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0特教班課程計畫自我檢核表
_ _學年度 檢核日期: 年 月日
臺南市 區 國中(小)特教生課程計畫自我檢核表 | |||
類別 | |||
項目 | 是 | 檢核內容 | 否(請說明) |
一、實施程序 | □ | 1.是否參加12年國教特殊類型教育相關研習 □特教實施規範 □輕度課程調整 □重度課程調整與教學活動手冊運用指導 □共備觀議課 □特教輔導團分區輔導工作坊 | □ |
□ | 2.特教課程融入學校總體課程架構及學校願景(C2-1) | □ | |
□ | 3.課發會組織成員含特教教師代表(含特需領域)(C7-1-1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設置要點、C7-1-3課發會議紀錄及簽到單) | □ | |
□ | 4.依法完成IEP/IGP並送特推會審查通過。 | □ | |
□ | 5.集中式特教班、身障類分散式資源班、資優類分散式資源班有1對1上課之情形,均提特推會通過。 | □ | |
□ | 6.是否召開特推會,通過下列文件: □特教學生課程規劃(C6-3附件:特殊教育學生課程規畫彙整表) □108學年度舊生IEP/IGP(所有個案) □教師一對一排課且需入普通班支援教學課程計畫(跨領域或跨科目學習課程計畫,每週不超過2節) | □ | |
□ | 7.是否召開課發會,通過下列文件: □特殊教育學生課程規畫彙整表(C6-3附件) □領域學習課程(調整)計畫(C5-1) □彈性學習課程計畫(C6-1) □教師一對一排課且需入普通班支援教學課程計畫(跨領域或跨科目學習課程計畫) | □ | |
□ | 8.是否將下列文件建置於「臺南市課程計畫備查資源網」: □特教班課程計畫自我檢核表(C00) (核章並掃描) □課發會會議記錄(核章並掃描,含簽到表) □各年級總體課程節數一覽表(C3-1) □領域學習課程(調整)計畫(C5-1) □彈性學習課程計畫(C6-1) □教師一對一排課且需入普通班支援教學課程計畫(跨領域或跨科目學習課程計畫) (核章並掃描) | □ | |
□ | 9.是否將下列文件上傳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9969號): □特推會會議記錄(C6-3) (核章並掃描,含簽到表) □特教學生課程規劃(C6-3附件:學生特殊教育需求及課程調整規畫彙整表) □IEP/IGP各班型最高年級一份(簽章並掃描) | □ | |
項目 | 是 | 檢核內容 | 否(請說明) |
二、教師授課節數 | □ | 1.教師授課節數是否足夠 (依據臺南市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班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辦理) | □ |
□ | 2.教師一對一排課且需入普通班支援教學納入教師課表授課節數,每週未超過二節 | □ | |
三、學生學習節數 | □ | 1.學生學習總節數是否足夠(每學期第一週及最後一週需排課程) (C3-1、C5-1、C6-1) | □ |
□ | 2.是否符合課綱節數規定: □學習功能無缺損及輕微缺損學生,其學習節數遵循課程綱要進行規劃與安排,惟各領域之學習節數得視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IEP)進行彈性調整。 □學習功能嚴重缺損學生之學習節數表,依學校特性及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彈性增減各領域學習節數,惟各年級之學習總節數不得減少。 | □ | |
四、課程與教學 | □ | 1.分組學生數合適(每組或每節以2人以上為原則,如有特殊狀況採一對一教學,請提學校特推會通過。) | □ |
□ | 2.除領域課程調整外,亦同時納入特殊需求領域: 身障類:□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學習策略□職業教育□溝通訓練□點字□定向行動□功能性動作訓練□輔助科技運用 資優類:□創造力□領導才能□情意發展□獨立研究 | □ | |
□ | 3.學習內容是否有調整 □加深□加廣□加速□濃縮□簡化□減量 □分解□替代□重整□其他:______ | □ | |
□ | 4.C5-1、C6-1課程計畫內容是否完整 | □ | |
五、評量 | □ | 是否針對學生特殊需求實施多元評量: □紙筆測驗 □口頭測驗□指認□觀察評量 □實作評量 □檔案評量 □同儕互評 □自我評量□其他: | □ |
六、IEP | □ | □1.含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2.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3.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4.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5.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 □ |
七、IGP | □ | □符合特教法第36條規定: 考量資賦優異學生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必要時得邀請資賦優異學生家長參與。 | □ |
□本表各項檢核項目依相關規定經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承辦人員: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