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電話鈴響 4聲或 10 秒應答(8分;每增減 1響或 3秒,即
增減 1分,最多 10 分)
2、業務單位無人接聽之情形:(無無人接聽情形,本項給分)
(1)無人接聽,電話系統自動轉接總機人員服務或提供其
他撥接服務(如改撥其他分機或改接總機人員服
務…)。
(2)無人接聽(電話鈴響 9聲以上或 20 秒以上),電話系
統或總機人員未提供其他轉(撥)接服務。
(1)清晰報明單位名稱或自己姓名(氏),說「您好」、「早
安」等問候語。
(3)未報明單位名稱或自己姓名(氏),說「您好」、「早
安」等問候語。
(4)接話說「喂」,未報明單位名稱或自己姓名(氏),未
說「您好」、「早安」等問候語。
2結束時,有禮貌性用語(如「謝謝」、「再見」、「不客氣」等),
並讓來電先掛電話。
(三)答話內容:分甲、乙兩種情形,依實際接聽情形擇一選
填。
甲、業務承辦單位(或承辦人)直接接聽;或經代接電話後轉
至業務承辦單位(或承辦人)接聽解說詳細程度:
1、解說詳盡(能具體、明確答復,或對所詢疑義之相關作業
程序及主管法規能說明清楚)。
2、解說尚可(對相關作業程序及主管法規簡單說明)。
3、解說不清楚(對相關作業程序及主管法規並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