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等學校輔導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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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

中等學校「輔導科」科目及學分一覽表

102.1.31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20013817號函核定

科目名稱

中等學校輔導科;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高級中等學校輔導科。

要求總學分數

國中48

高中48

國高中60

必備

學分數

國中:48(含領域課程12學分)

高中:36

國高中48

選備

學分數

國中:0

高中:12

國高中:12

適合培育之相關學系、研究所(含輔系)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類型

科目名稱

相似科目名稱

學分數

備註

領域核心課程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概論


2

國中必選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設計與實施


2

國中至少二科選一科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與評量


2

輔導原理與實務


3


學校輔導工作


2


人格心理學


3


變態心理學


2


諮商理論


3


諮商技術


3


心理與教育測驗


3


學校諮商實習()


2


學校諮商實習()


2


團體輔導


3


生涯輔導


2


青少年問題研究


2


心理衡鑑與診斷


2


學校輔導方案發展與評鑑


2


諮商倫理


2


生涯與職業資訊分析與應用


2


生涯規劃課程設計與實施


2


助人者的自我覺察與專業成長


2


學習輔導


2


生命教育


2


諮詢理論與實務


2


婚姻與家庭


2


危機處理


2


心理衛生


2


個案研究


2


焦點解決短期諮商


2


團體動力學


2


行為科學研究法


3


社會心理學


2


說明:

1.本表所列科目不得以大學「共同必修課程」及「通識課程」之科目要求採認。

2.專門科目與教育專業科目名稱不得相同或相似,若有相同或相似,僅能擇一採記。

3.本表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應修領域核心課程24學分及必備課程36學分;另應修習本領域其他二主修專長(童軍、家政)必備課程24學分如下:童軍專長:「童軍教育原理(童軍教育)」、「戶外探索設計與實施」、「休閒教育」3科中至少選2科;家政專長:「家政教育概論」、「家庭發展」、「家庭生活教育概論」3科中至少選2科;計至少48學分。

4.本表高中「輔導科」應修必備科目36學分,選備科目12學分;共計至少48學分。

5.各師資培育大學之「輔導科」師資生須至國中進行教育及教學實習。

6.102學年度起取得教育專業課程修習資格之師資生適用(102學年度起入學師資培育學系之師培生適用;102學年度起取得修習資格之教育學程生適用)

註:本任教學科之科目、學分由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制訂、審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門課程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教育主修專長」科目及學分一覽表

102.2.1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20019246號函核定

科目名稱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教育主修專長

要求總學分數

34

必備學分數

18

選備學分數

16

適合培育之相關學系、研究所(含雙主修、輔系)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類型

科目名稱

相似科目名稱

學分數

備註

領域核心課程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概論


2



至少4學分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設計與實施


2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與評量


2

必備科目

童軍教育原理


2





至少14學分

(10科選7)


戶外探索設計與實施


2

休閒教育


2

環境教育


2

合作學習


2

野外生活技能


2

自然體驗活動


2

服務學習活動設計與實施


2

童軍組織與訓練


2

童軍團實務


2

選備科目

活動規劃原理


2






至少8學分


領導概論


2

團體動力學


2

童軍露營活動


4

童軍活動設計與實施


2

童軍技能


2

遊戲理論與實施


2

營地規劃與經營


2

經驗教育概論


2

戶外教育概論


2

野外心理治療


2

一、領域核心課程:至少4學分。

二、應修必備至少14學分。

三、應修選備至少8學分。

四、修習本主修專長者,另應修習輔導活動、家政等二主修專長必備課程至少各二科4學分如下:輔導活動必備科目:「輔導原理與實務」、「學校輔導工作」、「心理與教育測驗」3科中至少選2科;家政必備科目:「家政教育概論」、「家庭發展」、「家庭生活教育概論」3科中至少選2科。

五、合計至少應修習34學分。

六、本版本適用於102學年度起取得教育專業課程修習資格之師資生 (102學年度起入學師資培育學系之師培生;102學年度起取得修習資格之教育學程生)

本任教學科之科目、學分由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制訂、審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

中等學校「家政科」科目及學分一覽表

科目名稱

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專長;高級中等學校家政科;中等學校家政科

國中:40

高中:36

國高中併計:52

必備學分數

國中:34 (含核心4、家政22、童軍4、輔導4)

高中:18

國高中併計:34 (含核心4、家政22、童軍4、輔導4)

選備學分數

國中:6

高中:18

國高中併計:18

適合培育之相關學系、研究所(含雙主修、輔系)

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所

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專長)專門科目名稱

學分

高中家政專門科目名稱

學分

領域核心

必備科目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概論

2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與評量

2




家政教育概論

2




家政教育概論

2

家庭發展

2

家庭發展

2

家庭生活教育概論

2

家庭生活教育概論

2

婚姻與家(婚姻與家人關係)

2

婚姻與家(婚姻與家人關係)

2

家庭資源與管理

2

家庭資源與管理

2

食物製備(食物製備、食物製備原理)

2

食物製備(食物製備、食物製備原理)

2

服裝學

2

服裝學

2

食物學(食物學導論)

2

食物學(食物學導論)

21

2

營養學(營養學導論)

2

營養學(營養學導論)

2

創意生活設計

2

創意生活設計

21

2

居家環境設計(居家環境)

2

居家環境設計(居家環境)

2





織物學

2





織物學

3至少選1

2

服飾流行文化

2

服飾流行文化

2

服裝結構與製作

2

服裝結構與製作

2

家庭社會學

2

家庭社會學

4至少選2

2

青少年與家庭

2

青少年與家庭

2

家庭壓力管理

2

家庭壓力管理

2

婚姻教育

2

婚姻教育

2

家庭理論

2

食品衛生與安全

4至少選1

2

家庭生活教育方案設計

2

食品加工

2

消費者教育(消費者行為與教育)

2

烘焙學(烘焙學、烘焙實習)

2


飲食文化

2

休閒與生活(休閒活動概論)

2至少選1

2

消費者教育(消費者行為與教育)

2

修習本主修專長者,必備22學分、選備至少6學分,並應加修領域核心課程4學分,及輔導活動、童軍教育等二主修專長之必備課程,至少各4學分(輔導活動:輔導原理與實務、學校輔導工作、心理與教育測驗實務;童軍教育:童軍教育原理、戶外探索設計與實施、休閒教育),合計至少應修習40學分。

修習本主修專長者,應修必備科目18學分,選備科目18學分,共計至少36學分。


教育部101.11.19臺中()字第1010220301號函核定

註:1.本任教科別之科目、學分由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制訂、審核。

2.國中認證為註記+○之科目,高中認證為註記◎+△之科目,同時符合國高中家政專門科目者,可同時取得國高中認證。

3.本版本適用於102學年度起取得教育專業課程修習資格之師資生 (102學年度起入學師資培育學系之師 培生;102學年度起取得修習資格之教育學程生)

得任教高中輔導科者,請加填高中輔導科之認定表。

立臺灣師範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課程認定表

就讀系所


輔系/雙主修


姓名


學號


本人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符合本校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輔導活動專長修習起迄時間:民國    月至民國    月)學科認定。

審核

結果

領域核心課程:  學分;必備:  學分;選備:  學分,總計:  學分。

承辦人簽章


系所主任簽章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

(領域、主修專長)專門科目學分一覽表

任教科別:中等學校輔導科

102.1.31教育部臺教師()字第1020013817號函核定

修業情形

(學分認定欄)

專門科目名稱

學分

備註

學年

學期

已修習科目名稱

修習科目名稱與專門科目學分一覽表科目名稱不符者,請於前方加註

學分

成績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概論

2

核心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設計與實施

2

核心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與評量

2

核心







輔導原理與實務

3

必備







學校輔導工作

2

必備







人格心理學

3

必備







變態心理學

2

必備







諮商理論

3

必備







諮商技術

3

必備







心理與教育測驗

3

必備







學校諮商實習()

2

必備







學校諮商實習()

2

必備







團體輔導

3

必備







生涯輔導

2

必備







青少年問題研究

2

必備







心理衡鑑與診斷

2

必備







學校輔導方案發展與評鑑

2

必備







諮商倫理

2

必備







生涯與職業資訊分析與應用

2

選備







生涯規劃課程設計與實施

2

選備







助人者的自我覺察與專業成長

2

選備







學習輔導

2

選備







生命教育

2

選備







諮詢理論與實務

2

選備







婚姻與家庭

2

選備







危機處理

2

選備







心理衛生

2

選備







個案研究

2

選備







焦點解決短期諮商

2

選備







團體動力學

2

選備







行為科學研究法

3

選備







社會心理學

2

選備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主修專長

童軍教育原理(童軍教育)

4

領域







戶外探索設計與實施

領域







休閒教育

領域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

家政教育概論

4

領域







家庭發展

領域







家庭生活教育概論

領域







附註:

一、請依本校培育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若曾在他校修習各學科之專門課程及學分,入學後請先至相關系所辦理採認作業,並繼續修習至完全符合本校專門課程一覽表所規定之科目及學分數,始可申請認定

三、本任教科別之科目、學分由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制訂、審核。

四、本一覽表自97學年度學士班入學者適用。

得任教國中輔導活動專長者,請加填國中輔導活動專長之認定表。

立臺灣師範大學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課程認定表

就讀系所


輔系/雙主修


姓名


學號


本人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修畢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符合本校高級中等學校輔導科修習起迄時間:民國    月至民國    月)學科認定。

審核

結果

領域核心課程:  學分;必備:  學分;選備:  學分,總計:  學分。

承辦人簽章


系所主任簽章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

(領域、主修專長)專門科目學分一覽表

任教科別:中等學校輔導科

102.1.31教育部臺教師()字第1020013817號函核定

修業情形

(學分認定欄)

專門科目名稱

學分

備註

學年

學期

已修習科目名稱

修習科目名稱與專門科目學分一覽表科目名稱不符者,請於前方加註

學分

成績

輔導原理與實務

3

必備







學校輔導工作

2

必備







人格心理學

3

必備







變態心理學

2

必備







諮商理論

3

必備







諮商技術

3

必備







心理與教育測驗

3

必備







學校諮商實習()

2

必備







學校諮商實習()

2

必備







團體輔導

3

必備







生涯輔導

2

必備







青少年問題研究

2

必備







心理衡鑑與診斷

2

必備







學校輔導方案發展與評鑑

2

必備







諮商倫理

2

必備







生涯與職業資訊分析與應用

2

選備







生涯規劃課程設計與實施

2

選備







助人者的自我覺察與專業成長

2

選備







學習輔導

2

選備







生命教育

2

選備







諮詢理論與實務

2

選備







婚姻與家庭

2

選備







危機處理

2

選備







心理衛生

2

選備







個案研究

2

選備







焦點解決短期諮商

2

選備







團體動力學

2

選備







行為科學研究法

3

選備







社會心理學

2

選備







附註:

一、請依本校培育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若曾在他校修習各學科之專門課程及學分,入學後請先至相關系所辦理採認作業,並繼續修習至完全符合本校專門課程一覽表所規定之科目及學分數,始可申請認定

三、本任教科別之科目、學分由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制訂、審核。

四、本一覽表自97學年度學士班入學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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