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103 年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
職等/甄試類別【代碼】:從業職員-第3職等人員/法務【G3702】
專業科目 3:刑法、刑事訴訟法與行政法
*請填寫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須檢查答案卷、入場通知書編號、桌角號碼、甄試類別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
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共有三大題之非選擇題【題目一、三配分為 35 分;題目二配分為 30 分,
總計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從答案卷內第一頁開始書寫,
違反者該科酌予扣分,不必抄題但須標示題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存程式功能),但不
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
意使用者,該科扣 10 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法條(參考資料)及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題目一:
某甲不務正業,某夜作案,以利刃撬開門某乙住宅鎖,潛入行竊。某甲翻箱倒櫃之際,
適逢某乙偕同懷孕之女友某丙返回住處,某甲見事跡敗露遂攫取若干贓物,奪門而逃,於
撞倒某丙後,被某乙一把捉住其右臂,某甲乃掏出預藏之扁鑽企圖攻擊某乙與某丙,但被
奮力保護女友之某乙奪下扁鑽,隨即制伏某甲,惟因用力過猛,致某甲右臂骨折。懷孕之
某丙因受撞擊及驚嚇而流產。請依我國現行刑法規定一一析論:(一)某甲之罪責;(二)
某乙致某甲右臂骨折部分是否構成刑事責任。【35 分】
題目二:
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附帶搜索?何人於何情況下得實施附帶搜索?其得搜索之範圍為何?又,
實施附帶搜索時是否需要搜索票?【10 分】
(二)何謂緊急搜索?請任舉二事例以敘明:何人於何特殊情況下得逕行搜索住宅或
其他處所?倘由司法警察官執行緊急搜索,於執行後應踐履何法定程序?倘未
依法定程序踐履者,會有何法律後果?【20 分】
題目三:
設若有一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因行為人所涉繼續性違規之聯合行為係跨越公平交易
法修正之前與後兩個時期,而修正後之新法處罰較重;行政機關依據聯合行為終了時之新
法處罰行為人,而不考慮行為人於公平交易法修正前舊法處罰較輕之規定。
請依現行行政罰法相關規定及司法實務判解,解析並論述上述事例之合法性與妥當
性。【3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