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計分 分項
得分 測試
12 考 核 內 容(總分 100 分;加分項 20 分) 細 項
配 分 備註
□□ 乙、非業務承辦單位(或承辦人)代接電話答復情形:
1. 仔細聆聽了解來電者洽詢業務內容或問題,給予詳盡回
答,提供所需之資訊。
(14-15)
□□ 2. 能先洽詢其他人員後,做簡單答復,並請留下電話號
碼,俾進一步處理。 (12-13)
□□ 3. 逕為簡單答復,無法即時處理(如承辦人員正在接、打
電話/暫時離開座位/公出/請假等),但能請留下電話號
碼,俾進一步處理。
(10-11)
□□ 4. 無法即時處理,能說明承辦人無法接聽之情形(如正在
接、打電話、暫時離開座位、公出、請假等),並說「請
稍後再撥。」
(8-9)
□□ 5. 逕回答他不在/非所承辦業務,並說「請稍後再撥。」 (6-7)
□□ 6. 逕回答他不在/非所承辦業務,無意進一步處理。 (0)
三、 三、加分項:20 分
□□ 1. 接話時,為便於進一步洽談,能確認來電者姓氏,說「請
教貴姓?」 3
□□ 2. 接話時,如須耽誤較長時間,說「請稍候」等禮貌語,
或請對方先留電話號碼再回電。 3
□□ 3. 暫停接話重回線上時,說「讓您久等了。」 3
□□ 4. 轉接電話時,告知將轉接電話之分機號碼及承辦人姓名
(氏)。 3
□□ 5. 轉接電話時,說「幫您轉接,請稍候」等等候性禮貌用
語。 3
1
2
□□ 6. 午休或下班時間,提供轉接至專人服務。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