭博」而將家產輸光,成為敗家子!
「侵權舉報」
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