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電話禮貌測試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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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電話禮貌測試紀錄表
受測單位: 施測人員:
測試時間: 受測人: 分機:
考核內容(總分 100 分)
配分
得分
備註
(一)接聽速度:電話鈴響應於 5聲內應答
20
1)電話鈴響於 2聲內應答
20
2)電話鈴響於 3聲內應答
15
3)電話鈴響於 4聲內應答
10
4)電話鈴響於 5聲內應答
5
5)電話鈴響超過 5聲未應答
0
(二)電話禮貌
50
1、接話應對情形:說出以下項目內容
20
項目
報明單位名稱
20
「您好」等問候語
15
報明自己姓名(氏)
或請教來電者姓氏
10
(以上皆無)
0
結束時有禮貌性用語(如「謝謝」「再見」「不客氣」等)
並讓來電先掛電話。(分別計分,皆有做到者得 10 )
10
(1)結束時,有禮貌性用語
6
(2)讓來電先掛電話
4
3、接話時之態度:
20
(1)語調熱誠、態度有禮。
20
(2)語調平淡,態度尚佳。
15
(3)語調急燥、不耐煩。
10
(4)語調粗暴。
0
(三)答話內容:分甲、乙兩種情形,依實際接聽情形擇一選填。
30
業務承辦單位(或承辦人)直接接聽或經代接電話後轉至業務承
辦單位(或承辦人)接聽,其解說詳細程度:
1、解說詳盡(能具體、明確答復,或對所詢疑義之相關作業程
序及主管法規能說明清楚)
30
2、解說較簡略(對相關作業程序及主管法規簡單說明)
25
3、解說不明確(對相關作業程序及主管法規說明不具體)。
18
4、答非所問,或一問三不知,態度明顯敷衍。
0
乙、非業務承辦單位(或非承辦人)代接電話答復情形
1、仔細聆聽了解來電者洽詢業務內容或問題,給予詳盡回答,
提供所需之資訊。
30
2、無法即時處理,能說明承辦人無法接聽之情形(如正在接、
打電話/暫時離開座位/公出/請假等)經洽詢其他人員後簡
單答復或逕為簡單答復。
25
3、無法即時處理,能說明承辦人無法接聽之情形(如正在接、
打電話/暫時離開座位/公出/請假等)並請對方留下電話號
碼,請承辦人員再回電話,或說「請稍後再撥。」
22
4、逕回答他不在/非所承辦業務,並說「請稍後再撥。」
18
5、逕回答他不在/非所承辦業務,無意進一步處理。
0
總得分未達 80 分之通話經過說明(80 分以上者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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