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區第一戶政事務所電話服務品質提升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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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鳳山區第一戶政事務所電話服務品質及禮貌測試工作計畫
民國 108 118 日修訂
壹、 依據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108 117 日高市民政秘字第 10830111500
函頒訂「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108 年度電話服務品質及禮貌測試執行計
畫」辦理。
貳、 目的
推動民眾滿意服塑造專業便民高效率的公共服務形象與聲譽
參、 教育訓練:
於年度內提供同仁相關禮儀教育訓練,訓練計畫併入本所教育訓練實
施計畫辦理。
肆、 電話服務品質:
一、公佈服務窗口電話
(一)公布為民服務業務項目之承辦單位(科、室)及聯絡電話。
(二)電話(含專線)分機如有異動,即時更新,避免造成電話無人
接聽、或多次轉接情形。
二、服務資訊透明化
(一)為民服務業務公布處理流程:服務時間、承辦單位、聯絡電
話、標準處理流程、申辦表單及證明文件類項說明等,以減
少民眾電話詢問次數。
(二)提供為民服務業務「常見問答」機關網站並系統化整理
對應每則答問業務,加註該項業務聯絡電話。
伍、 電話服務禮貌規範:
一、 電話鈴響 3聲或 10 秒內應接聽。
二、 接聽電話時力行5要』(鳳一戶政、○○○、您好、很高興為
您服務、話語親)
三、 回答民眾問題時先請教民眾貴姓。
四、 接聽電話時,多說「您好、謝謝、請指教…」等,如否定其意見時
先說「對不起很抱歉請原諒…」再說明法令規定使其諒解
五、 接聽電話時,如需耽誤較長時間或需進行轉接時,須說「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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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稍候,我幫您轉接承辦人○○○接聽,分機為○○○」等禮貌性
用語。暫停接話後重回線上時,須說「對不起,讓您久等了」
六、 來電指明要找的人外出、不在位置上或無法即時處理,應說「對
不起,○○○正在電話中或不在位置上,需要我為您服務或○○
○回電給您」婉轉說承辦人無法接聴之情形(如正在接、打電
話、暫時離開座位、公出、請假等),並請對方留下聯絡方式,預
為約定時間,俾利有關人員進一步聯繫。
七、 接獲轉接電話時,語調應謙和、熱誠清晰報明『5要』等問候語。
八、 各業務承辦人對經辦業務之答覆,除涉有公務機密或內容尚有疑
者外,均應具體、明確答復來電者,避免民眾舟車勞頓。
九、 接到非本機關電話,不可惡言相向、語氣不耐煩或民眾查詢相關機
關、單位電話號碼時,應迅即查告,不能回答「我不知道」「你
去問別人」等推卸的話。
十、 通話結束時,應請問對方「還有什麼地方可為您服務的嗎?」或道
聲「謝謝您!再見」等禮貌性用語,並讓來電者先掛電話。
陸、 抽測對象及方式:
由主任採機動不定期抽測秘書及三課課長 4每年「電話測試
分配表」(附件 1)抽測 2(上、下半年各一次),並於每年 75
日及次年 15日前將測試紀錄表送研考人員彙整後陳並傳閱同
仁參考改進。
柒、測試項目及評分標準:
「高雄市鳳山區第一戶政事務所電話服務品質及禮貌測試紀錄表」
(附件 2)辦理。
捌、獎懲標準:
一、每半年統計測試結果並公布成績,受測成績等級如下:
特優:90 分以上者。
優等:85 分以上未滿 90 分者。
甲等:80 分以上未滿 85 分者。
乙等: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者。
丙等:60 分以上未滿 70 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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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等:未滿 60 分者。
二、每半年測試成績乙等以下者,由單位主管加強督導並由主任開立勸
導單並列入平時成績考核記錄。
本所電話禮貌測試成績併同高雄市政府民政抽測結辦理獎懲
玖、實施與修正:
本實施計畫陳奉 主任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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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鳳山區第一戶政事務所電話服務品質及禮貌測試紀錄表
測試日期時間: 測試人員: 受測人員姓名:
項目
測試內容
配分
得分
壹、接聽速度 :佔 30 (以下情形,依實際狀況擇一選填)
細項配分
分項得分
一、
語音系統及總機接聽情形:(接貳測試)
電話鈴響 3聲或 10 秒內接聽。
30
電話鈴響 3聲或 10 秒以上,每增加鈴響 1聲或 3秒,減 5 分。
0-25
電話鈴響 10 聲以上(25 秒以上)無人接聽或電話故障。
0
二、
受測人員接聽電話:(接貳測試)
電話鈴響 3聲或 10 秒內接聽。
30
電話鈴響 3聲或 10 秒以上,每增加鈴響 1聲或 3秒,減 5 分;或同一機
關內線轉接二次後,每增一次轉接,減 5分;電話轉接過程斷掉,減 5分。
0-25
電話鈴響 10 聲以上(25 秒以上)無人接聽或電話故障。
0
貳、電話禮貌: 40
細項配分
分項得分
一、
接話時:□ 報明單位名稱
5
說「您好」或「族群問候語」
5
報明全名
5
其他禮貌性客服用語
5
二、
接話態度: 語調謙和、熱忱。
8-10
語調平淡、態度尚可。
4-7
語調急躁、不耐煩。
1-3
語調粗暴。
0
三、
結束時: 有禮貌性用語(如「謝謝」、「再見」、「不客氣」等)
5
讓來電者先掛電話。
5
叁、答話內容 :佔 30 (以下二種情形,依實際狀況擇一選填)
細項配分
分項得分
一、
業務承辦人答話內容:
解說詳盡(對所詢問之問題能具體明確答覆。)
20-30
解說尚可(對所詢問之問題大致尚能答覆。)
10-19
解說不清楚(對所詢問之問題大都無法答覆。)
1-9
無法解說(對所詢問之問題不清楚,無法說明。)
0
二、
電話代接人員答話內容:
1.代接時能說明承辦人員無法接聽之合理情形(如電話忙線中、暫時離開座位、開
會中、差假公出…等)。代接人員:
10
2.代為答覆情形:
能給予詳盡滿意的回答。
20
能先洽詢主管及其他人員,給予簡易回答,並留下聯絡方式(電話或
其它),便於後續完整回覆。
15-19
無法即時回答,請其留下洽詢事項、回覆電話號碼或聯絡方式。
10-14
無法即時回答,請其稍後(或另日)再撥。
1-9
無法即時回答,亦未請對方留下電話號碼或聯絡方式。
0
重要事項註記:
Skype 是否開啟:□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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