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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健康促進卓越獎(2 名):各頒發 100,000 元等值獎品及獎牌乙面。
(2) 金質獎(2 名):各頒發 80,000 元等值獎品及獎牌乙面。
(3) 銀質獎(2 名):各頒發 50,000 元等值獎品及獎牌乙面。
(4) 銅質獎(2 名):各頒發 30,000 元等值獎品及獎牌乙面。
(5) 佳作(5 名):各頒發 10,000 元等值獎品及獎牌乙面。
2. 獎項由評選小組委員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
或「增加名額」辦理,獎勵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
該獎勵得視主辦單位或審查委員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過過原
獎勵總額獎金為限。
3. 獲獎健康促進幼兒園之所在地方政府教育局(處)與衛生局或婦幼發
展局,以及地方訪視輔導教師,特頒發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4. 獲獎健康促進幼兒園於計畫團隊安排之研習活動分享健康促進簡報,
或接受其他幼兒園參訪。
(二) 健康促進幼兒園教案設計比賽:
1. 教案設計獎:評選小組依成績擇優選出 10 件教案,各頒發 5,000 元
等值獎品及獎狀乙紙。
2. 最佳人氣獎:前項 10 件教案設計獎於健康促進幼兒園臉書社團公告
期間獲按讚數最高之前 3名為最佳人氣獎,各頒發獎狀乙紙。
3. 獎項由評選小組委員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
或「增加名額」辦理,獎勵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
該獎勵得視主辦單位或評選小組委員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過
過原獎勵總額獎金為限。
(三) 地方政府推動成效獎勵:
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依「十一、評分標準說明」統計地方參與
成效,擇優推薦地方政府推動成效獎 3名,各頒發獎座乙座。
十三、 成果分享暨頒獎典禮
獲獎健康促進幼兒園與教 服務人員及其所在地方政府教育局(處)
與衛生局或婦幼發展局、地方訪視輔導教師,暫定於 113年11 月
29 日(星期五)出席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聯合辦理之「113 年幼兒園健康促進推廣計畫成果發表會」暨
頒獎典禮,接受公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