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
甄試類別【代碼】:從業職員/政風【S6222】
專業科目 2:刑法概要、民法概要、刑事訴訟法概要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應試科目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
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卷作答者,該節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非選擇題共 4大題,每題各 25 分,共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
作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卷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
內建程式、外接插卡、攝(錄)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且不得發出聲響。應考人
如有下列情事扣該節成績 10 分,如再犯者該節不予計分。1.電子計算器發出聲響,經制止仍執
意續犯者。2.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制止仍執意續犯者。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第一題:
甲務農維生,在宜蘭擁有 A農地,並有 B屋一棟自住。甲向乙貸款新臺幣 300 萬元,
以其 A農地與 B屋設定普通抵押權給乙,作為擔保。貸款屆期甲無力清償,乙依法實施抵押
權。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在 A農地一部分自種果樹,其餘部分則出租他人,乙之抵押權效力是否及於甲
得收取之天然孳息與租金?原因為何?【10 分】
(二)B屋設定普通抵押權給乙時為一棟二層樓房屋,嗣後,甲在樓頂增建三樓,該增
建之三樓部分是否為抵押權效力所及?原因為何?【15 分】
第二題:
A女上班來不及,拜託男友 B男騎機車載送 A女上班,途中 B男搶快違規右轉,恰與 C
男酒醉駕駛失控的汽車發生撞擊,導致 A女與路旁等候公車的 D女因該事故受有輕重傷。經
鑑定 B、C之肇事過失責任比重為四成與六成,D則無過失。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A、D各得否對 B或C為損害賠償之請求?原因為何?【12 分】
(二)如 A對C訴請損害賠償,C得否主張過失相抵以減免其賠償金額?原因為何?
【13 分】
第三題:
甲任職於便利商店,某日值班時,邀好友乙前來聊天,並一起將仍在販售的幾顆烤地瓜
吃光。請依刑法規定及實務見解,說明甲、乙所為如何評價?【25 分】
第四題:
員警甲於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街口躺坐著一位受傷婦女乙,經詢問,乙指稱其係遭丙
歐打成傷,她要對丙提出傷害告訴等語。請問:未來如丙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後,前往派出
所接受詢問時,由甲一邊詢問一邊自行以電腦打字製作筆錄,並於詢問完畢時,不顧丙反對
而予以強制照相,是否合法?請依刑事訴訟法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