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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代號:31030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法制
科 目: 立法程序與技術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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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院制訂法律,須經三讀程序,請問各讀會的主要任務為何?請依據立法院職權
行使法說明之。(25 分)
二、立法技術上有「擬制」之方式,請問何謂「擬制」?立法上的擬制以何種用語表現
出來?其性質為何?擬制有何法理上的限制?(25 分)
三、立法院所通過之法律案,行政院經總統核可移請「覆議」時,立法院應如何處理?
又,行政院可否就通過法律案之「部分」,移請覆議?(25 分)
四、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2條第 3項之規定可以發布「緊急命令」,但發布緊急命令須
經立法院的「追認」,請問立法院此一追認程序,如何進行?應以「記名」或「不記
名」進行追認?(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