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11學年度特殊教育班訪視輔導說明
一﹑訪視輔導內容:
督導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附件一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督導表每校填一份請核章。
特殊教育課程計畫-附件二課程與教學輔導督導表依班級類型分別填寫並核章。。
IEP執行情形-附件三-1IEP督導表和附件三-2雙殊學生IEP督導表學校無需填寫。
IGP執行情形-附件四IGP督導表學校無需填寫,無設資優類班級者無需提供IGP。
轉銜服務-附件五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檢核表 無需填寫,請依檢核表準備資料。
無障礙校園-附件六改善無障礙友善校園環境督導檢查表;無需填寫,請依檢核表準備資料或於簡報時說明。
前次評鑑自我改善情形-附件七前次評鑑改善情形一覽表,身障與資優分別填寫並核章。
教學輔導紀錄表附件八:學校端毋須填寫,由輔導人員填寫。
訪視輔導回饋附件九:請學校於訪視輔導後一週內填具訪視輔導回饋表、會議紀錄及成果照片6張,E-mail至特教資源中心公務信箱(公務信箱:[email protected] )。
家庭支持服務-附件十嘉義縣各級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援服務檢核表無需填寫請準備有提供服務支援內容資料。
二﹑訪視輔導流程:
受訪學校請於受訪前一個星期將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督導表、課程教學輔導訪視督導表、前次評鑑改善情形一覽表完成自評後,將自評表電子檔mail至特教資源中心公務信箱(公務信箱:[email protected] ) ,並於訪視當天繳交一份核章自評表予訪視輔導小組。
特教班及資源班時程表:
時 間 | 內 容 | 備註 | |
上午 | 下午 | ||
9:30-9:40 (10分鐘) | 13:30-13:40 (10分鐘) | 學校特教概況及特教課程計畫簡報 | 1.學校校長致詞並介紹學校相關人員。 2.簡報內容請聚焦在學校特教概況、排課與分組情形及前次評鑑自我改善情形,時間請勿超過10分鐘。 |
9:40- 10:30 (50分鐘) | 13:40-14:30 (50分鐘) | 書面資料 檢視 | 書面資料請準備以下資料: 1.特教推行委員會相關資料。 2.該學年度課程計畫含各領域調整方案。 4轉銜與支持服務相關資料 5.前次評鑑自我改善情形。 6.各項資料準備,請參考檢核表內容。 |
10:30- 11:10 (40分鐘) | 14:30-15:10 (40分鐘) | 教學輔導 | 事先錄製教學影片一節課。 訪視當日請特教教師以該影片說明該組學生IEP中課程調整四個面向的實際執行情行。 若欲配合學校公開觀課,請自行準備學校規定繳交之文件。 |
11:10- 12:00 (50分鐘) | 15:10-16:00 (50分鐘) | 綜合座談 | 學校參加人員:校長、學校行政人員、特教教師。 |
備註:本時程表得視學校作息調整。 |
附件一
學校名稱:
一、基本資料
普通班 | 幼兒園 | 一年級 國中一年級 | 二年級 國中二年級 | 三年級 國中三年級 | 四年級 高中一年級 | 五年級 | 六年級 | |
班級數 | ||||||||
學生總數 | ||||||||
特殊教育學生安置情形 | 集中式 特教班 | 分散式 資源班 | 身障類巡迴輔導班 | 資優資源班 | 資優巡迴 輔導班 | 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 | 資優教育 方案/巡迴輔導 | |
班級數 | ||||||||
合格特教師資/編制師資人數 | ||||||||
學生總數 |
二、檢核指標
檢核指標 | 學校自評 | 督導委員覆核 | ||||||||||||
完全 達成 | 部分 達成 | 未達成 | 完全 達成 | 部分 達成 | 未達成 | |||||||||
1 | 依法訂有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實施要點,並經校務會議通過。 | |||||||||||||
2 | 依法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 |||||||||||||
3 | 組織成員符合本縣規定。(含校長﹑處室主任、普通班教師代表、特殊教育教師代表、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等) | |||||||||||||
4 | 每學期期初及期末定期召開特推會會議討論特殊 教育相關議題,必要時召開臨時會。 (本學年度共召開次) | |||||||||||||
5 | 確實執行特推會相關決議,並進行成效追蹤。 | |||||||||||||
6 | 依法審議及推動校內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 |||||||||||||
7 | 鑑輔會鑑定安置後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 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 |||||||||||||
8 | 協調特教學生至適當班級就讀,並依本縣鑑輔會核 定酌減其就讀班級人數。 | |||||||||||||
9 | 審查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 | |||||||||||||
10 | 審查特殊教育班課程規劃,應依學生之個別需求彈 性調整課程(包括學習內容﹑歷程﹑環境及評量方 式)及學習節數 | |||||||||||||
11 | 審查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補助學金、交通服務、相 關專業團隊服務﹑教育輔助器材、學習及生活人力 協助﹑復健服務﹑家庭支持服務﹑校園無障礙環境 及其他支持服務等事宜。 | |||||||||||||
12 | 審查特殊教育宣導工作及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 計畫 | |||||||||||||
13 | 審查特殊教育學生修業年限及特殊教育方案 | |||||||||||||
14 | 督導校園無障礙環境﹑教學設備設施之管理與維護。 | |||||||||||||
15 | 協調各處室分工合作,整合校內外特殊教育資源及 支援服務體系。 | |||||||||||||
16 | 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教學輔導服務相關爭議事項 |
學校依據推動現況,符合檢核指標者於自評欄內打。
本學年度沒有特殊教育學生之學校,免填第7、8、9、10、11、13項。
請檢附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實施要點、委員名單及會議紀錄。
秘書: 執行秘書:主任委員:
(特教業務承辦人) (特教業務主管)(校長)
督導人員覆核(學校不需填寫) |
整體表現:□特優 □優 □良 □可 □待改進
|
督導人員簽名:
附件二
嘉義縣111學年度特殊教育班課程與教學輔導訪視督導表
學校名稱: 督導日期: 年 月 日
班級類型:□身障集中式特教班□身障分散式資源班 □資優資源班
督 導 項 目 | 學校自評 | 督導委員覆核 | |||||||||
5 | 4 | 3 | 2 | 1 | 5 | 4 | 3 | 2 | 1 | ||
1.能依學生學習需求提供適宜之課程 | |||||||||||
2.各組學生排課符合特教育實施規範之要求 | |||||||||||
2.能依學生能力現況與需求做適當分組與區分性教學 | |||||||||||
3.部定課程學習重點之調整符合該組學生之能力與需求。 | |||||||||||
4.依學生需求開設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且選用學習重點符合該組學生能力與需求 | |||||||||||
5.課程計畫中的教學重點能達成該單元之學習目標 | |||||||||||
6.選用或自編之教材能符合學生能力﹑需求及階段別 | |||||||||||
7.學習歷程調整符合領域特性及學生需求、能力 | |||||||||||
8.評量調整能依學生需求、能力及領域特性提供適宜之多元評量方式 | |||||||||||
9.教學內容及活動能包含素養導向的活動及評量 | |||||||||||
10.環境調整依學生需求提供無障礙的學習環境 | |||||||||||
11.能確實依課程計畫之規劃進行教學 | |||||||||||
教師執行12年國教課綱面臨的問題、困難及建議(訪談) | |||||||||||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 |||||||||||
督導結果與綜合建議(學校無需填寫) | |||||||||||
整體表現:□特優 □優 □良 □可 □待改進 一、優點與特色 二、建議事項: 三﹑需改進事項: 督導人員簽名: |
PS:5-達成90-100%;4-達成80-89%;3-達成70-79%;2-達成60-69%;1-達成59%以下
附件三-1
學校名稱: 個案管理教師:
班級:□集中式特教班 □資源班 □巡迴輔導
檢 核 指 標 | 督導結果(學校無需填寫) | ||||
5 | 4 | 3 | 2 | 1 | |
1.以團隊合作方式訂定﹑執行及檢討個別化教育計畫 | □有 □無 | ||||
2.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納入團隊合作成員共同擬定﹑執行及檢討IEP | □有□無□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 | ||||
3.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對學生需求評估及目標規劃納入IEP | |||||
4.IEP內容符合規定 | |||||
(1)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 □有 □無 | ||||
(2)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 □有 □無 | ||||
(3)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 □有 □無 | ||||
(4)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 □有 □無 | ||||
(5)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 □有 □無 | ||||
5.學生家庭狀況、家庭支持服務需求評估具體詳實,並提供所需之家庭支持服務。 | |||||
6.能運用正式與非正式評量評估學生能力現況及需求,評估具體完整。 | |||||
7.妥善運用上一階段評量結果作為課程安排及教學設計之依據 | |||||
8.能依學生現況能力及需求提供適切之課程規劃 | |||||
9.能依學生現況能力及需求提供適切之相關支持服務及支持策略。 | |||||
10.能依學生現況能力及需求訂定適切之學年、學期目標。 | |||||
11.學年、學期目標適當且具一致性。 | |||||
12.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及標準符合學生能力及需求。 | |||||
13.學習評量符合多元評量原則,並依據領域特性及學生需求提供適宜的評量調整。 | |||||
14.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符合法規規定。 | |||||
15.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符合學生轉銜生涯規劃之需求。 | |||||
16.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具體描述情緒或問題行為。-□無需求 | |||||
17.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包含行為功能評量。 | |||||
18.行為功能介入方案策略包含多元策略(生態環境改善策略、前事控制策略、行為教導策略、後果處理策略及行政支援相關資源)。 | |||||
19.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請檢附檢討會議紀錄) | □有 □無 | ||||
督導結果(學校無需填寫) | |||||
□特優 □優 □良 □尚可 □待改進 優點: 建議事項: 需改進事項: 督導人員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
PS:5-達成90-100%;4-達成80-89%;3-達成70-79%;2-達成60-69%;1-達成59%以下
附件三-2
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督導表
學校名稱: 個案管理教師:
學生安置類型:身障- □資源班 □巡迴輔導;資優-□資源班□巡迴輔導□方案
檢 核 指 標 | 督導結果(學校無需填寫) | ||||||||
5 | 4 | 3 | 2 | 1 | |||||
1.以團隊合作方式訂定﹑執行及檢討個別化教育計畫 | □有 □無 | ||||||||
2.將IGP納入IEP中進行規劃 | □有 □無 | ||||||||
3.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納入團隊合作成員共同擬定﹑執行及檢討IEP | □有 □無 | ||||||||
4. 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對學生需求評估及目標規劃納入IEP | |||||||||
5.IEP內容符合規定 | |||||||||
(1)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 □有 □無 | ||||||||
(2)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 □有 □無 | ||||||||
(3)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 □有 □無 | ||||||||
(4)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 □有 □無 | ||||||||
(5)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 □有 □無 | ||||||||
6.學生家庭狀況、家庭支持服務需求評估具體詳實,並提供所需之家庭支持服務。 | |||||||||
7.能運用正式與非正式評量評估學生能力現況﹑需求及學習特質(含身障與資優),評估具體完整。 | |||||||||
8.妥善運用上一階段評量結果作為課程安排及教學設計之依據 | |||||||||
9.能依學生能力﹑需求及優勢能力提供適切之課程規劃(含身障與資優) | |||||||||
10.能依學生現況能力及需求提供適切之相關支持服務及支持策略。 | |||||||||
11.能依學生現況能力及需求訂定適切之學年、學期目標。 | |||||||||
12.學年、學期目標適當且具一致性。 | |||||||||
13.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及標準符合學生能力及需求。 | |||||||||
14.學習評量符合多元評量原則,並依據領域特性及學生需求提供適宜的評量調整。 | |||||||||
15.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符合法規規定。 | |||||||||
16.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符合學生轉銜生涯規劃之需求。 | |||||||||
17.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具體描述情緒或問題行為。-□無需求 | |||||||||
18.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包含行為功能評量。 | |||||||||
19.行為功能介入方案策略包含多元策略(生態環境改善策略、前事控制策略、行為教導策略、後果處理策略及行政支援相關資源)。 | |||||||||
20.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請檢附檢討會議紀錄) | |||||||||
督導結果(學校無需填寫) | |||||||||
□特優 □優 □良 □尚可 □待改進 優點: 建議事項: 需改進事項: 督導人員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
PS:5-達成90-100%;4-達成80-89%;3-達成70-79%;2-達成60-69%;1-達成59%以下
IEP執行情形
請貴校提供連續2學年度-110、111的學生IEP,並上傳至雲端。
附件四
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IGP)督導表
學校名稱: 班級:□資優資源班 □資優巡迴輔導班
檢 核 指 標 | 督導結果/達成度(學校無需填寫) | ||||
5 | 4 | 3 | 2 | 1 | |
1.以團隊合作方式訂定個別輔導計畫 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與相關教師、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 | |||||
2.訂定與檢討個別輔導計畫時間符合規定。 新生及轉學生:安置或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舊生:應於開學前訂定 | |||||
3.能考量資賦優異學生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 | |||||
(1)考量資優學生性向 | |||||
(2)考量資優學生優勢能力 | |||||
(3)考量資優學生學習特質 | |||||
(4)考量資優學生特殊教育需求 | |||||
4.學生學習特質(含興趣、學習特質及綜合評析)具體詳實 | |||||
5.能依學生的現況能力及需求提供適切之資優課程 | |||||
6.能依學生的現況能力及需求提供適切之相關服務 | |||||
7.能依評量及觀察結果,擬訂教學計畫與學習目標 | |||||
8.課程與教學內容符合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劃 | |||||
9.教學策略多元符合學生需求 | |||||
10.採多元方式進行學習評量 | |||||
督 導 結 果 (學校無需填寫) | |||||
□特優 □優 □良 □可 □待改進 優點: 建議事項: 需改進事項: 督導人員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五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年度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檢核表
學校名稱: 日期: 年 月 日 | |||||
依據法規: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 |||||
階段 | 工作項目 | 工作重點 | 督導委員檢核 | 備註 | |
一、 評估階段 | 1.依時限接收轉銜資料 | 1.至特教通報往接收轉銜服務資料 2.彙整及瞭解學生相關資料 | □是□否 未達成原因: | □無新生或轉學生 | |
2.召開輔導會議 | 1.與前一階段學校聯繫,瞭解學生能力現況 2.與家長晤談,瞭解學生需求 | □是□否 未達成原因: | |||
3.辦理新生(轉學生)入學輔導 | 1.安排相關支持措施 2.調整環境設備 3.提供適性課程 | □是□否 未達成原因: | |||
二、 教育階段 | 4.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 1.邀集相關人員召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2.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 | □是□否 未達成原因: | ||
5.擬定生涯轉銜計畫並納入IEP | 轉銜內容包含升學輔導﹑生活﹑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其他相關專業生活 | □是□否 未達成原因: | |||
6.提供學習、生活必要之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 | 1.提供適性課程或特殊教育服務 2.協助學生探索興趣、職業,培養優勢能力 3.提供所需之相關服務 | □是□否 未達成原因: | |||
三、 轉銜安置階段 | 7.為跨教育階段及離開學校教育階段學生召開轉銜會議 | 1. 依規定時限召開,學前﹑國小安置前一個月,國、高中畢業前一學期。 2.邀請擬安置場所﹑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 | □是□否 未達成原因: | □無跨教育階段及離開學校教育階段學生 | |
8.宣導轉銜資訊 | 1.計畫升學學生,提供升學進路宣導 2.計畫就業學生,提供就業資訊 3.未計畫升學或就業學生,提供就養資訊 | □是□否 未達成原因: | |||
三、 轉銜安置階段 | 9.協助就學安置 | 1.參觀下一階段擬安置學校 2.協助報名學生適性安置 3.依需求協助申請考試評量服務 4.協助家長及學生適性選擇志願學校 | □是□否 未達成原因: | ||
10.辦理網路通報及資料移轉 | 1.至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轉銜資料表 2.移送轉銜及相關資料至下一階段安置單位 | □是□否 未達成原因: | |||
四、 追蹤輔導階段 | 11.追蹤輔導通報 學生 |
3.與新安置學校(單位)聯繫,追蹤輔導已安置學生之就學、就業或就養情形 | □是□否 未達成原因: | □無未報到學生或跨教育階段及離開學校教育階段學生 | |
12.參與輔導﹑轉銜會議 | 參加學前、國中小、高中職或五專安置學校召開之輔導轉銜會議。 | □是□否 未達成原因: | □無新生或跨階段學生 | ||
督導人員綜合意見 | |||||
整體表現:□特優 □優 □良 □可 □待改進 □積極依規定提供轉銜輔導及服務,並能切合學生需求 □依規定提供轉銜輔導及服務 □未依規定提供轉銜輔導及服務或不符合身障生需求,需輔導追蹤 □其他:請就優點/建議事項/需改進事項 給予意見 督導人員簽名: |
附件六
嘉義縣________________改善無障礙友善校園環境督導檢查表 日期:____________ | ||||
項目 | 檢查結果(請打ˇ) | |||
符合 | 不符合 | 免檢核 | 備註 | |
| 無「殘」、「廢」、「愛心」等字眼 | |||
廁所、無障礙坡道、無障礙停車位…等) 。 | 如無特教生免填 | |||
性活動。 | ||||
4. 整合校內外特殊教育資源及支援服務體系。 | ||||
5. 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輔導及支持服務相 關爭議事項。(例:鑑定安置輔導及校安事件… 等) | 如無特教生免填 |
督導人員綜合意見 |
整體表現:□特優 □優 □良 □可 □待改進 □積極依規定改善無障礙友善校園環境,並能切合學生需求 □依規定提供改善無障礙友善校園環境 □未依規定提供改善無障礙友善校園環境或不符合身障生需求,需輔導追蹤 □其他建議: 督導人員簽名: |
附件七
嘉義縣○○國中/小前次評鑑改善情形一覽表
□身障類 □資優類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類別 | 建議改善事項 | 改善情形 | 委員複評 |
行政 管理 與運作 | □已改善 □建議事項: | ||
□已改善 □建議事項: | |||
□已改善 □建議事項: | |||
□已改善 □建議事項: | |||
教學 與 輔導 | □已改善 □建議事項: | ||
□已改善 □建議事項: | |||
□已改善 □建議事項: | |||
□已改善 □建議事項: | |||
□已改善 □建議事項: |
備註:身障類與資優類請分別各填列一份。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附件八
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教學輔導紀錄表
學校名稱: 班級: 領域:
教學方式:□分組教學 □協同教學 □全班教學 日期:
項 目 | 5 | 4 | 3 | 2 | 1 | |
1.能依據IEP或IGP學期目標訂定教學目標 | ||||||
2.教學目標符合學生能力現況和需求 | ||||||
3. 編選之教材內容符合學生能力需求 | ||||||
4. 編選之教材內容可以達成教學目標 | ||||||
5.教學活動符合學生能力及需求 | ||||||
6.教學活動能有效達成教學目標 | ||||||
7.依學生、教學活動之需求提供適宜的學習環境(含教學輔具之應用) | ||||||
8.能依據學生能力及領域教學目標及教材性質靈活運用適當教學方法,採用多元方式增加學生參與教學活動。 | ||||||
9-1.能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循序漸進教學及充分參與教學活動之機會 | ||||||
9-2.能引導資賦優異學生其自我學習具批判性及創造性思考之能力 | ||||||
座位圖(請教學輔導人畫出) | 整體表現:□特優 □優 □良 □可 □待改進 綜合意見: |
PS:5-達成90-100%;4-達成80-89%;3-達成70-79%;2-達成60-69%;1-達成59%以下
輔導人員簽名:
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教學輔導紀錄表
1.請事先準備教學錄影(40分鐘),依貴校特教教師人數準備教學錄影。
(例:貴校特教班/資源班有兩位特教師,需兩位特教教師各錄1節課的教學影片)
2.麻煩將影片上傳至雲端(若檔案太大無法上傳,將檔案分割片段)
3.提供簡案。
(附件九)
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年度特殊教育班訪視輔導回饋表
一、基本資料
1.校 名:2.訪視日期:年月日
3.填表人:4.職稱:
二、此次訪視人員提供之建議對學校的助益以及執行情形:(請勾選)
建 議 項 目 | 對學校的助益 | 執行可能性 | ||||
很 有 幫 助 | 有 幫 助 | 沒 有 幫 助 | 完 全 執 行 | 部 份 執 行 | 不 能 執 行 | |
1.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 ||||||
2.課程與教學 | ||||||
3.IEP及IGP | ||||||
4.教學輔導 | ||||||
5.轉銜輔導及服務 |
三、整體來說,對於此次前往訪視的人員及各項輔導措施的滿意程度:(請勾選)
向 度
滿意
尚可
不滿意
1.輔導程序安排合宜。
2.輔導時間長短適當。
3.輔導人員表達清楚溝通順暢。
4.輔導人員的建議合理可行。
5.其他(請說明)
四、您對於此次的訪視人員以及相關的輔導措施是否還有其他的意見,請把意見寫下來:
備註:煩請於訪視委員到校輔導後7日內,連同成果照片6張,E-mail至
特教資源中心信箱([email protected])。謝謝!
附件九
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年度特殊教育班訪視輔導成果照片
受訪學校:訪視日期:
說明: | 說明: |
說明: | 說明: |
說明: | 說明: |
附件十
| |||||
項目說明 | 委員檢核 | 督導方式說明 | |||
學校 辦理 方式 | 1.指定專責單位統籌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援服務各項相關業務。 | □是□否 | 請填寫專責單位名稱 :( ) | ||
2. 至少遴聘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一人,擔任學校家長會委員。 | □是□否 | 請於特教通報網特教檢核表「具體成果說明欄」註明該生就讀年級 | |||
| □是□否 |
| |||
4.必要時,依家長個別需要彈性調整服務內容及方式。 | □是□否 | ||||
5.於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詳實記載家庭支援服務執行情形、成效、檢討與改進。 | □是□否 | ||||
| 提供特殊教育資訊 | 透過各項資訊溝通管道,提供家長各項法令規章、社會福利、醫療服務、輔具申請、專業人力、專業諮詢、成長團體、研習活動等資訊及管道。 | □是□否 | 請於特教通報網特教檢核表「具體成果說明欄」具體說明之。(活動、研習需詳列辦理時間/地點/人數) | |
提供特殊教育文獻、文章,以及相關書籍借閱服務。 | □是□否 | ||||
鼓勵家長參與學校各項特殊教育研習、進修、宣導、活動。 | □是□否 | ||||
諮詢服務 | 提供學校特殊教育諮詢網絡。 | □是□否 | 依建立「身心障礙學生學校社區資源」相關規定辦理(另於督導學校建立「身心障礙學生學校社區資源」訂定細項) | ||
提供本縣各相關行政單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諮詢管道。 | □是□否 | ||||
提供各大專校院、醫療院所、民間團體、社福單位或機構等諮詢管道。 | □是□否 | ||||
提供各專業領域人員諮詢管道。 | □是□否 | ||||
心理支持輔導 | 透過通訊聯繫、家庭訪視等活動,提供家庭成員正向心理建設與支持。 | □是□否 | 請於特教通報網特教檢核表「具體成果說明欄」具體說明之。(活動、研習需詳列辦理時間/地點/人數) | ||
鼓勵家庭成員參與學校班親會等親師溝通輔導活動。 | □是□否 | ||||
鼓勵家庭成員參加相關家庭成長團體或接受相關單位諮商輔導。 | □是□否 | ||||
親職教育 | 透過學生連絡簿、通訊聯繫、家庭訪視等活動,提供家長教養策略與親職教育。 | □是□否 | 請於特教通報網特教檢核表「具體成果說明欄」具體說明之。(活動、研習需詳列辦理時間/地點/人數) | ||
辦理親師座談、班親會、個案研討、家長經驗分享、親職教育研討活動、參訪等活動。 | □是□否 | ||||
各項福利補助申請 | 協助家長申請各項教育獎補助。 | □是□否 | 請於特教通報網特教檢核表「具體成果說明欄」具體說明之。(活動研習需詳列辦理時間/地點/人數) | ||
協助家長申請各項社會福利救助、補助。 | □是□否 | ||||
協助家長申請各項醫療福利救助、補助。 | □是□否 | ||||
協助家長申請各項民間社會資源福利救助、補助。 | □是□否 | ||||
各項人力資源申請 | 協助申請本縣各相關單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等人力協助資源。 | □是□否 | 請於特教通報網特教檢核表「具體成果說明欄」具體說明之。(活動、研習需詳列辦理時間/地點/人數) | ||
協助申請各大專校院、醫療院所、家庭扶助、家庭福利、民間團體、社福單位或機構等人力協助資源。 | □是□否 | ||||
協助申請各專業領域人員、社工、義工等人力資源。 | □是□否 | ||||
各項輔助器材申請 | 協助申請各項教育、生活、醫療輔具。 | □是□否 | 請於特教通報網特教檢核表「具體成果說明欄」具體說明之。 | ||
協助申請各項學習輔助教材、教具。 | □是□否 | ||||
生涯規劃進路轉銜 | 協助提供學生及其家庭成員生涯規劃建議。 | □是□否 | 依「身心障礙學生轉銜督導工作實施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另於「身心障礙學生轉銜督導工作」訂定督導細項) | ||
提供升學、職訓、就業等相關資訊。 | □是□否 | ||||
協助辦理各項參訪活動。 | □是□否 |
督導人員綜合意見 |
整體表現:□特優 □優 □良 □可 □待改進 □積極依規定提供學生家庭支持服務,並能切合學生需求 □依規定提供學生家庭支持服務 □未依規定提供學生家庭支持服務或不符合學生需求,需輔導追蹤 □其他建議: 督導人員簽名: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