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代號:3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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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 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科目: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
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某甲為某鎮公所建設課長,與里幹事某乙於某年 4月1日因為某公園修建工程涉及
舞弊而遭檢調約談,其後同日甲被聲請羈押獲准,乙則以 100 萬元交保。而甲乙被
約談及交保或羈押後,公所建設課技士某丙即未出現在辦公室當中,報載某丙應該
也是涉入其中,並已逃亡。而地檢署於 4月25 日以多次傳喚某丙未到發布通緝,此
時某丙已曠職 10 日以上。而此時,某鎮鎮長礙於輿論壓力,並覺得三人情節嚴重,
雖課長與里幹事等為其愛將,也將三人移送監察院審查。其後某丙於 5月1日被逮
捕到案後,並遭聲請羈押獲准。但全案於 6月1日偵查終結,地檢署將三人起訴,
並將某甲、某丙各以 150 萬交保。試問:對於甲乙丙三人於被羈押或交保後公所
得否將其停職?
之後甲乙丙若要申請復職條件為何?(25 分)
二、某甲自民國 102 年7月16 日起擔任 A地方法院書記官兼任科長,但因為家裏面開設
公司的緣故,遂於同年 8月1日出任該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但民國 105 年該股份
有限公司監事劉大富檢舉董事會所有成員涉及掏空該公司,有背信之嫌疑而遭調
查,某甲並遭 B地檢署傳喚,某甲委任律師王大同陪同前往地檢署應訊,訊後飭回,
但不久後某甲與其他董事被以背信罪起訴。案發後經報載後法院始發現某甲為該公
司之董事,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嫌疑。但某甲辯稱,該公司為其先生之叔叔所設
立,某甲只有掛名但未干涉公司經營,並且歷次董事會均未出席。某甲於遭查獲後,
立即向 A地方法院書記官長乙及院長丙報告,院長丙認為其說法不無道理,但在書
記官長乙及人事室主任堅持下只好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此時法院院長某丙
調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委員,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某丁也曾任 A地方法院院長,
其任期為 101 年8月1日至 104 年7月31 日,並且為某甲升任科長時之院長。王大
同的父親某戊也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而公司監事劉大富之父親某己也為公務
員懲戒委員會委員。試問:
某丙、某丁、某戊與某己是否應該迴避?
某甲之抗
辯有無理由?(25 分)
三、某甲與某乙為某縣政府文化局之副局長與科長,某日某甲奉派前往文化部參加會
議,某乙則奉派前往公務人員研習中心參加訓練,兩人於回程路上相遇。某甲認為
仍有時間,恰巧當日於公車總站站前 A政黨在該處辦理文化政策說明會,某甲向來
為該政黨的支持者,決定前去參加,遂詢問某乙現在是否為上班時間,是否適合去
參加,某乙回答無問題。兩人於參加完該活動後,當面遇到某甲的叔叔某丙,某丙
並為該黨籍議員。三人一同前往議員丙之服務處。此時正值下一屆議員選舉 A黨之
初選期間,甲乙到了某丙之服務處後,由於某甲與某丙之關係,某甲遂指示某乙要
動員全局員工全力支持。乙回應無法在辦公室公開表態,但是可以在私人的管道中
來拜託,甲丙認為可行。乙立即在該科的通訊群組中指示全科的同仁,某黨初選務
必要支持議員丙。並且某甲允諾由縣立圖書館辦理「大家一起來看好書」的活動,
並且由議員丙出席,來取得民眾的好感。試問,上述甲乙的行為是否違反公務人員
行政中立法之規定。(25 分)
四、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規定,何種公職人員應向監察院申報財產?(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