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轉帳時間),未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全額繳費者,不接受事後補繳費之程
序,應考人不得異議。ATM 轉帳諮詢電話:07-556-5660 轉575 王先生。
2、應考人既經轉帳繳交初試報名費完成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三) 列印甄選證及報名表:
1、自 114 年6月15 日(星期日)下午 3時起開始開放列印甄選證及報名表(於繳
費期限內完成繳費者始得列印)。
2、未於初試當天下午辦理加分審查者,得免列印報名表。
3、列印甄選證請依網頁說明操作(請使用 A4 白色普通紙列印)。
4、甄選資格由應考人自行檢核,初試報名不辦理書面審查。複試報名時,應
檢具相關證件正本查驗並裝訂相關證件影本乙份留存教育局。未符資格者,
取消參加複試資格,不得異議。
5、報名系統諮詢電子信箱:yifang08@gmail.com。
(四) 應考人特殊試場申請:
1、應考人倘因生理因素請求應考特殊需求服務者,請於 114 年5月23 日(星期
五)中午 12 時前填具「初試應考特殊需求服務申請表」(附件 2)及相關證明
文件傳真至左營國小(傳真號碼:07-5878571),並以電話確認(電話:07-
5820042 轉711),申請之應考人須視個別情形審核通過後,並接獲學校回復
確認收件,始完成申請手續。
2、身心障礙應考人得視其需要提出特殊需求服務申請,但實際服務方式須視
個別情形審核通過後提供。
二、初試加分條件審查:
(一) 時間、地點:114 年6月21 日(星期六)下午 2時至 4時,親自或委託他人(持
附件 8委託書)於高雄市私立三信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辦理現場加分審查,
如未於指定時間至指定地點接受審查者(含補件),視同放棄加分,不得異議。
(二) 具備下列加分條件資格者,請攜帶報名表、甄選證及申請加分相關資料
正本、影本至現場辦理(正本查驗後發還,影本請應考人依序留存教育局,
申請加分相關資料未攜帶正本供查驗者不予採認):
1、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在有效期限內者,初試原始成績加 10%。
2、 取得近 3年(111 年1月1日至 113年12 月31 日)教育部師鐸獎、教育部教學
卓越金質獎,初試原始成績加 2分 ;教育部教學卓越銀質獎者初試原始成
績加 1分(取得不同獎項者僅擇一加分) 。
3、 報考「原住民地區及原住民重點學校組」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證書者:
(1) 102 年以前取得認證者(不包含 102 年以前「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
語言能力證明考試合格證書」),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 4分。
(2) 103 年以後取得初級認證者,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 1分。中級
認證者,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 2分。中高級認證者,初試原始
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 3分。高級認證者,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
各加 4分。優級(薪傳級)認證者,初試原始成績及複試原始成績各加 5分。
(3) 以上取得不同認證資格者僅得擇一加分,該項複試加分部分,以初試加分審
查結果為主,複試報名及資格審查不再另做加分審查。
4、 報考本土語「閩南語」類科且取得「教育部核發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或
「國立成功大學核發全民台語認證」高級以上證書,初試原始成績加 3分。
(取得不同認證資格者僅得擇一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