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
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考試時間: 1小時 30 分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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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為剛通過公務員考試及格之人員,對於環保議題非常關心,通過考試
前,已經為A政治團體之公關部主任。請問甲是否在通過考試之日起,即
無法繼續擔任A政治團體公關部主任之職?又其可否於分發任職後,參加
由A政治團體轉變而成之A政黨?(25分)
二、甲於擔任中央A部政務次長期間,擅自於自己之通訊軟體公開表示A部某
項政策思慮不周,應重新檢討,並以粗話評論,引發爭議,重創人民對於
A部推動該項政策之信賴。請說明甲之行為是否違反公務員義務,可能經
何種程序後,遭受何種處罰?(30分)
三、甲為A縣B鄉之鄉民代表,甲之配偶乙在甲擔任鄉民代表之前,已經為C公
司之負責人,在甲擔任鄉民代表後,C公司可否參與B鄉公所以政府採購
法辦理之工程?(25分)
四、請說明各級消防機關,對於加班有何特殊規定?(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