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為民服務考核計畫(111年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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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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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郵政公司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工作計
1111月修訂版
壹、依據:交通部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工作計畫。
貳、目標:提升本公司服務品質,建立為民服務工作自行
考核制度。
參、實施對象:各等郵局及所轄各級郵局
肆、實施方式:
各等郵局應自行考核所屬各級郵局為民服務工作辦理情
形並督導改進,本公司得不定期派員實地考核,其作業
方式如下:
一、各等郵局自行考核
()各局應依附表1「中華郵政公司為民服務不定期
考核評核項目及評分表」規範內容為基礎,自
行實施不定期考核,並督導所屬單位切實執行
為民服務工作。
()各局經理或指定之為民服務考核業務主管應保
管考核內容相關資料,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
備供交通部及本公司「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小
組」進行實地考核時,提供調閱所需資料
、本公司實地考核
()為了解各等郵局(含所轄支局)為民服務工作
辦理情形,本公司成立「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
小組」,由主任秘書兼任召集人,率領小組成員
(郵務處、儲匯處相關科科長或其代理人員各
1人)及總經理室管考科科長(兼執行秘書)
1091月修
2
進行實地考核;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得指
派總經理室專門委員以上層級主管1人代理。另
為利業務經驗傳承,得由最近3年獲「交通部服
務獎」郵局,指派主辦科主管及經辦至多3人,
隨「考核小組」協助輔導當年度參賽郵局
()考核時程:為減少受考單位行政作業、發掘服
務現場的現況,本項考核以不預告辦理為原則,
實際考核行程由總經理室管考科另訂。
()考核項目及內容:除交通部規定之2項(數位創
新加值及社會關懷服務)外,並保留原「基礎
服務」與「郵遞服務品質」共計4項。具體考核
內容詳如附1「中華郵政公司為民服務不定期
考核評核項目及評分表」,各局受考時,僅需
供交通部規定之2項(數位創新加值及社會關懷
服務)書面資料,倘未能提供前開2項考核項目
資料,應予扣分。
()考核結果:
1、考核小組於考核結束翌日起一週內,函送
各該局「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優缺點紀錄
摘要表」附表2)予受考郵局參考改善。
1)各等郵局收到前函後,應至遲於一個
月內督導所屬郵局或單位改善,並填
具「
項辦理情形彙復表」(附表3)附佐證
資料報送本公司總經理室備查。
2重大缺失或應改進項目較多之郵局,
3
除由業務主管單位督導改進外,考核
小組亦得辦理複核。
2、考核成績〔含實地查訪結果(配分80%)、缺
失改善及複核情(配分20%)〕列入各等郵
局年度績效衡量「服務品質」項下評核計
成績。另考核結果中之特殊優異服務措施
本公司將函知各等局參考運用。
3、每半年彙整「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結果統
4110日及710
日前函送各受考核郵局參考外另依交通部
規定登載於本公司全球資訊網頁訊息中心
告欄之「服務績效考核」項下供瀏覽
4
附表1
中華郵政公司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評核項目及評分表
主題:創新•包容的郵政服務
項別
評核重點
評分
一、數位創新加值
100分)
鼓勵各局運用數位創新策略及措施,有效增進經濟發展及就業
機會,促進資源有效利用。
()連結政府及民間巨量資料,公私協力解決民眾關切問題。
()運用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等數位科技,創新為民服
務模式。
()民生攸關之政府申辦業務,推動整合跨機關業務流程,提
供民眾線上便捷服務。
二、社會關懷服務
100分)
鼓勵各局關注服務對象社會經濟背景多樣化,解決年齡、性
別、族群因素所造成之服務機會落差不均等現象,有效促進社
會包容及社會資源衡平使用。
()因應地域特性與服務需求,提供在地化、客製化關懷服
務。
()透過法規調適及流程簡化,務實解決服務或公共問題。
()運用公私協力或結合民間資源,落實關懷服務。
5
三、基礎服務
100分)
服務一致及正確
應建立業務標準作業流程及處理時限,維持服務措施處理一致
性;確保資訊提供、問題回應或申辦案件處理的正確性,並適
時檢討改進流程與作業方式。評核重點如下:
()申辦業務標準作業流程訂定情形:本項應提供申辦業務
標準作業流程訂定比率及持續檢討情形。
()服務及時性:重視民眾申辦案件的處理效率,確保於處理
時限內完成。本項應提供申辦案件於處理時限內完成之案
件比率。
()服務人員專業度:注重服務人員專業度,確保問題回應
及申辦案件處理的正確性。本項應說明提升服務人員專業
度之作法及執行成效,並提供服務人員專業度測試結果,
如專業知識測驗或申辦案件處理測試等。
()除上述3項外,可自行提供其他足以呈現服務一致性及正
確性的數據或具體事證說明。
服務友善
應提高民眾臨櫃洽公或網站使用的便利性,建置合宜的服務環
並注重服務人員的禮貌態度提供民眾易讀、易懂、易用
的服務資訊及進度查詢管道,提升服務流程透明度。評核重點
如下:
()服務設施合宜程度:依業務屬性及服務對象需求,提供合
宜服務設施。
()網站使用便利性:網站應以使用者為導向設計,版面配置
應方便瀏覽、查詢資料及使用網站服務;提供多元及便利
的資訊檢索服務;確保網站內容的正確性及有效連結等。
()服務行為的友善性:注重服務人員的禮貌態度,應以電話
禮貌測試結果呈現績效測試量表如附件。亦可提供其
他提升服務人員禮貌態度之作法及執行成效。
()服務資訊透明度:
1.資訊公開:主動公開服務相關資訊,如服務項目、業務
承辦資訊、相關法規、申辦業務標準作業流程、應備表
件、書表範例等。公開資訊應以簡明、易讀易懂及易用
之形式呈現,供民眾查閱或運用。
2.資料開放:從民眾應用面思考,盤點業務資料,並於結
構化及去個資識別化後,採開放格式或應用程式介面方
式對外開放,供使用者依需求連結下載及利用,並應定
期檢視及更新資料。
3.案件查詢管道:提供多元管道,如現場、電話、網路、
行動裝置等,方便民眾查詢案件處理進度。
()除上述4項外,可自行提供其他足以呈現服務友善性的數
據或具體事證說明。
6
四、郵遞服務品質
100分)
()提升服務品質(55分)
1.郵務稽查管理功能(15分)
(1)郵務稽查工作日誌是否按規定逐日填寫陳核。5分)
(2)郵件測驗函是否按規定繕發、查驗投遞單是否按規定填
寫查驗。5分)
(3)郵務稽查有無按規定抽查快捷、包裹郵件上樓投遞,紀
錄表陳核備查。5分)
2.辦理郵件工作查核情形(15分)
(1)查核郵件投遞詳情表是否按規定填寫陳核。5分)
(2)郵件改投、改寄,掛號函件改投上班地點是否確實登錄
並列入移交。5分)
(3)週六、日及夜間,快捷郵件是否確實攜投,且依規定辦
理。5分)
3.郵遞品質管理(20分)
(1)各類掛號平均按址妥投率是否達98%以上?(5分)
(2)有無提高特種郵件妥投率之具體作法或獎勵措施。5
分)
(3)是否依規定抽測國內快捷郵件郵遞時效情形。5分)
(4)特殊郵件刷讀作業控管是否合宜。5分)
4.服務品質一致性及客製化(5)
(1)按投遞業務相關規定,另訂單位內簡明標準作業流程供
投遞同仁參考,定期檢討訂定比率,強化郵件處理人員
專業技能。(3)
(2)督導投遞人員配合轄區特定公司、行號、診所、餐飲等
作息時間,適當調整投遞時段,如情況許可,於回程時
再投遞,避免午間休息時間投遞,「以客製化服務」感
動顧客,並可節省空跑之投遞成本。(2)
()加強郵件安全(15分)
防止進出口郵件破損、遺失與外勤人員駕駛執照之檢查。
1.脆弱包裹、快捷郵件注意封裝與搬運,不得扔擲;是否依
規定監看錄影帶,並設專簿紀錄備查。10分)
2.是否定期檢查外勤人員駕駛執照。5分)
()其他郵遞管理事項(30分)
外勤人員管理、文檔管理與郵遞便民服務。
1.車輛(汽、機車)是否清洗,有無清潔檢查紀錄。外勤人員
服裝、儀容是否整潔。5分)
2.每月主管精神講話有否紀錄(日期、內容摘要),講話內容
應切合當前管理重點。5分)
3.各項重要郵遞函文(作業規章彙編除外)否專卷保管並妥
善運用。5分)
4.辦理郵遞關懷獨居長者成效。10分)
5.其它特殊郵遞便民服務。5分)
7
評分說明:「 數位創新加值」「社會關懷服務」2項之評分標準如下
配分
服務策略或措施有別於現行作法。
30
服務策略或措施對服務對象產生正面影響,或解決公眾關
注的重大問題。
40
服務策略或措施具有可持續性,且達成預期成果。
15
服務策略或措施具有可學習、推廣或應用價值。
15
100
8
附表2 ○○年度○半年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優缺點紀錄摘要
編號
受考核單位
各等郵局(或支局)
優點及建議改進事項摘
9
○○年度○半年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建議改進事項辦理情形彙復
受考核單位
各等郵局(或支局)
建議改進事
辦理情形
附表3
10
附表4 ○○年度○半年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結果統計表
編號
受考核單位
各等郵局(
支局)
自行考核項目服務
創新•包容的郵政
(400)
折合績
效成績
100分)
考核
年月
基礎服務
(100)
郵遞服務品質
(100)
數位創新加值
100分)
社會關懷服務
100分)
1.評分說明:考核各等郵局部分包901支局;支局部分考核第一項「基礎服務」,分數併入責任中心局平均計分。
2.考核結果登載於本公司內部資訊網及全球資訊網頁。
11
附件 中華郵政公司不定期考核電話禮貌測試紀錄表
編號:_______受測單位:__________總機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測試日期時間:__________
測試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
測試
結果
考核內容(總分100分)
細項
配分
分項
得分
一、總機接聽:45
設電話語音系統(無電話語音系統,本項不計
分,改計(二)之分數)
(一)電話語音系統接聽速度
15
1、電話語音總機接聽情形
5
(1)4聲或10秒內獲得接聽服務。
5
(2)15秒內獲得接聽服務。
3
(3)電話故障。
0
2、電話語音系統應答內容及說話速度
5
(1)招呼語簡明扼要,清楚報明機關名稱。
5
(2)語音系統項目說明時間過久、層次過多、或速度較
快,不易記得所需之系統服務資訊,經常需使用「重
聽」功能。
3
(3)語音系統項目說明時間過久、層次過多、或速度較
快,且未提供「重聽」功能,致需重撥總機號碼。
0
3、電話語音系統於10秒內能讓民眾獲知總機號碼之轉接服
務:
3
(1)總機代號設於前,語音項目說明於10秒內能提供總
機號碼,毋需聽完全部語音項目說明,即能提供轉
接服務。
3
(2)總機代號設於前,語音項目說明於10秒內能提供總
機號碼,需聽完全部語音項目說明,方能提供轉接
服務。
2
(3)總機代號設於最後,需聽完全部語音項目說明後,
10秒以上才能獲知總機號碼,並提供轉接服務。
1
(4)轉接總機等候時,自動語音系統應答「總機忙線
中」(或其他暫候用語)1次以上,即斷線或要求掛
斷重撥。
0
4、電話語音總機應答語調:
2
12
(1)語音口氣謙和、熱誠。
2
(2)語音口氣平淡。
1
測試
結果
考核內容(總分100分)
細項
配分
分項
得分
(二)總機人員接聽速度(如無電話語音總機系統,本項得
分乘以2.5,滿分25分)
10
1、電話鈴響4聲或10秒內獲得接聽服務。8分;每增減一聲
3秒,即增減1分,最多10分)
10
2、連打2次無人接聽。(隔10分鐘後再測1次)
0
3、電話故障。
0
(三)總機人員電話禮貌
20
1、接話時,首先清晰報明單位。
3
2、說「您好」「早安」等問候語。
3
3、接話時,先接受來電者簡單陳述並予過濾,確認洽辦單
位或對象。
3
4、結束時有道再見或其他禮貌性結束語。
2
5、轉接電話時之服務態度:(註:毋需轉接即能充分提供所
詢問之資訊時,第5、6項給分)
3
(1)告知將轉接電話之分機號碼/辦人
員。
(3)
(2)未告知將轉接電話之分機號碼即行轉接。
(2)
(3)未告知將轉接電話之分機號碼即行轉接,業務單位
電話斷線或無人接聽,無法自行重撥該分機號碼。
(0)
6、轉接電話時,說「幫您轉接,請稍候」等禮貌用語。
2
7、業務單位忙線中之處理情形:(業務單位無忙線情形,本
項給分)
2
(1來電者委婉說不起先生姐)
電話中,請稍候再撥」;或洽轉其他代理人。
(2)
(2)簡單回復業務單位忙線中,未改轉其他相關分機或
未提供業務承辦單位訊息,即請另行重撥。
(0)
8、總機人員之接聽態度:
2
(1)語調謙和、熱誠。
(2)
(2)語調平淡,態度尚佳。
(1)
(3)語調急躁、不耐煩。
(0)
13
測試
結果
考核內容(總分100分)
細項
配分
分項
得分
二、業務單位接聽電話:55
(一)接聽速度
15
4聲或1081響或3
1分,最多10分)
10
2、業務單位無人接聽之情形:(無無人接聽情形,本項給
分)
5
(1)無人接聽,電話系統自動轉接總機人員服務或提供
其他撥接服務(如改撥其他分機或改接總機人員服
)。
(5)
(2)無人接聽(電話鈴響920
統或總機人員未提供其他轉(撥)接服務。
(0)
(3)電話故障。
(0)
(二)電話禮貌
25
1、接話應對情形
10
(1)清晰報明單位名稱或自己姓名(氏),說「您好」
「早安」等問候語。
(10)
(2)清晰報明單位名稱或自己姓名(氏)
(5)
(3)報明位名或自己姓(氏「您
安」等問候語。
(5)
未說「您好」「早安」等問候語。
(0)
氣」等),並讓來電先掛電話。
5
3、接話時之態度:
10
(1)語調謙和、熱誠。
(8-10)
(2)語調平淡,態度尚佳。
(5-7)
(3)語調急燥、不耐煩。
(3-4)
(4)語調粗暴。
(0)
(三):分下列兩種情形,依實際接聽情形擇一選
填。
15
1、業務承辦單位(或承辦人)直接接聽;或經代接電話後轉
至業務承辦單位(或承辦人)接聽解說詳細程度:
()解說詳盡(能具體、明確答復,或對所詢疑義之相關作
業程序及主管法規能說明清楚)
(12-15)
()解說尚可(對相關作業程序及主管法規簡單說明)
(8-11)
()解說不清楚(對相關作業程序及主管法規並不了解)
(4-7)
14
()答非所問,或一問三不知,態度明顯敷衍。
(0)
測試
結果
考核內容(總分100分)
細項
配分
分項
得分
2、非業務承辦單位(或承辦人)代接電話答復情形:
()仔細聆聽了解來電者洽詢業務內容或問題,給予詳盡回
答,提供所需之資訊。
(14-15)
()能先洽詢其他人員後,做簡單答復,並請留下電話號
碼,俾進一步處理。
(12-13)
()逕為簡單答復,無法即時處理(如承辦人員正在接、打
電話//公出/請假等),但能請留下電話號
碼,俾進一步處理。
(10-11)
()無法即時處理,能說明承辦人無法接聽之情形(如正在
接、打電話、暫時離開座位、公出、請假等),並說「請
稍後再撥。」
(8-9)
()逕回答他不在/非所承辦業務,並說「請稍後再撥。」
(6-7)
()逕回答他不在/非所承辦業務,無意進一步處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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