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0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個人實驗教育 高三學習狀況報告書
報告期程: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
合作情形:□不與學校合作
□與學校合作: 縣/市 學校:
申請類型:□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________科(須符合職群科別名稱)
申請狀況:□初次申請
□賡續高中階段申請:
自學年度第學期至學年度第學期止,共學期。
學生姓名:
學生英譯姓名(與護照相同或依格式O,O-O撰寫):
學生家長:
實施年級:自高 上/下學期 至 高 上/下學期
聯絡E-mail:
聯絡電話:
核定函及證書寄件地址(含郵遞區號6碼):郵遞區號6碼:__________
地址: 縣/市 鄉/鎮/區 路 段 街 巷 弄 號 樓之
繳交日期:111年月日
依非學條例第20條,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包含與合作學校實驗教育學生,於實驗教育期程結束或每學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提出學生學習狀況報告書,上傳至本市實驗教育審議系統。
目 錄
序
項目
頁碼
壹、
自我介紹
oo
貳、
參與實驗計畫心得及感想
oo
参、
高三課程內容與教材(含師資)
oo
肆、
高三各科學習狀況報告(含評量診斷)
oo
伍、
實驗教育成果(含照片、作品集)
oo
陸、
與學校合作情形(無與學校合作免附)
oo
柒、
執行困難與所需協助之建議(無則免附)
oo
捌、
高中就學軌跡及個人實驗教育成績統整
oo
備註:實驗教育執行期程與日期(實驗教育期程應配合學校學期時間):
學期 | 日期 | 高中階段年級 | |||||
108學年度第1學期 | 108.8.1 至109.1.31 | 一上 | 一下 | 二上 | 二下 | 三上 | 三下 |
108學年度第2學期 | 109.2.1 至109.7.31 | 一下 | 二上 | 二下 | 三上 | 三下 | 四上 |
109學年度第1學期 | 109.8.1 至110.1.31 | 二上 | 二下 | 三上 | 三下 | 四上 | 四下 |
109學年度第2學期 | 110.2.1 至110.7.31 | 二下 | 三上 | 三下 | |||
110學年度第1學期 | 110.8.1 至111.1.31 | 三上 | 三下 | ||||
110學年度第2學期 | 111.2.1 至111.7.31 | 三下 |
壹、自我介紹
(灰體字繳交報告時即可刪除)至少300字
貳、參與實驗計畫心得及感想
本篇內容係指完成實驗教育之心得及感想,請撰寫至少1,000字
参、高三課程內容與教材(含師資)
(灰體字繳交報告時即可刪除)
須與當年度申請實驗教育計畫相符。若有些微調整請以文字(其他顏色)敘述,若有大變動請提計畫變更。
科目 | 教材取材 或使用版本 | 師資 | 教學方式 | 評量方式 |
肆、高三各科學習狀況報告(含評量診斷)
(灰體字繳交報告時即可刪除)
說明:1.科目名稱:須與當年度申請實驗教育計畫,以及上項「參、課程內容與教材」科目相同。
2.本表請自行增列各科目,建議一個科目一張表。
3.上下學期的指導老師務必完成該學期簽名,若無法取得老師簽名請以文字說明,請家長簽名,勿空白。科目未執行的學期,分數及簽名欄請填「無」,勿空白。
4.量化等第與分數請以等第(ABC)或分數(百分制)呈現。若不呈現成績,請在欄位中以文字說明不登打成績。提醒您未來申請學校若需提供成績單時,便無可依據的分數製作成績單,請參酌。
科目: | 指導老師: | ||||
學習內容 | |||||
學習方法 | |||||
教學內容與實況 | |||||
質性評量描述 | 上學期 | 量化等第或分數 | |||
指導老師 簽章 | |||||
下學期 | 量化等第或分數 | ||||
指導老師 簽章 |
【請自行增列表格】
科目: | 指導老師: | ||||
學習內容 | |||||
學習方法 | |||||
教學內容與實況 | |||||
質性評量描述 | 上學期 | 量化等第或分數 | |||
指導老師 簽章 | |||||
下學期 | 量化等第或分數 | ||||
指導老師 簽章 |
【請自行增列表格】
伍、實驗教育成果(含照片、作品集)
(灰體字繳交報告時即可刪除)
本項指歷年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習成果佐證資料,可發揮創意自由呈現,格式自行調整。
照片檔請務必壓縮小後,再插入圖片編排,以免檔案過大無法上傳。
說明: | 說明: |
說明: | 說明: |
說明: | 說明: |
陸、與學校合作情形(無與合作學校者免附,請刪去此頁)
請說明與合作學校於歷年實驗教育之合作情形,如科目學分對應結果、學校轉換後成績、使用學校軟硬體資源概況等。
柒、執行困難與所需協助之建議
得視實際需求而撰寫,無則得免附。
捌、高中就學證明及個人實驗教育成績統整
說明: 一、學生參與高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就學滿3年(6個學期),與學校合作者,由設籍學校依相關規定,發給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未與學校合作(無學籍)者,需含1.5年以上的實驗教育期程,發給學歷證書「完成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證明」。 二、高中就學軌跡證明:請整理學生高中三年(六個學期)就學軌跡及佐證資料。 三、佐證資料:曾就讀學校、機構、團體實驗教育,佐證資料請附上清晰之歷年成績單。曾就讀個人實驗教育,佐證資料請提供歷年計畫通過函(審查結果通知書)及報告書通過核定函(無則免附)。學生持國外學歷入學,依據「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及「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請檢附採認學歷資料。 四、參與個人實驗教育(未與學校合作)成績統整:與學校合作者,請附上學校成績單,不用統整。未與學校合作(無學籍)者,請統整歷年個人實驗教育的成績。成績應與歷年繳交之學習報告書評量科目及成績相同。若不呈現成績,請以文字說明不打成績,可免填,提醒您未來申請學校若需提供成績單時,便無依據的分數製作成績單,請參酌。 五、未與學校合作(無學籍)者,申請學歷證明請郵寄證件大頭照1吋3張至中心(104089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10號6樓),或以JPG檔寄給承辦老師([email protected]),建議貼證件照片較為清晰。 六、依非學條例第20條規定,參與實驗教育者(含與學校合作)務必繳交每年學習報告書,補交事宜請與實驗教育中心高中承辦老師聯繫(2562-6552轉12)。提醒您,未與學校合作(無學籍)者,若有缺漏,將無法核發證書。 |
一、高中就學軌跡:
序 | 修業期間*1 | 就學軌跡*2 | 教育主管機關 | 佐證資料說明 |
例 | 107學年度第1學期至 108學年度第1學期 | 臺北市中崙高中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高中3學期成績單 |
例 | 108學年度第2學期至 109學年度第2學期 | 個人實驗教育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計畫通過函3學期 |
1 | ||||
2 | ||||
3 |
*1:修業期間:
修業學年學期
日期
修業學年學期
日期
107學年度第1學期
107.8.1 至 108.1.31
107學年度第2學期
108.2.1 至 108.7.31
108學年度第1學期
108.8.1 至 109.1.31
108學年度第2學期
109.2.1 至 109.7.31
109學年度第1學期
109.8.1 至 110.1.31
109學年度第2學期
110.2.1 至 110.7.31
110學年度第1學期
110.8.1 至 111.1.31
110學年度第2學期
111.2.1 至 111.7.31
*2:就學軌跡分為四類:
(1)個人實驗教育、
(2)學校-全名,含國內外學校,例:新北市立新北高中
(3)團體實驗教育-全名(例:團體實驗教育-展賦行動學苑)
(4)機構實驗教育-全名(例:機構實驗教育-臺北市學學實驗教育機構)
二、佐證資料:
請檢附本市實驗教育計畫審查結果通知單(外縣市為通過公文)、學校成績單、實驗教育機構或團體成績單,一面一張,請勿縮小到A5以下。拍照或掃描解析度務必清晰,無法判讀將退回再補交。
三、參與個人實驗教育(未與學校合作)成績統整:
請依歷年繳交實驗教育學習報告書的各科成績,登打至以下表格,無成績者以文字簡要說明即可。學校成績單、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成績單已檢附於上項,不用再統整。
108學年度 | |||
科目 | 上學期 | 下學期 | 學年平均成績 |
等第或分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9學年度 | |||
科目 | 上學期 | 下學期 | 學年平均成績 |
等第或分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0學年度 | |||
科目 | 上學期 | 下學期 | 學年平均成績 |
等第或分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