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3年度國小教師聯合甄選簡章附件目錄

pdf
2.63 MB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
簡章附件目
附件一: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網路報名流程表
附件二: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網路報名繳費須知
附件三:桃園市國中小符合相當於 CEFR 語言參考架構 B1 B2 級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
標準參照表
附件四~1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試場規則
附件四~2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禁止攜帶穿戴式裝置說明
附件五~1: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初試試題建議答案-疑義申請說
附件五~2: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初試試題建議答案-疑義申請表
附件六: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聯合甄選分發初試成績複查申請單及通知單
附件七: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複試報考切結書(尚在申辦教師
證書及申請換發教師證書之考生使用)
附件八: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聯合甄選分發口試及試教補充說
附件九: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聯合甄選分發複試成績複查申請單及通知單
附件十: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初試成績複查委託書
附件十一: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複試成績複查委託書
附件十二:桃園市國民小學合聘專任輔導教師實施計畫
附件十三:桃園市代理教師服務成績優良證明書
附件十四:擔任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或本市
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服務證明書
附件十五: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複試)試教單元總表
附件一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
網路報名流程表
Step 3
列印繳費單
Step 1
申請系統帳號與密碼
Step 2
選填甄選類別
與填寫報名表
Step 4
ATM自動繳款機繳款
(臺灣銀行,銀行代
碼:004
Step 5
等待審核確認繳費
與列印准考證
1. 進入報名網站,點選[報名系統][首次填寫報名資料],輸入[
入帳號][電子郵件信][密碼][確認密碼],申請系統之帳
號與密碼。
2. 此帳號與密碼可提供登入系統、填寫報名資料、查詢報名狀態、列
印繳費單、列印准考證與查詢成績,請務必妥善保管。
1. 報名時間:113 510 8時至 515 18 時止
2. 選擇報名甄選類別並同意切結事項後,填寫報名表並點選[送出]
鈕。
3. 請正確填寫相關資料欄位
4. 具有原住民身分或符合身心障礙資格者請務必勾選相關欄位。
資料務請填寫正確,若有錯誤自行負責
點選報名之甄選類別,再點選[列印繳費單]輸出列印。
申請免經初試者須完成網路報名甄選類別,不必列印繳費單。
1. 按照繳費單說明完成繳費,繳費後請將交易明細表或繳費收據留存
備查。
2. 繳費期間:113 510 8時至 515 23 59 分止,繳交
初試報名費新臺壹仟伍佰元整。 不含手續費
3. 考生欲申請初試加分、免經初試或考場特殊需求服務,請於 113
510 8時至 516 12 時止,上傳相關審查資料
4. 請考生注意:
(1) 繳款單上的「繳款帳號」為應考人專屬之繳款帳號,請勿借他人
使用,或多位應考人共用一組轉入帳號。
(2) 因繳款帳號是唯一且具有檢核機制,所以如果匯入錯誤的轉入帳
號、金額或超過繳款期限,交易將無法成功。
(3) 一經轉帳繳費成功,不得更改報名相關資料或以任何理由要求退
(交易明細表請務必留存與確認繳費完成
(4) 跨行匯款需由應考人負擔轉帳匯費(依各行規定)
(5) 免經初試資格審查未通過須於 113 523 日中午 12 時前
至文化國民小學總務處出納交初試報名費(現金)後,方可
參加初試。
1. 俟會計組審查繳費無誤後,將自動核發准考證號。
2. 自行上網下載印准考證日期:自 113 516 8時起
附件二
桃園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
網路報名繳費須知
1.持金融卡至自動櫃員機(ATM)辦理轉帳繳費者,請先確認金融卡具有轉帳
功能後再進行轉帳繳費(注意:若干金融機構於 91 年後受理申請或更換之
金融卡,除客戶提出申請外,並不具有轉帳功能)。
2.辦理轉帳繳費者如欲確認金融卡是否具有轉帳功能或欲申請金融卡轉帳功
能,請逕洽金融卡原發卡機構辦理(若因金融卡不具轉帳功能致無法報
者,一律不得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3.各金融機構已自 95 3 1 日起全面停止「磁條金融卡」跨行交易,考生
須持「晶片金融卡」才能進行跨行轉帳交易。
4.使用 ATM 辦理金融卡「非約定帳戶」轉帳, 94 6 1 日起單日轉帳限
額更改為 3萬元,請考生繳費時特別注意!若當日轉帳總額已超過 3萬者,
請逕至各金融機構櫃台辦理繳費。
5.ATM 轉帳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備查,如「交易金額」欄或「手續費」欄(持
臺灣銀行金融卡至臺灣銀行 ATM 轉帳免手續費)沒有出現金額或帳戶餘額沒
有扣款者,表示繳款失敗,請依繳費方式再次操作以完成繳款。
6.繳款時如銀行代號和繳款帳號均輸入無誤但仍繳款失敗時,請向開戶銀行確
認持有的金融卡帳號是否具有轉帳功能。
7.繳費期間於銀行營業時間外辦理轉帳繳費時,若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
出現「次營業日入帳」之訊息,請仍選擇同意並完成轉帳繳費作業,但請注
意最後繳費時間截止時間,逾時則系統將不接受繳款
附件三
本表用於英語專長教師資格認定及英語能力加分
桃園市國中小符合相當於 CEFR 語言參考架構 B1 B2 級之各項英
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
符合相當於 CEFR 語言參
考架構 B1 級以上英語檢定
符合相當於 CEFR 語言參
考架構 B2 級以上英語檢定
考試
項目
中級複試通過
中高級複試通過
聽說
讀寫
聽說
讀寫
均須
符合
標準
聽力 275 閱讀 275
口說 120 寫作 120
聽力 400 閱讀 385
口說 160 寫作 150
聽說
讀寫
聽力 9 閱讀 4
口說 16 寫作 13
聽力 17 閱讀 18
口說 20 寫作 17
聽說
讀寫
B1 Preliminary
B2 First
聽說
讀寫
聽讀 140-159
說寫 B1
聽讀 160-179
說寫 B2
聽說
讀寫
聽說
讀寫
4.0
5.5
聽說
讀寫
筆試總分(含聽力、用法、
字彙與閱讀)150-194
口說 S-2、寫作 C
筆試總分(含聽力、用法、
字彙與閱讀)195-239
口說 S-2+、寫作 B
聽說
讀寫
備註:
1.參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附表一「公務人員特種
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英語檢定測驗名稱。
2.普通班英語專長教師資格,符合相當於以上 CEF 語言參考架構之 B2 以上英檢者。
3.英語能力加分(普通班英語專長教師除外)符合相當於以上 CEFR 語言參考架構 B1 B2
級者,且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加分採認期間:110 11日~113510 日止)
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符合加分資格
4.成績資料參考:
(1)全民英檢(GEPT)、外語能力測驗(FLPT)-- LTTC 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2)(TOEIC)托福 iBT 測驗(TOEFL iBT)-- ETS 區代限公
司。
(3)劍橋五級英語認證(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檢測(Linguaskill
Business)、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檢測(Linguaskill General)、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英國
劍橋大學語言測評考試院。
附件四~1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試場規則
第一條 應考人於每節考試時應遵守本規則之規定。
第二條 應考人應於每節考試預備鈴鈴響時就座,不得翻看試卷或提早作答。規定考試時間開始
除第一節 20 分鐘內得准入場第二節逾時 5分鐘概不得入場應試每節考試開始後,
40 分鐘內不准出場。
第三條 應考人務必攜帶准考證(上傳證件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駕健保 IC
護照,且須於有效期限內)正本,以備查驗,未攜帶齊全者該科不予計分。
應考人應依座號就座,應將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置於桌面左前角,以備核對:並自行檢
查答案卡上之號碼、類科、科目及試題之等別、類科、科目等有無錯誤,如發現不符,應
即告知監試人員處理。
第四條 非應試用品(如發聲設備、行動電話、呼叫器、PDA、智慧型穿戴裝置、參考書籍、紙張
及個人物品等)一律放置於試場前後方,不得置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帶,
違者扣分。
第五條 文具自備,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有關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須事先報准並經檢
查,方可使用。
第六條 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任何舞弊行為。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
互作弊事實明確者,取消考試資格。
第七條 作答完畢後必須將答案卡和試題卷一併送交監試人員,然後離場,屆時未交者一律收卷。
第八條 考試結束鐘(鈴)響畢,監試人員宣布考試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待監試人
員收卷、收卡並確認無誤後方可離場。
第九條 答案卡及試題卷不得攜出試場,違者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第十條 答案卡須用黑色 2 B 鉛筆劃記,修正時需用橡皮擦將原劃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
(帶答案卡上不得書寫姓名座號,也不得做任何標記,或在答案卡上顯示自己身分
違者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答案卡如有劃記不明顯或污損等情事,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一條 應考人繳卷時,應將入場證件隨身攜帶。
第十二條 扣考扣分應由考場監試人員提出,經教師甄選聯合服務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後,提請主任
委員簽署後辦理。
第十三條 試場及試區附近,如發現有妨礙試區安寧、擾亂考試秩序或影響考試信譽等情事,應予取
締,其情節重大者,應移送法辦。
第十四條 如遇空襲警報、地震等,應遵照監試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
第十五條 有關違反考試規則之處理方式,遵照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甄選分發違反試場
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辦理。
附件四~1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甄選分發
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
類別
違反試場規則事項
處分情形
一、冒名頂替者或偽(變)造證件應試者。
取消參加該次教師
聯合甄選考試資格
二、脅迫其他考生或試務人員協助舞弊者。
三、涉及集體舞弊行為者。
四、涉及電子舞弊情事者。
五、交換座位應試者。
六、交換答案卡、試題卷作答者。
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事實明確者
一、考試開始後第一節逾時 20 分鐘、第二節逾時 5分鐘仍強行入場,不
服糾正者。
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二、考試開始後 40 分鐘內強行出場,不服糾正者。
三、惡意擾亂試場內、外秩序,情節嚴重者。
四、於答案卡上書寫姓名座號或做任何標記以顯示自己身分者。
五、攜出答案卡、試題卷經查證屬實者。
六、交卡後強行修改答案者。
七、以紙張抄錄試題或答案並強行攜出試場者。
八、傳遞或夾帶書籍文件者。
九、在桌椅上、文具上、肢體或其他處所,書寫有關文字者。
十、使用電子通訊器材、電子計算機者。
一、翻看試卷或提早作答或逾時作答,不聽制止者。
扣該科考試分數 10
分。
二、考試進行中與試場外有手勢或訊息聯繫行為者。
三、攜帶必需或其他規定以外之非應試用品經監試人員發現者。
四、污損或毀壞答案卡、試題卷者。
五、考試中不得隨身攜帶手機、呼叫器、 PDA、電腦 含平板電腦、穿戴
式電子裝置機、照相機等所有具備通訊照相功能之電子器。
附註:
1、上述違規行為,請監試人員紀錄,交由甄選委員會討論後處理。
2、若有本表未規範而影響考試公平、考生權益之事項,應紀錄提甄選委員會討論。
3、未盡事宜比照國家級考試試場規則辦理。
附件四~2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
禁止攜帶穿戴式裝置說明
進入試場後(含初試試場及複試準備室複試試場)除應試通知單及考試必用文具
行動電話具通訊功能之穿戴式裝置包括智慧眼鏡智慧耳機智慧手錶、智
手環(如小米手環及 AppleWatch 等)及其它物品均應置於臨時置物區如經發現置於
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帶者,將依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論處。
附件五~1
桃園市 113 分發
初試試題建議答案 - 疑義申請說明
※申請試題疑義,請依下列方式辦理,否則不予受理
一、應考人對初試試題之建議答案如有疑義,請於 113 6212 30 分至
17 時期限內,填寫本申請表後,傳真至(034921754
E-Mail: tyce[email protected]du.tw,同一道試題以提出一次為限。
二、試題疑義申請應注意事項:
(一)塡妥應考人姓名及准考證號碼
(二)題目內容題號建議新答案理由及佐證資料等欄位請務必詳細寫;
一頁以一題為限,紙張為A4規格
(三)試題疑義除敘明理由外並應附佐證資料,並勿僅以補習班印製之講義、書
籍、答案或考古題作為佐證資料。
(四)佐證資料請自行繕打成文字檔、或掃描或翻拍成 jpg 檔,隨申請表一併傳
送至指定傳真電話(或 E-Mail 信箱)
應考人提出試案疑義如已逾受理期限或未敘明理由及檢附佐證資料者,
概不受理。
四、應考人不得要求本會告知命題委員、試題審查委員或閱卷委員之姓名或有關
資料。
五、試題正確答案在民國 113 63830 ,於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
學網站公告。網址:https://www.whes.tyc.edu.tw
附件五~2
桃園市 113 分發
初試試題
考生姓名: 准考證號碼:
□語文科( ){請註明 ABC 卷別}
□教育專業科目( ){請註明 ABCD 卷別}
□語文及輔導科
題號
原答案
建議
新答案
題目內容
及選項
建議新答
案之理由
佐證資料
書名
出版
作者
出版
日期
內容摘要:
頁次: (※以上資料由考生詳填)
處理過程
考生未附真實姓名、准考證號碼;或未引用佐證資料、佐證資料登載不實;
或已逾釋疑時間期限。 本題不處理。
考生明顯誤解題意,曲解佐證資料。 本題由疑義處理人直接回覆。
考生各項釋疑程序完備,建議合理。 本題移請原命題教授釋疑。
時間: 答覆教授姓名:
教授說明
維持原答案:
更正新答案:
處理人: 命題組組長: 主任委員:
附件六
桃園市 113教師聯合甄選分發
初試成績複查申請單(存根聯)
甄選類別: 准考證號碼: 考生姓名
複查科目
科目 1
科目 2
科目
名稱
科目
名稱
初試成績
複查結果
複核委員簽名:
中華民國 113 6 4
附件六 桃園市 113教師聯合甄選分發
初試成績複查通知單(收執聯)
甄選類別: 准考證號碼: 考生姓名
複查科目
科目 1
科目 2
科目
名稱
科目
名稱
初試成績
複查結果
教師甄選聯合服務委員會核章: 中華民國 113 6 4
注意事項:
一、申請複查時間:113 64日(星期二)830 分至 10 30 分止,逾時概不受理。
二、申請方式:
持准考證及成績單並填妥本申請表親自或委託他人【需持委託書及雙方國民身分證(或貼有
照片之駕照、健保 IC 卡、護照,且須於有效期限內)正本】至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申
請複查。
本申請單一式兩聯各欄資料請填寫清楚並請於初試成績欄填寫筆試成績複查結果收執聯
於當日交由考生簽收,如有錯誤則以存根聯為準。
四、複查費:複查手續費每科新台幣 100 元整。
附件七
桃園市113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
複試報考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畢業□結業
一、(請勾選切結事項)
()□本人於申辦教師證書期間,報名參加桃園市113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檢附修畢
國小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教育實習成績證明(或複檢單位開立之送審證明)教師
資格檢定考試通過成績通知單暨本年10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報名參加
教師甄選,若未能取得教師證書,則註銷錄取資格,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本人業取得中等教育學程教師證書並檢具修畢國小教育學分修習證明已申請換發國小
教師證書期間,報名參加桃園113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檢附中等教育學程教
師證書及修畢國小教育學分修習證明暨本年731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報
名參加教師甄選,若未能取得教師證書,則註銷錄取資格,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 □本人業取得國小教師證書,並檢具特殊教育學分修習證明已申請換發國小特殊教育教
師證書期間,報名參加桃園市113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檢附國小教師證書及修
畢國小特殊教育學分修習證明暨本年731前能取得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書之切結,
報名參加教師甄選若未能取得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則註銷錄取資格並願放棄先訴抗
辯權。
()□本人業取得特殊教育學程教師證書並檢具國小教育學分修習證明申請換發國小教師證
書期間,報名參加桃園市113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檢附國小特殊教育學程教師
證書及修畢國小教育學分修習證明暨本年7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報名
參加教師甄選,若未能取得教師證書,則註銷錄取資格,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本人業完成輔導專長加註所需學分之修習,於申請換發國小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期
間,報名參加桃園113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檢附國小教師證書及完成輔導加
註專長學分修習證明(蓋印師資培育中心主任職章之加註輔導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
認定表)暨本年7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報名參加教師甄選,若未能取
得教師證書,則註銷錄取資格,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本人如有虛偽陳述除取消錄取資格外並願負偽造文書之刑事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此致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甄選聯合服務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_ _ _ _ _ _ _ _ _ _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中華民國 1 1 3 64
附件八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口試及試教補充說明
一、各類教師口試及試教時,均不可繳交任何資料,如:單元教學活動設計、簡案或個人資
料檔案,工作人員亦不代轉交任何資料給評審委員。
二、請依公布之試場、序號、時間,進行試教及口試。
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駕照、健保 IC 護照,並須於有效期
限內)正本,以供試務人員查驗。
四、請提前 10 分鐘進入考生休息室,等待工作人員叫號並保持安靜。
五、教科書及粉筆試教準備室及試教場各提供一套教科書供考生使用(請勿畫記禁止帶
準備室或試教場),試教場內提供白色及彩色(紅、黃、藍、綠)粉筆供試教。
六、試教流程:
(一)考生應於個人規定報到抽籤時間 10 分鐘前進入休息室。
(二)5分鐘前叫號至準備室報到,並核對身分證、准考證。
(三)到達報到抽籤時間,由考生依該試教領域自行抽一單元進行試教,並於抽籤紀錄表
核對無誤後簽名確認。
(四)開始試教時間 3分鐘前,由試務人員引導至準備位置等待。
(五)試教時間為 10 分鐘。【 專任輔導教師(含合聘教師)試教科目「輔導諮商
技術情境演練」試教時間為 15 分鐘】。
(六)進入試場即開始計時。
(七)結束時間前 1分鐘響鈴聲一長聲,時間到響鈴聲兩長聲,應立即結束試教,否則依
規定扣分。
(八)未依抽籤單元教學,並經評審委員確認者,以該試場最低分給分。
(九)試教現場沒有學生。
(十)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之輔導諮商技術情境演練,現場提供個案【專任輔導教師
(含合聘教師)試教科目「輔導諮商技術情境演練」時間分配實務演練 10 分鐘及闡
述問答 5分鐘】。
七、口試流程:
(一)考生應於個人規定報到時間 10 分鐘前進入休息室。
(二)5分鐘前叫號至準備室報到,並核對身分證、准考證。
(三)開始口試時間 3分鐘前,由試務人員引導至準備位置等待。
(四)口試時間為 10 分鐘
(五)進入口試試場便開始計時。
(六)結束時間前 2分鐘響鈴聲一長聲,時間到響鈴聲兩長聲,提醒口試委員時間。
超過試教報到抽籤時間 15 分鐘仍未報到者或口試唱名三次未到均取消應考資格。
九、進入複試教學準備室不得再回考生休息室。手機隨即關機,禁止與外界聯繫或使用行動
電話平板等 3C 產品電子穿戴式裝置【包括智慧眼鏡、智慧耳機、智慧手錶智慧手
環(如小米手環及 AppleWatch 等)等均屬於電子穿戴式裝置 ;進入複試試場時,手
平板電腦及穿戴式裝置等所有電子器材不得攜入複試試場上述行為違者不予計分
十、其餘未規範者,悉依簡章及試場規則辦理。
附件九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
複試成績複查申請單(存根聯)
准考證號碼: 考生姓名:
複查科目
口試
試教 1
試教 2
輔導諮商技術
情境演練
科目
名稱
科目
名稱
複試成績
複查結果
複核委員簽名: 中華民國 113 6 18
附件十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
複試成績複查通知單(收執聯)
准考證號碼: 考生姓名:
複查科目
口試
試教 1
試教 2
輔導諮商技術
情境演練
科目
名稱
科目
名稱
複試成績
複查結果
教師甄選聯合服務委員會核章:
中華民國 113 6 18
注意事項:
一、申請複查時間:113 618 日(星期二)上午 830 分至 10 30 分止,逾時概不受理。
二、申請方式:
持准考證及成績單並填妥本申請表親自或委託他人【需持委託書及雙方國民身分證(或貼有
照片之駕照、健保 IC 卡、護照,且須於有效期限內)正本】至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申
請複查。
本申請單一式兩聯各欄資料請填寫清楚複查結果收執聯於當日交由考生簽收如有錯誤則
以存根聯為準。
四、複查費:複查手續費每科新臺幣 100 元整。
附件十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
初試成績複查委託書
本人 因故無法親自參加「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
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之初試成績複查作業,特全權委託
先生(小姐)代理資格審查相關手續,並願意負
起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此致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甄選聯合服務委員會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話:
址:
人: (簽章)【應為成年人且具行為能力】
身分證統一編號
話:
址:
113 6 4
附註:請受委託人攜帶本委託書、本人及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駕照、健保
IC 卡、護照,且須於有效期限內)正本驗明身分。
附件十一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
複試成績複查委託書
本人 因故無法親自參加「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
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之複試成績複查作業,特全權委託
先生(小姐)代理資格審查相關手續,並願意負
起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此致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甄選聯合服務委員會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話:
址:
人: (簽章)【應為成年人且具行為能力】
身分證統一編號
話:
址:
113 6 18
附註:請受委託人攜帶本委託書、本人及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駕照、健保
IC 卡、護照,且須於有效期限內)正本驗明身分。
附件十二
桃園市國民小學合聘專任輔導教師實施計
壹、法規依據
依教育部於110423日修正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
學置輔導教師實施要點」第12點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要求縣市立中小學新
聘專任輔導教師時,與該直轄市、縣(市)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之其他中小學,合聘專
任輔導教師()當比率學生中途輟學長期缺、家庭功能不全或其他有輔導需
求。()位於同一或鄰近鄉(鎮、市、區)。()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
後,有合聘專任輔導教師之需求。」。
貳、目的
一、有效推動國民中小學三級預防輔導工作,提升輔導團隊效能。
二、協助本市市立國民小學辦理專任輔導教師合聘,以完備偏鄉小校輔導人力。
三、協助專任輔導教師積極投入學生輔導工作,增進輔導效能,發揮專任輔導教師工作職掌
之實質效益。
參、合聘方式
一、本計畫係以距離及輔導需求為考量,合聘專任輔導教師(以下簡稱合聘教),以二校
原則;一週以三日於主聘學校服務,二日於從聘學校服務為原則。
二、主聘學校應將合聘教師,列入該校專任輔導教師,合聘教師之聘任、解聘、不續聘、終
局停聘或資遣程序,由主聘學校依專任教師規定辦理。
三、主聘學校及從聘學校應訂定協議書,並依協議書與合聘教師共同訂定協議內容。
四、主聘學校及從聘學校均不得排課,亦不得要求兼任行政職務。
五、主聘學校為合聘教師之人事及薪資管理單位。
六、合聘教師之差勤管理及往返主從聘學校授課之交通費由主聘學校負責。
七、合聘教師敘薪、文康活動費、結婚、生育、育嬰、喪葬、公傷假務、保險適用專任教師
規定。
八、進修適用專任教師規定,如有員額考量,則以主聘學校編制為計算基準。
九、請假流程以主聘學校校務行政系統辦理請假,倘於從聘服務日請假,應由合聘教師事先
親自或電話知會從聘學校,倘請假類別涉及派代、長假,所遺費用由主聘學校支付。
十、合聘教師於服務日至從聘學校服務毋須與主聘學校請公假,但須填寫從聘學校服務紀錄
表陳從聘學校輔導主任核章,並於月底時將服務紀錄表陳主聘學校輔導主任核章;如因
從聘學校學生輔導工作需求,須合聘教師外加至從聘學校服務之日數,由從聘學校提
出,並經主聘學校校長審酌予以公假。
十一、合聘教師應依本局之要求,更換從聘學校。
十二、如有未盡事宜,請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置輔導教
師實施要點辦理。
肆、督考方式
一、從聘學校得提供考核意見,送主聘學校參考。
二、合聘教師應與主、從聘學校協議聘用契約。
三、合聘教師每學期末填寫「工作自我檢核表」,以自我評量合聘教師職掌工作執行情形,
經主、從聘學校校內主管核章後正本函報教育局核備。
伍、合聘協議書
一、主聘學校應與從聘學校,訂定合聘教師之下列事項,並載明於協議書:
()聘期、聘任、解聘、不續聘與終局停聘、資遣、待遇、保險、福利、退休、撫卹及
考核:由主聘學校適用專任教師之規定。
()每週服務日數:由主聘學校與從聘學校協商。
()工作活動內容、福利、進修、請假、申訴及其他權利義務由主聘學校與從聘學校
協商。
二、主聘學校及從聘學校應依協議書,與合聘教師共同訂定協議內容,另將合聘教師之權利
義務事項納入聘用契約,前項協議書完成後,主聘、從聘學校各執一份,主聘學校應於
辦理教師甄試前二個月內函報教育局備查。
陸、請學校將合聘專輔教師權利義務納入聘用契約,其權利義務請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
育署補助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置輔導教師實施要點」第13點至第16辦理,另與教
師簽訂契約及協議內容時,務必加列合聘教師已詳閱國民小學合聘專任輔導教師實施計
畫、契約內容及協議內容之條文,並簽署具結。
柒、針對合聘專輔教師市內外介聘部分,請依教育部訂定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
儲訓及介聘辦法」規定辦理。
捌、預期效益
一、個案輔導:針對適應欠佳學生進行個案輔導,擴大合聘教師服務量能,針對適應欠佳學
生進行個案輔導。
二、小團體輔導:合聘教師每學年至少於主、從聘學校需帶領6團小團體輔導,以協助學生
適應環境,增進自我認識及生活適應的能力。
附件十三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桃園市代理教師服務成績優良證明書
桃園市○○○○民小學服務證明書
(113)○○○證字第○○○○○○
姓名
○○○
身分證
統一編號
○○○○○○○○○○
性別
民國
歷年所任工作
職稱
代理教師
敘薪範圍
本薪120-525
功最高薪 650
任職日期
00 00 00
卸職日期
卸職原因
俸階或薪額
薪點
備註
請註明是否服
務成績優良
未註記服務成
績優良者不予
加分
說明
本證明書僅供身分證明用,其他用途無效。
上表所列各項均經查明屬實,特予證明。
上給
○○○ 君收執
1.本項加分限教師近 5學年度107 111 學年度)於本市公私立國小擔任代理教師滿 3學年且
服務成績優良者,未滿 3學年者不予計分。
2.由本市代理教師服務期間學校開立證明書,若係在不同學校服務者,分別開立證明書。
請蓋學校關防
附件十四
桃園市113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
擔任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或本市圖書
館閱讀推動教師服務證明書
姓名
○○○
身分證統一編號
○○○○○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國○年○月○日
初試加分項目
教師近5學年度107111學年度)公立國小擔任教育部圖書館
推動教師或本市申請核准之閱讀推動教師滿1學年者(計滿2
),初試總分加0.5分。
學校名稱
採計期間
日起至 日止 滿 學期
日起至 日止 滿 學期
說明:
1、本項加分限擔任「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
動教師」或本市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
2、未滿 2學期者,不予計分。
3、由擔任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服務期間學校開立證明書,若 2學期係在不同
學校服務者,分別開立證明書。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中華民國 113
請蓋學校關防
附件十五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複試)
試教單元總表
類別:【普通班一般教師、原住民重點學校普通班一般教師、
身心障礙班教師】
五年級國語(南一版)
五年級國語(南一版)
1
五上 第一課 幸福筆記本
13
五下 第一課 穿越時空的味道
2
五上 第二課 做人做事做長久
14
五下 第二課 在黑暗中乘著音樂飛翔
3
五上 第三課 孔雀錯了
15
五下 第三課 色香味的陽光
4
五上 第四課 特別的海
16
五下 第四課 縣官審石頭
5
五上 第五課 漫遊花東
17
五下 第五課 高明說話術
6
五上 第六課 護送螃蟹過馬路
18
五下 第六課
讀書報告 佐賀的超級阿
7
五上 第七課 高第的魔法建築
19
五下 第七課 魔術師爸爸
8
五上 第八課 嘗嘗我的家鄉味
20
五下 第八課 八歲,一個人去旅
9
五上 第九課 小小力量將世界照
21
五下 第九課 紅鼻子醫生
10
五上 第十課 男生說,女生說
22
五下 第十課 沉默的動物園
11
五上 第十一課 耶誕禮物
23
五下 第十一課 地下護衛軍
12
五上 第十二課 漫遊詩情
24
五下 第十二課 金字塔之謎
附件十五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複試)
試教單元總表
類別:【普通班一般教師、原住民重點學校普通班一般教師、
通班閩語專長教師、普通班客語專長教師、普通班自然
專長教師、普通班英語專長教師、普通班音樂專長教
師、普通班視覺藝術專長教師、普通班體育專長教師、
專任輔導教師、身心障礙班教師、資賦優異班教師】
五年級數學(翰林版)
籤號
五年級數學(翰林版)
1
五上 1 折線圖
11
五下 1 數的十進位結構
2
五上 2 倍數與因數
12
五下 2 分數的計算
3
五上 3 平面圖形
13
五下 3 長方體與正方體的體積
4
五上 4 公倍數與公因數
14
五下 4 小數
5
五上 5 立體形體
15
五下 5 生活中的大單位
6
五上 6 整數四則運算
16
五下 6 時間的乘除
7
五上 7 擴、約分與加減
17
五下 7 容積
8
五上 8 面積
18
五下 8 比率與百分率
9
五上 9 乘以幾分之一
19
五下 9 表面積
10
五上 10 扇形
20
五下 10 線對稱圖形
附件十五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複試)
試教單元總表
類別:【普通班閩語專長教師】
五年級閩語(康軒版)
五年級閩語(康軒版)
1
五上 第一課 科技顧健康
6
五下 第一課 捏麵尪仔
2
五上 第二課 作田人
7
五下 第二課 迎媽祖
3
五上 第三課 向前衝
8
五下 第三課 祝阿媽食百二
4
五上 第四課
臺灣 美麗的海翁
9
五下 第四課 島嶼
5
五上 第五課 草鞋墩
10
五下 第五課 地動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複試)
試教單元總表
類別:【普通班客語專長教師】
五年級客語(康軒版)
五年級客語(康軒版)
1
五上 第一課 神奇个手機()
6
五下 第一課 𪹚龍還生趣
2
五上 第二課 警察當無閒
7
五下 第二課 阿爐伯个手藝
3
五上 第三課 𠊎係鹹菜
8
五下 第三課 班項()个同學
4
五上 第四課 旅行計畫
9
五下 第四課 注意安全
5
五上 第五課 客家名產
10
五下 第五課 ()著了
附件十五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複試)
試教單元總表
類別:【普通班自然專長教師、資賦優異班教師】
五年級自然科學(翰林版)
五年級自然科學(翰林版)
1
五上 1 太陽的秘密
5
五下 1 探索星空的奧祕
2
五上 2 千變萬化的植物
6
五下 2 空氣與燃燒
3
五上 3 神奇的水溶液
7
五下 3 防止生鏽與保存食物
4
五上 4 力與運動
8
五下 4 揭秘動物的世界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複試)
試教單元總表
類別:【普通班英語專長教師】
五年級英語(何嘉仁版 Super Fun)
1
五上 Lesson 1 What day is today?
2
五上 Lesson 2 What time do you get up?
3
五上 Lesson 3 How’s the weather?
4
五上 Lesson 4 What subject do you like?
5
五下 Lesson 1 What are you doing?
6
五下 Lesson 2 What’s wrong?
7
五下 Lesson 3 Where are you going?
8
五下 Lesson 4 How can I get to the zoo?
附件十五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複試)
試教單元總表
類別:【普通班音樂專長教師】
五年級藝-音樂
(康軒版)
五年級藝-音樂
(康軒版)
1
五上 1 音樂寶盒
4
五下 1 歌聲滿行囊
2
五上 2 聲音共和國
5
五下 2 愛的樂章
3
五上 6
我們的故事-音樂裡的故事
6
五下 6
自然之美-大自然的樂章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複試)
試教單元總表
類別:【普通班視覺藝術專長教師】
五年級藝術-覺藝
(康軒)
五年級藝術-覺藝
(康軒)
1
五上 3 繽紛世界
5
五下 3 漫畫與偶
2
五上 4 變換角度看世界
6
五下 4 探索藝術的密碼
3
五上 5 手的魔法世界
7
五下 5
熱鬧慶典-偶的創意 show
4
五上 6
我們的故事-用物品說故事
8
五下 6
自然之美-大自然的禮物
附件十五
桃園市 11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複試)
試教單元總表
類別:【普通班體育專長教師】
五年級健康與體育(翰林版)
五年級健康與體育(翰林版)
1
五上 動健康、健康動
5
五下 挑戰自我健康美
2
五上 團隊合作樂無窮
6
五下 有趣的休閒遊戲
3
五上 超越自我
7
五下 樂活運動趣
4
五上 球類大挑戰
8
五下 足下羽上真功夫
9
五下 大家來玩水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