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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料】
6. 問:我要繳交那些資料?
答:詳見實施計畫各管道申請表檢附資料欄。
管道一申請表(表件A)在附件第 14 頁,請填妥後繳交所需表件,委託就讀學校輔導處特
教組報名。
管道二(表件B)、管道三(表件E-1、E-2)家長可自行或委託學校透過新北市資優鑑定
系統報名,報名方式詳見系統操作手冊。
7. 問:觀察推薦表(表件A-1、A-2)要找誰填?會影響評量結果嗎?
答:觀察推薦表由「熟悉孩子特質者」填寫,可以是導師、相關科目的老師或是家長。
觀察推薦表不列入評量成績計算,僅供委員參酌及未來通過鑑定後教學輔導參考。
8. 問:(管道一)孩子出國參加某項競賽得獎,請問有採認嗎?
答:除實施計畫附件五所列採認及不採認獎項外,依獎狀上主辦單位判斷。無論全國性或國際性,
皆須是「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單位」主辦,民間基金會、協會辦理之競賽一律不採認。
9. 問:(管道一)孩子作品刊在學術論文集,佐證資料要交整本論文集嗎?
答:申請時請繳交封面、目錄、及該份作品影本,並攜帶論文集正本,正本驗畢歸還。
10. 問:(管道二)學習檔案是老師幫我準備嗎?
答:各項申請資料應「由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備妥」後,向學校提出申請。
可以參考第 31 頁表件 B-1 自我檢核表,或向相關教師詢問。
11. 問:(管道二)我要怎麼準備學習檔案?
答:以現有、符合申請類別、且最能說明孩子具該類學術潛能之三年內相關學習歷程資料,如專
題報告、實作作品、競賽成果……等。內容擇要,不限樣式,可為文字、照片、影片、簡報等,
以書面、光碟或隨身碟繳交或上傳至鑑定報名系統。
※不需要特別額外製作精美檔案※
12. 問:(管道二)沒有檔案、檔案不多,會被扣分嗎?
答:沒有任何學習檔案,應申請管道三。學習檔案為申請管道二的必要文件。
學習檔案不多,可以選管道二或管道三,擇最有利的管道。
申請管道二的學生,通過測驗標準即通過鑑定,不會再檢視檔案;臨界測驗通過標準者,會
進一步檢視學習檔案,有機會因學習檔案中呈現之學術資優特質而通過鑑定(相同成績在管
道三則不會通過性向/能力評量,也沒有機會進入實作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