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 臺灣菸酒招考 三職等 法務 刑法、刑事訴訟法與行政法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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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103 年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
職等/甄試類別【代碼從業職員-3職等人員法務G3702
專業科目 3:刑法、刑事訴訟法與行政法
*請填寫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須檢查答案卷入場通知書編號桌角號碼、甄試類別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
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共有三大題之非選擇題【題目一、三配分為 35 分;題目二配分為 30 分,
總計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從答案卷內第一頁開始書寫
違反者該科酌予扣分,不必抄題但須標示題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存程式功能)但不
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
意使用者,該科扣 10 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於答案卷上書應考人姓名、場通書號碼或與答無關任何文字或符號。
法條(參考資料)及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題目一:
某甲不務正業某夜作案以利刃撬開門某乙住宅鎖潛入行竊某甲翻箱倒櫃之際
適逢某乙偕同懷孕之女友某丙返回住處,某甲見事跡敗露遂攫取若干贓物,奪門而逃,於
撞倒某丙後,被某乙一把捉住其右臂,某甲乃掏出預藏之扁鑽企圖攻擊某乙與某丙,但被
奮力保護女友之某乙奪下扁鑽,隨即制伏某甲,惟因用力過猛,致某甲右臂骨折。懷孕之
某丙因受撞擊及驚嚇而流產。請依我國現行刑法規定一一析論:(一)某甲之罪責;(二)
某乙致某甲右臂骨折部分是否構成刑事責任。35 分】
題目二:
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附帶搜索?何人於何情況下得實施附帶搜索?其得搜索之範圍為何?又,
實施附帶搜索時是否需要搜索票?【10 分】
(二)何謂緊急搜索?請任舉二事例以敘明:何人於何特殊情況下得逕行搜索住宅或
其他處所?倘由司法警察官執行緊急搜索,於執行後應踐履何法定程序?倘未
依法定程序踐履者,會有何法律後果20 分】
題目三:
設若有一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因行為人所涉繼續性違規之聯合行為係跨越公平交易
法修正之前與後兩個時期,而修正後之新法處罰較重;行政機關依據聯合行為終了時之新
法處罰行為人,而不考慮行為人於公平交易法修正前舊法處罰較輕之規定。
性。3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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