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高階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教育中長程推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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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教育中長程推動計畫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計畫程:1051月至10912

中華民國1051月初訂





目 錄

壹、計畫緣起………………………………………………………………………………3

貳、計畫依據…………………………………………………………………………………4

參、實施期程……………………………………………………………………………4

肆、計畫願景及目標……………………………………………………………………………5

伍、本縣災害潛勢析 ………………………………………………………………………………6

陸、推動架構……………………………………………………………………………………….10

柒、推動策略與工作要項…………………………………………………………………10

捌、預期效益……………………………………………………………………………15

玖、經費來源………………………………………………………………………………17

拾、考核評估……………………………………………………………………………17

附錄一:嘉義縣105~109年度重點實施項目與預定執行率

壹、計畫緣起

臺灣位在西太平洋颱風的主要侵襲路徑上,侵略性的強風不只威脅人民的生命安全,伴隨的豪雨更會造成重大的淹水或坡地災害。以民國9888日中颱莫拉克來襲為例,當時陸地上的風勢並不大,但颱風所引進的西南氣流所挾帶豐沛的雨量,卻造成本縣嚴重的水患、土石流與人員傷亡災情。此外,臺灣位於歐亞大陸板塊與太平洋菲律賓海板塊的交界處,屬於世界上有感地震最頻發的地區之一。

民國88921日凌晨147分,臺灣發生芮氏規模七點三的大地震,造成2,500多人不幸死亡或失蹤、11,000 多人受傷及10,000多棟房舍倒塌的慘劇,直接財物損失超過新臺幣3,600億元,民國9888日莫拉克颱風嚴重襲擊台灣,全國學校統計總災損金額為新台幣286千餘萬元,受災學校總計1,328所,並有19個學校道路中斷、斷水、斷電,或校舍毀損等因素需易地開學,類似複合型災害將嚴重威脅校園師生安全。在環境、經濟及其他間接的損失更難以估計,對社會造成重大的衝擊。

雖然天然災害並非人力可以制止,但仍可經由有效的事前規劃及適當的措施來減少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而人為災害卻是由於疏忽或不瞭解所造成的,所以大多可以經由教育訓練的加強來加以防制。雖然我國民眾對於天然災害或人為災害的問題都非常關心,政府相關部門也很重視災害防救的工作,歷年來投入相當多的人力與物力在相關的議題上。

由於嘉義縣地理環境及地形特性等因素,歷年來飽受颱風災害、坡地災害、土石流災害侵襲,又因受到兩大板塊擠壓的影響,亦不斷遭受地震災害威脅。同時,由於台灣地區土地高度開發,都市人口與機能密集,除大規模天然災害外,火災、爆炸、化災等重大人為災害亦頻頻發生,導致人民生命財產嚴重傷亡與受損。

為了防患於未然,嘉義縣政府除了致力於推動災害防救工作,透過投入相關
的人力及設備與建立互助合作機制等,不斷強化災害防救工作,期使災害防救工
作能更科技化及更有效率,以減低災害對人民及政府所帶來的損失,並加強平時
災害預防的教育訓練與宣導工作,尤其是在各級學校中落實防災教育,加強學生
對災害的認識、事前的災害預防及災害發生時的應變處理,期望防災工作能永續
發展。

貳、計畫依據

  1. 教育部「防災教育白皮書」。

  2. 教育部「各級學校校園災害管理要點」。

  3. 教育部「防災科技教育深耕實驗研發計畫」。

  4. 嘉義縣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參、實施期程

本計畫自1051月至10912 月止。



肆、計畫願景及目標

  1. 計畫願景:健全縣各級學校防災整備與應變意識,以經營永續安全學習環境。

  2. 計畫目標:

建立本縣教育體系災害防救教育系統,強化學校進行防災與安全教育;當偶突發重大災害發生時能統籌行政支援力量,防救及處理,俾使災害損失減低至最小,並及早完成善後復舊工作,實施目標分述如下:

    1. 近程目標

  1. 依據本縣災害潛勢,擬訂本縣當年度教育處防災教育實施計畫。

  2. 針對本縣防災教育實施計畫需求,編列本縣當年度相關防災教育經費並落實執行。

  3. 組織本縣當年度教育處防災教育輔導小組,成員廣納局處人員、專家學者、防災績優學校校長及防災教育承辦人,整合相關資源,進行災害防救教育規劃。

  4. 規劃當年度國中小校級防災計劃審查及排定到校輔導訪視行程。

  5. 輔導當年度各校落實校園防災教育,強化師生災害防救應變能力,並針對辦理狀況不佳之學校予以後續追蹤輔導。

    1. 中程目標

  1. 擬定防災教育實施計畫,協助各校制訂符合學校災害潛勢特性的防災
    教育計畫。

  2. 建置區域型防災校園,針對校園災害潛勢特性及需求,充實防災
    教育設備,規劃多元疏散避難路線。

  3. 提升學生正確防災避難素養,加強轄屬學校師生防災避難疏散演練、
    教學與宣導,使其具備正確防災避難觀念,當災害發生時能確實做出
    防災避難行為。

  4. 針對本縣高潛勢災害學校逐年進行專家到校協助勘查與輔導訪視。

    1. 遠程目標

  1. 整合防災教育組織:凝聚防災教育共識、落實防災減災規劃。

  2. 建構教育專業團隊:增進校園防災觀念、發展防災教育課程。

  3. 輔導學校災害防救:建立災害應變系統、降減各種災害損失。

  4. 結合地區防災資源:整合防災教育網絡、發揮防災資源效益。


伍、本縣災害潛勢分析

由於嘉義縣地理環境及地形特性等因素,歷年來飽受颱風災害、坡地災害、土石流災害侵襲,又因受到兩大板塊擠壓的影響,亦不斷遭受地震災害威脅。在天然災害方面,分為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洪災三部分。

  1. 地質災害

  1. 地震-本縣活動斷層分布如下:

  1. 觸口斷層:為一大逆掩斷層,出露於觸口附近,狀至明顯,由觸口向
    北延伸,小梅油田所稱之大尖山斷層即是,向南經凍子
    腳、關子嶺以迄檳榔樹;斷層面向東南傾斜,斷線之東
    南為昇側,最大之層位落差達 3,000公尺以上。

  2. 梅山斷層:梅山斷層包括主斷層—梅子坑斷層及支斷層—陳厝寮斷層
    兩部分。根據大森(Omori)的記載,梅子坑斷層為一右移
    斷層,在山子腳附近與陳厝寮地震斷層相會。陳厝寮斷層
    為一東西走向的右移斷層,至民雄附近即消失不見。

  3. 九芎坑斷層:位於西部濱海平原與丘陵山地間的交界帶,斷層以西為
    嘉南平原,以東為雲林至嘉義間丘陵,斷層前緣具一系
    列的台地階面,為古沖積扇遺跡,其分佈範圍自古坑斷
    層南側沿著平原與麓山帶交界往南延伸至嘉義竹崎北
    側,並於竹崎北側轉變為背斜的形式,全長約15公里,
    為早期發育的南北走向東傾的逆衝斷層。

  1. 山崩

嘉義縣自民國60年至80年間,發生過21件的崩山災害,而災害性崩坍地多集中於人類活動較頻繁的淺山丘陵地,該處若有崩坍,易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之財產損失。地質因素為控制崩坍之主力,由於丘陵區主要為上新世的卓蘭層及更新世的頭嵙山層,此二地層分佈於人跡易達之淺山帶,在地形上表現出層階地形,有廣大之低緩順向坡可供耕作,而此順向坡之地形面與其鬆軟之岩性使其成為易於發生平面型地滑之問題地層,可見岩性與邊坡穩定性間之密切關係。

  1. 地層下陷

本省西部沿海地區因土地貧瘠,農作物收成偏低,又屬水源末端,灌溉水源不足,近年來復因經濟之發展,養殖漁業之利潤高,遂紛紛改變土地使用發展養殖事業,漁塭面積逐年擴增,且因地表水短缺,並為抽取淡水調和海水以增加生產量,然其抽水量已超過區域性的天然補注量,過度抽用地下水結果,造成本縣沿海地區地層下陷。

  1. 氣象災害

  1. 颱風:台灣地區每年受颱風侵襲大多集中於 789月,尤以 8月為甚。

  2. 異常降水

每年的五~六月為台灣地區之梅雨季節,鋒面系統因滯留徘徊於台灣及其附近海域,梅雨鋒面上的中尺度低壓擾動,很容易在台灣地區引發異常降水,造成嚴重的水災。根據中央氣象局之統計,自19611985年來,台灣地區因異常降水造成農業災害共77次,其中嘉義地區即佔22次,導致約達二十億元之損失。而又以 6月份異常降水災害的損失最為嚴重,達十六億元左右,所受災害損失僅次於雲林縣。此外,異常降水也造成漁業及道路、電力、電信等公共設施的損失,尤以85年的賀伯颱風雨98年莫拉克風災為最,故其災害亦具威脅性。

資料來源: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災害潛勢地圖網站

http://satis.ncdr.nat.gov.tw/Dmap/104DownloadExplanation.aspx



陸、推動架構

為推動本縣防災教育工作,「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教育中長程推動計畫」,並成立防災教育輔導小組,其計畫與組織架構如下: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教育部防災教育輔導團

防災教育輔導小組

專家技術顧問團

總召集人 教育處處長

災害緊急應變小組

災害防救教育輔導團

整備應變小組

減災規劃小組

緊急應變小組

審查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辦理防災相關議文競賽活動

辦理全縣防災教育相關研習

辦理防災教育到校輔導訪視

()定嘉義縣相關防災計畫










災後復建小組

推動規劃校園在地化防救災課程














柒、推動策略與工作要項

  1. 設置「防災教育輔導小組」,整合與推動防災教育

  1. 成立行政推動小組

        1. 編列推動防災教育預算

        2. 與縣消防局結合社區資源,做整合式之防災整備與復原規畫。

        3. 訂定縣防災教育實施計畫,以及各年度防災教育工作計畫與防災教育相關計畫,進而有效推動防災教育。

        4. 成立緊急應變窗口:當學校發生集體性重大校安狀況時,立即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執行應變措施,包括各級學校防救災措施、災情蒐集及其他相關防救災事項。隨時瞭解並掌握災害狀況動態,即時通報有關機關(包括教育部校安中心、嘉義縣災害應變中心)。

        5. 監督與管理學校校舍與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6. 擬定災前減災規畫與整備應變,以及災後復學與復建設計。

  1. 成立「專家技術顧問團」與「災害防救教育輔導團」

  1. 推動與辦理防災教育研習與觀摩演練活動,以提升學校防災專業素養與實務技能。

  2. 審查各級學校校園災害防救計畫,進而協助各校修正之。

  3. 針對全縣各級學校防災教育之推動現況進行評鑑、追蹤與輔導工作。

  4. 進行災前減災規畫與整備應變,以及災後復學與復救計畫。

  5. 依據中央與國際推動防災教育趨勢,研擬全縣防災教育課程推動方向與指標。

  1. 推展校園防災實務深耕工作

  1. 強化親師生防災素養,建立防災應變意識,強化防救應變能力。

        1. 輔導各級學校成立防災暨緊急應變小組。

        2. 培訓防災課程種子教師,設計防災教育宣導教學模組,或辦理全縣性防災教育教案競賽活動。

        3. 每年辦理全縣性防災教育活動(含研習、工作坊)至少3場次,主題應符合教育部重點政策。透過培訓各校防災教育種子教師研習,以提升教師防災實務知能。

        4. 結合家長會及社區資源,推動學生隨身攜帶「家庭防災卡」。

        5. 依據各校現況訂定「災害防救計畫」,擬定各類災害類別之減災、整備、應變及復原之標準作業流程。

        6. 結合警政、衛生、消防單位辦理防災救護演練觀摩。

        7. 各級學校落實於行事曆編定每學期至少辦理一次全校性防災教育暨避難逃生演練活動,以強化親師生防災應變能力。

  1. 落實防災教育教學實務

        1. 建立防災教育教材、落實防災教學課程。

        2. 研擬各級學校防災教育課程、單元教材與教案。

        3. 蒐集整合各項防災軟硬體資源,規劃災害防救教育,並提供完整支援。

        4. 防災教育議題融入相關課程,發展學校在地化防災教育課程。

        5. 鼓勵與輔導各級學校參加「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計畫」。

  1. 建置防災教育資訊網站,整合防災教育資源。

  1. 連結「教育部MOE防災數位學習平台」、「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提供各班的防災教育數位平台,彙整教育體系防災數位平台及其他相關資源。

  2. 建置本縣「嘉義縣防災教育網」,上傳各校推展防災教育成果,供各項防災業務推動檢驗,及分享各校推展防災經驗分享資源,使入口網站發揮最大的防災教育功能。

  3. 其他

        1. 擬定年度防災教育工作計畫,且每年定期召開工作會議至少3次以上;輔導各校成立「校園防災教育推動工作小組」,並擬定「學校防災教育實施計畫」。

        2. 輔導各校落實校園防災教育,強化師生災害防救應變能力。

        3. 依教育部防災教育訪視項目,辦理各校防災教育評鑑工作。

        4. 輔導各級學校採取漸進式的方式,由「建置防災校園」→「建置防災校園推廣基地」→「辦理狀況模擬全員同步演練」等程序,逐步強化校園防災意識,以及減災、整備與復原機制。

  1. 各級學校配合事項

  1. 各校成立「校園防災教育推動工作小組」,並納入「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當學校發生集體性重大校安狀況時,應視需要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執行應變措施。

  2. 各校依據學校校園、周邊環境區域特性及學生生活經驗,發展防災校本課程。

  3. 各校每學期辦理全校性校園防災教育主題活動1場以上,並列入學校行事曆。

  4. 各校每學期至少辦理1次全校性或結合鄰近社區辦理防災演練如防火避難、颱洪避難、地震避難等疏散演練,以預警或無預警的方式辦理並列入學校行事曆。

  5. 各校依據災害潛勢現況編撰「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內容包含颱風、豪雨、地震、火災、有害性化學物品、傳染病災害、其他校園安全等之防救。

  6. 各校由專人辦理防災教育業務,負責參與主管教育機關辦理之相關防災教育會議或活動,並執行下列業務:

    1. 專人專責辦理防災教育業務、積極參與教育部主辦或委辦之防災
      教育會議或活動(含研習)

    2. 整合社區資源,辦理教職員工生校園災害防救教育訓練(含潛勢
      災害因應處理)。並於訓練活動結束後,辦理檢討會議,以及將訓
      練課程之回饋意見及成效評估分析結果,適時修正「學校防災教
      育實施計畫」與「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3. 編撰校園疏散避難地圖,並公告張貼於校園中。

    4. 推廣親師生應用家庭防災卡。

    5. 定時上網填報並更新教育部「學校災害潛勢資訊管理系統」相關
      資料網(網址:http://safecampus.edu.tw/sv/),提供中央、地
      方政府供參,以掌握學校災害特性。

    6. 學校辦理防災教育主題活動或防災教育訓練結束後,須提送成果
      報告書至教育處俾利彙整,並至嘉義縣防災教育資訊網
      http://disedu.cyc.edu.tw/disedu/)上傳學校推動防災教育相
      關活動成果之電子檔等佐證資料。

    7. 辦理境況模擬全員同步演練。

    8. 其他防災教育相關業務。

捌、預期效益

  1. 減災階段具體作為

        1. 協助各級學校完成潛在災害填報、分析與評估。

        2. 防災預算編列、執行、檢討。

        3. 防災教育、訓練及觀念宣導。

        4. 老舊建築物、重要公共建物及災害防救設施、設備之檢查與補強。

        5. 充實縣防災教育資訊網路。

        6. 強化防救災支援網絡。

        7. 其他災害防救相關事項。

  1. 整備階段具體作為

        1. 各級學校落實防救災組織之整備。

        2. 各級學校妥善擬定與修正災害防救防災計畫。

        3. 各級學校訂定緊急應變流程。

        4. 各級學校落實應變計畫模擬演練暨避難逃生演練。

        5. 各級學校落實災害防救物資、器材之儲備。

        6. 災情蒐集通報及校安中心所需通訊設施之建置、維護及強化。

        7. 結合社區資源,統籌規畫各級學校避難所設施之整備與維護。

        8. 其他緊急應變準備事宜。

  1. 強化應變機制

        1. 各級學校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2. 針對災害即時召開決策小組會議。

        3. 指導各級學校做好災情搜集與損失查報工作。

        4. 規畫受災學生之扶助、輔導與照顧安置系統。

        5. 配合地方政府災害應變中心開設協調救災與支援物資。

        6. 各級學校依其現地環境屬性,並結合社區資源,妥善規畫適合之臨時收容所。

  1. 規畫復原機制

        1. 指導與協助各級學校做好災情勘查與鑑定。

        2. 儲備復原經費災準金,支援各級學校災害復建工程。

        3. 各級學校得結合社區資源,統籌規畫受災學生適宜之安置處所。

        4. 培訓心理諮商輔導人員,健全心理諮商輔導機制。

        5. 規畫災後學生就學援助、復學、復課輔導機制。

玖、經費來源

      1. 以縣府相關預算支應或自籌經費辦理。

      2. 上級單位補助(中央補助)。

      3. 整合相關局處部門經費的合作計畫。

拾、考核評估

  1. 辦理防災教育評鑑、防災演練或教育競賽活動。

  2. 「防災教育輔導團」定期召開會議,必要時得加開臨時會。

  3. 定期辦理各項計畫推廣成效考評,獎勵推廣績優學校暨工作人員。

  4. 配合行政院災害防救業務訪評及教育部防災教育統合視導。











附錄一:嘉義縣105~109年度重點實施項目與預定執行率

年度

項目

105

106

107

108

109

一、成立防災教育輔導小組並運作之

  1. 例行會議

  2. 審查學校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3. 辦理到校輔導服務

  4. 規畫全縣防災教育工作坊

  1. 例行會議

  2. 輔導學校修正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3. 辦理到校輔導服務

  4. 規畫全縣防災教育研習

  1. 例行會議

  2. 輔導學校修正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3. 辦理到校輔導服務

  4. 規畫全縣防災教育研習

  1. 例行會議

  2. 輔導學校修正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3. 辦理到校輔導服務

  4. 規畫全縣防災教育研習

  1. 例行會議

  2. 輔導學校修正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3. 辦理到校輔導服務

  4. 規畫全縣防災教育研習

二、審核(輔導)學校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預定全縣所屬各級學校皆完成審核;執行達成率100

預定全縣所屬各級學校皆完成審核;執行達成率100

預定全縣所屬各級學校皆完成審核;執行達成率100

預定全縣所屬各級學校皆完成審核;執行達成率100

預定全縣所屬各級學校皆完成審核;執行達成率100

三、查核學校辦理防災教育情形

執行達成率:

90%以上(含線上與書面查核)

執行達成率:

90%以上(含線上與書面查核)

執行達成率:

90%以上(含線上與書面查核)

執行達成率:

90%以上(含線上與書面查核)

執行達成率:

90%以上(含線上與書面查核)

四、辦理執行成效不佳學校到校輔導訪視服務

1.預定輔導校數10

2.預定達成率:100

1.預定輔導校數10

2.預定達成率:100

1.預定輔導校數10

2.預定達成率:100

1.預定輔導校數10

2.預定達成率:100

1.預定輔導校數10

2.預定達成率:100

五、彙整學校所提供防災教育相關教材(案)或具創新落實防災教育作為

1.辦理當年度防災教育創新學藝競賽活動至少1

2.彙整當年度防災校園建置學校產出教案彙編

1.辦理當年度防災教育創新學藝競賽活動至少1

2.彙整當年度防災校園建置學校產出教案彙編

1.辦理當年度防災教育創新學藝競賽活動至少1

2.彙整當年度防災校園建置學校產出教案彙編

1.辦理當年度防災教育創新學藝競賽活動至少1

2.彙整當年度防災校園建置學校產出教案彙編

1.辦理當年度防災教育創新學藝競賽活動至少1

2.彙整當年度防災校園建置學校產出教案彙編

六、辦理全縣性防災教育教學與宣導研習(包含防災觀摩演練),達3場以上,並結合其他單位共同辦理。

本年度擬辦理場次如下:

1.全縣防災教育研習暨地震初期就地避難掩護演練觀摩

2.全縣性防災教育分區工作坊研習



本年度擬辦理場次如下:

1.委請獲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計畫」之學校辦理防災教育工作坊研習。

2.配合國家防災日辦理2場全縣性複合型災難應變觀摩演練

3.辦理1場防災種子教師研習。

本年度擬辦理場次如下:

1.委請獲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計畫」之學校辦理防災教育工作坊研習。

2.配合國家防災日辦理2場全縣性複合型災難應變觀摩演練

3.辦理1場防災種子教師研習。

本年度擬辦理場次如下:

1.委請獲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計畫」之學校辦理防災教育工作坊研習。

2.配合國家防災日辦理2場全縣性複合型災難應變觀摩演練

3.辦理1場防災種子教師研習。

本年度擬辦理場次如下:

1.委請獲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計畫」之學校辦理防災教育工作坊研習。

2.配合國家防災日辦理2場全縣性複合型災難應變觀摩演練

3.辦理1場防災種子教師研習。

七、辦理學校防災教育執行成效評鑑

1.配合921國家防災日活動辦理

2. 辦理105年「防災週」宣導資料成果考評

3.辦理到校輔導訪視

4.配合教育部防災績優學校辦理

1.配合921國家防災日活動辦理

2. 辦理106年「防災週」宣導資料成果考評

3. 辦理到校輔導訪視

4.配合教育部防災績優學校辦理

1.配合921國家防災日活動辦理

2. 辦理107年「防災週」宣導資料成果考評

3. 辦理到校輔導訪視

4.配合教育部防災績優學校辦理

1.配合921國家防災日活動辦理

2. 辦理108年「防災週」宣導資料成果考評

3. 辦理到校輔導訪視

4.配合教育部防災績優學校辦理

1.配合921國家防災日活動辦理

2. 辦理109年「防災週」宣導資料成果考評

3. 辦理到校輔導訪視

4.配合教育部防災績優學校辦理

八、鼓勵學校申請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計畫」

1.至少10校(累計全縣30%以上學參與第1類基礎建置案)

2.鼓勵執行過一類學校申請執行二、三類學

1.至少10校(累計全縣40%以上學參與第1類基礎建置案)

2.鼓勵執行過一類學校申請執行二、三類學

1.至少10校(累計全縣50%以上學參與第1類基礎建置案)

2.鼓勵執行過一類學校申請執行二、三類學

1.至少10校(累計全縣60%以上學參與第1類基礎建置案)

2.鼓勵執行過一類學校申請執行二、三類學

1.至少10校(累計全縣70%以上學參與第1類基礎建置案)

2.鼓勵執行過一類學校申請執行二、三類學校。

九、推廣隨身攜帶家庭防災卡

各校防建置防災卡隨身攜帶數達各校學生數100%

各校防建置防災卡隨身攜帶數達各校學生數100%

各校防建置防災卡隨身攜帶數達各校學生數100%

各校防建置防災卡隨身攜帶數達各校學生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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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縣防災教育資訊網

各校各類成果資料上傳率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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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各類成果資料上傳率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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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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