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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學校實施定期評量命題教師檢附資料
臺北市國小定期評量命題教師遵守原則
1、 應秉持專業,依據教學計畫之進度範圍設計評量試題,命題內容應兼顧記
憶、了解、應用、分析、評鑑、創造等層面。
2、 命題時應依教學內容設計試題,遵守命題原則,兼顧難易度及鑑別度,考
量學生年段與個殊性,若非特殊原因,應設計於40分鐘內可書寫完畢之試
卷。
3、 命題時,應依教學內容設計命題,坊間出版社之試題得供參考,不得直接
引用,應進行適當修改。
4、 命題完畢,應自行檢視與習作、教學光碟、平時評量,坊間測驗卷或近3年
學校定期評量試題是否有高度雷同。
5、 若該次評量範疇易與前幾學年度雷同,應可調整測驗題型、圖示等避免學
生直接背誦答案,亦可朝改編成素養導向評量精進。
6、 應嚴守評量之安全防護及保密工作,應妥善存放試題資料,不得有洩題情
事;如於考前進行課程複習重點或練習題等方式應審慎為之。於完成審閱
後之定稿試卷繳交行政單位後,禁止將試題影印,或以任何形式傳送其他
人員(含同學年教師),避免洩題疑慮。
7、 使用電腦命題時,應特別注意電腦保密原則,以隨身碟或加密之方式儲存,
同時注意是否有學生在周圍走動;暫時離座時,請將編輯中的視窗關閉,
以防試題外洩;列印出之試卷紙本應妥善保管,必要時應立即銷毀。
8、 應填列完成教師命題自我檢核表(附件1-1)及雙向細目表(附件1-2)等資料。
上開命題遵守原則閱讀完畢並確實遵守,命題教師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請連同試卷繳交)