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代號:4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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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 法律廉政、財經廉政
科目: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
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某甲為一國民小學教務主任,該校校長某乙於民國 107 年6月1日因涉及某刑事案
件,縣政府調任其為督學,縣政府教育處並派某甲為代理校長至該學期末縣政府辦
理縣內校長調動與遴選時再派任新校長,107 年8月1日某丙接任該校校長,某丙原
為縣政府教育處辦理採購業務之體健科科長,試問某甲代理校長是否應申報財產?
又某乙轉任督學時與某丙轉任校長時是否應該就當時之財產情形辦理申報?(25 分)
二、某甲、某乙與某丙三人為我國駐某非邦交國之使館人員,某甲為特任大使,某乙為
簡任十職等之組長,而某丙為薦任六職等科員,因辦理與駐在國相關之事務不力,
導致該國向我國提出嚴重之抗議,經新聞報導後舉國譁然,外交部長十分惱怒,遂
將三人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外交部長並建議處以撤職或休職處分。請問外
交部長之移送是否合法?又是否得處以撤職或休職處分?(25 分)
三、104 年公務員懲戒法修正後,懲戒的處分種類新增加了免除職務、罰款以及剝奪、減
少退休(職、伍)金等三種,請問罰款得與何種懲戒併為處分,又最高裁罰金額為
多少?而何種懲戒處分不適用於行政院秘書長、縣長?(25 分)
四、某甲為銓敘部銓審司某科科長,某日接獲檢舉指出某部法規會執行秘書不具備簡任
公務員資格,卻違法任用,請問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應如何處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