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4學年度國小一般智慧資優鑑定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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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北市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新北府教特字第 1131867694 號函訂定
壹、 目的
發掘一般智能資賦優異(以下簡稱資優)學生,以提供適當之教育安置及教育服務,充分發展
身心潛能。
貳、 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
二、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三、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
四、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實施辦法
參、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本府鑑輔會)、新北市
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國小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三、協辦單位: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主管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
肆、 實施對象
一、具資優特質且 113 學年度就讀本府主管公私立國民小學之二、三、四、五年級學生
※經本市鑑輔會通過,一般智能資優鑑定不得連續兩年申請,因此申請本次一般智能資優鑑定
未通過者,不得申請次一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優鑑定。
伍、 辦理項目
本府鑑輔會受理申請及核定項目包括:確認學生特殊教育資格、所需之特殊教育方式及其他相
關措施,說明如下:
一、特殊教育資格: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核定,另核發資賦優異資格證明書。
二、特殊教育方式:
經核定具一般智能資賦優異者,安置國民小學普通班,並依其需求提供下列資優教育服
務:
(一) 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
1. 就讀本市設有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之國民小學者,得於原學校就讀資優資源班。
2. 就讀本市未設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之公立國民小學者,得於指定時間內以不轉戶籍
轉學籍方式,轉學至指定之設班學校接受資優資源班服務。
3. 未來升學國中時,若戶籍地的國中學區為額滿學校,均須依《新北市立國民中學新
生分發及入學作業要點》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排序入學。
註:新北市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及入學作業要點第五條第二項:符合前款規定之新生,並有居住
事實者,且非寄居身分,依下列順序,分發入學至額滿為止:1、該校學區(含自由學區)學籍滿
二年之國小畢業生,且其兄弟姊妹就讀該校者。2、該校學區(含自由學區)國小畢業生,依學籍
設籍先後順序;若學籍設籍順序相同者,則依戶籍設籍先後順序決定之。3、非該校學區(含自由
學區)國小畢業生,依戶籍設籍先後順序。
(二) 資優教育方案
就讀本市未設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之公立國民小學者,得申請資優教育方案,或由
教育局安排資優巡迴輔導教師進行學生輔導與相關服務。
(三) 就讀本市私立國民小學者,僅核發資賦優異資格證明書。若欲接受資優教育,得依
戶籍轉學至所屬學區之公立國民小學,並視學校設班狀況提供相應之資優教育。
三、其他相關措施:縮短修業年限(另依該實施計畫申請)。
2
陸、 辦理方式
本鑑定作業流程如附件 1,重要日程如附件 2。其作業程序、作業方式及相關說明如下:
一、鑑定安置實施計畫公告與宣導:
(一) 本實施計畫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
https://gifted.ntpc.edu.tw/)及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校網站,由申請人
自行下載參閱。
(二) 初選評量說明會:113 10 02 日(星期三)18 30 分,於新北市資優中心頻
道(https://reurl.cc/6DVmvZ)線上首播。
(三) 複選評量說明會:113 11 27 日(星期三)18 30 分,於新北市資優中心頻
道(https://reurl.cc/6DVmvZ)線上首播。
二、鑑定安置作業方式與相關說明:
分初選評量及複選評量二階段辦理,達初選評量標準者,得參加複選評量。
(一) 初選評量:
1.申請時間及方式:
(1) 申請時間:113 10 07 日(星期一)09 時至 113 10 14 日(星期
一)16 時。
(2) 申請方式:請逕至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http://gifted.ntpc.edu.tw
申請。
2.申請流程:(請參考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報名操作手冊)
(1) 線上填寫申請資料:
A. 新北市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申請表
(附件 3):詳實填寫內容並上傳最近 6個月內脫帽正面半身 2吋照片
檔案(不可以生活照代替)。
B. 新北市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學習特質
觀察推薦表(附件 4):請於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填寫推薦人(父母親
友、指導教師或專家學者)之姓名及 email,系統將以電子郵件方式聯
絡推薦人線上填寫並於指定時間內回傳系統(逾時視同申請未完成,無
法下載繳費單)。
C. 新北市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特殊評量
服務申請表(附件 5):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本
市鑑輔會證明)或因突發傷病(請檢附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教學
醫院之診斷證明書)而有特殊評量需求者,請填妥本表。無則免附。
D. 身心障礙及處於偏遠地區,或因經濟、文化或族群致需要協助之資賦優
異學生得檢附一年內優勢才能相關學習檔案,提供本府鑑輔會綜合研判
參考。無則免附。
(2) 繳費:
A. 請家長於期限內自行於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
https://gifted.ntpc.edu.tw/)下載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B. 時間:113 10 16 (星期三) 09 時至 113 10 21 日(星期
一)23 59 分止。(逾時不受理補繳作業)
C. 地點:各大超商、ATM 轉帳,恕不接受現金繳費。
D. 說明:初選評量費為新臺幣 600 元(不含手續費,手續費由家長自
付),請依繳費單說明繳費,繳費後繳費憑證請妥善保存。評量費一經
繳交,不予退費。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低、中低收入戶或社會局核發之弱
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證明者得免繳費,請於申請鑑定時於新北市資優
鑑定報名系統上傳證明文件。
(3) 下載列印評量證:請於 113 11 04 日(星期一)09 時後逕至新北
優鑑定系統(http://gifted.ntpc.edu.tw)下載列印評量證並攜帶至評
3
量試場應試。評量證供初選評量及複選評量用,請妥善保存。
3.初選評量實施:
(1) 時間:113 11 09 日(星期六)上午。
初選評量時間
內容
08200845
完成報到手續
08500900
學生進場預備
09000920
施測說明
09201100
團體測驗
(2) 地點:依評量證指定初選評量地點接受評量,確切場地於 113 11 07
日(星期四)16 時公告於 鑑定承辦學校網站(附件 6-1)。
(3) 方式:團體智力測驗。
(4) 攜帶物品:評量證、2B 鉛筆、橡皮擦。
4.初選評量通過標準:
(1) 由本府鑑輔會依據學生評量表現,訂定通過標準。
(2) 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鑑輔會證明)及處於偏遠地區,或因
經濟(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低、中低收入戶或社會局核發之弱勢兒童及少年
生活扶助證明)、文化或族群致需要協助之資賦優異學生,其通過標準由
本府鑑輔會依特殊教育法第 46 條及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 22
綜合研判。
5.初選評量結果公告與通知:
(1) 時間:113 11 22 日(星期五)12 時。
(2) 方式:請自行上網查詢結果,另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及新北市資優鑑定
系統,並由原就讀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於 3日內轉交初選評量結果通知
單。結果公告 3日後如未收到通知單,請與本市國小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湯
老師(02-89791352 分機 604605)聯絡。
6.初選評量結果複查:
(1) 時間:113 11 26 日(星期二)09 時至 16 時。
(2) 地點:新北市國小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 247 號,
中正國中信義樓 506 辦公室,02-89791352 分機 604605
(3) 應檢附資料:
A. 初選評量結果通知單正本。
B. 貼妥雙掛號回郵郵資 43 元之標準信封 1個及回執聯 1張(請正楷書寫
學生姓名、郵遞區號、詳細地址等資料)。
C. 複查申請費用新臺幣 100 元。
(4) 說明:
A. 複查僅採現場申請,不受理通訊申請。
B. 複查申請以一次為限,程序由本府鑑輔會執行,家長不得要求參與複查
程序,亦不得要求親自翻閱評量內容。
(二) 複選評量:
1. 申請方式及時間:
(1) 申請方式:系統自動帶入初選通過學生資料,請家長於期限內至新北市資
優鑑定系統(https://gifted.ntpc.edu.tw/)下載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2) 時間:113 11 29 日(星期五)09 時至 113 12 02 日(星期一)
23 59 分止(逾時不受理補繳作業)。
(3) 繳費:
A. 地點:各大超商、ATM 轉帳,恕不接受現金繳費。
B. 說明:複選評量費為新臺幣 1000 元(不含手續費,手續費由家長自
付),請依繳費單說明繳費,繳費後繳費憑證請妥善保存。評量費一
4
經繳交,不予退費。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低、中低收入戶或社會局核發
之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證明者得免繳費,請於申請鑑定時於新北
市資優鑑定報名系統上傳證明文件。
2. 複選評量實施:
(1) 時間及地點:辦理期間為 113 12 14 日(星期六)起至 114 01
16 日(星期四)止。確切個別測驗日期、時間於 113 12 10 日(星期
二)16 公告於各鑑定承辦學校網站(附件 6-1
(2) 方式:個別智力測驗。
(3) 攜帶物品:評量證。
3. 鑑定通過標準:
(1) 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 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
(2) 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鑑輔會證明)及處於偏遠地區,或因
經濟(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低、中低收入戶或社會局核發之弱勢兒童及少年
生活扶助證明)、文化或族群致需要協助之資賦優異學生,其通過標準由
本府鑑輔會依特殊教育法第 46 條及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 22
綜合研判。
4. 鑑定結果通知:
(1) 時間:114 02 21 日(星期五)。
(2) 方式: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及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請自行上網查詢結
果。複選評量暨鑑定結果通知單於 113 02 21 日(五)前由本市資優
中心郵寄至原就讀學校,並由原校特教業務承辦人轉交。通過鑑定者另附
「資優教育安置同意書」。
5. 鑑定結果複查:
(1) 時間:114 02 25 日(星期二)09 時至 16 時。
(2) 地點:新北市國小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 247 號,
中正國中信義樓 506 辦公室,02-89791352 分機 604605)。
(3) 應檢附資料:
A. 鑑定結果通知書正本。
B. 貼妥雙掛號回郵郵資 43 元之標準信封 1個及回執聯 1張(請正楷書寫
學生姓名、郵遞區號、詳細地址等資料)。
C. 複查費用新臺幣 100 元。
(4) 說明:
A. 鑑定結果複查僅採現場申請,不受理通訊申請。
B. 複查申請以一次為限,程序由本府鑑輔會執行,家長不得要求參與複查
程序,亦不得要求親自翻閱評量內容。
三、就學輔導及安置適切性追蹤:
(一) 資優教育安置:
1. 114 03 07 日(星期五)09 時至 12 時,至鑑定承辦學校輔導處(室)
繳交「資優教育安置同意書」,由學校依意願及報到情形提供就學輔導。
2. 原就讀學校未設資優資源班但安置意願為資優資源班者,應依實施計畫伍第二
項規定於 114 07 11 日(星期五)前完成轉學手續。未於期限內辦理轉學
手續者,視同放棄轉學籍不轉戶籍至本市資優資源班之安置方式。
3. 學校須於 114 07 18 日(星期五)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https://www.set.edu.tw/)回報學生報到情形。
(二) 就學輔導:學校應於學生安置後一個月內擬定個別輔導計畫、召開相關會議,提供
學生適性之資優教育。
(三) 安置適切性追蹤:學校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評估安置適切性及填寫追蹤表件,向本
府鑑輔會回報學生適應情形及相關服務措施之適切性,本府鑑輔會依回報情形持續
5
追蹤及提供必要協助。
四、申復與申訴:
(一) 如對鑑定結果有疑義,請於各階段結果公告或收到複查結果通知之次日 20 天內
(含例假日),填具「新北市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申復書」提出申復,以限時掛
號郵寄或親送至本市國小資優中心(236012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 247 號),信
封上註明「申復書」字樣,並以「送達中心」(236012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 247
)當日為準,逾期不予受理(申復書下載網址:https://gifted.ntpc.edu.tw)。
(二) 如對申復結果有疑義,請於收到申復結果通知之次日起 30 天內(含例假日)向新
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02-2960-3456 分機 2642)提出申訴。如
對鑑定結果有疑義,應於收到鑑定結果通知書或複查結果通知書之次日起 30 日內,
向本市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教育局特教科,電話:02-
29603456 分機 2642)。
柒、 獎勵
鑑定安置協辦學校教師依據「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
17 項第 56款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辦理敘獎。
捌、 本實施計畫經新北市政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6
新北市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作業流程
附件 1
鑑輔會核定一般智能資賦優異資格
學校提供資優教育
非一般智能資賦優異
學校提供適性教育
未通過
初選評量
(團體智力測驗)
通過
申請鑑定/初選評量
未通過
通過
複選評量申請
複選評量
(個別智力測驗)
通知鑑定結果
非一般智能資賦優異
學校提供適性教
符合鑑定辦法16 條或第 22
不得申請次一學
年度國小一般智
能資優鑑定
7
新北市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1
實施計畫及
表件公告/下載
113 09 27 日(五)
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
https://gifted.ntpc.edu.tw/)及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
學校網站。請自行下載參閱。
2
鑑定說明會
113 10 02 日(三)
1830
於新北市資優中心頻道https://reurl.cc/6DVmvZ)線上
首播。
3
初選評量申請
113 10 07 日(一)
0900
113 10 14 日(一)
1600
請至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http://gifted.ntpc.edu.tw)登
入報名。
4
初選評量繳費
113 10 16 ()
0900 起至
113 10 21 ()
2359
請至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下載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銀行對帳時間約為 3~5 個工作天,系統設定每日寄送「繳費提醒通知」,如
已繳費則無須理會。對帳完成,系統會寄送「繳費對帳通知信」。
5
初選評量
(團體智力測驗)
113 11 09 日(六)
上午
評量證至指定初選評量地點接受評量,評量場地於
113 11 07 日(四)16 時前公告於鑑定承辦學校
站。
6
初選結果公告
113 11 22 日(五)
1200
下午 5時後請自行上網查詢結果,另公告於本府教育局
網站及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並於 3日內由原就讀學校
特教業務承辦人轉交初選評量結果通知單。
7
初選評量複查
113 11 26(二)
上午 9時至下午 4時,請攜帶相關資料至新北市資優教
育資源中心辦理。
8
複選評量
說明會
113 11 27 日(三)
1830
於新北市資優中心頻道https://reurl.cc/6DVmvZ)線上
首播。
9
複選評量申請
113 11 29(五)
0900
113 12 02 日(一)
2359
請至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下載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銀行對帳時間約為 3~5 個工作天,系統設定每日寄送「繳費提醒通知」,
如已繳費則無須理會。對帳完成,系統會寄送「繳費對帳通知信」。
10
複選評量
(個別智力測驗)
113 12 14 日(六)
114 01 16 日(四)
確切個別測驗日期及時間於 113 12 10 日(二)16
公告於各鑑定承辦學校網站。
11
複選結果公告
114 02 21 日(五)
1700
下午 5時後請自行上網查詢結果,另公告於本府教
局網站及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並 3日內由原就
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轉交複選評量暨鑑定結果通知
單。
12
鑑定結果複查
114 02 25 日(二)
上午 9時至下午 4時,請攜帶相關資料至本市資優教育
資源中心辦理。
13
繳交資優教育
安置同意書
114 03 07 日(五)
1200
經本府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學生,請於中午 12 時前至
定承辦學校輔導處(室)繳交「資優教育安置同意
書」。
14
辦理報到
114 07 11 日(五)
安置意願為資優資源班者,請依實施計畫伍第二項規定
報到。未於期內辦理轉學手續,視同放棄轉學籍不轉戶
籍至本市資優資源班之安置方式。
附件 2
8
新北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
評量證號碼
(受理學校填寫)
1141
特殊評量
服務申請
需要,請填寫申請表
不需要
照片黏貼處
(請黏貼可清楚辨識五官之照
片)
壹、基本資
學生姓名
性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出生日期
民國
家長姓名
(請親簽)
※未簽名恕不受理申請
與學生關係
聯絡電話
()
(公司)
(行動電話)
就讀學校
新北市
國民小學
國民()小學
特殊身分
□弱勢兒少 中低收入戶學生 □低收入戶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
特教類別: 鑑定文號:
是否曾做過個別智力測驗
□否 □是請填寫以下資料
施測原因
測驗名稱
測驗日期
原始分數
百分等級
□特教鑑定
□資優鑑定
□其他
□特教鑑定
□資優鑑定
□其他
評量證(此為範本,請務必在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下載列印
………………………………………………………………………………………………
新北市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評量證
評量證號碼:1141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讀學校:________________國民小學
注意事項
1. 初選評量場地、座位及相關事項將 11311 07
日(星期四)16 時公告於受理申請學校網站。
2. 為使評量流程順利,900 鐘響完畢後不得入場。
3. 參加評量請攜帶評量證、2B 鉛筆及橡皮擦。
4. 本評量證供初選評量及複選評量用,請妥善保存。
初選評量日期:11311 09 日星期六
初選評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選評量時間
內容
08200845
完成報到手續
08500900
學生進場預備
09000920
施測說明
09201100
團體測驗
評量項目
檢核人員簽章
初選評量報到
複選評量報到
複選評量日期:(_________日星期__
複選評量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複選評量報到地點:新北市__________
附件 3
(此為範本,請務必在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進行申請)
9
新北市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
學習特質觀察推薦表
學生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就讀學校
國民小學
推薦者
推薦者
與學生關係
任職單位職稱:
填表日期
民國
*建議本表由班級導師、家長或其他熟悉學生學習狀況者填寫。
填寫須知
本量表的目的,在提供學生學習特質的觀察資料,使本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
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能以更多元的方式了解學生能力,而不侷限於以紙筆測驗
或一、二次的評量結果來衡估學生的學習潛能。請推薦者能以平日觀察所得,來檢核
學生的能力,真實呈現學生平日的學習表現。每個項目檢核完畢,請推薦者將本量表
送出即可。
本推薦表第一部分為觀察量表,該表內共列有十項學習表現特質以供參考,每一
特質敘述之後均有五個選項,依照層次高低排列。第二部分為綜合能力表現具體事
實,請針對第一部分未能詳細反應之學生特質、學習情形、優勢能力等詳實描寫。敬
請推薦者就學生實際行為表現與題目相符的程度,勾選適當的選項:完全不符計 0
分,小部分符合計 1分,部分符合計 2分,大致符合計 3分,完全符合計 4分。本量
表總分最低得 0分,最高得 40 分。
例題:
完全 小部分 部分 大致 完全
不符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0 1 2 3 4
1.具有優異的推理表現 □ □ □ □ □
2.具有優異的各種基本運算能力 □ □ □ □ □
(此為範本,請務必在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進行填寫)
附件 4
10
第一部分、觀察表現
0
1
2
3
4
1.
記憶能力很好,較同齡同學記住更多資訊與細節
2.
理解能力優異,瞭解訊息、觀念與問題的速度快、深度佳
3.
分析能力優秀,有條理的邏輯思考且常有自己的看法
4.
綜合歸納能力良好,能組合不同概念產生更多想法
5.
推理能力優異,對於事物的線索有精準且獨到的看法,結合
多元且彈性思考的能力。
6.
評鑑能力優秀,對於各種任務、問題的處理歷程有較佳反應
7.
對學習及有興趣的事物抱持熱誠,能對一個領域以上的學習
具備比同齡學生更高的熱情且願意投入。
8.
學習相關技能良好,如語文、數學、自然、社會等領域的技
能或詞彙、計算、圖形、操作等的綜合技能。
9.
具備較高的好奇心,喜歡探究事物的根源。
10.
在一個以上的領域或興趣方面之學習成果明顯高於同儕。
觀察總分
第二部份、綜合能力表現及具體事實 ※請務必填寫※
請針對第一部分未能詳細反應之學生特質、學習情形、優勢能力等詳實描寫
第三部分、綜合以上意見,您是否推薦學生參加資優鑑(請勾選)
□非常推薦 □推薦 □無意見 □不推薦 □非常不推薦
11
新北市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
特殊評量服務申請表
受理
申請學校
國民小學
評量證號碼
1141
學生姓名
□男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出生日期
民國____年___月___日
緊急聯絡人
(關係:
聯絡電話
電話:
行動電話:
現就讀學校
新北市 國小
個案管理
老師
□導師 □資源班教師
姓名:
聯絡電話
電話:
行動電話:
繳驗證件
□鑑輔會證明
特教類別:
鑑定文號: ※請將影本貼於本申請表背面
□身心障礙
手冊/證明
※請將正、反
面影本貼於本
申請表背面
□身心障礙證明
鑑定日期:
有效期限:
重鑑日期:
障礙類別:
ICD 診斷:
級:□輕 □中 □重 □極重
□身心障礙手冊
鑑定日期:
換發期限:
重鑑日期:
障礙類別
﹝多障/其他障礙類別﹞:
級:□輕 □中 □重 □極重
□醫生診斷證明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歸還)
申請
服務項目
環境安排
□安排無障礙設施 (□一樓或設有電梯之評量場地 □無障礙廁所)
□安排適當座位或特殊桌椅
□安排獨立或人數較少的評量場地
時間調整
□提早 5分鐘入場。
設備使用
□擴視機(□自備 □評量學校準備)
□放大鏡(□自備 □評量學校準備)
□盲用電腦或點字機(□自備 □評量學校準備)
□自備 FM 調頻系統(搭配助聽器)
試題呈現
□放大 2倍之試卷
□試題轉成點字或語音檔
□現場語音誦讀
作答方式
□口述答案
其他需求
(請說明)
家長簽名
(此為範本,請務必在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進行填寫)
附件 5
12
新北市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
鑑定承辦學校一覽表
行政區
原就讀學校
鑑定承辦學校
板橋
分區
埔墘國小、莒光國小、江翠國小、文聖國小、新埔國小、文德國小、
海山國小、中和區光復國小
埔墘國小
實踐國小、板橋國小、國光國小、後埔國小、重慶國小、大觀國小、
中山國小、自強國小
實踐國小
土城國小、頂埔國小、清水國小、私立裕德實驗高中(小學部)
土城國小
廣福國小、安和國小、樂利國小、信義國小、福瑞斯特高中(國小部)
廣福國小
雙和
分區
中和國小、錦和國小、積穗國小、永平國小、私立及人國小、
私立竹林國小、私立育才國小
中和國小
興南國小、復興國小、景新國小、新店區新和國小
興南國小
秀朗國小、永和國小、秀山國小、頂溪國小、網溪國小
秀朗國小
新莊
分區
丹鳳國小、光華國小、裕民國小、民安國小、國泰國小、樹林區三多國小
丹鳳國小
思賢國小、榮富國小、昌隆國小、中信國小、昌平國小、頭前國小、
興化國小、豐年國小、新泰國小、新莊國小、中港國小
思賢國小
林口區、八里區各國民小學、私立聖心國小、康橋國際學校(林口校
區)、馬禮遜美國學校(國小部)
林口國小
泰山區、五股區各國民小學(更寮國小除外)
同榮國小
三重
分區
光榮國小、厚德國小、三光國小、光興國小、三重國小、五華國小、
碧華國小、正義國小
光榮國小
二重國小、集美國小、永福國小、修德國小、重陽國小、興穀國小、
五股區更寮國小
二重國小
蘆洲區各國民小學
鷺江國小
三鶯
分區
板橋區沙崙國小、板橋區溪洲國小、樹林區各國民小學(三多國小及桃子
腳國中小除外)
樹林國小
鶯歌區各國民小學、三峽區各國民小學、桃子腳國中小
鶯歌國小
文山
分區
新店國小、北新國小、直潭國小、屈尺國小、青潭國小、雙峰國小、
龜山國小、坪林區及烏來區各國民小學、康橋國際學校(青山校區)
新店國小
中正國小、大豐國小、雙城國小、安坑國小、達觀國中小、石碇區及深坑
區各國民小學
中正國小
淡水
分區
淡水區、三芝區、石門區各國民小學
淡水國小
七星
分區
汐止區、萬里區、金山區各國民小學
汐止國小
瑞芳
分區
瑞芳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各國民小學
瑞芳國小
附件 6
13
新北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
鑑定承辦暨資優資源班設班學校資訊
行政區
設班學校
學校地址
學校電話
板橋
分區
埔墘國小
新北市板橋區永豐街 42-8
2961-6690 250259
實踐國小
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 93 51
2953-1233 151153
土城國小
新北市土城區興城路 17
2270-0177 841844
廣福國小
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一段 127
2262-6782 500502
雙和
分區
中和國小
新北市中和區中和路 100
2249-2550 250251
興南國小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一段 135 24
2942-2349 840842
秀朗國小
新北市永和區得和路 202
2942-0451 53015304
新莊
分區
丹鳳國小
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七段 437
2903-5355 141143
思賢國小
新北市新莊區自立街 229
2998-0443 840843
同榮國小
新北市泰山區公園路 33
2296-8551 130131
林口國小
新北市林口區林口路 76
2601-1010 840843
三重
分區
光榮國小
新北市三重區介壽路 32
2973-0392 400402
二重國小
新北市三重區大有街 10
2984-6446 170171
鷺江國小
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 7
2281-9980 94029405
三鶯
分區
樹林國小
新北市樹林區育英街 176
2681-2014 841842
鶯歌國小
新北市鶯歌區尖山埔路 106
2679-2038 242
文山
分區
新店國小
新北市新店區新店路 2
2910-3483 740741
中正國小
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 36
2912-5432 840842
淡水
分區
淡水國小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路 160
2621-2755 138207
七星
分區
汐止國小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二段 313
2647-7271 400403
瑞芳
分區
瑞芳國小
新北市瑞芳區中山路 2
2497-2058 140142
附件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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